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2/2)

。当时婶婶刚幼师毕业在县城幼儿园工作,才十七岁,不够结婚年龄,听说他们同居直到婶婶二十岁才领的结婚证。此时他们的女儿,我大妹妹美黛已是三岁了,小妹美倩也一岁了。以后,因婶婶不同意再要孩子,叔叔见婶婶没能给他生儿子很是不高兴,奶奶曾提出让父亲把我过继给叔叔,但由于我父母不舍得,才没有办成。

    由于叔叔很乐意帮亲戚的忙,而且帮了之后就会在众亲戚中大大宣扬一翻,以博得在众亲戚中得个好名声。对他允许我把户口迁去跟他,我心里是很感激的。父亲吩咐我,到了新环境后,不要去太多叔叔家,以免麻烦他。但是叔叔和婶婶却是很热情,为我忙上忙下的,特别是婶婶,因为叔叔没有空,婶婶带我到学校报名啦,买生活用品啦,就象对自己儿子一般,临走时还塞给我三百元钱。

    到那里我念高二,除了开学和父亲一起去了一次叔叔家外,一个月多来我没去过他家,一心扑在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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