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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67部分阅读(1/2)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盗贼,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乾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大爷把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夥,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这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么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馀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像曾在哪里见过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么人?在哪国的军队待过?报上名来!”看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个明白。

    “我是……少说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个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么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说什么?”石敢镇脑里灵光闪过,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说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没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

    在脑里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馀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乾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

    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天地有雪

    更新时间:2007…4…1214:57:00本章字数:18242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条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过此处,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虽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这是因为暹罗气候温暖潮湿,是以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由于几个月前波及整个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许多建筑都在修补中,街景也有些脏乱,但总体而言,暹罗仍是个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这里适合盗贼团发展,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个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噹噹”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沈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沈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沈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有蠢到把这当真,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水准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这突然一撞,差点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找他说去……”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