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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原血因子(2/2)

奴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吸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子爵。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顶住血族子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子爵,却还是差了点,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子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身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处,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yu望,将那子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色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出发,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阳光的吸血鬼。

    物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子爵,一头钻进了实验室。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弄各种仪器,还在边上给他做做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出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子爵的血液,毕竟吸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液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液,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在实验品异常配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发现,血族的血液中含有一种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液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身也含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种噬菌细胞的浓度超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种介于生命体与能量体之间的特殊物质,而这种特殊物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种特殊物质称为“原血因子”。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发现原血因子有很多奇特的属性,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食,却转而吞噬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体吸收巩固各种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子超过一定的浓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处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而且,这原血因子果然象肖银剑想的那样,可以靠口服来吸收。

    利用这原血因子的特性,罗存世制出一种口服药液,而剑桥大学生命科学院的史密斯教授成了第一个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