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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枪之谜第1部分阅读(1/2)

    前言

    在世界文学的浩瀚银河中,侦探小说无疑是一颗闪亮的星。

    侦探小说最早的发源地是英国与美国,后来影响到法国、比利时、德国、加拿大、苏联与东欧一些国家的文坛,逐渐又发展到亚洲,在日本、中国、韩国都出现了“侦探小说热”。其发行量在世界文坛上也是高居其他小说之首。

    在中国,侦探小说所拥有的读者群是仅次于武侠小说的,这无疑是因为这两种小说精彩的情节与巧妙的构思,以及悬念迭起和神秘色彩吸引着读者。在我看来,侦探小说不仅是罪犯与侦探的斗智,也是作者与广大读者的斗智。侦探小说的启智性,还表现在一些科学破案的陈述上,通过把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知识融入作品,人们在阅读时既获得了各方面的知识,又自觉锻炼了读者的思维能力。这是只有侦探小说才具备的特点,也是武侠小说所无法比肩的,更是《棒槌学堂》系列精校e书制作的初始动力所在。

    在此,特别感谢52ebook论坛提供的交流平台,更感谢52管理员听风轩、gwjyc、zcs007及各位书友对这套丛书的制作所提供的无私的帮助!真诚的表示感谢!!而对于本丛书,虽然自称是精校e书,却仍然会存在许多缺点及疏漏,这完全是制作者知识水平所致,也望朋友们海涵!!

    埃勒里·奎因——西方侦探推理小说第三代典范

    从整个西方侦探推理小说史来看,埃勒里·奎因属于第三代作家。第一代是由福尔摩斯掀起的短篇侦探小说热,其主要作家是柯南道尔、普斯特、傅尔曼等人;第二代作家的代表人物有阿加莎·克里斯蒂、安东尼·贝克莱、范达因等人,他们在20世纪20年代成名,创立了长篇侦探推理小说的新形式。经过两代人的探索和创作,侦探推理小说的基本模式、写作手法均已确立,为新一代大师的崛起奠定了基础。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家注定成为该领域的集大成者,其中最著名的两位大师就是埃勒里·奎因和约翰·迪克逊·卡尔(1906一1977)。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曼弗雷德·本宁顿·李(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和费德里克·泰纳(frederic dannay,1905-1982)这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他们堪称侦探推理小说史上承前启后的经典作家。两人本来分别从事广告业和电影业,1928年因参加有奖征文,两人开始联手创作侦探小说,三年后两人都辞去各自的工作,专门从事侦探推理小说的创作。在合作的40多年间,他们共推出40部长篇小说、4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大部分以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发表。埃勒里·奎因也是其小说中的主人公,其角色本身就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兼超级侦探。年轻英俊的侦探埃勒里·奎因和他的父亲——纽约警察局的警官理查德·奎因是其大多数作品中的主要角色。

    故事中的埃勒里·奎因,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奎因侦探推理小说开创了美国侦探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其奎因探案系列和雷恩探案系列烩炙人口,风靡美国及欧洲,至今畅销不衰。其小说的主角埃勒里·奎因也成为家喻户晓、深受读者喜爱的人物。

    难怪美国侦探推理小说家、评论家安东尼·布彻赞叹说:埃勒里·奎因就是美国侦探推理小说。在历次“历史上最伟大的10位侦探推理小说家”的评选活动中,埃勒里·奎因榜榜有名。

    埃勒里·奎因从不轻视读者的推理能力,在他许多侦探小说中的最紧张关头都特别设定一个章节“挑战读者”,希望读者在不看结尾的情况下能独立侦破书中设下的疑案。

    纵观埃勒里·奎因的侦探推理小说系列,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小说受范达因的影响,在主要人物奎因身上也不乏范达因笔下侦探范斯的影子,其衣着、举止、言谈、性格都带有浓厚的英国味。属于这一时期的作品有《罗马草帽之谜》《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之谜》等国名系列和《x的悲剧》以及雷恩侦探系列共14部。

    后期创作从《凶镇》开始,该时期的作品与前一阶段作品的最大的不同是侦探奎因的美国化,动作增多、语言简练、性格活泼,连犯罪的场所也更具美国特色了。

    然而贯穿埃勒里·奎因前后两个时期全部作品的是他的最大特点:设局精巧,推理严密。奎因侦破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难解的谜团,整个案情扑朔迷离,没有任何明确的线索,使人如坠五里云雾摸不着头绪。不看到最后,读者很难猜到罪犯是谁,看到谜底后,对作者无懈可击的严密推理只能赞叹。奎因作品的另一个特点是丝毫没有对暴力、色情的喧染,使读者在不受暴力和色情刺激的情况下平静地享受逻辑推理的智力乐趣。这在侦探小说中是难能可贵的。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埃勒里·奎因的绝大部分小说迄今未搬上银幕。在电影业十分发达的美国,这是十分罕见的,何况是像奎因探案这样深受读者喜爱的系列作品。但这并非好莱坞的疏忽,它曾将奎因探案系列中的几部拍成电影,但不成功,遭到奎因书迷的抗议,只好作罢,至今未敢问津。这大概也可以算是奎因侦探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吧。

    序篇 色谱

    “我说,乔,”埃勒里·奎因说,“轮子不转那就不算轮子了。”

    “这话听起来恐怕有点实用主义的味道了。”我说。

    “随便你怎么定义吧,”他摘下夹鼻眼镜,一如往常凝神思索时习惯的那样,不遗余力地擦拭着那对光洁的镜片,“我不是不承认那东西本身是个物体,只不过是说,它在体现轮子的功用之前对我没什么意义。同理,我一向试图揣摩运动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我可不像那位布朗神父,只凭直觉办事儿;一个不错的教士——保佑他的好心吧——他只消朝一根轮辐瞥上一眼就……你明白我的意思啦,j j?”

    “不明白。”我照实说。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看看那个典型的案例吧,那个荒诞不经却独具魅力的巴克·霍恩。固然,有些事情在犯罪事件之前就已经发生了,而我总是事后才能发现那些蛛丝马迹。但我的想法是,即便我已经——有点鬼使神差地——暗中着手调查那些悄然进展的细微末节,但那些东西很可能对我意义不大。因为,还缺少犯罪的动因。也就是说,轮子还没有转起来。”

    “我还是稀里糊涂,”我说,“尽管我模模糊糊觉出你在说什么了。”

    他皱了一下劲直的眉毛,接着嘿嘿一笑,舒展开硕长的四肢,对着壁炉伸了个懒腰。他点上一支烟卷,把一口烟朝天花板吐去,“你得允许我放纵一下喜欢故弄玄虚的坏毛病,再把话说明也不迟。有这么一个案子,霍恩案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轮子——五彩幻轮:每根辐条上都嵌着一只杯子,每只杯子里都有一抹颜料。眼前这只杯子里的颜色是黑的——这正代表巴克·霍恩他本人。旁边的一只是金色的——那是吉特·霍恩,哈!吉特·霍恩。”他长出了一口气,“那么隧石灰色就代表老威尔德·比尔,疯狂比尔·格兰特;健康的棕红色该是——他的儿子柯利。那种有毒的熏衣草的紫色,属于玛拉·盖依……他们管她叫什么来着?——‘好莱坞的幽兰’,我的上帝!还有朱利安·亨特,她那个丈夫,属于那种绿色——用我们的分光镜鉴别的话,该是‘龙绿色’。那么托尼·马斯呢——白色?再就是职业拳击手汤米·布莱克——又红又壮的家伙,火红。只有一条胳臂的伍迪嘛——‘蛇黄色’正适合他。其他的,照此类推吧。”他咧嘴朝半空笑了,“真是五彩缤纷呀!现在来看看这些小小的色块儿:每一种颜色都含有特定的元素,有一份质量,都可以称重,可以测量;每一个色块儿都独具一格,卓尔不群呢。它们各自偏安一隅,无声无息。你说,它们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确切地说,毫无意义。”

    “然后呢,”我鼓动道,“轮子开始转了,又怎么样呢?”

    “这就该有事儿了。一次小小的爆发;宇宙间的一股暗流——总之,某种事物提供了动能——一种原始的行为冲动。于是,轮子就转起来啦。快,非常快。但是看看接着会发生什么吧。”他懒洋洋地吸了口烟。真够舒服的,我暗想。

    “真是不可思议呀!不是每一块颜色都各有特定的成分、质量以及可称可量的规模,各自又那么独一无二,像宇宙间的各个星宿般独一无二吗?然而突然,它们彼此融合了!于是,各自本来的面目消隐了,它们结成了一个令人目眩的整体。你能看到的不再是个性的存在,而是那流动着的匀整的图案,在向你昭示霍恩案件完整的故事。”

    “照这么说……”我托着胀痛的脑袋试探着问,“你认为他们每个人都跟这起杀人案有关啦?”

    “我的意思么,”他柔和的面目忽然变得凌厉,“只是说,许多次要的色调淡化了,消失了……我经常设想啊,”他悠悠地说,“换了布朗神父或是福尔摩斯,会怎么断这个案子?你说呢,jj?”

    第一章 酿造中的烈酒

    宽阔的地下大厅里,此起彼伏的喷鼻声与马蹄声在呛人鼻息的腥躁气团中响亮地回荡。大厅一角,坚实的混凝土筑成的冶炼蹄铁的壁炉正红焰烈烈,火星飞蹿。一个侏儒正在炉边忙活。此人半身赤裸、皮肤乌亮、筋肉暴耸、神形滑稽,像个雷神的小兄弟。随着他有节奏的敲击,臂膀上的二头肌突突乱跳,砧铁上的工件顺从地弯曲变形。这是一间房顶低平、墙面粗糙的宽大石室。旁边的马厩里,大概是皮噶苏斯【注】正响亮地咀嚼饲料——那匹脖颈曲线优美的雄性种马,那个仍然像出生时一样通体光鲜的漂亮畜牲。

    远近围候着它的母马们暗暗嘶鸣,或哀婉幽怨,或相互讥笑,竞相向它邀宠。它不时以优雅的姿态在铺着干草的地面上腾挪几下轻蹄,紫色的明眸中熠熠散射着它那来自高贵的阿拉伯祖先的傲慢。

    马,几十匹马,布满视野的马;温顺的,狡黯的,狂野的;被套上鞍具从此循规蹈矩的以及野性难驯死不就范的。马粪的腐臭以及马的鼻息、汗液的腥躁混杂在潮热的空气中,形成一层蛋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昏暗的空间。马厩外悬挂着的马具洁净闪亮;油润的皮革上,铜制配件灿灿发光;棕色的马鞍光泽如缎;白金一般的马蹬耀人眼目;周遭的缀绳像黑檀木一样光滑油亮。柱子上的套马索有条不紊,来自印度的毛毯情调不凡……

    马房主人的威仪也赛得上一个国王。华美的斯泰森阔边高顶毡帽【注】就是他的王冠,长筒科特式自动手枪就是他的权杖,而美国西部烟尘滚滚的荒原便是他辽阔的疆土。

    他的禁卫军是一群罗圈儿腿的骑士,像人马座的徵像一样终日人不离马,蹄声不绝。这群人长于用灵巧的手法卷着纸烟,用拖沓、轻柔而逗趣的语调交谈,用围着细碎皱纹的棕色眼眸温情地扫视漫天星斗,收获来自无边苍弯的安详与宁静。至于他的宫殿——那是在数千英里之外坦延着的大牧场。

    然而,马房的主人,那位顶着古怪的王冠、提着独特的权杖、簇拥着神奇卫队的国王,并没有把他的皇城建在风吹草滚的乡野平川上。既没有建在得克萨斯、亚利桑那或是新墨西哥州,也没有建在适合他这类君王叱咤风云的任何具有传奇色彩的地方。他的宫邸就在美国最为世俗的结构层之下;没有气势磅礴的高山峡谷或幽林绿地,更不用说一望无际的荒原大甸了。屈居摩天大楼、地铁网络的重重包围之中,熏染在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氛围里,四处是影剧院、广告牌、霓虹灯、贫民窟、俱乐部、电讯发射塔、文化论坛、传媒小报,不一而足。这一切距离英格兰乡村茅舍里或绿油油的日本稻田间自在的生存状态过于遥远了。一箭之外的地方坐落着荒诞不经的百老汇,不时传出纽约城毫无幽默可言的莫名其妙的哄笑。在这间地下室顶面三十英尺以上、五十英尺以东和五十英尺以西的地方,便是轰鸣咆哮着的大都市的领地了。建筑物像一座座巨人,彼此的缝隙中每分钟都有上千辆汽车飞掠而过。而椭圆形露天赛场,可以说是纽约最庞大、崭新的,体育运动的神殿……

    至于马,它们是野外广阔世界的来客,无论是来自东部或西部的,统统像兔子一样被拘到一起关在栏中,只剩下委屈地低喑嘶鸣。

    在英格兰,这种事是绝无仅有的。教化早已植根于他们不温不火的心性之中,无须再追溯早已消散了的先哲训条。圣泉只有在美国才会倒流。很久以前,辽远西部强壮的男子会偶尔一聚,过节一样地喜气洋洋,比试他们的驯马术和骑术。那真可谓西部的狂欢,只属于西部的盛典。如今,这种传统被从西部碱性的土壤中连根拔起,马匹啦,马术啦,牛仔呀以及所有的一切,一股脑地移植到东部坚硬的地面上来啦。那种原型的称谓——骑术竞技会——被保留了下来,而其目的——服务于纯粹的娱乐——使其风采蒙尘纳垢。观众排着队从围着铁栏杆的通道掏钱买票进入竞技场,一窝蜂地扑向具有敏锐眼光的开发商们设置的诱惑。

    这真可谓文化拓荒的硕大果实啊,一个具有园艺学色彩的传奇——横跨东西部文化移植的最新示范——疯狂比尔·格兰特麾下的牛仔骑术团!

    此刻,在那匹血统高贵的骏马的围栏旁边,不动声色地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身材较矮,形容怪异,右臂粗壮发达,左臂只有肩肘之间的一小段残肢吊在打了结的衣袖里。

    他脸颊消瘦,气色晦暗,而这种晦暗很难判断是灼热阳光涂抹的成果还是本性饱受煎熬的痕迹。与那匹马有点相似,此人气宇间潜藏着某种与生俱来的霸气,很薄的嘴唇带着轻蔑的神情。这就是心智机敏,锐不可当的人物——“独臂伍迪”——一个古怪的称谓,一种对于高贵的最为荒诞的诊释!而广为人知的是,这个称号所代表的是骑术团里第一流的骑技师;也就是说,疯狂比尔·格兰特手下最出色的艺人——伍迪,琥珀色的眼眸发散的是令人战栗的寒光,强壮有力的筋骨昭示着神话的不朽。

    另一个人物截然不同,却也有着非同寻常的特质。这是个高大魁梧的骑术师,随意地站着,像一棵久经荒山骤风吹掠的老树,给人一种内华达的山峰一样苍老而永恒的感觉;白发衬托着一张深褐色的脸膛,明眸皓齿,目光如炬,顾盼间一副阅尽沧桑的稳健。脸相并无醒目之处,但与他魁伟结实的体魄合起来看就有种史诗中英雄人物的感觉,浑然一尊穿过岁月的幽暗迷雾呈现于俗世的战神雕像。厚重的深褐色眼皮总是懒洋洋地覆盖着那双阔目,只留下一条狭窄的长缝,锐利的目光从中须臾不断地扫射出来。这位来自另一世界的英雄,却入乡随俗地穿着一身东部流行的衣裳,看上去有点儿不伦不类——老巴克·霍恩!残酷的荒原与浪漫的好莱坞共同创造的尤物。

    是啊,好莱坞,那个吞噬任何送到嘴边生灵的摩洛神【注】;令当代美国青少年心驰神往的圣殿,其感召力就如同昔日牛仔、野牛比利之类的西部传奇之于大势已去的上一代毛头小子。而就在这个圣殿里,他,巴克·霍恩把西部的历史风貌活生生地带到了现世。不是现在这个到处跑着福特车、拖拉机,到处竖着加油泵的西部,而是七十年代沉甸甸的六发左轮枪逞威的时代,是詹姆斯·博依斯和吉特·霍恩的天下,是充斥着盗马贼、印第安醉汉、牲畜贩子、小酒馆、木条地板、靠暴力维持和平的警长和枪声屡屡不绝的西部。巴克·霍恩借助摄影机和放映设备完成了重现那段辉煌历史的奇迹,而他本人作为一个真正从往昔尘埃中走出来的人物,把一切栩栩如生地搬上银幕,实在也浪漫得登峰造极。如今健在的昔日热血青年没有一个不是在巴克·霍恩在银光闪烁的幕布上挥舞着套马索、放着枪、策马狂奔的激越中战栗着长大的。数以千计的拷贝曾发往全国各地,不同种族的和众国公民共享了同一个神话的震撼。

    有了两种颜色:独臂伍迪,老巴克·霍恩。

    轮子依然静止不动。

    独臂伍迪挪了挪两条弯曲的腿,把一张刀削似的瘦脸嗖地一下凑近霍恩暗褐色的脸膛,在离他一英寸的地方盯着他。

    “巴克,你这叫人恶心的老家伙,你就该滚回电影厂去,跟那些花花公子呆在一起。”他拖着含混不清的长腔说。

    巴克·霍恩没有做声。

    “可怜的老巴克,”伍迪摆了摆那小半截残臂说,“路都走不利索了吧!”

    巴克阴沉地问:“你什么意思?”

    独臂人眨了眨贼亮的眼睛,右手摸住腰带的铜头:“你这老不死的,在这儿挡什么横!”

    一匹马喷了个响鼻。两人谁都没有回头去看。身材高大的老者兀自轻声念叨了几句。伍迪的五官拧作一团,嘴巴嘲弄地歪扭着,筋肉暴突的右臂也举了起来。老巴克俯身躲闪……

    “巴克!”

    两人闻声立即站直了身子,像是被突然拉起来的牵线木偶,齐刷刷地一起转过头来。伍迪举着的手臂也悄然垂下。

    吉特·霍恩站在马房的门道里,目光来回扫视着他俩——老巴克的宝贝女儿!一个孤儿,并非出自霍恩灰暗的血系,却由他老婆丰沛的乳汁喂养起来,又由他一手抚养长大。可怜的老婆早已命归黄泉,所幸吉特长伴左右。

    这姑娘身材硕长,个子直追老巴克。有着阳光染就的红褐色皮肤以及像倔强的母马一样刚硬结实的轮廓;眼眸呈灰蓝色,小巧的鼻翼微微颤动;装束不俗——那身纽约式长裙正赶时髦,而活泼的无边帽也是第五大道最新的款式。

    “巴克,你不害躁么,居然跟伍迪斗嘴!”

    伍迪皱了皱眉,挤出一个笑脸,用指端捅了捅他的牛仔帽缘,重新皱起眉头,嘴里无声地叨咕着什么,迈着他那两条弓形腿,步态滑稽地踱了开去,绕过埋头干活的铁匠,没影儿了。

    “他说我老!”老巴克·霍恩委屈地抱怨道。

    她把他古铜色的大手拉到自己手里:“别往心里去,巴克。”

    “可恶的东西!吉特,他该不是要跟我说……”

    “理他呢,巴克。”

    他忽然笑逐颜开了,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吉特·霍恩在年轻一代人心目中的地位像她那位闻名遐迩的养父十几年前一样了不得。在广阔的牧场上生长,追着马群奔跑,终日与强悍的牛仔们嬉戏,叼着单刃猎刀就如同现代女孩叼着牙齿矫正圈,在无垠的天地间撒野,同时又戏剧性地拥有个在银幕上大红大紫的养父——于是好莱坞的发行代理人纷纷向她聚拢来,想利用她制造一个更为精彩的神话。巴克的制片人自有主张。巴克是越来越老啦。而吉特显现的男子气远远盖过她身为女性的娇柔,但又比纯粹的女巫型人物妩媚得多。无疑她可以取代她的养父打出个新高潮。那是九年前的事。那时的吉特十六岁,是个矫健、挺拔、野味十足的顽皮姑娘……孩子们为她都疯啦。她能骑善射、绝活不穷,小嘴儿里粗话连篇、妙趣横生;而且,故事里总要有男性英雄,她顺便也把亲亲吻吻、搂搂抱抱的色情戏演得如火如茶。于是她的大名吉特·霍恩便无人不晓了——了不起的牛仔女星!轰动性的票房效益!

    老巴克自然静悄悄地从银幕上淡出了。

    他们走出马房,沿着坡道穿过狭窄的混凝土走廊,进入一个排列着许多化妆间的长厅。其中一个小门上方悬挂着一个金属打造的星形饰物。巴克一脚踢开了那扇门。

    “什么他妈明星!”他吼了一声,“进来,吉特,进来,把门关上……我早晚得把那盗马贼的嘴撕烂!坐下,我跟你说。”

    他像个赌气的孩子,重重地把自己投到沙发上,眉头紧锁,棕色的大手又摸又松地忙个不停。吉特亲昵地抚弄着他苍白的头发,一脸笑容;但是她灰蓝色的眼眸深处却深藏着某种忧虑。

    “我的天哟!”她柔声细语地说,“这可不像你,巴克,这么小心眼。你得管着点儿自己的脾气。难道这不是……别动那么大的气,你这老山猫!……这么激动对你可不好。”

    “你别跟我装傻充愣,吉特。”

    “你敢肯定……”

    “闭嘴,吉特!我没什么毛病。”

    “队医不是给你看过了么,老顽固?”

    “今天是看了,说我没事儿”。

    她从他坎肩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很在行儿地在椅背上划着了火,举到他卷好的纸烟前头:“你都六十五岁了,巴克。”

    他透过缭绕的烟雾斜视着她笑道:“你是说我到头了。吉特,尽管我已经三年不上电影了……”

    “是九年。”吉特温和地说。

    “三年嘛,”巴克争道,“我叫全民族重温了历史,那是我干的吧?很好,我现在跟那时候一样棒。摸摸这腱子肉!”他曲起粗壮的右臂,她顺从地拍了拍那上面隆起的二头肌。真硬得像石头。

    “怎么回事,吉特?这么浮皮蹭痒的,用力捏捏看!骑骑马,打打枪,玩玩绝活儿,这都不算什么——你该知道我过去十来年一直坚持活动来着。这个竞技场,还吹什么‘疯狂大比尔’,那点把戏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比尔也就是抬抬我的架子,让那些混账制片商乖乖回来找我,签上几个像样的大合同……”

    她吻了他前额一下:“得啦,巴克。你只是要……当心一点,好吗?”

    走到门口时她回过头来,巴克已经把他的两条长腿翘到化妆台上去了。透过淡淡的烟雾,从对面的镜子里可以看到他依然若有所思地皱着眉头。

    吉特像个成熟的女人那样叹了口气,关上了房门。然后她挺直高高的身板,迈起男人一样干脆利索的大步,穿过走廊朝坡道另一侧走去。

    砰砰!远处隐约传来枪声。她脸上顿时恢复了快活的生气,她加快步伐循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许多人与她擦肩而过——老熟人们、戴着牛仔帽和皮绑腿的小伙子们以及穿着皮衣和牛仔裙的姑娘们。空气中弥散着皮革的气味、人们轻柔的谈笑声和自制卷烟的清香……

    “柯利!嘿,真会玩儿呀。”

    她站在枪械库的门道里。库房里层层叠叠的架子上放着许多枪支和器械——温彻斯特步枪、烤蓝左轮枪、训练用枪靶等等。吉特朝里望着,脸上带着梦幻般的微笑。柯利,疯狂比尔·格兰特的毛头小子,穿着一条满是泥土的灯心绒裤子,宽肩窄腰,壮实而灵活。柯利放下冒着烟的左轮枪,转过头来,一声欢叫:“呼啊。”

    “吉特,你这老枪迷!看见你真叫我高兴!”

    吉特更痴迷地笑了。柯利对大都市、百老汇的浮华造作很看不上眼,这倒是与吉特颇为合拍。而且,吉特暗自求证了上千遍,确认柯利还是中看的。柯利呼地一下扑到她面前,抓住她的两只手。咧着嘴,脸儿对脸儿地朝她笑着。吉特心中寻思,不知眼下这个新的环境——充满各种神奇诱惑和美丽陷阱的城市——是否最终也会把这小子弄得庸俗不堪。他身上并不具备浪漫英雄的特质,而且总体来看也并不是个经得起推敲的美男子。鼻梁嘛,用传统审美眼光来看有点过于弯曲;不过,那头闪闪发亮的卷曲的棕色头发,总是被他弄得乱蓬蓬的,倒是显得很有趣;然而他的目光,无可置疑,总是直率和诚实的。

    “看着啊。”他叫道,嗖地一下又蹿了回去。

    她默默看着他,淡淡地微笑着。

    他把右脚登在一个古怪的小装置的踏板上——那该是个投掷器吧;他用脚掌踩了踩那踏板,咔的一声扳开了长筒左轮枪的机头,熟练地装上几粒又大又亮的筒形弹药,啪的一声合上了弹仓;又往投掷器的弹槽里放了几个小玻璃球,站直了身子。接着他猛地一踩踏板,几个玻璃球刷地飞向半空。他望着它们在空中飞得越来越远。在那些小球近乎消失踪影的瞬间,他手腕潇洒流畅地一抬,漫不经心地轻扣扳机,一举射下了几个变成小点的玻璃球。

    吉特乐不可支,雀跃着鼓掌。柯利刷的一声把枪顺进枪套,摘下宽边帽,向吉特躬身行了一个礼。

    “打得还行吧,啊?每次我玩这个小把式都会想起野牛比尔。我爸老跟我提他。那家伙也玩过打玻璃球,那是他在‘荒野西部风情展’上表演的。不过他是个无赖,用的又是打狗熊用的铅弹,所以才次次打中……又一个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混账!”

    “你的身手好歹也能赶上巴克了。”吉特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