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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在清朝 【完结 】_分节阅读_13(2/2)

   苏宛初嫁入闻家,就发现她的婆婆冷淡得过分,总是动不动就找她的茬儿,连新婚之夜,都把她和闻云庭叫去训了好些话,只说些不许苏宛带坏她的儿子,房事要节制,绝对不可伤了身体,她甚至还安排了一个贴身丫头,守在新房门口,每隔半刻钟,就提醒一次。

    当时苏宛虽然羞恼,可是,她向来温柔,从小到大也没有和任何人红过脸,就是对下人们也是和和气气的,又早就听说大多数婆媳一开始都相处不好,已经有了心里准备,再加上她早就下定决心要做个贤妻良母,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对婆婆有不满。

    新婚的日子,苏宛虽然备受刁难,可因为闻云庭喜欢她,两个人好得蜜里调油一般,哪怕婆婆阴魂不散,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云庭和苏宛多相处,但苏宛的心里是甜的,到也不觉得怎么苦。

    所以,苏宛把所有的刁难全部压下,绝不和相公多言半句,她只觉得,自己只要好好孝顺婆婆,伺候相公,总有一天,她和婆婆的关系会缓和的,天底下哪有捂不热的心?

    苏宛的想法虽好,现实却并不总尽如人意。

    好几个月过去,婆婆对她的不满,一天比一天多,而且,这种不满从不在闻云庭面前表现出来,在闻云庭面前的时候,婆婆是天底下最慈祥的婆婆和母亲……

    正文第一百三十二章

    事实上,芷云见过太多太多的极品婆婆,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婆媳关系永远是个大难题,苏宛家的婆婆当然极品,但也寻常。

    这个早年守寡的女人,只是太爱她的儿子,以至于不能忍受别的女人比自己和儿子更加亲近……

    闻云庭是个聪明人,也确实喜欢着自己的妻子,就算他的母亲好多次装可怜,不着痕迹地给苏宛上眼药,闻云庭也渐渐觉得母亲受了不小的委屈,但他也只当自己的妻子年纪尚小,又刚来苏家,还不懂事,哪怕做错,也并不是有心的,只要慢慢学习,适应一段时间,以苏宛的聪慧,一定能成为闻家的好媳妇。

    所以,闻云庭虽然时不时因为母亲的事情皱眉,对苏宛也有一些责难,但到底还是心疼她,宠爱她,对她还不错。

    苏宛一是看在丈夫的份上,二来本身性情柔弱,家教很严,对于婆婆花样越来越多的刁难,也只是忍耐,从不在外人面上说婆婆半句不是,纵然给父亲写信也一样报喜不报忧。

    闻云庭是个闲不住的人,喜欢四处游山玩水,一开始新婚的时候在家的时间还算多,毕竟有一个美娇妻热乎着,可成亲大半年之后,他的生活就重新恢复了往常的样子,一个月里总有十天半月不在家,呼朋唤友,饮酒作乐。

    闻云庭不在,苏宛那婆婆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不是让她通宵抄写佛经,就是让她立规矩立上一整天……

    苏宛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实在受不了,想要把一切苦楚彻彻底底地发泄出来,可每当她鼓起勇气,只要一想到闻云庭的柔情蜜意,想到他每一次回家,都会卖一些小玩意儿来逗她开心,苏宛的勇气就一下子消失无踪,日子长了,她也忍不住想,就这样吧,婆婆又还能刁难她多少年?哪一家的媳妇不得辛辛苦苦地熬成婆婆?

    可是,**上的折磨可以忍耐,但精神上的痛苦她却无法承受……苏宛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闻云庭开始忽略她,而且,渐渐对她不满起来,看着她的眼神儿,再也没有当初的温情,反而充满审视和疑虑,有的时候甚至冷着脸警告她,不要总是使小性子,违逆婆婆,那是他的亲娘,含辛茹苦一个人把他抚养长大的亲娘,作为他的媳妇,就应该好好侍奉自己的娘。

    看着丈夫冷淡的脸,苏宛怔忪良久,瞪着镜子里苍白憔悴,只剩下三分颜色的容貌,想着,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里最爱的男人,竟然冷待她了。

    也许是那一次——自己犯了错,被婆婆惩罚在小佛堂跪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昏睡过去,没有醒来,而婆婆却因为在那一天,想亲自给即将返家的儿子煮饭,于厨房前摔了一跤,扭伤了脚,但婆婆又派人来说不必立规矩了,所以,自己庆幸之余,就趁机补眠,根本不知道婆婆受了伤,一直到闻云庭回来,才赶紧寻医问药,请了老大夫给婆婆治伤……

    也许还要更早一些?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闻家的气氛却越来越紧张,苏宛似乎哪里都不对,怎么做都是错,弄得疲惫万分,到了这时候,她顾不得矜持,一次又一次向丈夫诉说自己受到的刁难和委屈,可是,闻云庭却已经不相信她的话,相反,每一次她开口,闻云庭都会很失望地摇头,好几次甚至破口大骂,说自己娶了个不孝顺的泼妇……而婆婆‘假惺惺’的劝说,反而会招来更大的暴风雨。

    到了第五年,苏老爷病逝了,没有兄弟姐妹的苏宛,彻底没了依靠,闻云庭对苏宛的态度,更是从冷淡到无视,又到了动辄打骂教训的地步,他还纳了三个温柔漂亮的小妾,家里日日笙歌,而苏宛容颜衰老,再也不是当年如花似玉的美人,还五年未曾有孕,于是,终于到极限了。

    再一次,婆婆暗示苏宛不守妇道,居然和对门的张秀才不清不楚的时候,苏宛一气之下,上了吊,幸好绿儿在,即使救下了小姐,苏宛也一下子崩溃,连眼泪都不曾流,只是跪在门前,求闻云庭看在以前的情分上,给她一纸休书。

    闻云庭一开始不肯,事实上,闻云庭是读书人,虽然还没有功名,可是,他要面子,怎么会想闹出休妻的丑闻来,不过,后来苏宛一再恳求,甚至说了一些让闻云庭气得火冒三丈的话,他一气之下,就草草写下休书,把苏宛给赶出家门去。

    连个包袱都没有收拾,绿儿就跟着小姐离开了,可是,老宅已经被苏家两个远房亲戚占据,而苏宛又死也不肯回家,怕给亡父丢人,绿儿就带着小姐一路跋山涉水,沿途典当了身上仅有的一点儿首饰,想要来京城投奔林家。

    两个孤身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世界里独行,哪里会那么容易,她们什么都不懂,终于遭了难,遇上了强盗,幸好当时绿儿机灵,拉着自家夫人一头扎进河里,这才脱身,可苏宛却大病了一场,病得糊里糊涂,没办法,绿儿又卖了一个自己的镯子,请大夫开了药。

    可苏宛好不容易被治好了之后,就再也不肯开口说话,眼神呆滞,简直像傻了一般,要不是她偶尔还会流泪,还有知觉,绿儿差点儿以为自家夫人是真坏了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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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宛呢?”

    “苏姐姐睡了。”林黛玉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儿,端起桌子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怔怔地道,“大夫说苏姐姐没有大碍,只是身体太虚弱,又受了刺激,只要喝几副安神的汤药,再多多修养,补一补身子,总会好起来的。”

    “嗯。”

    芷云勾了勾唇角,觉得苏宛虽然懦弱,自己不大喜欢她的性子,可居然还能做到‘壮士断腕’,竟主动要了休书,到也不是那糊涂到底的女人,只要过了这个坎儿,没准还能振作。

    “……伯母,苏姐姐曾经说,姐夫……闻云庭是爱她的,她也爱着她的相公,黛玉本来以为,他们一定会白首偕老,幸福一辈子……可是……难道这就是爱,这即使婚姻?”

    芷云一抬头,看见黛玉的眼睛里有几分恐惧,脸色也苍白的毫无血色。心里一叹,这是孩子在担心自己的婚事了。

    “黛玉,你来看看,知道我看的是什么吗?”

    黛玉一愣,说起书,她到暂时把自己的心思搁下,有了兴趣,走到芷云身边,见她手里捧着一本书金边黑皮的厚书,装帧很精致,看得人眼馋,可是上面的……字,她根本就一个也看不懂,不过,黛玉好歹也是才女,杂书读了不少,又常年和弘昊他们信件往来,早已非吴下阿蒙,还是有些见识的:“伯母,这是……海外国家的文字吧?”

    “对,是《圣经》,不是咱们中国教派的圣经,而是外国基督教的圣经,它的地位很高,很多教徒将它看做是神唯一的启示……黛玉,要我读一段儿给你听吗?”

    黛玉端坐,点了点头。

    芷云笑了笑,翻开新约圣经的哥林多前书的第十三章,声音不高不低,极为平静地道:“这本书里有对爱的诠释,它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黛玉听得目瞪口呆,眼珠子瞪得溜圆,芷云大笑,啪一声,一下子把书扔到了桌子上,摇摇头,将黛玉拉过来,搂着她的肩膀道:“所以说,圣经是神的启示啊,它里面说的的确是爱,还是大爱呢,这种爱,谁都想拥有,可绝对没有人能够付出,因为,这种爱法,神能做到,人做不到。”

    “人生来就是有感觉的,会生气很正常,会痛苦也正常,受到了伤害,一定会愤怒,会恨,人能够为了什么,比如爱,做到一时的忍耐,可是绝对没有办法忍耐一辈子。”

    “呃……”黛玉茫然地看着芷云,眨眨眼,“伯母的意思是说,苏姐姐是因为太能忍了,所以才不幸?”

    “没错,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她一开始嫁进苏家大门,就得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儿,一旦对方过界,就不应该再忍让,她得让自己的丈夫在感情最浓的时候就注意到自己的委屈和痛苦,让婆家人把她当回事儿,不能变得太卑微,要经营自己的生活,努力让那个家庭变成自己的,让自己变成那个家里最不可或缺的一员,否则,对方自然而然地会开始忽略她,会越来越放肆,越来越不把她当回事儿。”

    黛玉若有所思,咬了咬嘴唇,脸上依旧有些迷惘和怯弱。

    “傻孩子,出嫁之后,你确实就不是在家的姑奶奶了,要面对新的,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可能会有些麻烦,可是,聪明人都懂得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过得舒心愉快,别害怕出嫁,这的确是一个挑战,可是,却是所有女人必须应对的挑战,而且,你要相信伯母和你二婶,你未来的丈夫,是经过我们精心挑选的,他不可能跟那个闻云庭一样,你也没有婆婆,不用去处理繁琐的婆媳关系,你将来只要拿捏住你家相公就可以了。”

    “……”黛玉点点头,忽然莞尔一笑,“伯母,黛玉没事。

    正文第一百三十三章

    林妹妹是不是真的完全无事,芷云不清楚。

    不过,从这一天开始,黛玉就恢复了正常,每天还是老样子准备着自己的婚事——和林夫人还有芷云学管家,挑选合适的陪嫁下人,安排雪雁的婚事,整理自己的嫁妆……

    同时,黛玉也细心地照顾着苏宛的饮食起居,没事儿的时候就和她说话,说小时候的事情,说苏宛的父亲,也说自家的父亲林如海,说她们曾经幸福快乐的幼年时光……

    苏宛的性子到是好有几分坚韧,恢复得不错,没多久就神志清楚了,只是这个女人,再也不是那只知风花雪月,满脑子情爱的少女,她沉默,内敛,除了黛玉,轻易不开口与其他人交谈,但眼角眉梢间,到也不曾有太多的悲苦,似乎她心中所有的苦,所有的痛,都因这一场大病,一场‘千里流亡’,而消耗得一干二净。

    芷云观察了她两天,便去问她,想不想要回自己的嫁妆,苏宛是家中独女,出嫁的时候她的父亲将大半的家资都给了她,可以说,如果有嫁妆傍身,再有林家做她的靠山,就算苏宛这样的女人,也能独自活下去。

    苏宛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那是苏家的东西,就是砸了,也不能留在闻家。”她说得很坚定,芷云却看到她的眼睛里,那一瞬间闪过的一抹悲哀。

    芷云心里叹了口气,苏宛这女人终究长大了,成熟了,可是,芷云却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一辈子也不要有这样的成长,哪怕做个被宠坏的孩子,也比认清现实,受到伤害要强得多。

    “那,你的嫁妆单子还在不在?”

    苏宛愣了愣,却是绿儿闻言,连忙小心翼翼地从贴身的荷包里面拿出一张单子,咬牙道:“在的。奴婢帮我家夫人……我家小姐收着呢。”

    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有单子在就好。绿儿真是个好丫头,哎,天底下像她这样忠心耿耿的丫鬟也不多见了,自己是不是应该好好给自家圆圆培养一个?虽然圆圆身为公主,绝不可能遇见像苏宛这样倒霉的事儿,将来圆圆成亲,在家里那就是主子,她能免了公婆的礼仪,做个孝顺媳妇,可她的公婆要想折腾她,那绝不可能,别说折腾了,就是一般人家的立规矩,那也轮不到圆圆做。

    她和苏宛说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背着黛玉。那一天晚上,黛玉没有吃东西,坐在桌前,愣愣地看着自己尚未完全确定,却已经长得看不过来的嫁妆单子,看了许久许久,才一拍手,展颜微笑,把单子扔到一旁,施施然吃了两只苹果,回屋睡下,这一觉,她睡得极好,极安稳。

    她是林黛玉,林家的千金小姐,她虽然无父无母,虽然就连祖母待她,也是算计多于慈爱,可她同样还有二婶,有艾伯母,有昭玉姐姐,有弘昊、弘昼、圆圆,有驸马何清,有佟辉大哥,有父亲专门留给她的钱财傍身,她会打理好自己的生活,会拥有幸福的婚姻,会让自己的丈夫,公公,都喜爱自己。以后,她还要有自己的孩子,把儿女教养成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无论黛玉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依旧对婚姻充满了疑虑,她成亲的日子还是一天天近了。

    九月十八,正是林黛玉大喜之日。

    周林两家张灯结彩,喜庆的气氛弥漫。

    大靖朝的女儿出嫁,只要是富裕人家,嫁妆都少不了,这一次,黛玉的嫁妆更是丰厚的无法想象。

    除了林如海留下的家业,还有这些年林夫人积攒的私房,芷云给的珠宝首饰,各种奇异的西洋玩意儿,上好笔墨纸砚,各类珍贵的古籍书本,临街繁华地段的铺子,温泉庄子,这些都且不说,光是清居的分利,就够黛玉几辈子衣食不愁了。

    送嫁妆的队伍,一路上吹吹打打,热闹非常,到了周家,妆奁一打开,客人们都傻了眼,连周家老爷子眼皮子也忍不住抽抽,幸亏他见多识广,到底没有失态,心里却对自己娶进门的这个儿媳妇又有了新的评价。

    虽然林家肯定不会穷,可是,林如海毕竟早逝,家业又是让林黛玉的二婶打理的,那位林夫人看着不是个利欲熏心之辈,但她居然真把该属于林黛玉的家资一分不少地给了她,这也不容易了……周老爷子不是贪财,只是这嫁妆的丰厚程度,同样代表林黛玉在林家的地位,这说明,林黛玉并不是单纯的孤女,长青与她结亲,对长青来说,是有好处的。

    周老爷子松了口气,在整个周家,现在他也只关心长青一个了,有一门好亲事,将来就算自己蹬了腿儿,长青也不至于被他的哥哥们给拆卸入腹,连点儿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周家的这一帮客人,大多数都是和周家交情不错的,看见周长青能结一门好亲,也是与有荣焉,虽然见了这般丰厚的嫁妆,有那么几个人多多少少有点儿眼红,恨不得自己把这媳妇娶回去,可到底顾忌面子,祝福话多,酸话少

    就连周家老大家,和老2家的两个媳妇,也在还没见面的时候,就对未来妯娌有了几分忌惮,在这个世界上,银子确实不可能办到所有的事儿,可是,办大部分的事儿到没什么问题,别管林黛玉如何,只她的‘银子’,就足以让别人高看一眼。

    想来,黛玉进周家的大门的时候,底气应该很足了。

    这一次黛玉成亲,王夫人也亲至,没办法,她虽然不待见林黛玉,可黛玉和贾府的关系在那儿摆着,就是黛玉想要疏远,贾母也不乐意呢。

    黛玉成亲,贾府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不来。如今府里王夫人管家,大大小小的事儿都是她做主,这事儿,也只能她来了。

    妆奁一开,王夫人她远远看着那些闪亮的宝贝,只觉得脸上升起一股子热气,眼前发昏,过了许久,才哼了一声,咬牙切齿地小声咕哝道:“谁知道下面是什么,别只是上面摆着的好看吧?”

    薛姨妈立在旁边,别人听不到她的话,薛姨妈却听得清清楚楚,斜了王夫人一眼,没有开口,只是嘲讽地瞪了她一眼,又转头看过去——那些代表屋舍土地的砖瓦土块儿,就有十几家店铺,好几个庄子,还有那拳头大的珍珠,往常哪里见过,说价值连城,一点儿都不为过,就是旁边做陪衬的那些小的,光泽鲜亮,形状大小完全一致,这要串起来,几万两银子绝对买不到……自家这个姐姐,也就只能说几句酸话了。

    “哎,可惜,蟠儿不争气,要不然……”

    薛姨妈摇摇头,叹了一句,听得王夫人双目瞬间赤红,她心里暗暗发恨,林如海当初为什么要把林家的所有家当交托给林家的人,要是送到荣国府……这一切,这一切可不都是自己的宝玉的了?

    这心思,幸亏没让林如海知道,要不然,林如海说不定会因为翻上几个大白眼儿,那样,他这探花郎的君子风度,恐怕就保不住了。

    不过,就是到了这时候,王夫人也没有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宝玉能够娶了林黛玉,那林家的一切,也同样都是她的,未免过于偏执……当然,也许她并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意想,不愿意说自己后悔罢了。

    这时,旁边的一个官夫人莞尔对她的女伴笑道:“这嫁妆其实到也算不上夸张,林家就只一个嫡女,林家的家业,不留给她还能给谁?林夫人可不是个小气的,也不会去贪图自己侄女的家财,再说了,林大人虽然已经故去,可人脉还在,听说,不光九公主给了添妆,太后娘娘也亲自添妆了,其他的大家夫人们更不要说……要我说,周家娶了林家小姐,钱财只是小事儿,最要紧的是得了林家的人脉,而且……”

    说到这儿,她压低声儿,道,“没听说吗?九公主和安平郡主都是林小姐的闺中密友,关系极佳,娶了她,岂不是和皇家搭上了关系,以后啊,状元郎恐怕要平步青云了。”

    这话一出,周围立时就是一阵羡慕声,女人们身处后宅,关心的事儿除了丈夫,就是孩子,一想到娶一房好媳妇,儿子就能少奋斗几十年,一瞬间,大家心里都活络了,将来要给儿子说亲,可得睁大眼睛仔细挑。

    王夫人强忍着不自在,可心里却下定决心,她一定要给宝玉娶到安平郡主,林黛玉算什么,薛宝钗算什么,只有皇家的公主郡主,才能配得起她的宝玉。

    安平郡主,也就是何红的婚事,不光王夫人,元春他们贾家的人惦记,何清也忍不住支支吾吾地跑来与芷云商量。

    芷云笑眯眯地看着一脸局促的何清,她这会儿正和自家相公通话,那边儿在商量有关所谓‘开疆拓土’把靖朝囊括于版图之内的事儿。

    “何清,就算那贾妃在你妹妹面前说了几句贾宝玉的好话,你也用不着着急吧,何红聪明着呢,怎么可能看得上贾宝玉?”

    正文第一百三十四章

    何清担心的当然不是什么贾宝玉,只是怕何红也嫁在靖朝而已。这是他这个做哥哥的一点儿私心,虽然自己娶了靖朝的公主,却不乐意让妹子嫁进靖朝权贵家里。

    不过,学徒们感情的问题,显然是芷云不愿意过问的,她也只点了点何清,让他多把浮空城上自家的青年才俊往何红身边带一带,别总想着把妹子藏起来,何红年纪大了,总要出嫁的。

    等何清离去之后,芷云便放松下来,如今黛玉和昭玉两个已经出嫁,浮空城上的事情有专人打理,欧阳那边儿也忙,一直在忙,没什么时间陪着她,芷云一个人有些无聊,干脆带着圆圆,又从浮空城上招来一批闲下来的学徒,乘坐飞屋、飞车,开始在大靖朝慢慢旅行。

    她们来了大靖朝好多年,平日里通过小型卫星到也看过不少图像,可真的游山玩水,到是少有。

    芷云带着闺女,也不去那些天灾**频发的地方,专门去看那些人迹罕至的奇景,前一天,她们尚在山巅看积雪,看日出,第二天便跑去海底欣赏瑰丽且神秘的自然风光。

    危险的原始森林,是雪豹阳阳的最爱,一进里面,就立时跑得无影无踪,芷云不召唤,根本就不会回来,圆圆也从森林中学到许多动植物的知识,到是对魔法植物学喜爱起来,跑到图书馆找了一大堆资料,还专门搜集了一批稀有植物做魔法实验,这孩子想象力丰富,也够大胆,好几次弄出诡异的变种来,到把七月和十月吓得不轻,再也不敢让她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呆着了。

    芷云也不管她,只要安全防卫措施得当,又在专门的实验室里,就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再说,你不让她在自己的监控下尝试,难道她的好奇心起来,就不会自己偷偷摸摸地做了?对于这些,芷云可是了解的,越是家长禁止的东西,孩子们就越想去尝试,你要真放开了,她新鲜一阵子反而就撒了手。

    说起来,自己的孩子里面,也只有圆圆一个人具备成为魔法师的潜质,不是说弘昊、弘昼和弘曦没有天赋,只是他们的心,并不在魔法上。

    弘昊天生就是个做君主的材料,他可以一整日对着枯燥且繁琐的各地奏折,却不可能认真地去做什么实验,对于魔法,他只喜欢最终成果,还是对他有用的成果,没有研究的兴趣,至于弘昊和弘曦,那也是只喜欢魔法的娱乐性,说来了,他们更爱戏法儿。

    对此,芷云到也不失望,魔法本就是一条险途,别看自己貌似顺风顺水,可是,在无数年的魔法修行中,不知道遇到多少波折,一步走不对,一步选择错了,就是万丈深渊,再说,失去了无限那样的环境,想要把魔法修习到极致,是需要大运气的。

    所以,孩子们不踏上去,也好。就是圆圆,芷云也只是打算顺其自然,由着她自己去学习自己喜欢的罢了。

    一路旅行,所有人都很开心,那些学徒们更是一旦遇见无主的各种宝石矿藏,就设置采集车开始采集,比芷云还要上心得多。

    十月和七月都很无语,不过没办法,浮空城第一次尝试飞行,并不容易,消耗掉了大量的能源和材料,学生们想做实验,想学习魔法,也都是需要无数材料支撑的,他们一认识到这些东西的宝贵,怎么可能不变成财迷?在自己的世界也就罢了,雁过拔毛做不得,要给别人留下东西,可到了别人的世界,虽然也知道这地方很可能会变成的自己的,可到底感情不深,大肆搜刮,一点儿都不觉得过意不去。

    芷云在外面旅行,荣国府也是一场暴风雨,紧接着一场暴风雨,没办法,这一次贾母亲自发话,让督促贾宝玉上进。要让她用功读书。

    贾政一下子高兴起来,往日他想教训自己儿子一顿,贾母老是拦着,挡着,这一回,可算逮住机会,压着贾宝玉日日在书房念书,还专门请了三个先生盯着他,后院也不让她去了,身边的丫头们除了袭人和才被贾母派去伺候的紫鹃,其她的全给调走,省得这小子沉溺在脂粉香中不得自拔。

    没两天,贾宝玉就被折腾得像只落了毛的凤凰,一点儿精神气都没了。

    王夫人就只剩下这一个宝贝儿子,看着他蔫了吧唧的小模样,那小脸煞白,病恹恹的,哪里会不心疼,贾宝玉再一委屈,一撒娇,一诉苦,她的心就跟针扎似的,一堆堆的上好的补药送去不说,更是一见了贾政就唠叨道:“老爷,咱们宝玉聪明着呢,您可别逼得他太紧,万一要是累病了,那可怎生得了?岂不是要了我这当娘的命嘛。”

    贾政不听王夫人的话还好,这么一听,顿时来了火气,“啪”的一声摔下了茶盅,喝道:“你又是这句话,慈母多败儿,那个小畜生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让你给惯的。天底下多少穷苦士子,没吃没穿,还日夜苦读,咱们好吃好喝地供着那个小畜生,价值千金的补品当饭给他喂,就读读书,便能累着他了?他就真那么金贵?”

    贾政平日不敢说自己母亲的不是,有孝道在前面挡着呢,可对王夫人,却早有怨气,这会儿更是气得脸色发青。

    王夫人吓了一跳,一拍胸口,连忙殷勤地又给贾政斟了杯茶,温和地说道:“老爷,您消消气,小心气坏了身子,哎,我这不也是心疼儿子,咱们只剩下这一个宝贝疙瘩了,我这做娘的,哪有不疼他的道理,咱们宝玉,从小身子骨就弱,哪能和那些粗野之人比较啊。”

    对于王夫人,毕竟是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贾政虽然不喜欢她,平日宁愿在大字不识的粗人赵姨娘房里呆着,也不乐意看那张老脸,可看在元春和宝玉的面子上,到底还是得给一点儿体面,不能让她太没脸了。

    心里叹了口气,再骂几句慈母多败儿,贾政的脸上却收敛了怒火,只是皱眉道:“我知道你疼儿子,可是你要为宝玉的将来想一想,荣国府的爵位是大哥承袭,以后,这荣国府也是大哥的,咱们只是二房而已,我能留给宝玉的东西不多……”

    贾政有些不自在,可摩挲了一下双手,还是难得耐心地道:“他还是得有功名才行,将来能娶了郡主,得一贤妇,自然最好,我早就打听过了,安平郡主是个难得的,虽然很得太后娘娘的疼爱,可是性情温柔娴淑,半点儿不会恃宠而骄,宫里没有一个人不说她好,要是能嫁给宝玉,可真是宝玉的福气了。”

    “就是将来宝玉娶不到郡主,有了功名,也能说一门好亲事,至少,我和那些同僚商量婚事的时候,底气要足得多,再说了,元春一个人在宫里,形单影只的,如果能有一个进士弟弟,宫里谁会不高看她一眼,为了宝玉和元春,你要狠得下心。”

    一说起大房,说起荣国府的爵位,王夫人心里一咯噔,这也是她的心病,别看现在荣国府二房当家,王夫人有个好女儿,又有宝贝儿子,风光得很,老太太也偏心宝玉,可是,贾赦才是贾家名正言顺的家主……

    想着,她又想起邢夫人,邢夫人算是个什么身份?小门小户出来的,一身的小家子气,偏偏能好运气地嫁进贾府来,哪怕是填房,又无出,可还是时不时地给王夫人添堵。现在,连她的侄女王熙凤的心思都回到邢夫人这个正经婆婆那儿去了。

    再说,贾赦有什么本事,整日里花天酒地,比自家老爷远远不如,凭什么只因为他年长几岁,自己费尽心血的这偌大一个荣国府,就得是他的?

    王夫人的心绪一阵波动,没错,宝玉要上进,等到宝玉娶了安平郡主,肯定也能得上爵位,还得只比贾赦高,不能低了,到时候,自己的宝玉一生无忧,自己也跟着享福沾光。

    看看九公主的驸马爷,本来还不只是个御史家的公子,现在却成了万岁爷跟前一等一的红人,不就是因为做了皇家的女婿,这安平郡主得宠的程度,虽然不敢说一定能和九公主相比,可至少也比那些不得宠的公主强……

    王夫人脑子里浮现出宝玉加官进爵的场面,浮现出元春生下小皇子的场面,又浮现出自己被封了大大诰命,就连老太太也满脸堆笑地奉承着她的样子,心一狠,咬牙道:“老爷,是我糊涂了,以后,宝玉读书的事儿,就由老爷做主吧。”

    贾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王夫人两眼,见她果然是下了决心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满意一笑道:“这才对,以后,可不能再惯着那小子。”

    说完,贾政就穿上衣裳,心满意足地出门,头也不回地向赵姨娘的房里去了。

    王夫人手里的帕子一揪,啐了一口:“又去找那个狐媚子。”

    正文第一百三十五章

    贾宝玉从此被拘在屋里读书,身边的丫头们也撤掉了大半,贴身的大丫头只剩下袭人和紫鹃,其他粗使的嬷嬷丫头,颜色好的一概不用,至于伴读,贾政专门选来性子木讷严谨的家生子,个个习武,身量高大,孔武有力,就是贾宝玉想胡闹,有他们看着,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来。

    三春几个,还有史湘云和薛宝钗,凡是与他关系近的女孩子,也都被贾政派人叮嘱过,谁也不许去打扰宝玉读书。

    整整一年下来,虽然贾宝玉依旧不耐烦读那些经史子集,甚至更加的厌恶,可他闹也闹过,争也争过,偏偏一向宠爱他的老祖宗身子骨不甚舒爽,又得了贾妃元春的信,决心好生督促宝玉,而王夫人也妥协了,这二位长辈不管,贾宝玉更是不敢到自己父亲面前胡闹,过了些日子,挨了好几回打,到是安生下来,至少,不敢再明着反抗。

    秋试时,不知是他本身开窍,还是被压迫得好歹读进些书去,居然还真的中了举人,只是想再进一步,却是没有如愿。

    本来,贾宝玉虽然没有中进士,可是举人也算是不错,好歹有了功名,凭着他的身份,到也有不少好人家的女儿来说亲,只可惜,王夫人一心攀高枝,眼睛只盯着尚未出嫁的安平郡主看,全不把别人放在眼中,似乎她的宝玉已经成了郡马爷。

    结果,贾家想的虽好,万事哪能都如她的意,安平郡主的婚事终于定了下来,不过,定的人当然不是贾宝玉,而是当年的探花郎林染。

    这林染据说是林如海的堂弟林宇当年收养的义子,只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曾有一僧人言道,他许得带发修行,直到十八岁才能出门见生人,否则便养不活,林宇相信了,所以,林染这些年一直在江苏白云寺修行,十八岁才下山。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林染乃是浮空城上的六级学徒,与何红私底下相交已经好几年了,这一回是听说皇家要为何红选婿,这才匆匆忙忙伪造了身份,紧赶着从实验室出来,参加科举,生怕自己相中的媳妇就这么没了。

    林染这个人性子憨直,也是平民出身,魔法天赋并不算最好,但比别人有毅力,也有耐性,其他人一天做三四个时辰的冥想,他能做七八个时辰,在实验室做那些枯燥且乏味的实验,也不会不耐烦,所以这些年修习魔法的进度到还不错,何红平日里也经常和学生们打交道,见了几面,到是相当中意也他的性情,至少,嫁给这样的人能放心,他没有花花肠子,也知道疼女人。

    不过,林染这个探花郎当的可着实不容易,这家伙脑子笨,根本读不进书去,哪怕你让他大量服用记忆药水,强行记住书本里的知识,可他连生搬硬套都不会。

    要是换了往常,这么个笨人,何清还不一定乐意把妹妹嫁给他呢,可现在不一样,何清一门心思防着妹子嫁在靖朝,也就看这小子分外顺眼了,不但亲自找了佟辉,连同浮空城好几位学识好的,压着他补习了数月,后来看实在不行,没办法,只能想法子作弊,都不顾面子,求到芷云头上来了。

    芷云觉得有趣儿,便真插了一手,送了林染一套高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微型针孔摄像头与耳机,联合欧阳,找了一帮在翰林院学习了多年的翰林学士出马,帮着林染作答。

    等到林染高中探花,那位皇帝陛下也不觉摇头,冲着何清和佟辉两个感叹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朕的探花郎看着不像个聪明人,憨厚老实,可这学识的确不错,纵然没有状元有灵性,可学问真不比在做了几十年翰林的臣子们差了,难得,有这么大本事,还谦虚谨慎得很,一点儿不浮夸,好啊,得此臣子,朕的福气”

    这一番话,听得何清满头冷汗,心虚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婿给调教出来,至少不能太差劲儿,要不然,将来露馅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佟辉见何清有此雄心壮志,耸耸肩,只给了一句:“我看,还是使点儿手段把他远远调出京城,把老在万岁爷面前晃荡更好些,假的就是假的,你便是逼他,他也变不成真的探花郎。”

    假的也就假的吧,反正皇上日理万机,肯定没多少闲工夫去考察一个小小的林染,等他娶了何红,大不了想办法找一个闲职,少在皇上面前露面就是。

    安平郡主花落别家,贾家从上到下,从主子到奴才,一下子全蔫了,王夫人更是心焦不已,贾政虽然也有些失望,可到底知道这事儿本就强求不得,也没有多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尽心尽力地想给贾宝玉说一门好亲。

    偏偏荣国府的门禁实在算不上森严,当初贾宝玉想要攀高枝的事儿,早就从各个丫鬟仆妇的嘴里传得满城皆知,现在念头落空,那些本就看不惯贾家张扬的人家,哪能不落井下石,没几天,就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不少人说贾宝玉行为不谨,不但喜欢拈花惹草,还嗜好男风,所以皇家才看不中他。

    这么一来,还有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嫁给他,王夫人也好,贾政也罢,只要一与别人说起宝玉的婚事,人家不是找借口岔开话题,就是说自家女儿还小,不急着议亲,几次三番下来,王夫人彻底成了官太太们笔直唯恐不及的人物,要不是顾忌宫里有贾妃在,说不定她连一张请帖都接不到了。

    渐渐地王夫人也发觉不对劲儿,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从来认为她的宝玉是天下最好的男儿,配仙女也是没问题的,别人又不会真在她眼前嚼舌根,想了许久,愣是想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贾政为人清高,很少有哪些官员和他特别交好的,最多也就有几个点头之交,这流言已经沸沸扬扬,尽人皆知的时候,他才得了消息,这一下,把贾政气得脸色通红,差点昏厥过去,回了家,二话不说就冲着贾宝玉一通暴打,结果,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又是一阵大闹。

    等把事情说清楚,贾母和王夫人都气急攻心,瘫倒在床,一时起不了身了,没办法,王夫人只能不甘不愿地把本来已经被她冷落的王熙凤找来,让她再次接手荣国府这个烂摊子。

    只不过,现在的王熙凤,可不是那个只会看自己姑姑眼色的,她早就因为管家的事儿,和王夫人离了心,她再次掌家,对王夫人可没有什么好处。

    芷云和黛玉她们也听到了消息,黛玉心善,到为自家的表哥忧心不已,她心里明白,贾宝玉确实有那么点儿贪花好色的性子,不过,对女孩儿是真的好,并非虚情假意,为人也单纯,只是单纯的喜欢女孩子,实在没有外人传的那般龌龊心思,可她一个出嫁的姑娘,现在也只求荣国府的事儿别牵连到自己,可真不好为贾宝玉说话。

    芷云就只是喜欢看热闹了,恨不得找专人守在荣国府门前,给她来个现场直播。要不是她正在旅行中,觉得欣赏美景比看荣国府的笑话更重要些,这种事情,芷云没准儿还真能做得出来。

    热热闹闹的两年过去了。

    雍正三年、雍正四年,这两年,欧阳压迫着十三几个兄弟,一起治水患、建水利、营田、练兵建新军、开始海外贸易,忙忙活活了两年,总算是鼓捣清楚,还建起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由各种谋士汇集成的参谋班子,各种不算太重要事务放开手,也再没有大碍了。

    弘昊对政事上也有了很大的长进,处理起各种公务来,说不上面面俱到,毫无瑕疵,到也得心应手,一切都顺利发展。

    闲下来,欧阳便开始想念老婆,于是,只说自己魔法大有进展,很快就能彻底掌控时空门,想和芷云商量,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的跨时空旅行,寥寥几句话,就把媳妇骗回了家,谁让芷云目前游兴正浓?

    所以说,旅行这种事情,它也是会上瘾的。

    当然了,时空门暂时还不能灵活使用,欧阳笑眯眯看着一脸恼意的媳妇,道:“娘子,最近*光明媚,天气正好,明**可愿随为夫出宫一行?”

    “这四九城早就看得不愿意再看,哪里比得上深渊大泽的风景?”

    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话虽如此,到也没有拒绝自家相公的约会请求,两个人好长日子没有好好亲近,虽然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可是,偶尔有点儿小浪漫,日子才好过,感情才不会变淡。

    这个晚上,夫妻俩同床共枕,好生耳鬓厮磨了一番,好几年没有亲近过了,两个人都有些动情。**过后,沐浴,全身上下涂抹了精油,芷云慵懒地伸了伸腰,窝在欧阳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去,欧阳搂着妻子,却是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正文第一百三十六章搭档

    “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这样的两个人,本没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也不大可能处得来,可是,他们的队长偏偏把俩人拴在一块儿,要求这两个人以后出任务都要在一起,这估计也是实在没法子了,像白景逸的这样的人,除了罗风之外,根本没法子和别人正常相处,可是偏偏,无限世界只要是任务,那就绝不是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肯定需要伙伴的支援。

    当初芷云遇见这么一对儿极品,眼瞅着他们毫无默契,彼此扯后腿,对同一个问题永远是不同的看法,解决同一件事,用的方式都南辕北辙,就忍不住和队里的伙伴们开玩笑:这两个人肯定在无限撑不了多久,就是不死在任务里,明天也得散伙。

    欧阳却摇了摇头,笑得神神秘秘的,拎出一瓶据说能开发人体潜能的药剂跟大家打赌,赌得就是用不了多久,这二位就能成为无限世界的黄金搭档,队里的人当然不信,芷云也不信。

    结果,只用了一年不到,罗风和白景逸就成了整个无限世界小有名气的组合,任务完成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芷云他们队,一年内任务完成率可才有区区的百分之七十二而已啊。

    要知道,这两个人没遇见之前,可都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根本没有半点存在感……

    芷云这可怜的姑娘就如此无语地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颗万能胶囊给输出去了,那里面可是存着一座防护力绝对*级的庇护所的,芷云积攒了好久才买下来,从此,芷云再也不和自家boss打赌……

    后来,好多人分析这对儿组合,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搭配方式,可是分析来分析去,说什么都有,这一对搭档,却终究‘绝版’了。

    因为他们是双精神能力者搭配,当时就有好多精神能力者尝试组队,可惜,成功的实在不多,根本就远远比不上精神能力者配肉盾战士的组合。

    芷云对此也是很疑惑,不过,在无限世界,好奇心永远没生存重要,这事儿就没太放在心上,只是后来又有一次偶遇,芷云他们刚完成任务,到交易区放松,顺便看看能不能换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正好碰上这俩人。

    当时有一个小队,据说是出任务时几乎全军覆没,剩下的人里面也多有重伤残疾的,他们来交易区,主要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便宜的治疗药品,实在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主神可没芷云记忆里的主神‘贴心’,你就是因为出任务导致残疾了,想要治疗,也得花费大量的任务点,或者自己想辙,人家主神不管。

    无限世界好心人绝对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这些人也是幸运,偏偏撞上罗风和白景逸,芷云他们路过的时候,就看见罗风拿着计算器仔仔细细地计算自己的任务点,看看买完他们自己需要的东西,还能节省多少,好拿出来帮忙……

    见到这种情况,医生的脸色红红白白,就像是乍见一只白垩纪恐龙悠悠闲闲在二十一世纪的大街上漫步,大呼不可思议,连欧阳大*oss的嘴角都很隐晦地抽搐了。

    芷云一下子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在掌心里还没攥热乎就易主的万能胶囊,一时冲动,就忍不住跑出去问:“咱们这个无限世界可是什么人都有,你就不怕这伙儿家伙是故意装可怜骗新人的?”

    这并不是不可能,以前就有不少人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新人的同情,赚任务点儿,只是想占便宜还没什么,更多的同情心泛滥的新人,是一不留神就被人家给拆卸入腹,什么也剩不下了。

    这罗风可是无限的老人,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老这么二,怎么活了这么久的?

    芷云揣着满肚子疑问上上下下地看着罗风,这小伙儿不像个傻瓜啊,要真是傻子,像白景逸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和他搭档这么久?暂时也不成吧。

    面对芷云的疑问,罗风只是很圣母很圣母地微笑,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说道:“怀疑不是我的任务。”

    芷云灵光一闪,转头看着一直立在不远处,冷冷地瞪着那几个所谓的任务失败小队成员的白景逸,觉得这人的的眼睛里一直在飞射冷刀子,阴毒狠辣,让人寒毛直立,她顿时悟了,怪不得罗风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心里的柔软感情,闹了半天是仗着他身边已经有了个惯于且善于怀疑的……

    “起床吧,我们出去玩玩,就我们两个。”

    欧阳俯下身,把媳妇从被窝里捞起来,“趁着弘昊他们几个调皮小子都不在,咱们约会去。”

    芷云猛然回神,笑着起身,让十月进来伺候她洗漱,嘴里含着牙刷,还是忍不住咕哝地问道:“欧阳,你说无限世界崩溃的时候,罗风和白景逸这对儿极品有没有成功逃出来?我觉得他们挺有意思的……”

    欧阳一挑眉,刚想说什么,可看到芷云的表情,便收了声,只笑道:“谁知道,也许吧。”

    “也是,当时那么突然的情况,能顾着自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打听别人?不过,以他们两个的本事,应该能活下来的。”

    芷云也只是随便问问而已,欧阳眯了眯眼,心里叹了口气,在无限那种地方,能像自己和芷云这么幸运的能有多少?罗风和白景逸根本就没等到无限崩溃,早就死了。

    他们小队内讧,有一个被罗风吸纳进来的,通过吞噬升级的强人,因为吞的力量太多,造成脑子不清楚了,根本弄不清楚状况,就觊觎白景逸极高的精神力,想要吃了他,罗风为了救白景逸,和那个家伙同归于尽,没过多久,白景逸也死在了任务中,这件事儿,曾经被很多队长拿来教训新人,一再强调在这个世界生存,要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除了真正性命相托的伙伴,绝对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正文第一百三十七章偶遇

    这些多少会让人觉得有些悲伤的往事,芷云是不必知道的,欧阳俯身,用小指挑起一块儿晶莹透明的药膏,点在芷云的嘴唇上,晕开。

    “最近似乎上火了?瞧瞧,嘴唇干裂呢。”

    芷云翻了个白眼,她还是人,就算因为修行的原因,身体极好,轻易不会生病,却也没到百病不侵的地步,上火有什么稀奇的,再说,四九城气候干燥,一个不注意,很容易上火。

    灌了一瓶下火的水果味儿药水,又用了美颜魔药,芷云才晃动了一下如水的青丝,满意地对着镜子里自己那漂漂亮亮的脸蛋点点头。

    如今已经是初春,晌午的天算不上冷,欧阳挑了一身粉红的夹衣,督促自家媳妇换上,不过,芷云穿得如此粉嫩,居然很合适,并不会给人故意扮嫩的感觉,对着镜子里明眸皓齿,与芳龄少女无异的女子,芷云笑眯眯地低声道:“果然,圆圆还是应该修习魔法,不为别的,只为青春永驻嘛。”

    “是,是,为夫的小娇妻,咱们走吧。”欧阳一弯腰,轻轻松松地抱着媳妇出门上马车,外面伺候的那些早就被训练的泰山压顶色不变的太监、宫女、侍卫们,都忍不住目瞪口呆,要不是怕担上御前失宜的罪过,说不定不少人得昏死过去。

    高福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偷偷瞄了惬意地,丝毫不觉得不妥当的皇后一眼,心道:万岁爷也太宠爱皇后了,以后,可得更注意些才行。

    当然,这些人的心思,欧阳与芷云是不愿意管的,难得身边没有那几个小拖油瓶跟着,欧阳指挥着马车,一路直奔闹市区。

    京城这些年可繁华多了。

    在挂着一个六芒星紫水晶标志的三层高酒楼门前,芷云扶着欧阳的手,步下马车,驻足四顾,见周围各种各样的店铺鳞次栉比,来往行人都是面色红润,身体康泰,眼角眉梢间,平和自然,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操着一口很古怪的北京腔儿和小商贩们讨价还价,不由得莞尔失笑。

    欧阳一只手搭在芷云的肩膀上,低声道:“京城这边儿洋人还算少的,广州、上海几个地方,有不少外国人来做生意,一开始海外贸易这一块儿管理起来真有些麻烦,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清朝的皇帝喜欢玩闭关锁国了。”

    “这些洋人里,虽然有不少是正经做生意的,可是,想要借着自己的身份坑蒙拐骗的更多……不过,咱们中国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有能耐的商贾,心眼比他们只多不少,稍微给些引导,想吃亏都难……当然,这也是因为咱们国家够强盛。”

    芷云失笑,目光流转,笑道:“逛逛?”

    “逛吧,多少年了,没陪着你逛过街。”欧阳一挥手,车夫驾着马车进了身旁酒楼的后院,芷云和欧阳夫妇俩,则兴致勃勃地开始逛起商铺来。

    虽然是春日,可晌午的日光最盛,欧阳想了想,一个眼色过去,旁边就冒出个长相平凡,扔在人堆里毫无存在感的男人,捧着一把油纸伞,毕恭毕敬地递过来。

    欧阳施施然给芷云撑起了伞,逗得芷云一乐,笑道:“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什么蛔虫?那是你相公的眼睛会说话。”

    夫妻两个慢慢悠悠地向前走,一路上看时多,买时少,都不是好奇心大的小孩子了,外面这些东西,能入眼的精品并不算多,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一处四面镶嵌着通透玻璃的铺面前,芷云一抬头,见招牌上大大方方地挑着一个‘九’字。

    “九弟的铺子?”

    “除了他,谁敢明目张胆地用这么多大块儿的完整玻璃窗?”

    现在玻璃窗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件,可是,也只有皇宫和京里显贵的人家才能安装这般通透的大玻璃,还不至于普及到寻常百姓家,商铺中更是少见,也就那位九爷,敢这般奢侈了。

    “老九向来会做生意,他这铺子差不了,要不进去瞧瞧?”

    芷云从善如流地点点头,拉着欧阳的手就进了店门。

    掌柜一抬头,见这两个人衣饰名贵,气度高华,顿时明白是来了大顾客,根本用不着他开口,立时有个衣着打扮干净利落,相貌讨喜的店小二,恭恭敬敬地迎过来,“哟,二位贵客,赶紧上座,小的这就给您二位奉茶。”

    说着,一边奉上茶水,一边儿就口齿伶俐地开始介绍店里的货物。

    芷云一边看,一边听,一边点头,九皇子确实是个会做生意的,这店里的店小二训练有素,惯会看人眼色,蛊惑人心的本事,一点儿都不比现代那些培训上岗的服务员们差,至少,让他这么一介绍,芷云就不自觉地想买下许多他们根本用不着的玩意了。

    而且,茶杯是细腻的白瓷,茶壶也是上好的紫砂,茶叶也是上好的,虽然比不上宫里,可这些器物,一般富贵人家都用不起,可见人家九皇子做买卖,也是肯下本钱的。貌似芷云在古代的这些年,见到不少精明的商人,个个本事能耐都不比现代的那些商家小

    芷云挑挑眉,四处张望了下,这店铺显然只是九皇子名下产业中远远算不上重要的一家小铺子,可是,在京城来说,已经是很上档次了。

    面积不小,大概有四五百平,设置在窗边款待客人歇脚的地方,桌椅全用上好的材料打造,屏风为蜀绣的山水图,颇为雅致,外面的柜台更是有十几个,每一个上面摆放的物件都不同,什么胭脂水粉,古玩首饰,各样成衣,女红绣品,西洋新鲜摆件,小孩子的玩具,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芷云看着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心里也喜欢,忍不住起身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个针线包,翻看了下,又拣了个白玉为骨的扇子,这些东西做工都很精巧,要是出现在现代,恐怕每一个都会成为难得的艺术品……

    正欣赏着,忽然听见——‘哇……’的一声传来,芷云回头,就见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咧着嘴大哭。旁边还站着一个四十开外的嬷嬷,一个三十几许的妇人,还有一个梳着包包头,模样俏丽,身量很高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才七八岁,双颊粉红,长了一双明亮的眼睛,活泼机灵,煞是惹人怜爱。

    那妇人见儿子哭了,放下手里正拿着把玩的玉佩,低下头,皱眉道:“不就是摔了一跤?哭,就知道哭,跟你那个狐媚母亲一样,上不得台面,哼,早知道,就不给把你养在我名下,什么东西……”

    “母亲”

    那小姑娘皱着脸,虽然不敢对自己的娘亲不敬,却还是低声唤了一句,心疼地拍了拍弟弟的脑袋,拿出一方帕子,小心地给那哭泣的男孩儿擦了擦脸和手,低声道:“好弟弟,不哭了,姐姐给呼呼,呼呼就不疼了。”

    小姑娘语声温柔,那男孩儿却似乎被刚才那个夫人的语气给惊吓到,哭的声音更大,就连旁边的店小二,都手足无措,不知应不应该过去帮忙,掌柜的也探头探脑地张望着,这里毕竟是店铺,这孩子在这里嚎啕大哭,怎么说也要影响他做声音的,可是,能进来购物的人,十有**是大户人家,他也不好随便打扰客人。

    芷云心里一动,勾了勾唇角,慢步走过去,不顾周围几个人的愕然,对着啼哭的男孩儿伸了伸手,然后一握拳,另一只手摊开,慢慢地从拳眼中慢慢抽出一个散发着七彩琉璃光芒的万花筒。

    小男孩儿愣愣地看着芷云的手,一时间也忘了哭泣,瞪大眼,连嘴巴都张开了,眼珠子滴溜溜地在芷云纤细素白的柔荑上打转儿。

    “来,给你,拿去玩吧,不要哭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轻易掉眼泪呢?”芷云心情不错,笑眯眯地把手里的玩具万花筒递给那孩子,顺手又掐了同样睁着眼看她的小姑娘的脸蛋儿一把。

    那小姑娘吓了一跳,脸一下子红了,却还是很镇静地抬起头,看着芷云,小声地道:“谢谢,谢谢夫人……”就在这时,那位三十多岁的妇人,极为惊诧地低呼了一声。

    芷云一扭头,冲着那位夫人颔首笑道:“孩子们很可爱。比我们家的小子有趣得多。”

    “不……不敢。”

    这位夫人显然是认出了芷云的身份,毕竟,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夫家也算有一点儿身份,逢年过节,还是有机会进宫赴宴的,而这妇人又是个精明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当朝皇后长什么样子?

    这会儿意外与皇后娘娘偶遇,纵然她心志坚定,也不由惊慌失措,口舌发干……听见芷云的话,她就更心慌意乱了,毕竟,这夫人纵使有八个胆子,可也不敢承认自家的孩子能和人家龙子凤孙比,何况,眼前这位是皇后,皇后的儿子里还有一个太子殿下。

    正文第一百三十八章

    芷云笑了笑,也不介意这位妇人的失态,仔仔细细地盯着眼前的小姑娘看了几眼,视线从她手腕上坠的一只火红色玛瑙的蝴蝶挂坠儿上移开,才低声对不知什么时候重新站在身边的欧阳莞尔道:“咱们弘昊,莫不真是有恋童癖吧。”

    欧阳也是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故意做出一副为儿担忧的表情道:“还真说不准,宫里有数不尽的如花美眷,他一个看不上,偏偏对一没长成的黄毛丫头另眼相待,闹不好……”

    芷云顿时瞠目,嗔怒道:“什么话,那可是你儿子。”欧阳眼睛里流露出一抹笑意,把玩笑话吞回去,心里却暗道:自家媳妇傲娇起来,像只炸毛的小花猫,也挺可爱。

    夫妇两个互相调笑几句,又勾搭了一下那拉家的敏茹小姑娘,芷云随意地和那拉氏聊了聊家常,见她的确很放不开,战战兢兢的,这才熄了继续逗弄小姑娘的心思,拎着掌柜的给打包好的几样儿物件,施施然出了店铺大门。

    一出门,欧阳一眼就看见正立在路边一茶寮,就着只粗碗大口大口灌着茶水的李星桓,两个和他相熟的御前侍卫,一个蹲着一个站着,正与他说话。

    欧阳轻轻咳嗽了声儿,李星桓一扭头,脸上登时露出几分不知所措,还是旁边一侍卫捅了他一下,这小子才低眉顺眼地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接了欧阳手里拿着的东西,尴尬笑道:“主子爷,主子娘娘,您,您二位逛街呢。”

    欧阳瞥了他一眼,皱眉道:“李小子,你不是跟着弘昼办差呢?弘昼呢?”

    最近哄着带着李星桓几个满京城胡闹,欧阳不大管,对于弘昼,欧阳一向是采用放养的方式教养的。

    李星桓挠了挠脑袋,眼珠子一转,刚想说什么,可一对上欧阳漆黑的没有半丝亮光的眼,顿时背脊发麻,愣是不敢说半句假话,吱唔道:“回主子爷,五、五阿哥去揽翠阁体察民情去了。”

    欧阳脚步一顿,嘴角抽搐,硬是把痛哼声咽了回去,一伸手,握住正在自己腰身上掐着死命扭转的纤纤玉手,脸上却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噢?体察民情啊。”

    李星桓打了个哆嗦,心里却恨不得抽自己几嘴巴,自己这不是犯贱?远远看见万岁爷身边的御前侍卫,还不赶紧脚底抹油,让你闲着没事儿主动凑过来自投罗网……

    五阿哥呀,你可害死奴才了,奴才今儿要是被万岁爷给一气之下砍了脑袋,那岂不是做了天底下最冤枉的鬼?就是死,也该死在战场上,这种死法要不得啊。

    李星桓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脑子里却浮现出各种乱七八糟的思绪。

    不过,欧阳荷芷云到没像他想的那样暴怒。欧阳也只是轻轻地拍了拍李星桓的肩膀,语气还甚是温和地道:“李小子,交给你一个任务……放心吧,很简单,以你的身手,不难做到的。咳咳,去把弘昼身上的财务给我没收了,记住,爷要他浑身上下,一文钱都不剩,还有,如果要是爷知道谁敢给他解围……哼哼”

    说完,欧阳潇潇洒洒地撑开油纸伞,携着媳妇飘然而去。

    李星桓一愣,腿一软,差点儿没趴地下,这、这……他要真这么做,事后五阿哥不剥了他的皮才怪,不过,想起万岁爷那声——‘哼哼’,李星桓抹了一把冷汗,宁可得罪小的,也不敢得罪老的啊,五阿哥,你可别怪奴才,奴才也是迫不得已。

    “快去办,还有,早点儿把东西给爷送回家。”

    “……奴才遵旨。”李星桓听着远处传来的那不轻不重的声音,看着手里拎着的一堆东西,脸色惨变,豆大的汗珠儿滴滴答答地滚落。

    旁边几个御前侍卫,个个捂着嘴偷笑,光顾着看笑话了,一点儿也没同情这个倒霉催的可怜孩子。

    上了马车,芷云把脑袋搁在欧阳的肩膀上,笑得肚子都疼了,捂着肚子哎呦了半天,任由自家老公的大手给轻轻按摩着,“boss,你这招可够狠的。”

    她从白色的皮褥子下面翻出几张有关京城各大商业势力的调查报告,居然还真从角落里把揽翠阁的名字找了出来,听说这家京城最有品味的青楼,是一位从陕西来的大豪客开的,没有别的特点,就一个字——‘贵’。

    人家卖的就是这个贵,喝一杯茶水,最次也要十多两银子,请一个姑娘唱个小曲儿,从百十两到上千两不止,至于过夜,那更是天文数字,还得人家姑娘点头,当然了,和京城大多数能够得上档次的青楼一样,揽翠阁也不会在一开始就摆出一副死要钱的嘴脸,一切消费先记账,出门付款,所以说,弘昼要悲剧了。

    “弘昼的性子我最清楚,典型记吃不记打的货,不让他摔一跤,摔疼了,那小子就不知道什么是收敛。”

    芷云摇了摇头,看着自家笑得特别无辜的相公,无语,自家的几个孩子都觉得自家是严母慈父,哎,他们这个爹确实慈爱,永远不会冲着孩子们疾言厉色,可是,真犯到他的手上,那可不是像自己这般,不轻不重地罚着做些劳动,抄抄书就能了的。、

    儿子啊,不是娘不救你,实在是你爹太腹黑,娘也没办法,芷云在心里,十分虔诚地为儿子祈祷了两句……顺便为自己开脱了几句。

    此时,弘昼正一脚踩着揽翠阁内价值连城的白玉桌子,摇头晃脑地听头牌花魁傅芊芊姑娘轻吟浅唱,别说,虽无半月,可花魁的嗓子真不错,声音清亮,唱的也非靡靡之音,而是人家自己作词作曲。

    听着时而婉转,时而大气的歌声,弘昼笑得脸上都开了花,眼角的余光瞄到走过来的李星桓,一挑眉,故意戏谑道:“怎么?不装正人君子了?刚才爷叫你,你偏不来,这会儿怎么忍不住了?”

    弘昼见李星桓脸色涨红,心里也是十分舒爽,大大咧咧地倒了杯酒,大笑道:“喝吧,今儿爷请客,可着劲儿的喝。看中哪个姑娘了,随便挑。”

    其实,这小子也并非真喜欢跑到这种烟花之地,看这些庸脂俗粉,只是,他向来喜欢新鲜事物,以前从没到过这样的地方,这些日子,做了很长时间的纨绔子弟,经常听人吹嘘这种地方如何如何好,他也难免就起了好奇心,而且,做长辈的越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他去,他就越想去……

    李星桓苦着脸,顺从地坐下,眼角的余光瞄着五爷腰上的钱袋子,还有简约大方的一块儿羊脂白玉的玉佩,苦笑着寻思:幸亏五爷不喜欢多在身上挂那些零碎儿,要不然,还真没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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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出一次宫,欧阳却也不想过早回去,又带着媳妇看了好几个京城比较有名的景点儿,虽然风景远远比不上皇家园林,可是,却也别有意趣。一直玩到天擦黑,芷云才回到皇宫,刚一进自己的储秀宫大门,就看见圆圆咋咋呼呼地冲出来,大声道:“皇额娘,皇额娘,阳阳拣回来两个小宝宝,你快去看看啊。”

    说着,圆圆就拉着芷云的手冲进寝宫,芷云一进自己的卧室,就看到阳阳的两只后脚着地,而上半个身子趴在床上,两只前爪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两只毛线球一般,团在一块儿的小豹子,芷云微微发愣,走过去一手搂住阳阳的大脑袋,由着它亲昵地伸出舌头在芷云的脸上舔着,低下头,仔细看。

    这两只小豹子大概刚刚出生不久,和猫差不多大,毛很稀少也细腻,整个身子湿漉漉的,眼睛都没有睁开……

    “阳阳,这是从哪儿拣的?”这家伙捡东西回到到是早就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儿,不过,皇家的园子里确实有豹子,可是,如果她的记忆没错的话,一般到六七月的时候,小豹子才比较常见,这个时候,这么小豹子可不多,别是从人家母豹子那儿偷的吧?

    刚把怀疑的视线落到自家爱宠的头上,阳阳便一扭头,继续用两只爪子拨弄两只幼豹的身体,眼睛闪亮,充满了好奇,芷云无奈,只能松了耸肩,由它去了,按说,自己也没亏待阳阳,好几次精挑细选了雪豹来和它作伴儿,是这家伙自己嫌弃别的豹子配不上它,根本没怎么亲近的,如今竟然会对普通的金钱豹感兴趣了?

    还是说,阳阳其实想要个孩子?这很有可能,因为阳阳它好像拣过好几次幼崽儿,有四只小梅花鹿,一窝小刺猬,还有十来只刚出生不久的狼崽子……虽然,直接把幼崽给弄进主人的寝室,这还是头一回……

    芷云眨眨眼,有些纠结,阳阳它是魔宠,别看现在已经长大,可以‘谈婚论嫁’,但孕育孩子并不容易,会消耗掉它体内大量的魔力,最好等到阳阳真正成长为完全体的魔宠,再想着孕育后代比较妥当。

    正文第一百三十九章走私

    阳阳的这一点儿小嗜好,芷云到不介意,而且,圆圆他们几个孩子,对阳阳带回来的小家伙们还喜欢得紧,圆圆亲自跑到百兽园里,寻了只刚产下小崽子的母老虎,让它给两只幼豹做奶妈。反正有阳阳看着,到也不用担心老虎和豹子打架。

    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

    弘昼身上裹着毯子,往嘴里灌了一瓶梅子酒,脸上一派温和,一点儿苦色都没有,脸上也笑眯眯的,可是李星桓却觉得自己能听见这位主儿后槽牙嘶嘶作响……

    耷拉着脑袋,缩头缩脑地坐在石墩儿上,李星桓苦着脸道:“五爷,奴才知道对不起你,可是,万岁爷下的令,谁敢阴奉阳违啊?”

    李星桓这小子偷了小主子身上的财物,借着出恭,把东西转了手,让自家的护卫拿走,可他可没敢走,硬着头皮留下来准备和主子爷同甘共苦。

    眼睁睁见到弘昼在揽翠阁大吃大喝,叫了最贵的酒席,点了最有名的花魁作陪,李星桓脑门子上的冷汗就哗啦啦地往下落……

    其实,这事儿虽然丢脸,可也没那么夸张,到弘昼吃饱喝足,准备结账,可一摸口袋,银子没了,他脸色登时就一变。

    思绪翻腾中,弘昼一扭脑袋,看向李星桓,李星桓在五爷还不至于猜出什么的时候,抢先就默认地跪下了,就是闭紧嘴是一句话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