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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六十章 所谓人道十六(2/2)

流人士……

    这一类人,往往本身都拥有强大的野心,所以他们之间的拼斗和厮杀,往往比普通人要剧烈得多,虽然很多时候并不相识三教九流那样刀刀见血,但是却又是真正意义上能够给人一种无声之处听惊雷的可怕……

    至于绝大多数的社会中层人士,则往往是属于最典型的善良守序阵营的成员……

    他们不会惹事,也不会怕事……

    这一类的人,往往是最符合所谓中庸之道的一群人……

    法律之中的所谓对错,仅仅只是建立在所谓是否违法的基础之上……

    所谓法不禁止为准行,就是这样的道理!

    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就是可以去做的事情,不管这件事情究竟是多么的不合理,都依然是可以去做的!

    而反之,只要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哪怕这件事情本身很合理,就一样不能去做!

    然而,法律说到底,只是规范了人的行为,但是却不能真正影响到人的思想!

    但是人道就完全不同!

    人道引导的是人心,是人性!

    什么事情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应该做的,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

    在法律之中很多事情或许是很模糊的,但是在人道的秩序之中,却又往往是清晰分明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给出自己的答案,每一个人都会有清晰的对于一件事情的认知!

    一个人如果被人殴打成为重伤,在法律上来说,打人者必定是触犯了法律,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但是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却必须要具体分析这个人被打的原因,来判断打人者的行为究竟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举一个的简单的例子来说……

    如果被打的人,只是单纯和对方发生的口角的情况下,就被殴打到重伤,那么打人者无疑是会受到谴责的,毕竟一言不和就打人这样的行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不会得到认同的……

    当然,这里的单纯的口角,其实也是分成不同的情况下的……

    如果被打的人,出口成脏的同时,还涉及到了对方的家人甚至父母的话,如果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太难听,那么还是会有一部分人的觉得这个人被打是活该的,毕竟侮辱其他人的家人这样的行为本身,其实也是非常恶劣的……

    而如果只是普通的口角的话,显然还是打人者一方更加理亏一些……

    而同样的道理,如果被打的人是一个小偷,那么绝大多数的人,就不会一面倒的去谴责打人者了,至少会有一部分人的人,觉得打人者打人虽然不对,但是如果对象是小偷的话,似乎也并不是能理解的,大体来说,也是可以谅解一下的……

    当然,如果伤势过重甚至面临死亡危险的话,绝大多数的人,依然会认为打人者的行为还是有些过激了!

    而如果被打的人,是一个拐卖人口的惯犯或者人贩子的话,那么恐怕打人者就不会得到任何谴责了,不仅仅打人者不会得到谴责,绝大多数的人恐怕都会觉得打人者打得好,觉得打人者的行为是一种英雄行为,甚至产生一种希望打人者能够打死对方的想法!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所以试图谴责打人者行为过激的人,可能都会被人唾骂,可能都会被人鄙视,可能都会被人厌弃,法律的制度,在这样的事件面前,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

    事实上,不要说是殴打成为重伤了,就算是把人贩子活活打死,也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严重多么恶劣的罪行,只要确认没有打错人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本身必定触犯法律,但是却依然是一种英雄的行为!

    同样的道理,有人因为家里被强拆而怒杀主导事件的官员,最终获得死刑,尽管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死刑的量刑并没有什么问题可言,但是从人心的角度上来说,主导强拆事件的官员,本身也可以说是死有余辜的,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所谓的公道自在人心,就是这样道理!

    其实所谓的公道,本质上来说,其实也就是人道!

    其实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不管舆论的倒向究竟如何,人们的内心之中,总是会有最准确最真实的判断的……

    这种判断,也就是所谓的公道!

    这种判断,也就是所谓的人道!

    人的道德水平越高,社会的发展水平越高,这种公道的标准也就越是准确,这种人道的尺度也就越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