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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部分阅读(1/2)

    家庭伦理甚至涉足我们的旅行与运动。《孝经》中发展了一种理论,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的门徒曾子临终前说:“启予足,启予手。”即要人们检查他的手足,没有任何损伤,可以完整地交回给自己的祖先,这与宗教感情已相差无几。家庭伦理限制了我们的旅游,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于是,最佳形式的游历,亦即漫无目的、不期望达到任何特定地点的旅游,从理论上讲是不可能有的。孝子“不爬高,不涉险”。所以,在阿尔卑斯俱乐部里,没有一个孝子。

    总之,家庭制度恰好是个人主义的反动。它拉着人后退。正如赛马的职业骑师用缰绳把那向前猛冲的阿拉伯马拉回来一样。如果这是个优秀骑士,他就能帮助这匹马赢得这场比赛。然而,有时骑士并不那么优秀;有时阻止赛马向前奔跑的也不是骑士,而是一辆不中用的货车。如此,中国社会就不需要良种的阿拉伯马了,最好的证明就是我们的确没有良种马。我们把它们谋杀刺死,赶进山林,或送进精神病医院去了。我们需要的只是从容不迫,沉重缓慢地拉车的马。这样的马,我们有许许多多。

    社会等级观念,人们也通常这样称呼儒教,是支配着家庭制度的社会哲学。正是这种观念在维持着中国的社会秩序。这也是社会结构与社会控制的原则。它的中心思想是等级,也即“名分”。它给予每一个男人女人以一定的社会地位。与人文主义“凡事备得其所”的理想一致,社会的理想是“凡人各得其所”。“名”即“名称”、“名义”,“分”即“本分”、“义务”。儒教实际上被称为“名教”。一个名就是一个头衔,给予某人在社会上以特定的地位,并明确了他与别人的关系。没有名,没有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就不知道自己的“分”,或者说是在这种关系中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就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懦家的观点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使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这最后一项的朋友关系,可以说,是和家庭一致的,因为朋友是可以包括在家庭圈子里的人——“家里的朋友”。于是家庭就成了所有道德行为的出发点。

    平心而论,孔子从来没有试图让家庭意识取代社会或国家意识,并使之成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这个结果,他老人家并未能预见到,尽管他有那么多实用的智慧。家庭制度的罪恶在韩非子的时代就已经很明显。我认为,韩非子是当时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他在著作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政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情形相比较别无二致。比如裙带关系,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政治家建立豪华的别墅,对犯读职等罪行的官吏没有任何惩罚,缺乏公民意识,以及普遍缺乏社会意识。这些问题,韩非子早已全部阐明,所以他主张出路在于法治的政府。他自己的结局,却像苏格拉底那样被迫服毒自杀了。

    然而,至少在理论上,孔子并没有认为家庭意识应该蜕化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从而把社会的完整丧失殆尽。在其道德系统中,他确实允许一定量的超家庭的仁爱。他认为家庭的道德教育是全社会道德教育的基础,并且认为通过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应该出现一个人民生活幸福和谐的社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忠孝”被放在道德之首,并得到如此特别的强调。甚至中文中代表“文化”或“宗教”的“教”字,也是从“孝”演变而来的。即“孝”字加一表示使役的偏旁“夂”,意思是“使……孝。”《孝经》是这样解释“孝”的: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孔子还说: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所以,他就可以对门徒曾子说: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所有的道德哲学,在社会上都是基于一种模仿的理论,在教育上则基于一种习惯的理论。社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从小建立正确的思想态度,这自然是从家庭开始的。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错。唯一的弱点是将政治与道德混为一谈。结果对家庭来说是比较满意的,而对国家来讲则是灾难性的。

    家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前后一贯的,它坚信一个由好兄弟好朋友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个好国家。然而,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撤马利亚人乐善好施的品德在中国鲜为人知,实际上受到人们冷落。从理论上讲,这种品德已经体现在“互惠主义”中了。孔子说,仁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然而,这种与“他人”的关系并未包括在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没有详细给予说明。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

    裙带、腐败和礼俗

    的确,中国的任何一个家庭都是一个共产主义的单位,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指导着自己的各项活动。互相帮助发展到了一种很高的程度,一种道德义务和家庭责任荣誉感促使他们要相互提携。有时,某位兄长要远涉重洋去帮助一位破了产的弟弟恢复名誉。地位较高、事业较成功的家庭成员,即使不负担全部家用,通常也要承担其中的大部。一个人供养自己的侄子和外甥上学是常见的事,不需要特别赞扬。一个成功者,如果他是一个官吏,往往把最好的差事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如果当时没有一个现成的职务,他会制造一个闲职出来。这种挂闲职领干薪主义和裙带关系逐渐得到了发展。加上经济的压力,它就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破坏任何政治改革运动,而不是被改革运动摧毁。这种力量如此之大,任何不屈不挠的改革势力,不管其用意多么崇高,最终都会证明是失败的。

    从温和一些的观点看,裙带关系并不比其他各种形式的徇私偏袒更坏。一位部长不仅要把自己的侄子外甥安插在部里,还要将部里其他高级官员的侄子外甥安插进来。还有一些官员地位确实高一些,并且给他写了推荐信。除了那些挂名职务及“顾问职务”之外,还能将他们放在哪里呢?经济压力及膨胀的人口的压力是如此之大,有如此多的受过教育的人能写文章却不会修理汽化器或组装收音机,以至每当一个新的公共机构的建立,或新官吏任职,头头们总会收到成百上干封推荐信。于是很自然,这种慈善与宽厚就从家庭开始了。因为家庭制度应该被中国人看作是中国人与失业斗争的传统保险制度。每个家庭都要照管自己家里的失业者,供给他们吃喝,之后的第二步就应该帮他寻觅一份差事。这种方法比慈善事业要好一些,因为它教给了那些不太幸运的人以一种独立感,获得这种帮助的家庭成员也会转而帮助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再者,那位掠夺了国家资财以肥自己的部长,他或许是为这一代,或许在为下面的三代、四代人聚集了50万或1000多万美元。他只不过是想光宗耀祖,做一个体面的家庭成员。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因为所有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不错的“好”人,所以正如辜鸿铭所说,在汉语语法中,最常见的动词变化形式是“敲诈”的几种形式:“我敲诈,你敲诈,他敲诈,我们敲诈,你们敲诈,他们敲诈”①这是一个规范变化动词,没有任何特殊变化。

    『①英文为:I squeeze,you squeeze,he squeeze,we squeeze,you soueeze,They squeeze。』

    所以,尽管看起来很奇怪,然而,中国式的共产主义孕育了中国的个人主义。家庭内部的协作导致了带有某种利他主义色彩的普遍盗窃癖。盗窃癖可以与个人极端诚实的品德并行不悖,甚至与慈善心肠并行不悖。这一点就是在西方也并不奇怪。那些社会支柱们,在中国,他们是在日报上抛头露面最多的人,他们经常很慷慨地捐赠1万美元给大学或医院。其实,这些人不过是将从人民身上掠夺来的钱财再退回给人民罢了。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是那样惊奇地一致。区别只是在西方,他们总是害迫被揭露,然而在东方,这些事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哈定②政权的极端腐败,最后导致了一位官员被送上法庭。尽管这对那位官员很不公正,然而看起来,人们还是认为贪污受贿是不公正的事。

    『②哈定,第29届美国总统,1921~1923。』

    在中国,虽然一个人可以因偷窃一个钱包而被捕,但他不会因为盗窃国家资财而被抓起来。甚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无价国宝遭到有关的官员的偷窃,事情败露后,罪犯也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我们对政治腐败有一种“需要”,于是从逻辑上就必然会产生一种“仁政”理论。孔子要我们接受仁人之治,我们也确实把他们当作仁人君子,他们可以不做预算,不报告支出情况,做事不需要人民的立法许可,犯罪之后不需要进监狱。结果是他们的道德天赋与他们的职位之便太不相称,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不免干些鸡鸣狗盗的勾当。

    中国人民主的可爱之处在于,以这种手段巧取豪夺的钱财总是又渗漏回到人民手中,不是通过向大学捐款,就是去资助那些依靠他或者侍奉他的人,包括他家的仆人。那位“敲诈”他的仆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把钱还给人民。仆人这样做感到问心无愧。仆人背后也有一大堆家庭问题,与主人的家庭问题虽然范围不同,性质却无二致。

    除了已经谈过的裙带关系和社会腐败之外,家庭制度还造成了其他一些社会问题。这也许可以总结为缺乏社会纪律的家庭制度使所有社会组织形式都归于失败,比如它通过裙带关系使国家的行政机构失去功能。它使“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倒也不坏,坏就坏在人们把自己家的垃圾倒在了邻居的门前。

    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的所谓谦恭有礼。这一点常被误解。中国人的谦恭有礼并不是爱默生①的定义,所谓“做事情令人愉悦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你在和谁打交道。他是你家的人,还是你家的朋友?中国人对家庭及朋友圈子以外的人那种礼貌态度正与英国人对其殖民地内其他种族的人的态度一样。一位英国人对我说:“我们有一个优点,就是我们对自己人并不傲慢。”这对英国人来说,似乎也足够了,因为他们“自己”就与社会等同了。中国人对朋友,对熟人并没有什么无礼举动,然而对既非朋友又非熟人的人则不然。中国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对自己的邻居采取明显的敌对态度,不管是和自己同乘一辆电车的乘客,还是和自己一起排队买戏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