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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在清朝 【完结 】_分节阅读_1(2/2)

颜色多的时候也不过十余种,这一回算是长了见识了,看看这翠绿,还有这蓝色的,写出来的字鲜亮的很,简直像宝石一样,哎,天底下的能人就是多,什么东西都能制出来……可惜,我这里也只有五套,还是太少,要是能大批量制作就好了……”

    其实,不光是李蟠看得出神,就连明德也不由赞叹,自从松竹斋重新开业以来,他还是第一次亲自来看,这地方占地面积不大,外表看着也不起眼,里面的货物还不贵,可这质量,确实很高,还有一些别地儿没处见的特色货物,怪不得区区数月,在这各色店面齐聚的琉璃厂,已然这般有名气了。

    他们却不知,这店里的色墨的全是芷云用制作魔法墨水的废料做的,纯粹废物利用,身为一个还不大富裕的法师,她可是抠门的很,说什么也不愿意浪费一点儿东西。

    几个人看了一通,一不留神,耽误了时间,待回过神儿的时候,伙计们已经把灯烛点起来,天黑了,张卓一看,一抚额头,苦笑:“呀,马上就二更了……要不,把我平日里用来休息的屋子收拾出来,三位凑合一下。”

    三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李蟠耸耸肩:“得了,你也别折腾,去歇着吧,我看,今天晚上我们三个干脆秉烛夜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清朝的宵禁令森严,暮鼓敲响,禁止出行,他们这些人,都是熟识律法的,总不能知法犯法吧。

    虽然明德有些怕妹妹挂心他,可也只好点头答应。

    张卓也没推辞,他也觉得让这三位用自己的被褥,有些不合适,也不够啊,可这地方又不是家里,连个客房都没有,哪又有多余的被褥?而且,张卓还有一点儿小心思,他现在和明德走得这般近,当然想着要明德能更进一步,他也好沾些光,眼前这两位都是当今圣上倚重的人,今年的乡试,说不定他们就是主考,就是不是,和这两个交流一番,对明德也是大有裨益。别的士子想要找人行卷尚且不容易,明德的好运气自动上门,如果往外推,未免太笨了。

    于是,就赶紧让人收拾了间屋子,摆了一桌家常菜,酒水也没有多放,意思意思地喝一点儿就行了。点上灯烛,燃起火炉,收拾妥当,径自退了出去。

    这三个人,李蟠,姜宸英不说,一个状元一个探花,明德以前虽然不行,但现在的他,纵然不说什么惊才绝艳,但到底能称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也是出口成章,言之有物,所以这一夜,他们过得尽兴得很,半点儿不寂寞。

    这一晚上的交流,固然让明德因为结交了两个忘年交而兴奋不已,李蟠和姜宸英却也对明德满肚子的诗书惊讶得很,姜宸英更是连连感叹,现在的年轻人了不得,他像明德这么大的年纪的时候,可没他读的诗书多。

    两个人都不是那心胸狭窄的人物,既然看重了他,干脆就把有关科举的那些门门道道一一与他分说,这些小窍门儿全是二人的切身体验,自然是非常有用,听得明德眼冒金光,一整夜过去了,居然还意犹未尽。要不是李蟠和姜宸英也是公务繁忙,说不定三个人还舍不得散去呢。

    回到家,明德的兴奋劲儿还没下去,絮絮叨叨地跟自家妹子诉说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好运……

    芷云一边儿喝豆浆,一边儿低着头,玩味地笑着嘀咕:“好运?”

    这两天,自己这个大哥肯定不会有好运……

    芷云咂摸咂摸嘴,因为科举实在是个讲究运气的事儿,而芷云也不想明德熬到七老八十了,才能金榜题名,所以,自从那次明德落水之后,她就辛辛苦苦地开始制作福灵剂,为此把这一年来培植的魔法植物全用上了,还好几晚上彻夜不眠,可谓艰难万分,但到底是在这么简陋的情况下成功了。

    这福灵剂,与前世看过的那本风靡万千少女的魔法童话书中的同名魔药差不多,同样会给人带来好运,让人做什么都顺顺利利,也同样熬制复杂,一旦弄错,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它和那本书中的魔药有一点儿不同,那就是不会魔法的普通人在服用之前,必须先喝缓和剂,否则幸运药水就会变成‘毒药’,导致鲁莽啊、狂妄自大啊一类的后果。

    而这缓和剂,却是一种厄运药水,当然,这种厄运药水效力并不算大,当事人甚至可能感觉不到,只是让人倒霉点儿,有时候还会对未来的人生稍微有些妨碍,但福灵剂一喝,就万事大吉,这么点儿副作用,实在不值一提。

    所以,芷云还是打定主意要明德在准备科考的时候,还有科考前都要服用福灵剂,前天,芷云就已经开始做准备,给明德服用了小剂量的厄运药水,所以说,这两天,明德只会倒霉,不可能有好运气……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一章误时

    ps:居然在停电前赶出一章来来了,没有耽误了,不容易啊!

    ——分割——

    明德居然在厄运药水的有效期内遇见了貌似很好运的事儿……厄运药水是绝不会出差错的,一个炼金师,尤其是像芷云这样历来严谨的炼金师,制作出来的药水效用时间完全可以精确到微秒,也就是说,她既然断定现在明德这两日只会倒霉,那……自家大哥,就一定是在倒霉……

    芷云笑了笑,很干脆地又熬了两宿,炼制了加倍的福灵剂备用,准备考试前给自家大哥一口气灌两倍的剂量,当然,像厄运药水也好,福灵剂也罢,这些芷云都没跟自家大哥说,省得他考试前他心态不稳……

    而且,芷云有绝对的把握,自己炼制的福灵剂就算算不上绝品,也是上品,用在明德身上,效果还是有保障的,既然如此,无论前面有什么波折,大概都是为了最后的好运气做铺垫,明德只要安安心心地准备乡试就足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八月终于来临。

    虽然这是明德第二次下场,他也自以为准备得足够充分,可是家里上上下下还是不敢轻忽。就连几个常年无往来的族中长辈都跑来关心了一番。

    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忙前忙后,先是把衣服与考试篮子,笔墨纸砚都提前准备得妥妥当当,十月更每天炖各式补品给明德吃,生怕他会在考场上身子受不了,出了意外——上一科就有不少士子是在考场中就倒下的,明德身为满人,自幼也练过几天武,骑射娴熟,还算是好,可是,就是这般,他上一回刚下场回家便病倒了,卧床三天才缓过劲儿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天气闷热得出奇。

    因为对明德乡试的重视,芷云也放下了手头儿的研究,给明德新裁制了里衣,用得布料极佳,柔软透气,还加了缩微的清凉阵,又给自家哥哥灌了一大堆提神剂,营养剂,最重要的福灵剂也喂给他喝了,至少二十天之内,务求保证明德能事事顺心如意……从古到今,估计没有哪个参加科考的士子能有这样的待遇了。

    就在明德被妹妹调养得‘油光水滑’,胖了两三斤之后,终于到时间了。

    芷云没去送,贡院那地方人山人海的,明德这个做大哥的,可不舍得宝贝妹妹跟去受罪。

    待明德出了家门,十月和七月两个丫鬟都有些坐立不安,芷云到还好,她对明德没什么不放心,自顾自地又进了自家西厢的炼金实验室,继续鼓捣自个儿新制作的一个小祭台。

    这东西以前是用来从异空间召唤魔宠的,但是以芷云现在的魔力,估计最多只能在本空间召唤一只,而且,还是随机召唤,在召来之前,施法者根本不知道来的是只没用的‘兔子’,还是头威猛的‘狮子’,再加上祭台造价不菲,就是现在芷云手里这个,各种金属宝石加起来,足足花费了她三千两银子,自己半年的经费预算,都砸在里面了。

    所以,哪怕洒脱如芷云,也不敢轻易尝试……要知道,如今芷云能造出来的祭台,可全是一次性的。

    望着摆放在桌子上的半瓶福灵剂,芷云眨了眨眼,想了半天,还是拿起来一口气灌了下去,虽然说,芷云并不大习惯依赖药物……

    深吸了口气,芷云激活了祭台上的法阵,只一瞬间,祭台就延伸放大,上面繁复而精美的魔纹,闪烁着幽蓝森冷,却让芷云深深着迷的光芒,炼金术的魅力正在于它的神秘,与它的无所不能。

    启动第一个法阵,隔绝外界干扰,一滴鲜红的血液半丝也没有浪费地滴在了祭台上,古老而玄妙的咒语低沉地响了起来。

    从心底深处发出的悸动隐约而清晰,时间并不长,甚至芷云都没有感觉到魔力怎样流失,一颗椭圆形的,雪白的,闪闪发亮的蛋出现在祭台上……芷云脸上露出一抹愕然,随即是狂喜,伸出手,着迷地摸着光滑的蛋壳,感觉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喜悦的情绪——

    “居然是喜马拉雅雪豹?虽然只是一只乳豹……可是,就是魔力丰盈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召唤到过……”

    芷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雪豹那漂亮的,矫健而敏捷的身姿,她一向喜欢猫科动物,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养了一只折耳猫做宠物,只是后来到了那个世界,为了生存,魔宠大多有实际功用,再也不曾因为喜爱而召唤过什么了……“要不要多做些福灵剂来用,啊,可惜,福灵剂需要的材料也太多了,凑起来不容易……”

    砰砰砰……

    “格格,格格,不好了……”

    芷云一皱眉,七月和十月都不是没有规矩的,以前自己不止一次叮嘱过她们,如果自己在西厢,那就不许打扰。

    虽然不满,但芷云还是收拾干净东西,把宠物蛋搁进一只布包里,搂在怀中,报废祭台扔废料箱,站起身,打开了门。

    “格格……大爷,大爷回来了……”

    芷云愕然——“什么叫回来了?这才刚开始考试吧……”

    “大爷,大爷误了时辰,进不去了,进不去考场了……呜,都是那个钮钴禄端泰……”

    眼见着七月一张漂亮的小脸蛋惨白如纸,芷云摸了摸怀里的宠物蛋,又看了眼福灵剂的瓶子,福灵剂……没有过期啊?

    芷云走进客厅,就看见明德衣服凌乱地倒在椅子上,脸上也黯淡无光,嘴唇抿得死紧。

    来之前,十月已经说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明德入场之前,钮钴禄府忽然来人说,老太太身子不好了,说得情况十分严重,就像是……这下子,顿时把明德吓得面无人色,毕竟老太太是极疼爱他的,他自己虽然和舅母有些龃龉,但对老太太也始终很孝顺。

    乡试对明德很重要,可毕竟这一次考不成,还有下一次,可外祖母只有一个,如果见不到最后一面,明德一辈子也不能安心……于是,他就在进场之前,又匆匆忙忙赶回了钮钴禄府,结果回去一看,老太太是身子不大好,可那只是因为最近天气热,有些中暑罢了,并无大碍,明德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一下子明白过来,这是有人故意使绊子呢,他在钮钴禄府里,只跟端泰一个人不对付,就算没证据,明德心里也有数,肯定是那家伙搞鬼。

    芷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下大哥的状况,见他只是抑郁,到没大碍,也就放下了心,“大哥,你别伤心了,你现在还年轻,这一次不考也没什么……”芷云嘴里安慰明德,心里却不相信这就是结果,肯定还有后续,福灵剂的效力可不是那么轻易能改变的,也就是说,这一次明德没有进考场,并不一定是坏事……

    只是……她眼睛闪过一抹寒光,本来念着端泰也是明德的亲人,她并没有想怎么样,可是,那家伙既然这么不识趣,上赶着要自个儿记起他来,那不给他个终身难忘的教训,岂不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二章揭帖

    芷云坐在明德书房的桌旁,膝盖上搁着一颗圆滚滚的宠物蛋,双手却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那盆儿六月雪的盆景,银线穿着米粒大的宝石,系在细长的叶上,越发显得精致又大气。

    昨日乡试放榜了,明德特意去看了看,好些经常在他们文苑书社读书的士子都取得了不差的名次,明德为他们高兴之余,却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不过,情绪到还好。

    只是又听说翰林院修撰,李蟠李大人和翰林院编修,姜宸英姜大人居然是三十八年顺天乡试的主考,他更是羡慕不已,这一届的士子就是两位大人的学生了,明德是知道那两位的才学出众,品行极佳,心里对那个让自己误了时辰,没能进了贡院大门的钮钴禄端泰,更是添加了几分厌恶。

    “大爷,格格……”

    七月飘着走进书房的大门,顾不得给两位主子行礼,就喜逐颜开地笑道:“大爷,格格,你们是不知道,钮钴禄府的那个端泰,今天早晨被人赤身**地扔出了胭脂胡同,又被野狗追着跑了大半条街,门牙磕掉了两颗,嘴唇还让咬下去一块儿,现在成了兔子嘴儿了,舌头更是只剩下了半个……”

    明德愕然地瞪大眼,本能地斥了句:“胡说什么,这种话,是在格格面前说得的。”

    七月赶紧赔了个不是,芷云低头装作没听见。

    明德板了会儿脸,到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了正低着头摆弄盆景的妹妹一眼,压低音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消息准确吗?”

    七月脸上隐约露出几分幸灾乐祸,不过,还是摆出一副沉沉稳稳地模样,轻言细语地道:“今天外面都传遍了,要知道,他可是赤身**地跑了大半条街……谁看不见啊……”说着,七月便压低声音,愤愤道,“真是活该,让他害了大爷,老天有眼,恶有恶报,他就等着被御史弹劾有伤风化吧……”

    明德深以为然,他虽然是厚道人,可对这种损人不利己,绝人前程的小人,也是厌恶得紧,乐得看端泰的的笑话,只是……老太太挺疼爱端泰的,可别被气出毛病来才好……

    这主仆两个幸灾乐祸,芷云却只挑了挑眉,所以说,毛发血液之类的东西,可千万不能落在法师手里,否则,对方保准能整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年在无限空间的时候,队长要求自己连跟头发都不许随便掉落,她还不以为然,心里想法师本来就稀少,哪有顾忌那么多的。

    现在看来,果然要加倍小心啊,瞧瞧,她只是放了只微型采集器,采集了家伙的两根头发丝,小小地诅咒了一下,以她现在的魔力,连以前十分之一的力量都不到,端泰就这下场了,要是换成厉害的法师整治自己,那还了得!

    本来明德还想去钮钴禄府看看老太太,却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一桩轰动京城的大事发生,一下子打乱了瓜尔佳府的一切计划。

    九月七日秋高气爽,本来是个好天儿,但整个京城喧嚣沸腾,暗流汹涌。

    “士子揭世文?”芷云皱着眉,细细地看桌子上的大字传单,这东西居然一夜工夫就满大街都是了,速度够快的。眨了眨眼,原来如此,怪不得当初明德服了厄运药水,居然还能与李蟠姜宸英交好,闹了半天,这两个考官,注定有这么一劫!

    舞弊案自古以来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更是屡禁不止的,遇上舞弊案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哪朝哪代都有,还很多,不过,因为明德和李蟠、姜宸英交好,她还特意调查了一番,这两个人,可以说是难得的清正官员了,应该不至于做如此自毁名节的事儿吧。

    她不急不慌,可明德却气得脸色涨红,“不可能……李大人和姜大人都不是这种人……我,我出去看看,我去看看他们……”他愤愤地抓起传单来甩到地上,猛地往外冲去。

    七月担心明德闯祸,想拦着,但她一个小姑娘,哪里拦得住明德这么个大男人。

    “格格,您到是说句话啊,这种时候,大爷不远着那两位点儿,居然还往上凑,万一,万一坏了名声,将来可怎么办?”

    芷云眯了眯眼睛,笑了:“急什么,这次乡试,大哥又没有参加,无论这是舞弊案还是诽谤案,都和他没有关系……大哥和两位大人关系不错的事儿,京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不说别人,张英张大人和他家的公子,可是看着大哥与那两位结交的,要是一出事儿,立马就撇清关系,那大哥成什么人了。”

    七月被自家格格一番话说得眼晕,她到底年纪小,肚子里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这会儿纵然忧心如焚,可俩主子都不在意,她又能怎么办,只好跺跺脚,出去给芷云泡茶了。

    芷云面上不在意,心里却多多少少有点儿好奇,毕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推开桌上的盆景儿,把揭帖拿近一些,细细读起来。

    一边儿读着,脑子里却已经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儿。

    京师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当然,也同样是矛盾集中之地。所谓京官难做,考官尤其难做,李蟠和姜宸英,毕竟历练不够,虽然说一个是前科状元,一个是前科探花,一个是年富力强,另一个德高望重,但在京城根基尚浅,按照明德的说法,这两个还立志图报,锐意进取,与之相对的,这样的性情,得罪的人肯定也不说,如今忽然来这么一下子,恐怕是百口莫辩,要吃一大亏了。

    芷云把揭帖看完,眼睛说过一抹讽刺,用笔辛辣,言之凿凿,极尽扇动之能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看看,中堂四五家,部院数十人,其子弟都金榜题名——这么一句话,就引得大多数出身贫寒的士子忿忿不平了。

    可是,这上面列的人,有很大一部分她在自家的文苑书社看到过,都是那种读起书来不要命的,加上出身好,又有名师教导,家学渊源,自己也知道努力,这样的人,凭什么不能高中啊!

    再细看这揭帖,虽然貌似言之凿凿,但大多都是传言,像是什么李蟠受贿白银万两,这根本子虚乌有。

    这么看来,虽然不是最后结论,但李蟠和姜宸英很大的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天擦黑的时候,明德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看他神情沮丧,显然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李大人和姜大人……一夜之间,人都佝偻了许多,我,我看着难受……”

    芷云勾了勾唇角儿,眼珠子一转,笑道:“大哥,你不如邀请姚观姚公子他们来讨论一下,看看能不能上书明志,表示愿意接受复试,如今已经满城风雨了,复试是肯定的,但要是他们等着圣上亲自下旨复试,那可就被动了,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呢,要是能办成……说不定,大哥也用不着再耽误三年,岂不是皆大欢喜!”

    对芷云来说,其实对这次的乡试案是舞弊还是诽谤不感兴趣,她只是觉得,这事儿利用好了,说不定能给自家大哥的仕途添加一些有分量的砝码。

    明德眼睛瞬间一亮,立时坐不住了,站起身就往外走,芷云连忙叫住,让十月准备了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又在里面加了自制的营养剂——“别忙,还有时间呢,你先去看看两位大人,安慰安慰,把自己的想法和他们说说,也好让那两位能稍稍安心……尤其是姜大人,他年纪那么大了,这么一折腾,也不知道身子骨儿受不受得了。”

    “还是妹妹你想得周到。”明德吐出口气,脸上阴郁终于散了些许。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三章复试

    芷云发现,自家这位大哥的行动力挺强的,不过三日,包括被点为乡试第一名的姚观在内,名次靠前的八十九名今科举子,就聚集在了一起,联名上了血书,表明自己绝无舞弊行为,并且要求复试。

    明德更是以旁观者的身份,针对那封揭帖,认认真真地写了一篇辩论文章,有理有据地对其进行驳斥,那揭帖是匿名,可是明德却是光明正大地表明身份,再加上他并没有参加乡试,对方总不能说他也是舞弊的士子之一,此举乃是为求私立。况且,明德的文章确实很有力度。这一‘辩驳的声音’横空出世,顿时也引起了满城哗然。

    整个京城的局面更加地混乱了,到处都有各持己见的士子们在大街小巷,酒楼茶馆,聚会争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物议沸腾。

    不过,明德的名气,到是很快大了起来,而且,名声还很不错,哪怕是那些坚信考官徇私舞弊的士子,对明德表现出来的学识修养,也很是钦佩,也不觉得他相信自己的忘年交有什么不对,哪怕刻薄的,最多也就当面说几句他识人不明,被人骗了。

    当然,这其中有没有芷云又炼制的那两瓶子福灵剂的效果,可真不好说。

    总之,明德本来只是个普通的八旗子弟,可是现在,他的名字估计已经上达天听。

    事情是越闹越大了。

    十月,那位惯会挑事儿的所谓剧作家孔尚任,弄了一部讽刺朝廷科举的《通天榜传奇》,在京城各大戏院上演,更是掀起了京里对顺天乡试的狂议如潮,好事者传播流言蜚语,推波助澜,无有例外,矛头一概指向主考李蟠和副主考姜宸英。

    明德和姚观一众士子自然也是针锋相对。

    外面闹得很厉害,芷云呆在家里不是安心地用魔力滋养自个儿的宠物,就是窝在炼金实验室,除了每日吩咐十月做些好吃的给明德,再配上营养剂之外,一概不管不问。

    到是那个匿名写揭帖的,让芷云给找着了,这不是什么难事儿,撒出去一批类似小卫星的‘魔眼’,整个京城就都在她的视线范围内,消耗的材料虽然多了点儿,但到底物有所值,芷云不心疼。

    不过,一从晶球里面看见那个写揭帖的,得意洋洋的中年文士进了太子府,芷云立马把将这事儿透露给明德的念头掐死了——至于太子为什么参合这种事儿,那和芷云有什么关系?她甚至连这事儿最后的结局为何都不关心,反正只要明德能从中取得好处就够了。

    一整年,就这么喧嚣忙碌地过去了。

    一直到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三,随着江南道御史鹿佑上书康熙帝,弹劾顺天乡试正副主考官,李蟠姜宸英,而以大学士张英为首的一众官员挺身而出,加以驳斥。这桩乡试大案,终于进入了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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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芷云好笑地看着明德坐立不安地在书房里转来转去,笑道:“大哥,咱们家地板不太厚实,你可千万别给磨塌了,修理是需要花费银子的……”

    最近芷云的心情很不错,不说魔力稳定而迅速的增长,只这一只虽然还未破壳而出,但已经隐约能与她心灵沟通的喜马拉雅雪豹,就足够一向情感波动不明显的芷云大小姐面露笑意了。

    明德却没工夫体会自家妹子的幽默,脸色苍白地咕哝:“……圣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说他不相信两位大人,为什么没有严加议处……可他要是相信……那为什么还不放了两位大人……”

    得,居然用‘他’来指代当今天子,自家大哥还真是……芷云眯了眯眼睛,拿起书来啪地一声,摔在桌子上,凉凉地道:“正月二十八,圣上亲自出题复试,除了乡试所取举人之外,因故未能考试的士子也可参加,这可是天大的恩典,要能得中,就是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大哥啊,自从乡试之后,您好像一天书都没正经看过了,怎么,也不怕到时候考不好丢人现眼?”

    看着明德还在发愣,芷云叹了口气,点了点桌子,笑眯眯地道:“大哥,如果你真心想走仕途,也许你应该注意一点儿朝廷的动向,那个煽风点火的孔尚任,可是被罢官撤职了……”

    明德愕然地看着自家妹子,见她像是什么都没说一般,脸上一派天真无邪,拿了块儿小点心,小心地填到嘴里,眯着眼,红扑扑的小脸儿煞是可爱……不知怎么的,心里便一松,在椅子上落座,“哎,我们家团团变成小机灵鬼儿了……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拿起书,明德一时却看不进去,他总是觉得,身为女孩子,如果太聪明,看得太透彻,将来,恐怕在夫家会吃亏受罪的,毕竟,哪个男人嘛,还是喜欢娇憨可爱,最好是笨笨的女人,不会喜欢那些特别精明的。

    看着妹妹越来越出落地明媚的姿容,明德的头,开始隐隐作痛了,也许,每一个疼爱妹妹的兄长,或者是疼爱女儿的父亲,看着捧在手心儿里的宝贝渐渐长大,总是会忽然冒出一些‘甜蜜’的烦恼,心里总是七上八下地,既会关注那些适龄的男人,又会不自觉地带着敌意……他们满族的姑奶奶,必须要经过上面阅看之后才能嫁人,就算是为了妹妹不会被胡乱地指给某个纨绔子弟,他也要上进才是,只有自己有了本事,妹妹的幸福才有保障啊。

    就在明德再一次地紧张备考中,新年过去了,正月二十八日来临。

    这一次复试回来,明德出了一身的冷汗,连连感叹气氛实在紧张的不得了,要不是他的里衣上刻了透气保暖的法阵,说不准要受不了压力发挥失常了。

    “哎,不愧是圣上亲自主考……我是吓得从进了内廷以后,根本就没敢抬头,更别说一睹天颜,离得那么远,恐怕就是想看也看不见的……不过,吾考得——还行。”

    明德凑过去,一把把妹子抱起来,转了一个大圈儿,脸色兴奋地潮红,虽然还没有发榜,可他到像是已经中了似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四章风波平

    ‘还行’这两个字,果然还是太谦虚,三十九年二月一日,复试之榜公布之后,明德高居榜首。

    说来也在意料之中,顺天乡试的录取人员,没有一个人黜落,全通过了,都能参加这年的会试。当然,名次上还是做了一些微调,像是明德占了第一,而原来的第一名姚观排在第三,第二名变成了宿迁考生徐用锡。

    其实,能得前几名的士子们,也说不上谁学问好,谁学问不成,不过是看考官比较喜欢什么样的卷子罢了,明德的答卷,显然是很幸运地迎合了上面的心思,所以排名第一,当然,也有可能是看在他是旗人的份儿上,毕竟,这个年头,愿意用功读书上进的旗人,可不多见。

    总之,至此为止,一场震动朝野的大风波就此平息了。

    虽然说往年会试之前也会有复试,但那不过是面上的事儿,随随便便过一次就是,没人放在心上,可今年因为舞弊风波闹得天下关注,圣上亲命试题,还是在内廷考试,那可大不一样。

    所以,今年这些通过复试的举人们,也格外的风光,明德身为满洲八旗大姓瓜尔佳家的子弟,自从发榜之后,家里更是再没有片刻安宁,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亲戚,好像一下子全记起族中还有这么一位子侄小辈儿。家里乱成一团,偏偏都是族谱上有名有姓的亲戚,还不能不理会。

    这些人跑来塞钱,塞地,甚至是塞人,就算明德不想要,人家一片好心好意,总不能耷拉着脸,给人家难堪吧,至少也要和颜悦色地招待,这样才不得罪人啊。

    明德到底年轻,应对这些,心里多多少少有些犯怵,幸亏钮钴禄府的老太太和他舅舅凌柱派了两个家里经验丰富的管事来帮忙,这才勉强应付过去。

    不过,外面的热闹和芷云无关,她年纪小,哪怕那些夫人们想要来串串门,顺便给明德说个媳妇,那也找不到芷云这么个小姑娘头上。

    屋子外面布置一层静音法阵,把一切的喧嚣都搁在自己的空间之外。

    芷云小心翼翼地将魔力注入那颗越来越亮的宠物蛋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晚霞的余晖开始透入珠帘的时候——

    喀嚓一声。

    宠物蛋裂成两半,一只湿漉漉的,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猫咪’挪动着四只小短腿,磕磕绊绊地冲到了芷云的怀里,一股纯然的喜悦涌上心头,芷云吐出口气,轻轻地伸出手指,摸了摸雪豹柔软的,温暖的额头,看着小猫咪毫不设防地对着她露出脖颈,让她的手指可以轻易地在那脆弱的咽喉处徘徊。

    芷云笑了,看来,这小东西会成长成一只好魔宠。

    ——分割——

    “咦,哪来的猫?”

    一个上午的忙碌,好不容易摆脱了登门造访的一批‘亲朋好友’,明德按了按有些酸痛的额头,刚考虑着要不要挂个闭门读书的牌子,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准备会试,就看见自家妹妹肩膀上挂着只小猫儿,手里拎着个食盒走进客厅。

    “今天刚从蛋里孵出来……可爱吧。”

    明德愣了:“……猫是……蛋里出来的……”自从妹妹有了一个神秘师傅之后,明德觉得自己以往的一切见识都成了浮云啊浮云……就算有一天妹子说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他也不应该觉得惊讶。

    “不说这些,我的好大哥,现在没事儿了,您难道不该去和李大人、姜大人聚一聚?”芷云把食盒搁在桌子上,推到明德面前,笑道,“十月准备了些酒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两位大人的口味儿。”

    “啊。”明德一拍脑袋,“差点儿把正事儿忘了……还是团团想得周到,十月做的饭菜,姜大人可是喜欢得很,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多带些去……”

    话音未落,明德已经拎上食盒兴冲冲跑出了大门。

    芷云只是莞尔,觉得自家大哥别看外表挺踏实稳重,实际上,性子颇有些急如风火,还是要磨上一磨才好,不过,也有好处,他这样的性子,才能让人觉得是忠臣,直臣,没有花花肠子,比较容易得到上位者的信任。

    这一次复试之后,康熙其实也知道李蟠和姜宸英没有罪过,只不过,这事毕竟是闹得这么大,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康熙还是把李蟠和姜宸英叫去狠狠训斥一番,不过,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两人均只是降了一级,还原职留用。

    能在朝廷上混出来的官员哪个都不是傻子,心里全有数,李蟠和姜宸英并没有失去圣心,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又寻个由头把他们升回去了,一下子,本来有如过街老鼠一般的两位状元探花,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

    只是,李蟠和姜宸英自此之后到有些心灰意冷,特别是姜宸英,他年纪本来已经不小,这么一折腾,又是气又是吓,要不是有芷云的营养剂调理身体,能不能过了这一关,还真不好说。

    明德兴冲冲去见了两位大人,回来的时候,却是神色黯淡,精神也不大好。

    “李大人的头发白了好多,像是老了十几岁的样子,姜大人……姜大人也瘦了,看着身上就像是只剩下骨头……还说,还说等风头过了,要告老还乡,回家调教调教孙子,安度晚年什么的……看得人心里难受……”

    芷云听了,也没有怎么劝慰,明德既然要走官场这条路,如今这种事儿,以后还会遇见不少,他总要面对的。

    不知道历史上的三十八年顺天乡试案后,李蟠和姜宸英到底是个什么结果,不过,如今这个结果嘛,对这两位来说,想来已经算是万幸,能在舞弊案里脱身而出的,整个清朝都不多见。

    虽然心里不大舒坦,不过,关系到自己和妹妹的未来,对他人生有极为重大意义的,即将到来的会试和殿试,还是很快地就把明德的心神吸引住了。他果然挂了闭门谢客的牌子,安安心心地窝在家里读书用功。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五章初长成

    四年的时光转瞬而逝,如今已经是康熙四十二年了。

    天上飘下朦朦胧胧的雨丝,明德走进书房的大门,身边的小厮帮他去了顶戴,换了一身儿宽敞的常服,又伺候他洗了脸,才小心翼翼地退下去,明德伸了伸腰,在椅子上坐下,随手拣了本书,拿在手里,当年稚嫩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稳重成熟的俊美青年。

    这四年来,他可谓是官路亨通,从殿试被钦点为探花郎,做了翰林院编修,四年来虽说小波折有一些,却是稳稳当当地做到了如今的侍讲学士入值南书房,绝对是天子近臣,圣眷正隆……不过,最近康熙貌似露出一点儿把他外放锻炼的意思。

    “老爷。”

    明德一回头,笑着接过新婚三个月的妻子捧过来的茶杯,抿了一口,才道:“岳父大人如何?心情可还好?”

    张如燕闻言莞尔一笑,闭口不言,只是眼睛里的点点笑意,却是把明德的好奇心给勾引起来,听说昨天岳父老家的管家来了一封信,说是有一个姓叶的秀才,把家里给告了,具体情况虽然不清楚,但今天见自己的那位大舅子一说起此事就笑得前仰后合,差点儿背过气去,想来是一件儿挺有趣儿的事儿。

    明德还待再问,就听张如燕笑道:“妹妹刚才来过,要老爷回来之后,到西厢去见她……”

    明德一听,再也顾不得管别的,连忙站起身,匆匆而去,自家妹子已然憋在西厢半个月没有出门,明德早就心里发慌,只是因着芷云的西厢房一向不许人进——事实上,就是想进也打不开门,所以只能听之任之,这会儿听说妹子‘出关’,当然是喜出望外。

    看着自家丈夫急匆匆的样子,张如燕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想想夫家和自己娘家不一样,只有老爷与小姑两个人相依为命,感情比别家的兄妹好一些,也能理解。

    如燕是大学士张英家的三小姐,按说满汉不通婚,如燕不应该嫁给瓜尔佳明德的,只是不知道张英为什么就是相中了明德这小子,竟然亲自去求了康熙,为他们两个人指了婚,本来康熙还有些犹豫,但耐不住张英厚着脸皮纠缠,哭笑不得之余,终究还是允了。

    外面的雨丝还是淅淅沥沥,张如燕微笑了一下,便出去吩咐下人们摆饭,远远地看见七月和十月两个明眸皓齿,美丽得惊人的丫鬟身姿婀娜,盈盈而至,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戒备和忧虑。

    三个月前,张如燕出嫁到瓜尔佳府,乍一见到小姑瓜尔佳芷云,登时被惊得几乎失态。

    她本觉得自己德容言功样样也算拿得出手,尤其是容貌,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婉约秀美,却并不娇弱可怜,反而健康靓丽,京城满族的姑奶奶们大多身量高,容貌或者有好的,但到底比不上汉家小姐精致,可今日一见,方知大错特错,自家这位小姑年纪尚幼,身段还不曾长开,可她的美貌,已经清清楚楚地显露出来,那种美丽,用言语简直无法形容。

    皮肤雪白,嫩得几可掐出水来,一丝瑕疵都没有,整个人就像是被上天精雕细琢,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动人,偏偏还并不给人‘祸水’的感觉,反而有一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人们都说京城第一美女是年家的小姐年如玉,以前如燕也觉得年家的那位美丽迷人得很,可是现在看到了自家这位小姑,却觉得,年如玉的美,多少有些造作,远远不如芷云格格美得自然。

    不光是瓜尔佳芷云,连她身边的两个丫鬟也俱都是罕见的美女,当时,张如燕难免有些心凉,总觉得明德天天见到这般美色,恐怕对自己……

    不过,经过三个月的相处,张如燕终于无语地确定了,自家的老爷根本就没有美色的观念,在他眼里,只要不缺胳膊不少腿儿的,都是好的,对着七月、十月两个绝色的丫鬟,一点儿歪心思也不曾有……幸亏,他到底还知道自己的妹妹好看,没有瞎了眼睛。

    想到瓜尔佳府三个月的生活,张如燕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真自在啊,虽然一开始因为小姑要自己签了一张看不懂的,古里古怪的契约,而多多少少有些别扭。

    但是,不得不说,生活还是极为惬意的。因为没有长辈,所以不用立规矩,明德厚道又体贴,小姑也不刻薄,家里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有用又可爱,奇妙的浴室厕所,生活方便,书房的藏书也是多得惊人,各种有趣的话本游记尽可以读个够。

    如燕相信,再也没有哪一个从爹娘的女儿,变成人家的媳妇儿媳的姑娘,能比自己更幸运了。

    明德来到西厢的时候,芷云正在自己的半位面里往外搬那些泛滥成灾的‘人参果’,喜马拉雅雪豹阳阳正在魔植园里疯狂地上蹿下跳……

    芷云是在两年前打开自己的半位面小窝的,这个半位面当初兑换时候贵得离谱,自己的加上自家队长存了大半年的所有积分,才把它据为己有,不过,也算物有所值,虽然当初只有二十亩左右的面积,但它属于成长型的活半位面,如今已经高达五百亩了。

    里面有一个魔法植物园,一个炼金实验室,三个储藏室,一个大型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除了有关神秘学的资料书籍是芷云搜罗的以外,其它的各种各样的资料,全是队长欧阳的功劳,芷云随便翻了翻,居然还翻出一本淑女养成手册来,弄得芷云哭笑不得,你说,那家伙一个大男人,还是在无限那种地方生活的大男人,要这种书干什么,玩萝莉养成?

    队长他简直是有收藏癖,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储藏室里大多数无用的垃圾,全是他弄来的,以前芷云每一次清理储藏室的时候,都要把自家那位英明神武的队长大人在心里臭骂一顿……可是现在,看着堆得满满的,施加了空间魔法的储藏室,却忍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队长大人啊,您真是个大好人。

    至于住的地方——就是芷云在地球上生活了好些年的海边儿别墅复制品,生活起居物品一应俱全,环境也一样,连海都有,当然,是迷你海。

    “团团?”

    “……等一下,大哥。”芷云一只手抱着个黄玉匣子,另一只手揪住阳阳的尾巴,拖拖拉拉地打开门,笑道,“哥,今天请你和嫂子吃点儿特别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六章人参果

    芷云喀嚓一口,把一个嫩嫩的,金黄色的‘肩膀儿’咬了下去,明德看得眼皮子直跳。

    张如燕也很纠结,手里捧着五官齐全,除了颜色不大对,其它怎么看怎么像个‘婴儿’的果子,哭笑不得,闻着香气扑鼻,引得人肚子里的馋虫咕咕乱叫,可是——这又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果子,心里也是惊讶不已,天底下居然真的有‘人身’果儿?这么神奇的东西要是让外人看见……如燕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忧色,欲言又止地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却只当没注意,乐呵呵地看着他们,自顾自地吞了两颗果子,让七月侍候着漱漱口,擦擦手,才笑着让七月把果子收了,换上一盒子形状正常的——椭圆形,金色,如雪梨……“咳咳,大哥,大嫂,既然您二位享受不了极品的‘人参果’,那就吃点儿一般的凑合一下算了。”

    如燕一愣,明德也松了口气,不过,一抬头看着妹妹似笑非笑的眉眼,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调皮,看哥哥嫂嫂出丑,就如此有趣?”

    芷云眯了眯眼睛,也不反驳,只示意明德和如燕赶紧尝尝,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拒绝,由着十月帮他们两个把果子切开,含了一片儿,刚一入口,明德的眼睛顿时放光,一股子清爽的滋味儿一下子从咽喉蔓延到肚子里,疲惫了一整日的身体,居然轻松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其实,芷云特意把人参果培养成婴儿形状,让人一见惊心,不自觉就认定它们肯定不凡之处,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吓一吓自家的大哥大嫂,虽然的确是想着将来计划进行的时候,拿它糊弄人用,但,糊弄的却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妹亲手打理,她的女红,妾身可万万比不上。”

    明德愣了,惊讶地抬头:“我竟然不知道?”一股暖流涌上,愧疚也不由袭上心头,妹妹亲手给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这个自以为最疼爱妹妹的大哥,居然没有注意到,还以为是针线上人做的。

    现在想想,自己也未免太粗心,如今不说,当初刚刚安家,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自己的衣服鞋帽也一向贴身又舒适,不是妹妹亲手做的,还能是谁?

    如燕拍了拍明德的手,莞尔笑道:“所以……老爷不用担心,咱们妹子的女红也好,厨艺也罢,全是顶尖的,就是规矩,她也不是不懂,不过是在家里,松快些罢了,有外人在,芷云的行走坐卧,可从不出半点儿差错……”

    看着明德若有所思,又很骄傲的脸,如燕心下感叹,岂止仅是没有差错,芷云格格哪怕是不出声儿,也能让人如沐春风,行止就算很随意,给人的感觉也是大气爽快,而不是没有规矩。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七章嬉戏

    半位面的实验室里,一个三米高的炼炉中闪烁着火光,旁边的传送带裹挟着一批又一批闪闪生辉的金银珠宝灌进炼炉里,不一会儿,这些金银珠宝就去芜存菁,注入魔法,变成了一堆方方正正的金属箔片,从另一个门输送出来,被吞进牛型构装体的肚子里,运进了储藏室。

    哎,芷云站在一边儿看着,心里却想,要是大哥知道自己这么败家,不晓得会不会惊晕过去?

    实验室里纵然开启着十八个寒冰法阵,可是还是又闷又热,只在里面呆了小半个时辰,芷云就有些受不住。这具身体,毕竟不如以前的皮糙肉厚,不等这一批材料处理完,她就早早地回了家里,让七月、十月烧好水,准备沐浴。

    不是不想在自家的别墅里面洗,可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府里有心灵手巧的小丫鬟们伺候着,可在半位面中,细心体贴的构装仆人没有做出来之前,那就得万事自己动手,芷云也只好暂时放弃别墅中那也算方便的按摩浴缸了。

    浴池中,乳白色的晶莹剔透的液体,隐约散发着一股清爽的香气,芷云一只手举着琉璃的高腰酒杯,看着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玫瑰露,另一只手捏了一颗圆溜溜的花生,塞进嘴里。

    矗立在浴池旁边的桌案上面,立着一个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蓝色八脚蜘蛛,这是芷云闲暇时用制作浮空城的边角料儿随手做的,都是极品的好材料,所以不像真的蜘蛛那么狰狞,反而显得很精致漂亮,它的四肢灵活而又锋利,轻轻地扫过陶瓷碟子,里面的花生就果壳分离,一颗颗饱满可爱的花生仁被分进白瓷碟子,而花生壳则进了地上的木桶中。

    七月和十月捧着个玉盒儿,将里面银色的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芷云那一头青丝之上,随着药膏渗入发丝,本来就有如瀑布的长发变得更加光亮柔顺,连十月这个一直为自家格格梳头的小丫鬟,都有些爱不释手。

    芷云习惯一边沐浴一边思考,有的时候还会考虑自己的炼金术实验,所以,这间浴室中,除了潺潺流水声,再无一丝杂音。

    随着十月的纤纤玉手在芷云的头上揉捏敲打,一个指甲盖儿大小的小圆球儿一出溜,从头发缝隙中钻了出来,沿着芷云的手臂,摇摇晃晃地往上爬。

    只听扑通一声响,七月和十月一低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东西钻进了芷云手中的琉璃杯里,两个丫头对视一眼,耸耸肩,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各自继续自己手边儿的活儿,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一会儿,金黄色的玫瑰露消失无踪,杯子里的小东西打了个饱嗝,晃晃圆滚滚的肚皮,伸着四只小短腿儿就开始沿着杯子向上爬,可惜——这么个小东西想要在光滑的杯壁上行走,未免太困难了些,它上上下下地磨蹭了盏茶工夫,还在杯子底下趴着,小东西转了转脑袋,终于不耐烦地呜咽了一声——

    砰——

    琉璃杯炸开,本来只有指甲盖儿大小的小东西,一瞬间变成个体态修长,身上有着漂亮的银白色斑点儿的雪豹。

    “重死了。”芷云哭笑不得地搂住把一颗大脑袋往她脸上凑的阳阳,低声呵斥了句,“变小一点儿。”

    阳阳很听话地打了个滚儿,变成了家猫大小,翻身漂浮在水面儿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由着芷云伸手在它的肚皮上轻轻抚摸,像是极舒服地眯起了眼儿,连咽喉里都冒出一阵咕噜噜的嘶鸣声儿。

    十月和七月看着自家格格和她神奇的爱宠在水中嬉戏,连忙手脚利落地把杯子的碎片从浴池里清理出去。

    这个澡,一洗就洗了一个多时辰,芷云才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梳妆打扮好,掐着点儿过来的崔嬷嬷展开一件狐狸毛的大衣,把芷云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位崔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因为不想嫁人,又正赶上明德给芷云找教养嬷嬷,见她规矩不错,人长得也周正,性子和顺,便请了回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位崔嬷嬷一见当时只有九岁的芷云就喜爱上了,对着这个小格格是衣食住行,事事尽心,关爱得很。

    明德一开始还纳闷,心里担心这崔嬷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结果仔仔细细调查了一通,见她的确是身家清白,也没和外人有什么勾连……最后也只能感叹人的缘分奇妙,自家宝贝妹子就是招人喜欢。

    “格格,奴婢熬了一碗黑芝麻糊,您趁热喝了,对身子有好处。”崔嬷嬷护着芷云,身子外倾,把带着寒气的风牢牢挡在外面,不让芷云吹到一丝半点儿。

    芷云点点头,见前面书房的灯亮着,不由笑问道:“大哥没去文苑书社?”

    如今的文苑书社可不光是京城这一家,四年之内,明德在全国各地开了五十八家书社,都是请落第的秀才帮着打理着,有的时候也临时招一些准备参加科考,出身贫寒的士子帮忙,让他们既可以有份工作糊口,又有充分的时间读书,反正开书社嘛,现在又不指望它赚钱,明德也不过想靠它得个好名声,用不着死死把在手里,所以,管起来到是轻松得很。

    而且,多和文人士子接触,对明德来说,也是好事儿。

    就说今年康熙爷五十大寿,百官都在南巡之前敬献寿礼,什么金银马鞍啊,名贵缎子啊,各式各样的寿礼一大堆,当时正赶上芷云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提出去买了材料,手头儿紧得很,根本没有余钱,明德一想,干脆请各地文苑书社的士子们帮忙,和自己一块儿写了一万个不同的寿字,然后绣成了屏风,送了上去。

    结果,这些寿礼里面,虽然明德进呈的算不上珍贵,却独得了康熙的赞赏。还赏赐了明德不少东西,可谓是稳赚不赔。

    “大爷和舅爷在书房里闲聊呢。”听了芷云询问,崔嬷嬷眼睛里闪过抹笑,压低声音道,“格格不妨去看看,听说舅爷老家的管家来了京城,在张老爷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位老管家伺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是年过八十,张老爷也拿他没办法,为了躲他,张家两位爷一个进宫了,一个躲咱们家来了。”

    芷云脚步一顿,这才想起来似乎听大哥说过,在张家的老家桐城,好像有人把张英给告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八章六尺巷

    张廷玉和明德说了会子话,也没多大工夫,明德就进屋来,携着芷云和他媳妇一块儿去张家‘串门’。

    张英和明德翁婿关系不错,张夫人吴氏因为明德家里没有长辈,尤其怜惜两兄妹自幼失怙,对他们俩儿关怀备至,简直当儿子闺女来疼了。

    明德也担心家里没有女性长辈,自家妹妹有什么话儿不方便对他一个大男人说,所以便经常带着妹子到张家串串门儿,有的时候还把她放在张家几日,虽然不大合规矩,但这么个情况,也没人能挑礼。

    只是有时候钮钴禄府的老太太看不过眼,总是劝说明德把芷云送到钮钴禄家教养,可惜,芷云是没什么兴趣面对自家舅母那张越来越复杂的脸,她总觉得,自家那位舅母,简直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再说,家里多舒服,哪会主动凑上去找不自在……

    进了张府,男人们去客厅,女人们却也没进后堂,而是隔了屏风,坐在后面看热闹。

    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张家大面上的规矩虽然严,可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向来轻松亲厚,对闺阁女子的教养也很开明,并没有把女儿们拘在屋里,张英在家,也和在外面的那种谨小慎微,严肃古板大有不同,时不时地还会跟自家的儿子女儿开开玩笑,只要不是什么朝廷大事,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妻女。

    芷云安安静静地坐在绘了观音坐莲的屏风后面,上手是张英的夫人吴氏,左手边儿是张廷玉的夫人李氏。

    婆媳两个凑在一块儿唧唧咕咕地低声说八卦,手里拿着绣活儿,不过,看她们大半天连个叶子都没绣上,大概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没认真去绣,也是,这些大家出身的小姐,女红什么的能拿得出手,不至于丢人就好,谁还指望她们真绣出多好的东西来?

    芷云自个儿捧着一本游记,自顾自地捡了几块儿梅花糕,掐碎成小块儿,递给窝在怀里的爱宠阳阳吃。

    大嫂如燕在后面准备点心,十月和七月两个小丫头帮忙。

    女人们相处的极是和谐,连芷云都挺享受这样松散的气氛

    前面厅堂中,张家老爷子张英,二儿子张廷玉,三儿子张廷璐对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管家,每个人表情不同,张英脸上带着几分哭笑不得,张廷玉抱着肚子闷笑,张廷璐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也只有明德摆出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冲着自家岳父人大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好诗,真是好诗,岳父大人,您老以德待人,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他这一句话,捧得张英眉开眼笑,芷云却是眨了眨眼,睨了这位张大学士一眼,心道:自家这位大哥还是嫩了些。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听老管家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长时间,芷云也听明白了——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第一卷初来乍到第十九章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十月?”七月心疼地弯下身把梳子拣起来,瞪了红光满面的十月一眼,“到底什么事儿,大呼小叫的,小心惊了格格。”

    十月却是丝毫不理会七月的懊恼,笑眯了眼睛,“格格,今儿早晨大奶奶身子不爽,请了大夫来看,原来,是奶奶有喜了,如今已经有两个月。”

    芷云听了一愣,随即脸上也显出几分笑模样,七月更是跟着乐得合不拢嘴儿,手脚麻利地给芷云梳了个简单的发式,凑后她穿好衣服,便急急扶着自家格格去看望。

    张如燕肚子里的这个是明德的第一个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明德更是一得到消息,就乐得傻呵呵,差点儿连衙门都不想去了,报喜的人更是天不亮就去了张府,张英和张廷玉都得了消息,人虽然没到,但大堆大堆的药材补品却不要钱似的往如燕屋子里搬。

    芷云进了卧房,见嫂子拥被坐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几乎能渗出水儿来,不由一乐:“我可要好好帮嫂子调养调养身子,争取养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侄子出来。”

    “团团!”如燕脸上一羞,隐隐浮现出一抹红晕,美得惊人,芷云看了,高兴之余,却也有些感慨——孩子啊!

    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芷云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很奇怪吧!像芷云这样一个一心痴迷于神秘学,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从来不期望爱情的宅女,居然喜欢孩子!

    也许正是因为注定了得不到,所以才憧憬向往。

    芷云暗自里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骨血,所以这辈子,哪怕知道古代的媳妇难做,妻子难做,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不成亲,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悠哉生活……

    所以,虽然不能指望和清朝这些**男们有什么爱情,但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当年在无限世界,根本看不到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了,芷云不敢想孩子,可是如今也算安稳下来,这个世界再不好,凭她的本事,生命安全还是能保障的,那么,要一个孩子,也就再不是奢望。

    “团团?”

    “啊?嫂子,听说嫂子胃口不大好,小妹这就准备点儿开胃爽口的美食,喂饱我们家小侄子的肚皮。”

    张如燕看着自家这位妹妹难得眉开眼笑,兴致高昂,一向不喜油烟的她,竟然肯亲自下厨,好笑的同时,却也觉得窝心,女人嘛,不就是想许个好人家,终生有靠,如今丈夫疼爱,小姑子也好处得很,自己又有了身子,这一胎无论男女,她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不过……张如燕平缓了眉眼,尽量不把心里的忐忑露出来,如今她有了身孕,不能伺候,也是时候该给老爷纳一通房,七月和十月是格格身边儿的,当然不行,可是,自己身边儿本来给明德准备好的贴身丫鬟,容貌比起这两个来也未免太差了,没有比较还无所谓,这一比较,她也真真拿不出手,要不然……让娘亲给再物色一个?

    虽然这么想,虽然在家里娘亲也是这么教导的,虽然知道要贤惠,要大度,要有嫡妻的风范,要关心丈夫的子嗣,可是,张如燕毕竟年纪还小,如今又是新婚蜜月期,与明德平日里好得蜜里调油似的,又哪里真的愿意……

    这么一琢磨,胃里就一阵翻腾,倚在床边儿干呕起来。

    芷云被唬了一跳,连忙帮着如燕拍了拍后背,又让十月和七月请了大夫来看。

    请了好几个大夫,来来去去的,折腾了大半个上午,只是,这种心理原因造成的害喜,大夫来也不管用,只是开了些止吐的药罢了。

    打发走了大夫们,见如燕还是恹恹的,芷云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嫂子的脸色,她毕竟眼光毒辣,脑子一转,根本用不着去探听如燕的心声,就知道她正想什么,芷云面上不显,心里却多少有些为这个时代的女人难受,从小就受到那样的教育,恐怕没几个新嫁娘会不爱丈夫,可是,既然有爱,看着自己的男人三妻四妾,又哪里能好受得了!

    芷云摇摇头,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她可没有和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抗争的诡异想法,做妹妹的,也不可能去找自己的哥哥,要求受了二十几年封建教育的兄长不许纳妾,只是吩咐十月多做一些开胃的美食,自己也调配了一些营养剂和温和的强身健体的药剂给如燕服用,毕竟,用药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古代的孩子养活不容易,芷云可不想自己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从娘胎里就开始受罪。

    芷云下定决心,哪怕暂时放下制造全息投影仪和其它道具的事儿,把自己的计划推迟,也要先把嫂子照顾好,心里也做好了不惜动用还不多的精神力,影响如燕思绪,也要让她开开心心地生下健康宝宝来的准备。

    却不曾想,第二天再见到如燕,自家这位大嫂已经容光焕发,胃口也有了,也不怎么吐了,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子为母的柔和光晕,那幸福的模样,差点儿闪了芷云的眼。

    芷云心下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