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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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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乡,这种乡村精神使当地人民能够建立一种公共管理制度,这是中国真正的政府。只有讨厌的衙门收税员以及大吵大闹地到农村出公差招募人员的士兵们才知道还有个“中央政府”。在以前的帝国时代,政府很少向人民征税,正如村里人常说的“天高皇帝远”。征募士兵的事也鲜为人知。天下承平之时,既无战争也没土匪,只有地痞流氓才会想到去当兵。如果国家不太平,就很难分清谁是政府士兵,谁是土匪,也没有必要作这种区分。这样的区分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至于法律和正义就更谈不上了。人们总是避开法庭,95%的乡村纠纷是由那里的长者们来解决的。牵涉到一项诉讼中去,本身就不光彩。体面的人们都以自己一生从未进过衙门或法庭而自豪,所以,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根据中国的政治哲学,无为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事实也总是如此。中国真正的政府可以被描绘为乡村社会主义。适合一个乡村的东西,其基本精神也适合于城镇。

    所谓的乡村地方政府是无形的,它没有市长或议员等人组成的可见的权威机构。这种政府是由年长者凭借自己的年岁从精神上予以领导,也由绅士们凭借自己对法律及历史的知识从精神上子队指导。从根本上讲,它是用习俗和惯例这些没有文字记录的法律进行统治的。村民中出现不和时,年长者和族长,就被请来裁决是非曲直。裁决的依据,如前所述,并不仅仅是公理,而是“人性与公理”的结合。在没有律师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看出谁对谁错,特别是争论双方相互都很了解,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传统中,律师的缺乏使得正义成为可能。只要有正义、人心就会趋向平和。乡绅作为一个阶级比城市的绅士要纯洁,尽管从经济上讲,他们仍然具有寄生性质。有一些杰出正直的学者,他们并不以处理诉讼为生,他们以自己的人格和学问的声誉,与村里的长者一起,受到村民的尊敬:在这些长者和学者的领导下,老百姓们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如果争端仍不能解决,比如涉及犯罪或分割财产等,争论双方为了面子准备决一雌雄,他们就只得把案子送往衙门。然而,这只是在双方都准备牺牲自己的时候,因为他们通常像躲避瘟疫一般躲避衙门。

    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他们也一直在管理着自己。如果“政府”这种东西能不干涉他们的事务,他们倒也很愿意让政府靠边稍息。让人民在10年中处在无政府状态,不让他们听到“政府”这个词,他们会在一起和平地生活,他们会繁荣昌盛,他们会开发沙漠,把它变为果园。他们会制作器皿并销往全国。他们将创办企业,开发地球上的宝藏。人们将不再种植鸦片,因为没有人强迫他们去种,鸦片就自动绝迹了。他们将会省下足够的钱以防旱涝饥荒等不恻风云。取消那挂着“富国强民”招牌的税务局,国家将会更富,人民将会更强。

    “仁政”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缺乏一部宪法,缺乏民权思想。这个特点根源于一种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哲学。它将道德和政治混为一谈,是一种道德和谐的哲学,不是一种力量的哲学。制定一部“宪法”的前提是认为我们的统治者们可能是一些无赖、骗子或窃贼。他们可能会滥用职权,侵犯我们的“权利”。于是我们可以依靠宪法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而中国人有关政府的观念却恰恰与此相反。我们认为政府官员是“父母官”,他们实行的是“仁政”。他们会像照看他们自己的孩子们的利益那样照看人民的利益。我们放手让他们去处理一切事务,给予他们绝对的信任。我们把数以百万计的钱放在他们手中,但从不让他们汇报开支情况。我们给了他们以无限的权利。却从未想到过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仁人君子,有教养的绅士。

    对这种仁政的批评,最细致、最公正、最尖锐不过的要算2100多年以前的韩非子了。他是“法家”的哲学家,生活在孔子之后约300年的时候。他是法家中最后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人物。他赞成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人治的政府。他对人治政府的弊端作了尖锐的分析。他所描述的中国当时的政治生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状况是那么惊人地相似。如果他是在今天向我们讲话,那是绝不需要修改一个字的。

    根据韩非子的观点,政治贤明的开始在于抛弃所有道德上的陈词滥调,避开所有道德改革的努力。笔者坚信,如果我们能够早一天停止谈论人民的道德改革,中国就有可能早一天出现一个廉洁的政府,这么些人坚持认为道德改革是解决政治腐败的方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他们幼稚的思维方式的标志。表明他们没有能力把政治问题作为政治问题来处理。他们应该看到我们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一直在重复着那些道德上的陈词滥调,却没有能够改善国家的道德状况,以产生一个稍为廉洁、稍为美好的政府。他们应该看到,如果道德教化还有一点点用处,那么中国今天就应该是一个圣人与天使的乐园了。我怀疑,人们,特别是那些官贝们,之所以津津乐道于什么道德改革,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谈论不会有害于任何人。其实,很可能所有道德卫士们的良心都有问题。我发现像张宗昌将军这样一些试图恢复孔教并提高别人道德水准的人通常都娶了5至15个老婆。他们在勾引年轻女子方面也很有些手腕。我们讲“乐善好施是美德”,他们也随声附和:“不错,仁慈是件好事。”谁都没有受害。另一方面,我却从未听到我们的官员们讲法治政府,因为人民会回答说,“好的,我们将控告你,把你送进监狱。”所以,如果我们能早一天停止谈论什么道德,早一天讨论如何实行严格的法治,我们就会早一天迫使这些官员正视这些问题,阻止他们装模作样地在外国租界内研读什么儒家的经典。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在韩非子时代以及我们当今的时代,有两种对立的政治观点:儒家的仁政以及法家的法治而不是人治。儒家思想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仁人君子,从而把他当作绅士对待;法家则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无赖、骗子或窃贼,所以在政治体系中采取种种措施防止他将不正当的企图付诸实施。很明显,前者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后者是西方人的观点,也是韩非子的观点。正如韩非子所云,我们不应该期望人们的行为端正,但是我们应该能够防止他们的行为出轨。这就是法家哲学的道德基础。换言之,我们不能期望我们的统治者是仁人君子,总是在正义的大道上穿行。我们应该肯定他是假定的囚徒,并想方设法阻止这些可能的犯人鱼肉人民、出卖国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后一种制度效果更为明显,它可以制止政治上的腐败。这样做比等着这些仁人君子们良心发现要高明得多。

    然而在中国,我们所做的恰恰相反。我们并没有假定他们是可能的无赖、骗子或窃贼,尽管我们早就应该这么做了。相反,我们把他们当作了仁人君子。依照孔子的教导,我们希望他们是仁慈的统治者,爱民如子,我们期望他们诚实。我们对他们说:“干吧,公家的钱你就随便使吧。我们不要你做公开的预算,不要你公布帐目。”我们对军阀们说:“干吧,我们相信你会热爱人民,我们愿意让你凭良心向我们收税。”我们对外交官们说:“干吧,我们绝对信任你的爱国心,允许你缔结任何一个国际条约而不用事先经过我们同意。”我们对行政官员们说:“如果你变成仁人君子,我们会给你立牌楼,永久瞻仰。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也决不会把你关进监狱。”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其人民是这样仁慈地对待他们的行政官员们。韩非子说,一切都大错特锗了。我们对官员们的道德天赋期望太高了,不免有些冒险。如果韩非子活在今天,他会建议我们把这些官员们假定为无赖、骗子或窃贼,并对他们说:“我们不会规劝你去走仁义之道。你变成了仁人君子我们也不会为你立牌楼,然而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就送你进监狱。”这倒是结束我们政治腐败的更理智更迅速的办法。

    这里,我想引用韩非子的一段话。他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年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韩非子否认“父母政府”有任何好处,因为即使是父母也未必能够成功地管理自己的子女。期望统治者热爱人民像热爱自己的子女一样,是不理智的。他冷静幽默地问道:孔子以自己硕大的仁义聚拢来多少弟子呢?他在千千万万的人民中只聚集了70个弟子,这不是清楚地证明道德的无用吗?期望所有的统治者都像孔子那样以道德行事,期望所有的子民都像70个门徒那样喜欢道德,这难道不是很不理智的吗?他的这些话流露出一种令人愉悦的挖苦,淡淡的幽默,健全的理智。

    韩非子对他的国家那些弊端的描述与当今中国的现状何其相似乃尔。那些地方官员及老百姓的性格特点与现代人如此相仿,我们在谈他的著作时,很容易就忘记他并不是在描述现代的中国。他把当时官府的腐败和人民的漠然归咎于法律保护的缺乏及制度的不完善。他没有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直截了当地认为政治体制有问题,人民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他说所有麻烦的产生都是由于缺乏“公开的和公平的法律”。他痛恨那些儒生们,把他们称作一群喋喋不休的傻瓜。这个称呼也适合于今天我们那么多“穿长袍的爱国者们”。他说那时官吏的腐败是受到鼓励的,因为没有刑罚。他说,“国地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垂,事败则以富退处。”这些话完全可以用来形容大部分在大连或上海租界里居住的那些有闲阶级的成员们。他说,正因为缺乏制度,人们的升迁要靠他与某党派的关系,于是,他们的精力要放在社会应酬之上,而不是放在如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之上。这些话放在今天是否也是真理,只有当官的以及当官的候选人,才最明白。

    韩非子的著作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章节,其中有一个很有意义的名词“公民”。这个章节试日解释中国老百姓对国事普遍的淡漠。他说:“民之政计,皆就安利而避危穷。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而远战,远战则安。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我们今天仍然是有太少的公民,大多的私人。其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与道德无关,罪恶在制度。如果一个人有公共精神,他就会有危险。那么很自然,他就会对国家大事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如果对贪婪腐败的官吏没有惩旬,那么,要求人们不贪婪,不腐败是对人性提出了过高的要求。

    所以,韩非子相信,应该建立任何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不得违犯的法律制度,他认为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法律能取代一切个人偏爱和私人关系。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光是一个几乎属于西方的平等观念,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