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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门第1部分阅读(2/2)

?还有,汉尼拔在哪里呢?汤美改变声调,呼唤汉尼拔。

    “汉尼拔——汉尼拔——小汉尼。过来,汉尼拔!”

    汉尼拔也不在。

    总之,杜本丝带汉尼拔一起出去了,汤美想。

    他不知道杜本丝带汉尼拔出去,到底是好是坏。汉尼拔一定不会默默看着危险降到杜本丝身上。问题是,汉尼拔可能伤害了别人。带它到别人家去,它非常友善;可是,那些想来看它或走进它住家的人,在它心中反而常常成为必须注意的人物。一旦需要,不管有多危险,它都会大声吠叫或咬住对方。然而,究竟到哪里去了?

    汤美在马路上走了一会,并没有看到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穿着明亮的红色防雨外套,牵着小黑狗,从远处走来。最后,他有点生气地折回家里。

    引人食欲的香味向他飘来。他急忙到后房去,杜本丝从  火炉边回头绽出欢迎他回家的笑容。

    “回来得好晚啊。”她说,“这是沙锅菜,很香吧?今天还加了一些稀奇的东西。院子里有些可做香料用的草。至少我认为那是可做香料的草。”

    “如果不是可做香料用的草,”汤美说,“那可能就是有毒的莨菪,或者外表看来像别的东西,其实是洋地黄。你到哪儿去了?”

    “带汉尼拔去散步。”

    到这时候,汉尼拔才发觉汤美回来,向汤美奔过去,表示热烈欢迎,汤美也蹲下来。汉尼拔是只小黑狗,毛色光艳,尾部和双颇有黄褐色的有趣斑点。它是纯种的曼彻斯特狗,自以为比其他的狗更高贵和有智能。

    “哎呀,我在这一带找来找去,你们到哪儿去了?天气可不太好哩。”

    “嗯,天气的确不好,雾又浓又潮。而且——我也非常疲倦。”

    “到哪里去了?上街买东西?”

    “不,今天店铺很早就打烊,不,不是——我是到墓地去。”

    “真叫人不舒服,”汤美说,“干嘛到墓地去?”

    “有我想看的坟墓。”

    “听来实在不舒服。汉尼拔很高兴吗?”

    “必须替汉尼拔套上绳子。一个像教堂执事的人不时走出教堂大门,他好像不喜欢汉尼拔,因为——汉尼拔可能也不喜欢他,打从搬到这儿开始,我就不希望别人对我们怀有奇妙的偏见。”

    “你到底想到墓地去看什么?”

    “想去看看是些什么样的人葬在那里。好多人,都葬满了,有相当古老的;甚至有一八○○年代;而且还有一两座更古老。墓碑已经剥落,看不清楚了。”

    “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到墓地去。”

    “我去调查。”杜本丝说。

    “调查什么?”

    “我想知道乔丹家的人是不是葬在那里。”

    “哎呀,你还是挂念着那件事?你去调查的是——”

    “你知道,梅丽·乔丹已经死了。我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因为我们有那本说她不是自然死亡的书。那么,她应该葬在什么地方才对,是不是?”

    “这还用说,除非葬在这院子里。”

    “我可不以为然。”杜本丝说,“因为那男孩或女孩——一定是男孩……当然是男孩,他叫亚历山大啊——只有这孩子知道。他一定觉得自已很聪朗,知道她不是自然死亡。不过,假如只有这孩子对她的死因有清楚的概念,或者发现她的死因——也说是说,别人全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说,她死了,埋葬了,而且没有人——”

    “没有人说那是犯罪行为。”汤玛斯插嘴。

    “是啊,就是这样。被毒杀、被殴击头部,被推下悬崖或被车子轧死了——啊,方法多得很呢。”

    “我相信你可以想到很多。”汤美说,“你唯一的优点是,杜本丝。你至少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不会有兴趣将这种杀人方法付诸实施。”

    “可是,墓地上没有梅丽·乔丹的坟墓,也没有姓乔丹的人。”

    “你一定很失望吧!菜还没好吗,我饿死了。好香!”

    “刚好可以吃了。”杜本丝说,“你洗了手,马上就吃。”                                                                                                  出品: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专区(http://ajs。126。)命运之门                           四

    “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杜本丝边吃边说,“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多得惊人。年老的,年轻的。还有嫁到帕金森家的。”似乎到处都是帕金森。此外还有凯普、格利芬、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等。妙的是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两者都有。”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叫乔治·安德乌德。”汤美说。

    “嗯,要是安德乌德,我也认得好几个;却不知道有叫奥佛乌德的人。”

    “男的?还是女的?”汤美说。他似乎有些兴趣了。

    “是女孩,罗丝·奥佛乌德。”

    “罗丝·奥佛乌德?”汤美倾听这名字的音调说,“似乎不太顺口。吃完午饭,非打电话给电气行不可。杜本丝,你可要当心,万一在楼上楼梯口的平台踩空了脚,那可糟了。”

    “这样我将是自然死亡,或非自然死亡,两者必居其一。”

    “是好奇心之死。好奇心杀了猫。”

    “你完全没有好奇心?”

    “没有足以引发好奇心的理由啊!饭后点心是什么?”

    “加糖蜜的馅饼。”

    “杜本丝,真是芳香可口的一餐。”

    “真高兴你喜欢。”

    “后门口的包裹是什么?是我们订的酒吗?”

    “不是,是球根。”

    “哦,球根?”

    “郁金香。”杜本丝说,“我要去找艾塞克老爹商谈一下。”

    “种在哪里?”

    “我想种在院子中央小径的两旁。”

    “那可怜的老爹不是快要死了吗?”

    “哪里。”杜本丝说,“艾塞克还健壮得很,我发现,园丁似乎都这样。真正有本领的圆丁好像过了八十才更有劲。要是遇到三十五岁左右,看来肌肉颇为发达强健的年轻人说:‘我一直想在院子里工作’,这种人一定没有什么用。他们充其量只会抖落一些树叶,不管请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说季节不对,什么时候才对呢,没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唉,最后只好按他们的意思做了。可是,艾塞克是一个好园丁,什么事都知道。”杜本丝又加了一句。“我也要了番红花,大概也在那包裹里。我要去看看。今天,艾塞克会来,他会告诉我一切。”

    “喂。”汤美说,“等一下我也去。”

    杜本丝和艾塞克愉快地见了西。球根的包裹解开了,他们商量较能引人注目的花。先是早开的郁金香,它在二月底就能愉悦人心。其次是花瓣上有美丽镶边、色泽艳丽的郁金香以及一些称为“virdiflora”--一如杜本丝所能了解的——的郁金香。后一种郁金香在五月底六月初之间会在长茎上开出特别美丽的花朵。这品种配在浅绿的色调上很有情趣,所以他们同意集中种在院子僻静的地方,可以摘来装饰客厅;如果种在大门通到屋子的短短小径旁,难免会引起访客的嫉妒与羡慕。此外,商人送肉类和其他食品来的时候,这些花一定可以满足他们的艺术感。

    四点钟,杜本丝在厨房把浓郁香醇的茶灌满了褐色茶壶,壶旁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然后呼唤艾塞克,要他回家前喝一杯。接着,她去找汤美。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睡觉,杜本丝一个个房间寻找。走到楼梯平台上时,她很高兴看到一个头颅从地板上不详的洞里露出来。

    “不要紧啦,太太。”电工说,“不用再战战兢兢了,全部弄好了。”接着又加上一句说,他明早再来在屋内的另外一个地方工作。

    “希望你一定来。有没有见到勃拉司福先生?”

    “你的丈夫吗?对,他在楼上,掉了什么下来,好像很重,一定是书。”

    “书!”杜本丝说,“啊,真是的!”

    电工缩入他自己的地下世界,杜本丝走上屋顶间,那儿现在已变为专放儿童书的临时书库。

    汤美坐在取物梯顶上,脚边地板上散置着好几本书,架上留下了原来放那些书的空隙。

    “原来你在这里!”杜本丝说,“你还假装对任何书都不感兴趣。你看了很多书、对不对?你把整理得好好的书弄得乱七八糟了。”

    “对不起。”汤美说,“不过,我想看一看。”

    “你找到其他用红墨水划线的书了?”

    “不,没有找到。”

    “很烦人吧。”杜本丝说。

    “一定是亚历山大搞的鬼,亚历山大·帕金森。”汤美说。

    “不错。帕金森之一,无数帕金森之一。”

    “这个亚历山大好像很懒。不过,像那样划线,一定相当麻烦。可是,关于乔丹的信息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问过艾塞克,那老爹认识很多这一带的人,却记不得什么乔丹。”

    “前门旁的钢灯,你有何打算?”汤美一面下楼一面说。

    “我想带到义卖会去。”

    “为什么?”

    “因为它碍手碍脚,是我们在外国买的,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们两个脑袋都有问题。你不喜欢它,你说你恨它。嗯,我也有同感。而且它重得很,重得怕人。”

    “不过,我说要把它送到义卖会去,桑德荪小姐可非常高兴。她说要来取,我说我会用车子送去。我们今天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去一下。”

    “好吧,我跟你一起送去。”

    “啊,我想我会找个人送进去。”

    “随你便。不过,不要亲自送进去,累坏了自己。”

    “知道了。”

    “你说你想去,是不是还有其他理由?”

    “不,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

    “真不知道你会惹出什么事来。杜本丝,从你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了。”

    “你带汉尼拔去散步,”杜本丝说,“我不能带它到义卖会去,我不想看狗吵架。”

    “行啊!汉尼拔,散步去吧?”

    一如往常,汉尼拔立刻做出肯定的答复。它的肯定与否定绝对不会弄错。它扭着身子,摇动尾巴,举起一只前腿,又放下,然后走过去用头狂擦汤美的腿。

    “很好。”汉尼拔明白地说,“你是为此而存在的,我亲爱的奴隶。我们到街上快快绕一圈吧,但愿有各种味道。”

    “走吧。”汤美说,“要带绳子去,可不能像上回那样跑到马路上,差点被那可怕的巨大‘长车’送上西天了。”

    汉尼拔望着汤美,仿佛是说:“我从来就是一只最听话的好狗。”这说法根本不可靠。但是,即使跟汉尼拔关系最密切的人也常常受它骗。

    汤美轻轻说声好重,一面把铜灯送进车里。杜本丝开车走了,看到车拐了弯,汤美才把绳子系在汉尼拔颈圈上,带它上街。不久,走进通往教堂的小巷,巷道上几乎没有车子,汤美把汉尼拔颈上的绳子解掉。汉尼拔拥有这种特权:在柏油路边的草丛中,到处响着鼻子不停地嗅味道。如果它能说人话,一定会这样说:“好极了!香喷喷,那是大狗。一定是可恶的狼犬。”低沉的吠声。“我不喜欢狼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家伙,我要咬回去。啊,好大,好大!是母的,长得好漂亮。唔——唔——我想见见它,它住得很远吧,不,可能就是从这家跑出来的,大概没错。”

    “喂,从那扇门出来,”汤美说,“不要随便走进别人家里。”

    汉尼技假装没听见。

    “汉尼拔!”

    汉尼拔加快脚步,拐向通往厨房的转角。

    “汉尼拔!”汤美喊,“听见没?”

    “你说听见没?”汉尼拔说,“叫我吗?唔,确实是。”

    厨房传来凶狂的吠声。汉尼拔惊惶失措,向汤美这边逃过来,紧跟汤美脚后跟走。

    “好了,好了,乖!”汤美说。

    “很乖吧?”汉尼拔说,“需要我保护的时候,我总是待在你身旁啊。”

    “他们抵达教堂墓地的边门。汉尼拔不知怎的,竟然学会自由改变形体的特殊技术,尽管外表看来肩幅大了一点,肥了一点。它依然随时可以把自己变得像一条细细的黑线。它现在就轻松地从门上横木间钻过去。

    “回来,汉尼拔!”汤美叫着说,“不能进入墓地。”

    假如它能回答的话。汉尼拔也许会这样说:“我已经进来了。”它像进入充满欢乐的庭院一样,兴高采烈地在墓地上跳跃。

    “真拿它没办法!”汤美说。

    汤美拔开门栓走过去,手上拿着绳子追逐汉尼拔。汉尼拔已跑到墓地里边,似乎有意从微开的教堂大门挤进去。可是,汤美终于抓住它,系上了绳子。汉尼拔仰起头,似乎是老早就希望如此。“系上绳子吧?对,当然,这样显得很威严,表示我是一只非常重要的狗。”它摇动尾巴。紧紧系着绳子,汉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里行走,大概没有人会反对了。汤美在附近倘佯,似乎想再确定一下杜本丝前几天的调查。

    他先看到一块磨损的石碑,石碑半藏在进教堂的小边门后面;似乎是最古老的石碑之一。这一带有好几个这种石碑,大都刻着一八○○年代的日期。可是,有块墓碑,汤美看得最久。

    “奇怪!”汤美说,“真奇怪。”

    汉尼拔仰望汤美。它不了解主人这句话的意思。这块墓碑丝毫引不起狗的兴趣。它坐下,询问般仰望主人。出品: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专区(http://ajs。126。)命运之门                            五

    杜本丝和汤美都毫无兴趣的铜灯,想不到竟然大受欢迎,杜本丝觉得很高兴。

    “勃拉司福太太,真谢谢你,带来了这么好的东西,真别致。一定是去外国旅行时找到的吧!”

    “是的,我们在埃及买的。”杜本丝说。

    那是八年到十年前的事了,她现在已记不清是在什么地方买的。也许是大马士革,也可能是巴格达或德黑兰。不过,杜本丝觉得,目前埃及正成为大家谈论的重心,说在埃及买的似乎更有趣。而且,这铜灯看来颇有埃及风格。即使在别的国家购买,也可能是模仿埃及那个时代的东西。

    “老实说,”杜本丝说,“放在我们家赚大了一点。所以我想……”

    “嗯,这的确必须抽签。”黎特儿小姐说。

    黎特儿小姐是义卖会的负责人。在这一带,她有个绰号叫“教区的唧简”,主要是因为教区发生任何事,她没有一件不知道。她的姓(little)很容易引起误会,其实她是一个身躯堂堂的高大的女人。教名是陶乐西,人们通常叫她陶蒂。

    “勃拉司福太太,希望你到义卖会来,好吗?”

    杜本丝答应说,她会来。

    “我可以享受购买的乐趣。”杜本丝爽直说。

    “啊,我真高兴你这样想。”

    “我觉得非常好。”杜本丝说,“这种旧物义卖。因为——唔,的确很好。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多余的物品对别人也许正是宝贝。”

    “啊,我们一定要把这句话告诉牧师。”布莱丝·李德蕾小姐说。她是一个瘦小而年纪相当大的妇人。她接着又说:“他听了一定非常高兴。”

    “例如这个纸糊的水桶。”杜本丝说着提起那水桶。

    “啊,有人会买吗?”

    “如果明天我来还没有卖出去,我去买。”

    “可是,最近已经有非常漂亮的塑胶洗衣桶了。”

    “我不太喜欢塑胶。”杜本丝说,“这种纸糊的桶子实在非常好,即使一下子放进许多陶器,也不会破。啊,还有古老的开罐器。这种附有牛头的,最近已经见不到了”。

    “可是,用这种开罐器可真费事。电动开罐器不是更方便吗?”

    这种交谈持续了一阵子。然后,杜本丝问有没有自己可以帮忙的事。

    “啊,勃拉司福太太,那就麻烦你布置美术品贩卖场。我想你一定很有艺术感。”

    “我可一点儿没有艺术感。不过,让我布置贩卖场,倒是一件乐事。如果弄错了,请告诉我一声。”

    “人手不够,有你帮忙真是好极了。我们很高兴见到你。

    你的新居快整理好了吧?”

    “应该已经就绪才对。”杜本丝说,“可是看来还要花好长一段时间。电工、木工真是难缠,他们动不动就回家。”

    对于杜本丝指责电气行和瓦斯公司表示赞同的人,展开了一场小小的论战。

    “最糟的是瓦斯公司的人。”黎特儿小姐坚定地说。“因为他们都来自下史坦福。而电工只有来自威尔朋克的才好。”

    牧师向帮忙的人说了些鼓励的话,才改变了话题。牧师也表示他非常高兴能见到新来的教区居民勃拉司福太太。

    “我们都很了解你。”牧师说,“啊,这是真的,也很了解你的先生。改天,我想听听你们两位最有趣的故事。你们的生活一定非常有趣。我想你们大概不愿意谈,我也就不提了,关于上次大战的事,你们贤伉俪可真活跃。”

    “啊,请告诉我们,牧师。”一个摆果酱瓶的女人一面离开贩卖场,一面说。

    “我是在绝对秘密下获知的。”牧师说,“昨天我看到你在墓地那边散步,勃拉司福太太。”

    “是的。”杜本丝说,”我先参观了教堂,这里有一两扇窗户非常吸引人。”

    “不错,那是十四世纪的,北边侧廊的那扇窗户。不过,大部分当然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

    “在墓地散步的时候,”杜本丝说,“我发觉帕金森家的坟墓倒真不少。”

    “不错,确是如此。这一带以前有个姓帕金森的大家族。

    当然,我一个也记不得了。拉普顿太太,你记得吧?”

    拉普顿太太撑着两根手杖,年纪相当大,表情颇为得意。

    “是的,是的,我记得帕金森太太在世时的事情——啊,帕金森老太太,就是那个住在‘领主府邸”的帕金森太太啊,真是了不起的老太太,真了不起呢。”

    “此外,我还看到一些索玛斯或查特顿家的坟墓。”

    “哇,你对过去这一带的情形倒相当清楚。”

    “其实,我还听过一些关于乔丹的事——是安妮或梅丽·乔丹吧?”

    杜本丝环视众人,乔丹这个名字似乎没有特别引起注意。

    “说来是有人用过一个叫乔丹的女厨师,就是布拉克威尔太太,原名叫苏珊·乔丹,只留了半年,有很多缺点。”

    “那是很久以前由事罗?”

    “不,只八年或十年以前的事,不会比这更久。”

    “现在还有姓帕金森的人住在这里吗?”

    “没有,他们很久以前就全都离开了。其中一个娶了表妹,搬到肯尼亚去住了。”

    “我不知道,”杜本丝知道拉普顿太太跟当地的儿童医院有关系,很有礼貌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需要儿童读物?不过,全是旧书。我们买下原来房主的家具时,得到了许多。”

    “你真是太好了,勃拉司福太太。当然,我们有一些人家送的好书,全是最近专门为孩子写的书,让孩子看旧书,未免太可怜啦。”

    “啊,真的?”杜本丝说,“我很喜欢孩提时代拥有的书,其中也有我祖母还是孩子时候的书,我最喜欢这种书。《金银岛》、莫尔斯华斯夫人的《四个风吹的农场》和斯坦莱·韦曼的一些作品,我决不会忘记。”

    她环视四周,仿佛为了征求大家的同意——随后,突然看看手表,知道已经很晚,使向大家告辞。

    回到家,杜本丝把车子开进车库,绕过房子,向前门走去。门开着,她走进去。阿勃特从里头出来迎接。

    “要不要茶,太太?你一定很累了。”

    “我不觉得。我已经喝过茶,在协会喝过了。点心还不错,圆面包可真难吃。”

    “圆面包很难做。跟油炸面圈一样难,哎!阿勒特叹口气说,“艾美做油炸面圈,可真是一把好手。”

    “唉,那种油炸面圈没人做得来。”

    艾美是阿勃特的妻子,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依杜本丝自己的看法。艾美所做的蜂蜜馅饼香醇可口,但油炸面圈决不能说做得很好。

    “油炸面圈的确难做。”杜本丝说,“我自己就做不来。”

    “嗯,那有窍门的。”

    “勃拉司福先生呢?出去啦?”

    “不,在楼上。在那房间,啊,就是那叫做书库什么的房间。我还是习惯叫屋顶间。”

    “他在那里做什么?”杜本丝微感意外地问道。

    “仍然在看书。我想他仍在整理或收拾。”

    “真没想到。”杜本丝说,“他对那些书根本不了解。”

    “不错。”阿勃特说,“绅士都是这样的,对不对?他们多半喜欢大型的书,是不是?一些难懂的学术书!”

    “我上去看看他在做什么。”杜本丝说,“汉尼拔到哪里去啦?”

    “我想跟主人在一起。”

    就在这时候,汉尼拔出现了。它认为猛吠是优秀看门狗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在猛吠一阵之后,才正确判断是自己喜欢的女主人回家,并不是有人来偷汤匙或袭击主人和女主人。它垂着粉红色的舌头,摇着尾巴,从楼梯上跑下来。

    “啊,”杜本丝说,“很高兴见到妈妈吧?”

    汉尼拔说很高兴看到妈妈,然后猛力扑向杜本丝,差点让妈妈倒在地上。

    “轻点。”杜本丝说,“轻点,你要杀我吗?”

    汉尼拔清楚地传达了它的意思,说它非常喜欢她,想把她“吃掉”。

    “你的主人在哪里?爸爸呢?在楼上是不是?”

    汉尼拔懂得她的意思。它跑上楼梯,回头等待杜本丝赶来。

    “唉,真是的!”杜本丝微微喘着气,走进书库,看见汤美跨坐在取物梯上,把书摆进拿出。“你到底在干什么?以为你带汉尼拔出去散步呢。”

    “去散步啦。”汤美说,“到墓地去。”。

    “怎么又带汉尼拔到墓地去?他们不喜欢狗进去吧。”

    “它一直系着绳子。”汤美说,“而且,不是我带它去,是它带我去,它好像很喜欢墓地。”

    “这种事,它最好不要养成习惯。”杜本丝说,“你知道汉尼拔是一种什么样的狗,它喜欢自己决定日常的行事。一旦到墓地变成他的日课,那我们可就惨了。”

    “它对这种事确是非常聪明。”

    “你说它很聪明,其实是任性。”杜本丝说。

    汉尼拔回头走向杜本丝,用鼻子厮摩她的腿肚子。

    “它告诉我说,”汤美说,“它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狗,比你和我过去都更聪明。”

    “这是什么意思?”杜本丝问。

    “很开心吧?”汤美改变话题。

    “嗯,虽然够不上开心,”杜本丝说,“不过,大家对我都很亲切友好,我想最近不会像现在这样去打扰她们了。开头实在很困难,大家看来都很像,穿着同样衣服,起初简直分不出谁是谁,除非有些人漂亮或非常丑。不过,这种事在乡下似乎不怎么引人注意,对不对?”

    “刚才说过,汉尼拔和我都非常聪明。”

    “我想你刚才是说,汉尼拔很聪明。”

    汤美伸手从眼前架子上拿出一本书来。

    “《绑架》,这也是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写的。似乎有人非常喜欢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黑箭》、《绑架》、《卡特里奥娜》之外,还有两本,都是宠受孙子的祖母和大方的叔母奖给亚历山大·帕金森的。”

    “啊,这是怎么回事?”

    “我找到他的坟幕了。”汤美说。

    “找到了什么?”

    “其实是汉尼拔找到的,在进教堂小门边的角落里。我猜想那是通往圣器室之类的门。虽然磨损得很厉害,又没有好好照料,不过确是他的坟墓。他死时才十四岁,叫亚历山大·李察·帕金森。汉尼拔在那一带嗅来嗅去。我把它赶走。虽然磨损得厉害,我仍然设法看清了墓志铭。”

    “十四岁。”杜本丝说,“可怜的小孩子。”

    “嗯,真可怜,而且——”

    “我不知道,你想到了什么。”

    “我觉得很奇怪,杜本丝,你好像感染了我。这是你最糟糕的地方。你对某些事情一旦热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