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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1部分阅读(2/2)

展露锋芒,虽然私生活腐化糜烂,让卫道人士皱眉,却因为天性豪爽,挥金如土,所以广结群雄,声名享誉国际。

    兰斯洛继位后,感到不服的诸侯,意图推举其为首,重夺正统王位,但因为相信妹妹的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拒绝了诸侯们的要求,甚至亲自发表声明,认同兰斯洛为正统王位继承人。

    为了报复当年的轻松惬意,莉雅强推哥哥上宰相之位,受封“信陵君”,白无忌从此登上了争夺天下的舞台。在稳定国内政局,安定民生需求,战时后方补给…方面,从未有过失足的表现,对兰斯洛王的治世功不可没。

    因为好朋友,所以家中养士八千,门客过万,成为当世四大公子之一。对于唯一的兄长,不因为其怪异作风,而敬爱有加,也对妹妹由衷疼爱,风流倜傥的外表下,出人意料地,也是个顾家的新好男人。

    流连于花丛间,身边床伴无数,却未能得到真爱,曾对玉签风华倾心,终于因为觉悟不够,输给了情敌。

    姓名:天地有雪

    身高:170

    嗜好:午睡、制作炸药、写打油诗

    骑士团编号:苍月骑士团48号

    职务:雷因斯·蒂伦宫廷诗人

    简介:

    兰斯洛的老部属,远自“四十大盗”时期,便已追随兰斯洛,在四十大盗被剿灭时,也是少数逃出生天的部将。当兰斯洛继位后,因为顾念旧情,任其为宫廷诗人,兼任皇帝顾问,自此官运一帆风顺。

    不会武功、不懂法术、不通智略,文学造诣奇差,在众人眼里,仅是兰斯洛王驾前的一名小丑弄臣,事实也的确如此,但由于说话幽默风趣,在某些场合,成为劝谏兰斯洛王的一帖灵药。

    有别于其它英名显赫的众多主角,一生中,对兰斯洛王的治世,没有任何实质帮助,因为往日的情谊,而成为了苍月骑士团的一份子,却从未上过战场,仅有虚名。后来被奉派为编修史书的管理,成为王室历史的旁观者。

    个人嗜好,喜爱炼制土制炸药,虽然没什幺成效,却颇能制造笑料,成为了众人既看不起,却又颇为敬重的古怪角色。

    姓名:周公瑾

    身高:175

    使用武器:千里神鞭、古剑“湛卢”

    嗜好:看海、观潮、茗茶

    职务:艾尔铁诺第二军团司令官

    简介:

    陆游二弟子,白鹿洞武学的正统传人,拥有仙道士的资格,城府深沉,智计卓绝,是个全方位高材生,手握雄兵数十万,权高势大,几乎是艾尔铁诺的第一人。

    个性乖僻,有冷笑的恶习,对兰斯洛等人而言,是个混蛋加三极的超级大麻烦。

    设定楔子

    更新时间:2007…4…1214:56:00本章字数:2880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银河篇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更新时间:2007…4…1214:56:00本章字数:13317

    楔子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么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么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彷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东瀛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么?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么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管他死的是谁。

    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在眼前晃动,男孩“哇!”的一声,被吓得放声大哭。

    看到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起来,他反倒是一愣。

    在深山的日子里,每次练功,被师父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却从来没有示弱,总是“死老头、臭老头”的拼命回骂。

    想不到,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

    一念至此,兴味索然,再看看对方,也是衣衫褴褛,满身尘污,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顿时,起了同病相怜之心。

    “算了,放你一马,以后眼睛睁亮点,别再犯了。”

    随手把人放下,把地上的铜币,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便要离去。

    也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怎样的,男孩一个站立不稳,倒在他的怀里,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所发出的哀鸣。

    “肚子好饿啊……”

    他呆了一呆,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本想一走了之,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扯了几下,竟是扯不掉。

    “***…***…真***…本大爷怎么会这么倒楣……”

    嘟囔了几声,将男孩背起,朝街角的饭馆走去。

    “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一点重量都没有……”

    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他不由得有点奇怪。

    走没几步路,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背的人醒来了。

    “小鬼,你醒啦。”

    “啊……本大爷先生。”

    “什么本大爷先生,胡说些什么?”

    突然的怒喝,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不敢作声,好半晌,才怯生生地,低声道:“您不是姓本,名大爷吗?”

    “我哩……本大爷的名字,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优雅气派,雄壮威武,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叫做兰斯洛,不过,像你这样的娘娘腔,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

    自吹自擂间,好像也没想到,“优雅气派”与“雄壮威武”那完全是两码子事,“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

    兰斯洛这个名字,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武勇过人,志向高洁,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只是……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这名男子,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

    把人放下,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也不看什么菜单,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随便点了几道菜。

    负责招待的夥计,瞧见男孩满身肮脏,当下皱起眉头,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倒也不敢怠慢。

    再打量兰斯洛两眼,见他身上的绸衫,虽然样式古怪,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便放心地去张罗了。

    当然,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

    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兰斯洛劈头就道:“小鬼,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算是你运气不错啦!”

    “是……谢谢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要叫大爷。”

    “是……谢谢兰斯洛大爷。”

    “嗯……还不错,挺顺耳的。”

    兰斯洛点点头,道:“既然是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动不动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想不到居然有人,会把她当成男孩子,低头看看自己。

    破烂的衣衫,发出阵阵酸臭,在那之下,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

    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现在,就跟条乾柴没两样,细致的肌肤,被尘土所掩盖,看起来乌漆嘛黑,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

    “喂!娘娘腔的小鬼,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

    “我叫莉……不,我的名字叫小草。”

    彷佛在作某种宣誓般,她抬头说出名字。

    “小草,好没新意的名字啊!”

    兰斯洛大笑道:“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成不了大事的料。”

    大事,大事……

    小草的心底,无声轻叹,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都只想要做大事,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

    “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一点礼数也不懂,要叫大爷。”

    说这种话的人,似乎一点也没有想到,逼别人叫自己大爷的人,根本就没什么资格,与人大谈礼数。

    “兰…兰斯洛大爷,听您的口音,似乎不是本地人。”

    “嘿!这你就猜错了,本大爷从四岁起,就一直住在城东三里的地方。”

    看着兰斯洛自傲非凡的样子,小草反倒是一愣,城东,全是遮天的密林古洞,与苍郁的深山,荒无人烟,怎会有人在那居住,再想想兰斯洛的古怪言行,恍若初到人间,不由得心中一骇,暗想:不会是遇上山精鬼怪了吧!

    “喂!你那是什么眼光。”兰斯洛先是一呆,继而恼然道:“小子,可别想错了,本大爷在山里,是为了修练绝世武功。”

    “为什么修炼绝世武功,就非得住在山里不可呢?”

    “问这样的话,就代表你没见过世面。”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兰斯洛傲然道:“自古以来,凡是成大功、立大业的英雄,都是在山里练成绝世武功的。”

    在动乱的时代中,无论平民贵族,想要出人头地,就要有一技之长,而在兵荒马乱之际,军国主义盛行,飞黄腾达最快的途径,便是习武从军。

    诸多公国都有规定,无军功不得享富贵,故而大陆上尚武风气极重,而艾尔铁诺帝国,国势正当鼎盛,朝中高手无数,民间亦受到影响,纷纷寻求名师,拜投道场,蔚为风气。

    如兰斯洛这般的青年,不知凡几,他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小草侧着头,暗自打量,在十几年的生长过程中,她也看过不少堪称高手的人物,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高手”,会当着别人的面,夸说自己练有绝世武功,一点高手风范也没有,更无礼若斯。

    眼前这个人,真是奇怪呵。

    刚想再问,点的饭菜已经送到了,虽然是兰斯洛乱点一通的结果,但因为饭馆水准高,却也是菜色精美,教人食指大动。

    一道香炊鸭盒,是以新鲜鸭肉,混和七种香料,烧制而成;一道佛掌羹,是用山产的多种野菜,以黑松木作柴,小火细熬,闻起来清香四溢,使人食指大动;一道天香一品糕,是用多种水果捣碎,混和蜂蜜、花汁、香料,作出的甜品。

    剩余的烧卖、蒸饺、水晶丸子,争奇斗胜,各有其妙,也看得出来,是厨房师父费过心思的杰作。

    兰斯洛一双眼睛快要突出来,他在山里十几年,几时曾见过这样的精美佳肴。

    平时吃的、喝的,全得要靠自己张罗,偶尔打到山猪、野兔,就可以高兴个老半天,要是连续几天,看不到动物的踪影,就只能以野果、山菜果腹,有时候,吃到毒物,要不是师父急救得当,早就一命呜呼。

    小草的动作和缓的多,虽然连续挨饿了几顿,肚子咕噜咕噜直叫,但一举一动,还是斯文秀气的很。

    两双筷子,飞快的舞动,把桌上的食物,用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送进胃袋里。

    仔细观察,虽然同是狼吞虎咽,但两人的吃法,却大大的不同,小草总是吃一口菜肴,喝一口茶,再以餐巾抹抹嘴,似乎受过极良好的教养,而兰斯洛却是双手并用,口沫齐飞,姿势极端不雅,桌前的餐巾,远比同桌的脏几十倍,看得店老板,直皱眉头。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小草忽然想起,兰斯洛说,自己这十几年来,一直住在山上,该不会,他今天是第一天下山吧!

    那么,这一顿饭价值不菲,他,付的出钱吗?

    “兰……兰斯洛大爷,您有钱付账吗?”

    “什么话,怀疑本大爷付不出钱吗?”

    兰斯洛自怀中,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