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三章 两只蛤蟆(1/2)

    繁星满天。

    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在草叶间跳舞,为大地增添了一份神秘,昆虫的低鸣不仅没有将这分神秘打碎,反而让这里显得更加宁静,夜幕下的草甸如同睡着了的海,黑色的草波之中,一团彩色的光亮尤显得突出。

    胡骄张张尖嘴,张开眼睛,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也许是睡得时间太长,这一觉醒来,头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清明,借着药丸的彩光,习贯性的审视了一遍身体,心脏微微一震,不知道这一觉睡了多久,身体居然长大了这么许多。

    从头到尾体长至少一扎,翅膀的细绒毛完全换成了硬羽,身体强度比白天翻了一倍不止……

    难道是,吃了七彩药丸的原因?

    星星很稀,草原漆黑一片,七彩药丸发出的彩光很容易引来夜行的食肉动物。

    胡骄把小玉壶摆正,叨着七彩药丸一枚一枚重新放进壶嘴。等到最后一颗,腹中又传来一阵饥饿感。

    “早知道白天从地上捡条蚯蚓也吃也好,无论如何,明天早上要开始抓虫了,抓不到虫,吃点草籽也好。现在……这些药丸不知道有什么功效,口感挺像果冻的,也罢……至少吃了不会死,那就再来一颗当晚饭。”

    叨起朱色的密腊壶塞,先把药瓶塞好,胡骄才叨起最后一颗药丸,囫囵吞了下去。

    “呃!”

    轻轻打了一个嗝,彩色光圈再次从嘴里吐出,笼到头顶,这次胡骄没有立刻昏睡,而惊奇地抬头望着头顶的光环,直看到光环内七条如龙似蛇的光线飞舞,脑袋突然莫名的深沉,用力瞪了瞪眼皮,终于支撑不住,再次趴倒地布片上。

    七道彩色光芒有如七色彩练,从小鸡的七窍贯射进去。

    “咦,大笨哥?彩光不见了!”不远处的草甸中,一只黄狐狸如同人类一样立起身子,一只前爪向远处指了指。

    “不见了?那我们就回去吧。”一只黑狐狸从黄狐狸旁边人立而起,看了看前面的荒草,放下前爪,转身向回走去。

    “大笨哥……我们,不去再找找吗?”黄狐狸也放爬到地上,几步追上黑狐,“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宝贝呢,如果交给老祖,老祖肯定非常喜欢。”

    “深更半夜,草地里能有什么宝贝,说不定是什么陷井,我们才通了人性,刚刚可以学会人类的语言,一点保命的本领也不会,如果真遇到危险,拿什么保命?”

    “嗯!大笨哥就是聪明,不过白天不是有几个人类出现在这里吗,那个彩光会不会是他们丢的宝贝?”

    “人类么……哼!”黑狐冷哼一声,“你忘记老祖的教诲么,别看人类的身体弱不禁风,但是在这个世界,他们却是霸主,也许那彩光就是他们故意弄出来的。”

    “可是,我真的想去看看啊!”

    “要去,你自己去,我要回去了。老祖让我们在这里放哨,为得是监视巨鬣狗的动态,那几个人类倒是向咱们的山谷方向去了,如果你把这个消息告诉老祖,也许他老人家更喜欢。”

    “哇吼……”黄狐怪叫一声,“大笨哥就是聪明。”

    “你怪叫什么,吓了我一跳。”黑狐眯起眼睛,不喜地念道。

    “我在学笑,人类的笑……”

    “哇吼吼……”

    “滚蛋,比哭还难听!”黑狐骂了一句,加快速度没入黑暗。

    又是一夜!

    太阳刚刚升起,胡骄就睁开了眼睛,没有一丝起床反应,小脑袋无比清明,伸了伸肢膀,身体又长大了少许,体长二十几厘米,身高翻了三倍,也超过了二十厘米,低头看看地下的小玉壶,显得小了许多。

    七彩药丸真是好东西啊,一定带好不能丢了!

    胡骄先用布片把玉壶包起来,跟着撕下几条坚韧的草叶,将草叶穿过小包袱,在脖子后面紧紧地打了个结,抓住地面轻松站起来,震翅试了试,非常牢固。对于胡骄来说,爪子相当于双腿,使用起来相当别扭,不过有些像把布条打结这样的工作,翅膀是无法完成,只有使用双爪才能完成。

    不过,今天双爪听话了很多,甚至超过了正常小鸡的极限,莫非也是七彩药丸的作用?

    站起身,视野比昨天宽阔了很多,胡骄的心情也跟着好了一些。

    离他不远的一片草叶上,趴着一只全身土黄、带着黑色斑点的蚂蚱,这种蚂蚱身体短粗、齐头齐脑,反应却极是敏捷、警惕性很高,农村里把它们称为“蚂蚱墩”。

    必须开始捕食了!

    胡骄高抬爪轻落步,缓缓接近,小黑嘴箭一般射了过去。

    啵,蚂蚱墩被胡骄一口衔进嘴里,害怕自己恶心呕吐,不假思索囫囵下咽。喉管里没什么感觉,仿佛生吞了一颗花生米,舌尖留下一点淡淡的苦腥,吐吐尖舌,味道似乎还可以。

    有了这第一次,胡骄放下思想包袱,一边向草甸另一处的小山前进,一边捕食蚂蚱。

    虽然说,草丛中还有很多其它的虫子,但是这些对于胡骄来说,除了蚂蚱外,其它的实在还没有胆量尝试。

    走了几百米,茅草渐疏,那种他曾经靠着睡了一天一晚的红色茅草开始成片出现,一种白胖白胖仿佛蚕宝宝的虫子伏在这种红茅草叶子上,咯察咯察吃着草叶,旁边还爬着一只十几厘米长,通体亮黄的大螳螂。

    胡骄已经吃下七八只蚂蚱,嗉子里不再空荡如野,在一只肥虫面前停下,此处离矮山已经不远,毫无疑问,庄蝶语几人已经翻过此山进了山腹,这片草原里蚂蚱多不胜数,但是如果自己也要进山,就不得不重新考虑食物问题。

    有野果、野粟最好,没有的话,只有尝试着吃蚂蚱以外的其它的虫子,这只肥虫晶圆润,几近透明,看样子倒是很干净的。至于那只大螳螂,则直接选择忽略,螳螂跟蚂蚱出现环境应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