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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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好已经走得很远,比如“坐吃山空”意思是说“如果你光坐着吃,什么也不做,那么就是像山一样多的财富也会被吃光的”。这个意思中国人很容易就懂得了。由此看来,英国人要想赶上我们,还要很长时间。

    中国人的形象思维也表现在那些抽象名词中,表现在众多的谚语及比喻中。一个抽象的概念往往由两个具体概念所组成,比如“大小”表示“体积”,“长短”表示“长度”,“宽窄”表示“宽度”。如下列句子:“你的鞋子大小如何?”“长”和“短”也用来表示争议的双方的是和非。比如汉语讲,“一个人的论点有其所长”或“有其所短”,“我不管人家的短长。”我们也说“那个人没有是非”,意思是说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他对所有的问题都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介入私人纠纷。像“…ness”这样的词尾,中文里一概没有。中国人只是简单地像孟子那样说:“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欤”。这与中国人的思维不善于进行分析有关。

    据我所知,妇女常避免使用抽象名词。我想这一点已经被人通过分析妇女作家所用的词语而予以证明。中国人有如妇女,具体想象总是被用来取代抽象的名词。下面这句学术性很强的句子很难精确地译成汉语:There is no difference but difference of degree bet is going on in his mind?”更明白。后者则远不如汉语表达得更清楚:“我是他肚里的蛔虫吗?”

    『①此句的大意是:所谓区别是指程度的不同,这种不同是介乎于程度不同的区别与没有区别之间的区别。』

    所以说,中国人的思想总是停留在有形世界的外围。这使得中国人能对事实更有感受,而这又是经验与智慧的基础。对抽象名词的厌恶也可见于中国人对事物进行分类时所用的名词,这些名词往往要求有明显的区别意义。这时中国人总是挑选一些最有表达意义的名词。于是,在中国文学批评中,不同的写作方法被称为“隔岸观火”,“蜻蜒点水”,“画龙点睛”,“欲擒故纵”,“神龙见首不见尾”,“悬崖千仞”,“一针见血”,“单刀直入”,“声东击西”,“旁敲侧击”,“湖上雾霭”,“层云叠嶂”,“马屁股上放鞭炮”,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些名词使我们联想到原始语言中的“汪、汪”、“呸、呸”等单调然而却绘声绘色的象声词。

    这种意象名词丰富但抽象名词缺乏的特点对写作的风格,进而对思维的方式都产生了影响。一方面,它使语言生动形象;另一方面,又很容易使语言趋向华而不实,结果成为很多时期中国文学的弊端。对此,唐代的韩愈曾经掀起一场古文运动加以反对。这种风格缺乏表达的精确性,但是运用得当时,能产生一种悠闲的散文,生动、地道,乡土味浓,像中国最好的“非正统”小说的风格一样,也像“最好的英国正统”作家斯威夫特①和笛福②的散文风格一样。它也防止了类似美国大学中越来越盛行的学术名同所造成的陷阱。特别是在心理学家与社会学家中,他们说到人类生活时总是谈什么“因素”、“过程”、“个性化”、“部门化”、“志向限额”、“愤怒标准化”以及“幸福的相关系数”等。这种风格着实无法翻译成中文,尽管一些人在“汉语欧化”的口号下曾经做过一些荒唐滑稽的努力,但很快也就夭折了。将英语的科学论文翻译为汉语是最难的。将汉语的诗歌,优美的散文,翻译成英语也是最难的,因为每个名词都是一个意象。

    『①斯威夫特,英国讽刺作家,《格列佛游记》的作者。』

    『②笛福,《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

    缺乏科学

    我们已经对中国人思维的特点做了详尽的讨论。这使得我们能够明了中国人为什么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希腊人为自然科学奠定了基础,因为他们的思维基本上是分析型的,这已经被亚里士多德学说引人注目的现代性所证明。埃及人发展了几何学和天文学。这些学问都需要分析性的思维。印度人发明了自己的语法学。而中国人尽管有其天然的智慧,却未能发展其自己的语法学。他们的数学和天文学知识大多是由国外引进的,因为他们只喜欢道德上的陈词滥调。他们的抽象名词,比如“仁”、“义”、“礼”、“忠”等等都是泛泛而谈。在具体讨论中,会发现它们的意义含混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

    周代所有的古哲学家中,只有墨子和韩非子的风格接近有力的论证风格。孟子毫无疑问是伟大的诡辩家,然而他也只是对“利”、“义”等大而又泛的词感兴趣。其他哲学家,如庄子、列子、淮南子,只对漂亮的比喻感兴趣。墨子的门徒惠施、公孙龙都是伟大的诡辩家。他们喜欢编撰一些猜不透的难题,并试图证明他们的论点,如“卵有毛”、“马下蛋”、“狗亦可为一羊羔”、“鸡有三足”、“火不热”、“车轮从不辗地”,以及“龟身长于蛇”等等,而汉代的学者则喜欢对过去时代的经典作业历山大式的注解诠释工作。之后的晋代学者则复兴了道家学说,靠“直觉”来解开自己的身体与宇宙之谜。没有人想到过应该做实验,也没有人发展过什么科学的方法。宋代哲学家在佛教的启发下,重新解释儒家学说,把儒教变为一个训练心智和维护道德的哲学系统:他们留在后人心目中的名声是洞晓大义但“不拘细节”。所以宋代学者的语文学是最不科学的语文学,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什么语文学:只有到清朝才发展了一种比较的方法,一下子把清朝的语文学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清朝的语文学是中国最接近科学的语文学。

    在中国人的心灵中,科学方法不能得到发展的原因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科学方法除了要求分析性思维之外,总是免不了要有一些枯燥的工作要做。而中国人则用信自己的庸见与洞察力的闪光,推理的方法在应用到人际关系时,常常导致一种愚蠢的结论,这在美国大学里并不罕见。今天有许多用推理方法写成的博士论文,会使长眠在地下的培根感到不安。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愚蠢到去写一篇关于冰淇淋的博士论文,并且在一系列的观察与分析之后得出令人膛目的结论说“糖最重要的功能是使冰淇淋发甜”;或者在对“四种洗碟方法的时间与运动方法比较”进行研究之后,很高兴地下结论说“弯腰提取物件的动作是很累人的”;或者在对“棉制内衣的细菌含量研究”之后得出结论“细菌的数量随着衣物穿用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几年前有一条消息报道,说芝加哥大学一个学生在对各种印刷方式的效果做了“比较研究”之后,发现线条越黑,越引人注目。

    这种愚蠢的结论,尽管对商业广告不无用处,我想靠着中国人的庸见与“直觉”也可以迅速并且正确地获得。我所见到过的最好的漫画要算在《庞其》上发表的,描述一个行为主义者大会的那幅,他们正在几头猪身上做实验。猪嘴上插着温度计,前面挂着一串珍珠项链。试验结束后,他们一致决议:猪对珠宝没有反映。这些事情,并不纯粹是对科学方法的滥用。我们知道美国罗彻斯特大学的坎森教授在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家大会上宣读了一篇论文,题为《论日常烦恼的来源与性质》。他记录了21000种烦恼,后来经过筛选,去掉重复的和失误的之后还有507种!此后他又将这些烦恼分级整理。比如“食物中发现头发”为26分,“看到秃顶的人”是2分,“看到蟑螂”为24分。

    真正的科学工作自然需要相当的枯燥劳动。只有真正的科学才能使一个科学家在做出发现之后感到欣慰,比如发现了蚯蚓有一种保护性的外衣;因为正是这种细致的观察之后积累起来的事实才使科学一代代地发展,以至取得现在这样辉煌的成就。而中国人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世界观,有的倒是大量的幽默与庸见。于是,他们自然认为:观察与研究蚯蚓或者金鱼的生活实在是有碍于学者的尊严的。

    逻辑

    由此,我们想到了中国人的逻辑。它建立在中国人对真理的观念之上。根据中国人的观点,真理永远不能被证实,只能被感知。庄子很早以前就在《齐物论》中指出了知识的主观性:

    〖既使吾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尔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若与人,俱不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根据这种理论,真理是无法证明的,尽管它能被“会心于忘言之境”。人们常说:“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道即真理,不知其然谓之道”。所以,真理只能被一种直觉所感知。中国人并非都在有意识地接受庄子的认识论,但是他们本质上是赞同这个观点的。逻辑从来也没有被发展成为一种科学,所以他们也不仰仗逻辑,而是靠自己或许是更健全的庸见。在中国文学中,也从来没见过有雄辩的论证,因为中国人压根儿不相信这类事情。于是,辩证法并未得到发展,也没有科学论文这样的事,高本汉①最近撰文批评中国“高级评论家”在论证古典作品的真伪时所犯的逻辑错误。某些错误确实是幼稚可笑的;但这是站在西方方法论的观点上看才知此。中国人从来不会写一篇万言或者五千言的论文去证明某一个论点,他仅仅是做笔记。至于论点本身的是非,则留待后人评说。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学者总是留给我们这么多笔记集,称作“随笔”或“笔记”。不划分段落,内容包括文学作品的作者探源、典籍、校勘、连体双胞胎、狐狸精、红胡子英雄,以及吃蜈蚣的隐者等等,杂沓纷坛,应有尽有。

    『①高本汉,瑞典汉学家。』

    中国作家先提出一两个论点,然后即刻提出结论。在读他的文章时,你很少看到他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他的论点与论据从来都不很长,你突然看到他已经领悟到了什么在作结论了。优秀的笔记、随感录,比如顾炎武的《日知录》,给这类文章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当然不是由于其中的逻辑论证,而是由于他的观点的正确性。而这种正确性只能由后世来表示赞同或反对。顾炎武笔记中即使是两三行的观点,也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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