历史

第1章(1/2)

    【内容简介】

    一个街头流浪儿,小混混如何利用自己独特的优势将一个不起眼的垃圾场打造成了上海滩数一数二的垃圾王国,他的迅速成功靠的是什么?能力?机遇?关系?情?色?,请看,极具传奇色彩的都市言情小说,垃圾总裁的超级****。

    本书公告: 这是一个相当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主人公与作者乃莫逆之交的生死弟兄,所以作者对主人公的经历了如指掌,但由于作者的写作习惯,本文就以第一人称来给大家讲述这个真实的故事……

    第一篇;误入黑帮1、天生的痞子

    1、天生的痞子

    我从小父母双亡,喜欢浪迹天涯,靠着老天爷赐予我的一张利嘴、一个灵活的大脑加上一副不错的身板,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体重七十公斤,标准男子汉身材。先流落,后混迹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我身无分文,但为了尊严拒入丐帮,我捡破烂、收垃圾,短短8年的时间,将自己的垃圾王国辐射整个上海滩,我好色成性、放荡不羁、我心狠手辣、又有情有义,有时还行侠仗义,我就是帅呆了,酷毙了的新世纪上海破烂王,王彪,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我是如何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在这个鱼龙混珠的垃圾行业里做到上海滩老大的位置的。

    如果我说我是本世纪最有艳福的破烂王,你一定会骂我,操!你丫的真敢吹,名副其实的叫花子做梦娶媳妇,想得美!

    但我要告诉你,老子除了事业上雄心勃勃,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而且天生酷爱女人,典型的色男人,尤其是面对漂亮女人,见了就想干坏事,你可能会说,“操!漂亮女人,谁***不喜欢?”。

    的确,是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但我不一样,我到上海第七天就干了一个女人,不过是个“丑女”。而且,这个夺去我宝贵****的并不漂亮的女人,年龄还大我一轮,那一年,她32,老子才20,按年龄,我该叫她阿姨,但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与她发生那种事也是被迫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老子也算被迫失身了。

    八年前,老子从老家江南省江北市坐火车到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来淘金,其实不瞒大家说,说淘金是专门骗家里那些猫兄狗弟的,最初的本意也就是想出来看看美女,我们村美女资源匮乏,搞得我那些狐朋狗友,猫兄狗弟都说下辈子投胎一定选一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地方,那种地方才养人,尤其是养美女,在那样的地方长大的男人,那个东东都要大一号,据说,男孩子发育期间,那个东东经常硬一硬,胀一胀有助于它的横向发展,当然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老子也懒得追根究底,反正老子的本钱还可以,这是最重要的。

    出来的时候老子跟那些猫兄狗弟夸下了海口,并制定了宏伟目标,说到了上海第一年打江山,钞票不少于100万,美女不少于12个,也就是月平均数为1个,还指的是固定的,非固定的不在考核范围之内,这12个美女里面必须包括一个洋妞,洋妞的国籍还必须是当时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里面的国家,最好是日本东洋妞,这叫雪国耻;第二年,扩张势力,钞票不少于200万,美女不少于24个,月平均数为2个,洋妞不少于5个,其中以白皮肤为主,可以带一个黑皮肤的,但至少要有一个洋妞为美国国籍,因为在台湾问题上,咱祖国大陆之所以“阳痿”,就是因为美国佬搞的鬼,所以,对待日本东洋妞和美国洋妞,见一个搞定一个,见两个搞定一双,绝不软蛋!(括弧:黄皮肤的洋妞验明正身后再操)

    我的兄弟鸭子,他说我是白日做梦,妈妈的,如果不是看在我从小在他家蹭饭的份上,就他这句话,我非扁他个半身不遂不可!

    顺便说一下,这次出来闯上海滩之前,我独自一人去过一趟全国人民都向往的首都北京,是爬煤车去的,本来是想去闯京城,在天子脚下杀出一片自己的江山。无奈首都人民太势利,看不起俺这个胸怀大志的浑身黑乎乎脏兮兮的流浪汉,尤其是首都的警察叔叔特别不好客,也不友好,妈妈的!不欢迎就罢了,还狠狠地把我发配到大兴一个农场劳动改造了一个多月,把老子本来就黑的皮肤晒的更加的黑亮了,多影响老子的终身大事!更可恶的是,他们再把老子像买到假货然后退货一样的退回了老家,靠!相当没有面子!

    从北京回来后,村里的老少爷们更瞧不起俺了,连隔壁家的王寡妇都说彪子除了本钱挺好,其它方面就一个字“怂”,靠!她妈妈的,她这样一说不要紧,搞得我那些狐朋狗友都叫我坦白,是不是让王寡妇偷偷地卡擦了,我解释了半天,***!没有一个人相信俺,好像俺真的失身于王寡妇了,气不过,我就到王寡妇家去找她算帐,结果,王寡妇见我进了门,赶紧笑嘻嘻地把她们家的门一插,眼里面都要喷出火来了,说虎彪你想不想女人?姐让你玩,姐几次看到你在你家院里洗澡,你的本钱好大,姐好喜欢,姐什么都不要你的,免费给你玩,你玩不玩?王寡妇这样一说,我彻底明白了,靠!下次洗澡再也不能到院里了,她家与我家一墙之隔,她家除了个三岁的女孩就剩她了,她男人去年得病死了,她还没有来得及改嫁呢!不幸的是我家也就我一个人,老爸老妈在我八岁时遇车祸走人了,所以,我们两家加起来也就三个人,基本上属于准孤男寡女的隔壁邻居,所以真要干点啥事出来也确实很方便,但说句不好听的话,老子虽然穷,也没有文化,但骨子里就是高傲的种,兔子不吃窝边草!当然,关键是窝边的草不太合我的胃口,所以,一直让她这片草地就这样荒着。

    从王寡妇家飞也似地逃走后,我下了决心,要离开这个村子,要再次到外面的花花世界闯一闯,免得看到浑身赘肉的二寡妇下面的家伙都想往外蹦,幸好老子从小历经磨难,抵抗力相对较强,否则,就真的被王寡妇给卡擦了,那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来上海的前夜,我叫鸭子和牛顿给我上他们各自的家偷了100元钱,作为我的差旅费,我说,等老子哪一天发了,他们这一百块钱就是股金了,每一百元钱算10%的股份,还别说,一年后,这两小子跟着老子开始吃香的喝辣的,老子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每个人都给了他们10%的股份,他们都赚大发了,说早就觉得我这个大哥终究有一天非池中之物,靠!马屁拍得真准!老子听了爽死了!

    第一篇;误入黑帮2、英雄救美1

    2、英雄救美1

    鸭子和牛顿,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哥们,鸭子比我小6个月,我父母走了后,我经常到他家蹭饭,他老妈对我很好,所以,我发迹后帮他老妈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算报恩了,他老妈逢人就说她这个干儿子有出息,还吹牛说,我小时候她就算准了我长大后一定有出息,说我像刘邦,靠!老太太真能吹。

    牛顿比我小2个月,这哥们读书一流,还是大学生,但也喜欢打架,属于那种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