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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8部分阅读(2/2)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思之欲呕,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胖子就全身发烫,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日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轮大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日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日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流,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性,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梅之卷梅之卷

    更新时间:2007…4…1214:56:00本章字数:13410

    夜深了,黑纱似的天幕上,星光像永恒之钻似的闪烁,早在数十亿世代之前,们就已经存在,数十亿世代之后,当所有的生物灭寂于无,们也一样会存在的。

    在千万个夜晚的夹缝中,人们作梦了。为了把这些梦境,忠实地记录下来,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梦中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

    又是下雪天,每当下雪的天气,人们的故事,就特别多。

    当纤细的雪花,揉合银白色的洁净月光,无声地点缀大地,银发剑士趴伏在桌案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熟睡中作着温馨的梦。

    那是个白杨梅的梦境,一枝洁梅,在冰雪中飘散芬芳。

    那是个夜夜私语的梦境,有对男女,隔着迢迢长路,许诺千里缠绵的誓词。

    那是个……

    “猜猜我是谁?”

    “从嘉哥哥!”

    “猜对了,嘉敏,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我从师傅的园子里摘的,整个大陆上最美的梅花,好不好看?”

    “嗯!好美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可比起我的小嘉敏,梅雪都比粪土还不如,来,我帮你把花簪上。”

    “谢谢啦!”

    “你知道吗?师傅曾说过一个白杨梅的故事,他老人家说,只要在圆月夜,满怀诚意地为心上人簪上梅花,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那……后天晚上月圆,你再帮我簪一次花,好不好?”

    “不行啊,从明天起,我要回书院闭关,叁悟青莲剑歌,你知道的,这剑歌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唉!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是不是还比不过那些冷冰冰的剑呢?

    这想法令她有些忧怨,但是,只要想起他在闭关前夕,仍不远千里,专程回来为自己簪花,心里的一抹不快,也就释然了,当下幽幽一叹。

    “从嘉哥哥,我好希望,能早一日成为你的新娘,把你好好拴住,不用积年累月的在窗台盼你。”

    “哈哈!你放心,这一天不远了,只要我修成剑歌,游历大陆一周,振兴我唐国的威名,那时候,我们就风风光光的拜堂,以后呢,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们就生满山满谷的儿子……”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你还笑人家……”

    “哈哈……你还真的脸红了,哈哈……”

    哈哈哈……

    ※※※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艾尔铁诺帝都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带着几分惺忪,她从梦中醒来。百鸟彩绣的锦被,给体温一烘,散发出浓郁的女性幽香,引人无限遐思。

    冷风吹进,室内多了一阵寒意。

    “好冷啊!又是下雪了吗……”

    口里呵着热气,脑子还是却有些昏沉沉的,是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吧!

    打消了召唤随身侍女的念头,她穿上披风,轻轻地走到窗边,眺望外面的世界。

    精美雕刻的木窗,在冷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叽、嗄”的低沉声响。窗外,一点一点的皑皑银粉,轻飘飘地,洒遍每一地面。

    “雪真是好啊!好像可以掩盖一切似的……”

    稍稍拉紧了披风,她喃喃说道。

    从下床以来,她一切的举动,都是那么的动人,充满含蓄的美感,略嫌有些骨感的纤瘦肢体,配合微微摇摆的婀娜体态,勾勒成了动人心魄的诱惑力。

    大陆上的人们都说,她是大美人。毋需胭脂擦面,绯点绛唇,朱丹娆娆,金粉花黄,只要往花旁斜斜一倚,所有的鲜花都为之失色;她的一颦一笑,本身就是最美的图画。

    可不是吗?她是绝代美人。然而,正如史册中的许多故事,这是不是也成了一切灾难的根源呢?

    “咦?”

    脸上依稀有几丝冰凉,当伸指触摸,这才发觉是水痕。

    锦被犹暖,枕畔却又湿了老大一块,会是与脸上水滴同样的咸味吗?若是,只怕……只怕又是想起他了吧!

    从没想过,人的一生,会有那么大的改变,两年前,自己只不过是个从不出深闺,喜欢对着镜里的绝世姿容,作着绮丽美梦的待嫁女儿。

    那时候,总喜欢追着他的身影,欣喜地到处跑。山涧赋诗、星台咏词、亭间烹茶、松泉对奕,特别是在亲友们的簇拥起哄下,她填词、谱乐、鸣笛奏乐,而他拨剑起舞,腾龙起蛟,顾盼生风,两人眼波流转,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每一刻相处,每一眼凝视,都是最美、最真的风流韵事。

    哪知天降霹雳,硬是炸开水边鸳鸯,折枯并蒂双莲。一场巨变,她再也没能见着他一面,祖国被灭,家破人亡,原本美好的童话世界,一下子便坠进了万丈冰窖里,跟着,她被掳进王宫,成了胜利者掌心的禁脔。

    刚开始,为了保住贞洁,她一心求死,却是欲死不得。一是对方监视的紧,苦无良机;再来,她始终相信,有朝一日,他会来把她带离着深锁牢笼的,未在见他一面之前,怎能如此就死,怎忍得如此就死!

    所以,她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不吃不喝不睡不想,对身边的一切事皆充耳不闻,就像一个活死人,整日行尸走肉,如此几个月,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既然对方也故充斯文地承诺过,“不以暴力而凌其身,必等到佳人回心转意的一天”,那么,这样,那些人就应该没办法了吧!

    当然,这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那些披着斯文皮衣的野兽,凶残狡猾的程度远超你的想像呵!

    当一个个唐国遗臣,给押来全家斩首于她面前,那些爷伯婶的眼神里,有三分同情、三分悲凉,却更有四分怨毒!

    是你,是你自以为是的闷不作声,牺牲了我们!

    这些眼光犹如利斧巨凿,把她自以为坚固的冰岩外表,一一剥除,当第三批人的鲜血,飞溅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终于哭倒在地,点头屈服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外锣鼓喧天,烟花缤纷。那个男人自以为恩宠似的,赏了她这亡国孤女一个王妃的名分。当阵阵喜乐鸣奏至最高点,她还忍不住幻想,下一刻,他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凭着高超的武技,救她脱出牢笼外。

    可是,他终究没有来。

    他当然不可能来,这时候的他,正像只无骨的蛆,颤抖在大狱的最深处,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

    洞房花烛夜,当那个男人的笨重躯体,伏趴在她身上做兽性的发泄;粗烫的鼻息,伴着撕裂似的疼痛,麻木了她所有的感官。她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中,泪,悄然滴落!

    “对不起!从嘉哥哥,嘉敏没能为你守身如玉,可是,我只能用这方法,尽力为你多留些东西……”

    那晚,对映着镜里的憔悴娇容,她砸破了妆台镜。

    在那以后,她再也没照过镜子。

    后来,人人都那么传说,他已在狱中,被艾尔铁诺赐牵机药毒杀,弃尸荒野了。

    她试着不去相信,却又莫可奈何,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支持剩余的希望。

    “从嘉哥哥,不管你在哪,嘉敏都要跟着你去。”

    可她终究是没有死。那一对对悲哀而怨恨的眼神,至今仍缭绕在她梦里,挥之不去。

    对方曾经承诺,只要她乖乖听话,就会给唐国子民优渥的生活,不加折辱。

    为了那数千万的生灵,再怎么苦,她都得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却是得用多少的泪珠才能串成啊!

    特别是,每当他昔日的朋友,为了往昔恩义,不惜冒着大险,潜入王城,想救她出宫,却每每在破穹骑士的手下落败身死,又或误中机关而亡,这些消息,怎不令她心碎神伤。

    是以,为了不让这无意义的死伤再发生,她不得不在出席于社交场合时,强颜欢笑,装出一副为荣华富贵而乐不思蜀、夫唱妇随的恩爱模样。

    她曾经想过刺杀仇人,可是,报了仇又怎样呢?已经玷污的身体,是再也不可能回到当初了,便算是刺杀成功,唐国的子民也不会因此受惠,反而大有可能因此受累。

    不!不能再牵扯旁人了,与其变成那样,还不如只牺牲自己一人,只要能够换得亲眷子民的平安,就是再怎么羞耻、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很讽刺地,这么一来,造成这一切的仇人反而不能死,因为只有献媚于仇人,才能遂得所愿。当然,这也一定是对方早就算计好的。

    她不想这样,她深深为自己的行为而反胃欲呕,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有太多的人、事,都不是情愿被发生,却还是不停的上演。

    “从嘉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接我呢?你明明答应过的啊!”

    “怎么又是下雪天啊……”

    乘着夜色,他纵身飞跃,在城内各处出没不定。

    先一刻,他在层层屋瓦上踏雪急奔;下一刻,却又在街边酒馆举觞慢饮,形迹错落无踪,让人产生奇幻莫测的感觉。

    艾尔铁诺号称是当今大陆第一强国,王城中端地是卧虎藏龙,别的不讲,单只是长驻王都的破穹骑士,就不知网罗了多少奇人异士,实力坚强可想而知。

    要在这么多强敌环伺下行动,便算能够落足无声,只怕在举步的同时,身上就中了十七八剑,死的莫名其妙。对于能以思感代替耳目的一流高手,任何气息的流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非至死不能摆脱。

    他神剑初成,大陆上除了少数几人,当真是谁也不惧,不过,眼下却非仗剑大杀的好时机,特别是在今晚,如果环境许可,他甚至连拨剑的念头都不想有。

    白鹿洞的“踏雪惊鸿”身法,混用大雪山“魅影迷踪”心诀,他全身的反应倏地攀升至颠峰,整个人幻作一道清风,在华灯莹雪中飘行无定。

    虽然不是高速,却巧妙地越过张张思感网,在众多明暗桩的戒备下,从容潜行。

    忽地,他停下脚步,在远方一盏摇曳灯火的背后,他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雪好像越来越大了。”

    披好轻裘,她缓步踱至室外,捧手接住缤落的雪花,碰触口唇,感受沁凉的寒意。

    “好冷啊!呼……”

    似乎有些抵受不住,她不自觉地拉紧了皮裘的襟口。

    她喜欢雪。从那一夜之后,她就深深地爱上了雪。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