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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簪怨(上)(1/2)

    阴司黄泉口,有家客栈叫半步多,原先古色古香临三途河而建,且一日只开一次,供三界来人在此歇脚暂住,周慕书无数次在话本上听说过这地方的鼎鼎大名,不管是奇诡绚丽也好,高人斗法也好,当陆远砚跟狗一样四处闻了闻,根据香味儿才把周慕书引到了一家“半步多驴肉火烧”的分店门口时,他才真的觉得什么叫玩物丧志,神话故事害人不浅。

    普通地不行的一间旅店,霓虹灯闪着“半步多”三个大字,店里四处都是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外表和真正的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有些就是那种街角能遇到的普通大爷,提着包出出入入,没人觉得奇怪,也没人觉得害怕,哪怕知道其中存在或许是人还是魔的危险生物。

    陆远砚的讲学总在实践中开启,各点了两个驴肉火烧之后,他给周慕书讲了识别魔人鬼的最好方法,“看那个大爷,吃了一盆驴肉火烧,那是魔,看我们,俩解决问题,这就是人。”

    老板娘穿着身火红的旗袍送酒凑上来,妆化成了老鸨,“那我这种不爱吃驴肉火烧的妖怎么看呐?”

    陆远砚也不含糊,“瞅见没,我徒弟还麻溜儿换壶茶来。”

    老板娘“切”了一声,转身走了。

    陆远砚道,“这地方啥感想?”

    “火烧好吃。”周慕书包了一口肉,又看看老板娘离开的婀娜身姿,老实道,“像百乐门。”

    “哈哈哈哈哈哈哈。”陆远砚笑得厉害,“你小子看上去正经,还去过百乐门?”

    “没去过。”周慕书道,“上学路上见过贴在门口儿的海报,歌星就这样。”

    话说完,自己有些伤感,上学?自己还能好好上学么?

    陆远砚丝毫未觉,“得,改天师傅带你去,京城有俩让男人魂牵梦萦的地儿,一就是百乐门,二就是八大胡同,你好好学,总有一天儿我让你见识见识。”

    周慕书脸上发烫,陆远砚指着他又是一阵儿笑,“还臊了哈哈哈哈哈。”

    论损人,周慕书甘拜下风,他道,“你先把那支钗子的事儿给我解释清楚成吗?”

    “想知道?”陆远砚不顾学徒的干瞪眼儿,把他剩下的驴肉火烧带着脆皮屑子一股脑儿捋进自己盘子里,“其实我从晚晴斋逃走以后,就去了和嘉堂,找了江先生。”

    ****

    三月阳春,如意馆的院边儿,一辆接一辆的皇家马车整齐停靠,然后再一队小太监的牵引下进了圆明园,他们无心羡叹这里的绝景,只是低着头将一批内蒙上贡的玛瑙,云南上贡的翡翠,以及从洋人那里购来的碧玺送进了这座重重楼阁之后的小院儿。

    马向方就坐在廊子下静静的看,他才二十岁,是这如意馆的学徒,也是前几年咸安宫的学生,他长着张讨人喜欢的脸,又稳重守礼,不论在官学师父眼里,还是京城里谈婚论嫁的大小姐眼里,他都是个好人,可偏偏这好人有许多定义,好人不等于才子。

    一年前科举,他的同窗好友孙胜才一朝登顶,摇身一变成了那身穿孔雀补子出入乾清宫的从三品能臣。

    而他,名落孙山。

    在家酗酒数日,被自己的爹赏了一顿鸡毛掸子,后来送了礼,勉强凭着点绘画的本事送进了这个龟缩在圆明园里的小馆子。

    马向方思来想去有些不服气,从小他就知道,他爹的官比孙胜才的大,他长得比孙胜才英俊,他为人比孙胜才圆滑,怎么这才能就是比不过去?

    他也曾问过自己那个哭哭啼啼的亲娘,亲娘揽着他,一口一个我的儿喊的心碎。

    她拿帕子揩眼角,我的儿啊,你比不过那个孙胜才,只是运势不佳啊!

    马向方也搂着他的亲娘也哭得厉害,对嘛,运势不好,能怪他的才学吗?当然不能,那是老天爷不给他一条活路。

    乾隆朝的和珅不也如此吗?考不上科举又如何,照样成了治国能臣,他如今比起和珅当年可好上了许多,那还是个小小的銮仪卫爬上来的,而他,现如今也算是个伺候皇帝的小官了,那日后的运势定然接踵而来。

    他不是个甘于当个画匠碌碌无为一声最后落个风雅名声的人,等他运势到了,做到军机大臣,必然是要用满肚子的文韬武略去和皇上指点江山,和珅死是因为贪,他又不贪,日后必然能为他马家打出一条光明大道。

    马向方常常这么想着。

    可偏偏今早上孙胜才不知怎的,竟穿着那身儿晃眼睛的官府进了如意馆,笑眯眯的对怔在神游的他说得了圣上恩准前来领一只定制的羊脂玉镯子给自己的夫人贺寿时,他突然有些气结。

    不赶巧儿,他还没能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自己的师傅却突然闯进来,点头哈腰地自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