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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新秀合同(中)(2/2)

注意到自己喜欢哪种球队,毕竟自己是一个真正篮球迷,而不是某个球星的粉丝,不会像一些激进的巨星粉丝说:“要是谁谁谁退役了,我就再也不看nba了,这一听就是某个篮球巨星的忠实粉丝,但是并不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篮球粉丝。他们是因为更喜欢球星而喜欢篮球,而奥斯本是因为喜欢篮球才喜欢球星。”

    奥斯本曾经迷恋过科比个人英雄主义式篮球,尤其是在08~09年赛季总决赛对战巅峰霍华德带领的魔术队,科比布莱恩特的个人英雄主义达到极致,那时的科比布莱恩特势不可挡,甚至有人戏说:当时的科比能够一个人挑一个队,那时魔术队对科比布莱恩特毫无办法,经常是两三个人包夹科比但是科比总是能把篮球扔进篮筐里,那时的篮筐在科比眼里简直就是一片大海。

    在11~12赛季奥斯本有迷上热火三巨头式的巨星篮球,华丽炫酷,实力超强,还在10~11年见证了风城玫瑰德里克罗斯的神奇赛季,那时的公牛俨然快要复兴自迈克尔乔丹以后颓败的公牛,那时的罗斯,简直是无法防守,快如闪电的突破,以及狂霸的打法,简直不能再帅了。随即又欣赏了曾经不喜欢的马刺式篮球,马刺篮球是典型的团队篮球每个人都能得分,都能传球,都能防守,而且配合默契,被球迷戏称为12巨头。所有这些都被奥斯本看在眼里,即使没有经历过公牛王朝,但是也算是把联盟的两大篮球类型观赏个遍,巨星篮球的华丽与团队篮球的完美都是奥斯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有了之前说奥斯本算是真正的篮球迷。

    奥斯本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想了半天还是只有那几个选项,湖人,公牛,热火,马刺,尼克斯这几个球队。城市我喜欢纽约还有洛杉矶,迈阿密,球队我喜欢马刺与公牛,热火。但是湖人有科比,还是pass掉,科比算得上是巨星杀手,能跟他配合的也就是加索尔那种实力强还没有野心的球员,我可不是那种没有野心的球员,纽约尼克斯球队也是巨星墓场,几乎每个转会到纽约尼克斯的超级巨星都得变报废。马刺主教练**维奇也是太固执,甚至比拉里布朗的掌控欲要强不适合即将成为巨星的我。公牛我虽然有心复兴它,但是周期太长,我没有时间,那就只好是迈阿密热火了。韦德作为二当家还是很合适的,他和詹姆斯夫妻般的默契连我都羡慕嫉妒恨,就选热火啦,难得我喜欢迈阿密优美温暖的景色,还喜欢热火这个球队,更喜欢韦德这样为了胜利能够情愿牺牲自己的二当家。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完美搭档。”

    奥斯本如是想着好事将近,却不顾系统大神越来越黑的脸,要是系统大神有脸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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