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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58部分阅读(1/2)

    小乔最后的反对理由,听起来实在牵强,但众人倒也不是不能体会,因为确实有过两次例子,由于得胜的叛军过于得意忘形,险些就被敌人的包围网给拦截,造成重大损失。

    从公瑾看来,小乔的立场实在很艰难。身为鬼夷人,面对两个种族之间的千年血仇,她甚至不能公开说出宽恕与仁爱的想法,只能以实际利益面的理由,去说服身边的人。

    但有心利用这一点的公瑾,当然不会对她客气,而是利用这机会加倍去见缝插针,把鬼夷人的怒火一再点燃。

    “过去两千年里头,我们一直被人类欺凌虐待,现在我们鬼夷人好不容易出头天了,为什么要对人类客气?”

    “人类不知道杀了我们多少同胞,我爸爸、我爷爷,就是被人类装在布袋,活活扔进水里淹死的,我们不能让人类好过。”

    “那些人类抢了我们家的田,夺走我们家所有的钱,我要他们血债血偿。盟主明明也是鬼夷人,为什么不能体谅我们的痛苦?她会不会只是利用我们,事成之后就把我们一脚踢开?”

    猜忌的心情,在联军之中迅速弥漫开来,让小乔在繁忙军务之外,必须另外花时间与精神去处理。在这样的焦躁心情下,作战的一个月很快就过去,小乔率领着整支叛军销声匿迹。

    小乔所选的撤退地点,是武炼与艾尔铁诺边境的连峦大山中,花果山下一个名叫“水濂”的森林,周围都是高山峻岭,急流大川,是个相当隐蔽的地点,只要有充分的粮食,十万大军可以在这里过一个平稳的冬天,等到来年雪融,再出去继续作战。

    计划中,一进入水濂,众人就要开始休养生息,但目前发生的一点变数是,进入水濂之后,叛军原本压抑下来的不满情绪,终于爆发开来,联盟内几个势力的代表人物,推派胭凝出来,向小乔质疑她的做法错误。

    “大家出来讨生活,在战场上卖命,无非就是为了以后能过好日子,我自信以我的方法,大家在三年之内就可以收到成果,而这一个月来我们节节胜利,所获得的东西虽然不多,但是和过去大家零星作战的损失与风险比起来,已经是数倍的好处,为什么一定要用杀戮和破坏来发泄呢?”

    小乔尝试用这样的说法,去安抚躁动的人心,但是成果却不理想,因为在这个实力为尊的团体里,身为女子的小乔仍不免遭到歧视,即使她靠着苦战在结盟大会上光荣夺位,可是却有一个耳语,在叛军中流窜。

    “……盟主不过是运气好,得到两大神器而已,没有了那两件神器,她也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打不过陶潜大人,更不够资格指挥我们。”

    在这节节胜利的一个月中,小乔固然是受到拥戴,但胭凝却更成为各方士兵的偶像人物。原本还对“陶潜”心有所忌,担心这是否会是反间计的人们,在连续看到她在战场中勇猛表现后,早就疑心尽去。

    战斗中,只要一见到血,胭凝就仿佛狂性大发,沉重掌力连环轰出,雪臂翻飞,理性尽失地轰杀掉每一名试图近身的人,撕开每一具最接近的肉体,把目光所看到的一切生命毁灭。

    杀红了眼的胭凝,好几次都险些错手击毙同志。与她并肩作战,看她随手轰杀敌军,虽然很有安全感,但也要非常小心,因为一下子不注意,靠得太近,近处的友军可能比远处敌军死得更快。

    不管是袭击军队,或是强攻城池,胭凝的战力堪称当世无双,但造成的杀戮与流血,也是旁人的十倍。这种在长年与魔族交战中所磨练出来的战斗风格,看在敌人眼里固然是死神降临人间,但看在友军眼中,简直是有尊战神在旁边。

    当然不是每个友军都喜欢这样的情形,小乔就不只一次对胭凝提出规劝,然而在这些劝导出现效果之前,胭凝已经连同叛军内的其他领导人物,一起出现在小乔的面前。

    “陶先生,我并不想在这样的情形下与你交手。”

    “盟主,姓陶的说话算话,既然答应与你一起搞革命,就绝不会造你的反,但众兄弟的心情你不能不考虑,陶某只是代表他们来给你一点‘规劝’而已。”

    如果说拳头是交谈的最佳工具,那么胭凝的规劝实在非常强而有力。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手臂的伤势痊愈,而已经知道小乔拥有两大神器的陶潜,每一着攻防都是针对这点,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逼得小乔喘不过气来,更别说腾出手使用两大神器。

    这一战,联盟中各方势力的领袖都在旁观看,而暗中推动这一幕发生的公瑾,自然更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非常好,胭凝全力进攻,这一战势必非常精采,无论胜败都对我们有利。胭凝若胜,盟主的威信与地位将被动摇,这个粗制滥造的联盟马上就会面临分裂,造反成功,推翻艾尔铁诺后,也会很快被扑灭……)

    但若胭凝败阵,那也没有损失。白鹿洞的宿老堂已经在日前作出裁示,小乔的眼界与能力,都具有极大的威胁性,不排除在叛军推翻艾尔铁诺政权之前,就要把她先行暗杀掉,再嫁祸给其他人,届时负责这个任务的,就是公瑾。

    使用两大神器的小乔,武功不下于胭凝,公瑾当然也没有必胜把握,为策安全,多看看她的出手,这样也能提高胜算。只是,观战的公瑾很快就发现了有些不对,不住闪躲的小乔,明显错过了某些空隙,如果好好把握住那些空隙,她是有时间发动两大神器,扳平战局的。

    那么,为什么小乔不把握机会呢?难道她甘心败战,决心放弃盟主大位吗?这点绝对不可能,因为之前她是那么努力才把盟主位子抢到手的。

    (没理由啊,这样的退让毫无道理,难道……她是决心不用?)

    当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出现,公瑾忽然感到一种颤栗,这名少女的见识、智略与勇气,赫然比自己所预期的更为了得,一向都能直视事物本质的她,一定是已经看穿,知道这场战斗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她与胭凝的那一战未能服众,所以战斗再次发生,她便完全放弃使用两大神器,想靠真本领获胜,以免类似的事情不断重演。

    (不用两大神器来获胜,真是勇气可佳,但是……这可能吗?)

    公瑾突然惊觉到一点,一直以来,小乔的武功虽然不错,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她轻盈灵巧的身法,还有尚算深厚的内力,可是她攻击方面的武技究竟如何,却是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她在战场上披甲挥锤的样子,实在是很英武。

    但小乔现在已经不能再靠神器来取胜,而若她没法有效地创伤敌人,那么不管她多么会闪躲,最后都难免一败。事实上,当这场战斗连续进行十多回合后,小乔已经被胭凝的掌力逼得汗流浃背,败象纷呈,如若她不立刻反守为攻,作出一些让人惊讶的逆转妙着,那么公瑾敢断言,她撑不过下头的三招。

    (呃,这是……)

    观战中的公瑾,忽然感受到一种异样波动,在场众人当中只怕唯有自己才能感受,因为这股波动并非是普通的力量,而是魔法师施放法咒前的灵波,假如自己不曾修练过东方仙术,那也是绝对感应不到的。

    (为什么这里会有灵波?难道……)

    公瑾脑中急转,但战斗已经在瞬间起了变化,本来在战斗中占压倒性上风的胭凝,不知怎地一掌击空,威力万钧的五岳神雷没有击中小乔,反而印在自己的左腕上,清脆的骨碎声中,左腕九十度折断反转。

    “呜……”

    胭凝痛哼一声,待要强撑着追击,眼前却失去小乔的踪影,跟着背心一痛,被急速移形换位的小乔给踢中,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两名杰出女性的第二次交手,以这样的错愕形式完结,旁边的围观者都看傻了眼。小乔抢着扶起了胭凝,要众人去找大夫来治伤,自己却扬长而去。

    “周瑜团长,你过来一下。”

    不顾彼此应该疏远的共识,胭凝找来公瑾说话;公瑾马上过去,侧耳倾听,也想知道刚才那场战斗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胭凝的脸色不好,左手腕更是痛得厉害,压低声音把经过说了一次。在刚刚的战斗中,她的一掌本来要命中小乔,却突然发生了一个诡异的状况,不是击空,不是对手突然消失,而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勉强要说的话,就好像是突然少了什么。

    五岳神雷的发掌,本是提气、扬臂、挥下、发劲,由于这套掌法威力奇大,早已成为胭凝最爱用的武技,但是刚刚对小乔出掌时,自己扬臂后明明挥掌下去,但“挥下”的这个动作,却好像莫名其妙消失,结果“扬臂”之后直接变成“发劲”,劲是发出去了,但整个位置与时间点全然不对,没有打中敌人,反而一掌击得左臂骨折。

    “是法术,那个女孩会某种不寻常的魔法,这点我无法判断,因为我所知的东方仙术中,没有类似的东西。”

    “魔法?你不是说她是在麦第奇家长大吗?麦第奇家的人怎么会使用魔法?算了,别管这个,公瑾,她刚才扶我的时候,整个掌心都是汗,身体抖得比我还厉害……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如果没有胭凝提醒,公瑾一定会忽略掉这一点,因为这里的所有人都在注意胭凝,结果反而忘记了小乔的离去。

    这一战的结果,看来虽然像是胭凝一败涂地,但如果那个法术这么好用,小乔不会直到这时才用出来,换言之,使用那个型态不明的神奇术法,肯定要付出极大的耗损或代价,所以小乔才在战后急忙离去。

    “你的伤……”

    “手腕骨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记得我们以前的合作模式吗?黑脸我都扮光了,你不去当小白脸,还楞在这里做什么?”

    “你自己小心。”

    ※※※

    当公瑾追着小乔的身影,远离人群,来到花果山的后半山,穿越层层树林断枝后,他知道胭凝的眼光没错。

    小乔所离开的路上,留下了相当明显的痕迹,而且越走越清晰。这痕迹并不是血迹,而是一块一块的碎冰,零碎散在路上,看来并不是很起眼,只有公瑾留意到不寻常。

    而当公瑾终于追着碎冰痕迹来到溪畔,却见到一幕极不寻常的景象:小乔就趴倒在溪水里,双目紧闭,似是已经不醒人事,只剩下半个身体露出在……冰面上,以小乔为中心,大半条溪水正急速冷冻,变成一片白苍苍的冰雪世界,迅速往外扩张。

    公瑾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显然就是施用某种耗力极大的招数,自身修为不足,遭到招数反噬的结果,假如没有及时施救,后果很可能会致命,所以公瑾立刻破冰救人,拔刀切碎冰块,把小乔从里头救出。

    “小乔小姐,盟主,请醒醒。”

    “你……你是……周瑜团长?”

    在公瑾的叫唤声中,小乔虚弱地睁开眼睛,认出了这个男人的身分。这段时间以来,每次叛军撤退时,小乔和公瑾都是断后队伍的主力,血影旅团的强悍与活跃,让小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现在也很快就把公瑾给认了出来。

    略为回复清醒,小乔似乎知道要怎样才能够自救,要公瑾别对外声张,不惊动任何人,并且帮忙砍伐树木生火,把火堆围在小乔的四周,跟着小乔就开始盘膝调息,引动周围烈火的热力入体,迅速驱除体内的极冻寒气。

    公瑾在一旁冷眼观察,想藉机看出小乔的武功路数。照理说,这女子从小就在麦第奇家长大,自然也是在那里学艺,观察她的调息不但能确认这一点,甚至还能够推测出忽必烈如今的武学成就。

    但一段时间观察下来,公瑾却觉得失望,因为他不仅看不出小乔的武功路数,也没从这别树一格的内功中,找到任何与麦第奇家相关的蛛丝马迹,甚至还隐约觉得这种内功似与白鹿洞大有渊源。这当然百分之百是误判,若真是白鹿洞武术,那么自己哪有看不出的道理?

    (这一关又让你避过,不过你不会永远天衣无缝的。)

    当小乔尽驱体内寒气,略为回复精神后,她起身向公瑾道谢,但公瑾却存着不同的想法。

    胭凝的出手已经再次失败,如果在这种时候强干,只会让行动更露出马脚,所以最该作的事情,就是如同胭凝说的那样,用过去最常用的方法,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就这么去接近敌人。

    “盟主你受伤了,陶潜这厮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害得小乔小姐你受伤,事情绝对不能这样就算,我要立刻公开此事,让联盟内有正义感的弟兄为你讨个公道。”

    有心做着挑拨,公瑾的语气格外愤愤不平,剑拔弩张、咬牙切齿的感觉,几乎让人相信他会为此与“陶潜”决一死战,当然也只有他自己晓得,这些完全是单纯的伪装,就像胭凝脸上那两撇胡子一样没有意义。

    “请千万不要这么做,陶潜先生只是做了很多弟兄都想做的事,我与他都是在众人认可的公平决斗中比试,他并没有做任何招惹人们愤怒的事。”

    一如公瑾所料,小乔并不打算把这件事情给闹大,对这个女孩而言,整个团体的和谐重于一切,尤其在这个节骨眼上,更不能让这个仓促而成的联盟出现分裂。

    不过这些事正中公瑾下怀,在他护送小乔回去的路上,他就像是一个义愤填膺的护花者一样,口气愤慨地批评着许多东西,包括陶潜、联盟内的保守势力、存心不良的几名马贼团首领,巧妙地把这些人指责为阴谋份子,并且惋惜由于小乔的善良与仁慈,这些人全都自尊自大,居心不轨。

    这是很基础的挑拨技巧,成功的话,会让小乔与这些人的关系更为紧张,联盟之内的嫌隙会更大,即使效果没有那么大,也会收到另一种成效,因为难得有一个人这么站在小乔的立场着想,这应该能拉近与她之间的距离。

    这一个月来的观察,公瑾早就注意到,小乔非常孤独的这个事实。虽然她在人前一直都维持沉稳镇定,面上的微笑从不稍减,但公瑾认为她应该非常孤独,因为她在联盟中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亲属,只有孤单一个人的小乔,在承担各种重大压力时,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如果这时候有人明白地表示要与她同一阵线,她应该会很高兴地接受吧,而这也就是自己的机会了。

    当两人悄悄地回到小乔的草屋,公瑾脸上的怒容看来仍是火光十足,单就外表来看,谁都不会怀疑他的忠诚与真心。

    “谢谢你,周瑜团长,但我觉得……事情不全是你说的那样,陶潜大侠在战场上确实常常有失控的地方,脾气也有些暴躁,但是……”

    “但是?”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的。平常,士兵们都说陶先生像是一匹魔狼,但我觉得……陶先生有一双很美丽的眼睛,在战场上,那双眼睛映着血光,却也反映着悲伤。”

    “哦……有……有这样的事吗?”

    诧异的表情下,公瑾觉得这些话很有趣,自己与胭凝相交数百年,却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把话这么告诉胭凝,她也一定会觉得可笑的。

    “嗯,陶先生的眼睛,总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我想你与他的交情一定不错吧!”

    “呃?你说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得公瑾阵脚大乱,他想不出小乔为何忽然这么说,当下只有凝视着她,想从她表情中找出一点痕迹,看看自己是要用言语敷衍过去,还是直接拔刀动手。

    但小乔的表情看来一派真诚,公瑾没法从其中找到任何东西;而对于自己所说的那句话,小乔只是这么解释着。

    “因为……周瑜将军你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在你的眼睛里,和陶先生一样渴求鲜血,但也有着与他一样的悲伤……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们一定能成为不错的朋友。”

    在月光下,小乔额上的尖角与面上的花纹,正代表她流着鬼夷之血的事实;凝望着她的容颜,公瑾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刚才那些话所带给自己的震撼感觉到底是什么。

    银杏之卷·上卷第六章真情

    更新时间:2007…4…1214:57:00本章字数:7523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那名被鬼夷战士轮暴生子的陶姓女子,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荡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之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胭凝母亲逝世、她离开生长地方的时候,她已经是那个城市里最红牌、最富有的娼妓。而不管是初次失去童贞的那个冰冷夜晚,赤裸躺在满是霉味的破床上;或是在埋葬母亲的那个下午,凝视着那个简陋的墓碑,这名美艳无双的女郎,都挂着讨人欢喜的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欲望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欲望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只是,这个晚上的谈话是否当真没意义可言,公瑾和胭凝都没法肯定,他们只是照平常相处的习惯一样,把疑惑留在心里,让时间去过滤一切,这就是他们过去四百年的交往模式。

    ※※※

    小乔第二次击败胭凝,而且还不倚仗神器之功,纯凭一己实力,这件事情在隔日把她的威望推到一个新高点,本来对她还心存轻视的不满份子,现在全部改了态度,给予她应有的敬重与服从。

    从这天起,也是整支叛军在水濂休养生息的日子。这块山地虽然隐密,但开发程度不高,小乔必须分派众人各自执行工作,伐木建屋,猎兽捕食,甚至辅导战士们暂时放下刀枪,在简陋建成的小铺子里,做着公营的小生意。

    在之前的战斗里,所有士兵都从小规模的掠夺中,获得了一小笔钱财,数目不多,可是能够活着享用这笔小财,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这是小乔计划中的一环,因为有了积蓄,就有消费的欲望,而她尝试进行一些措施,让士兵们学着从战斗、掠夺以外的途径获得钱财。

    要执行这些工作,只有小乔的构想当然不足,她需要有执行能力的人才,这点并不容易,因为联军中虽然不乏优秀的战士,但却没几个读过书、头脑清楚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公瑾与胭凝的地位立刻水涨船高。

    两人都是白鹿洞最顶尖的俊才,文武双全,只要牛刀小试,就能把小乔所分配的工作完美达成,这让小乔加倍地倚重他们,除了提升他们两人在盟军中的地位,三人也在频繁的见面与合作中,持续累积着“友谊”。

    公瑾对这段交往并不存有什么好心,他只是需要从小乔那边尽可能套出情报,明白这女孩的背后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而已。她的武功、她的法术、她的成长过程、她的出身来历,还有她到底打算做什么,公瑾都要查出来。

    小乔对自己仍抱有几分戒心,这点公瑾是明白的,但是就他看来,对方不过是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女,纵使聪颖多智,对人世阅历终究有限,只要自己花时间去亲近,哪有不手到擒来的道理?所以公瑾赌上自己的信心与尊严,誓要把这少女的一切查得水落石出。

    为了要尽可能查出情报,并且占有联军内的大权,公瑾除了卖力完成任务,一有时间就与小乔见面谈话,想从这些相处过程中,多了解这个少女的内心,期间多数谈到的,都是目前的各种施政方略。

    “依照古代政治家的做法,本来是应该让士兵屯田耕种的,但我们现在是冬天,五榖不收,联盟中的储粮又很充足,所以我让士兵们学着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