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 牙齿(2/2)

在那个年代,30万已经是相当惊人的数字了,但我父母却是说什么都不卖。这是孩子的保命符,卖出去了,孩子再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自那以后,他们也一再嘱咐我,把护身符藏在衣服里,不要再露在外面惹是生非。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逐渐想明白了一件事。挂在我脖子上的这颗牙齿,或许就是那晚挖尸人要找的东西。换句话说,这颗牙齿很可能是那个死尸的陪葬品。我父亲当时对我回避了这个问题,估计是担心我知道这是死人的东西以后,从而产生抗拒,怕我不肯再将这个东西挂在脖子上。不过等我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这个护身符已经跟随了我许多年,早就已经习惯。即使知道这是死人的物件儿,也都无关紧要了。

    自从我那场大病之后,我妈就申请了病退留在家里照顾我。我不能像以前那样没时没晌的疯玩,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画画上面。随着兴趣的日渐浓厚,最终也将今后的远大志向定在了美术专业上。

    1996年,我顺利考入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虽然京津两地相去不远,但住校的现实还是无法避免的。在爸妈眼泪汪汪的送别之下,我开始了在北京的学习生涯。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话一点不假。我虽出身普通工人家庭,但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从小骨子里就带有一种纨绔子弟的轻浮。

    刚到北京不久,自由的大学生活,形形色色的红男绿女很快就充斥了我的双眼,渗透了我的思维。让我将当初决心发愤图强的一腔热血,瞬间就泼在了脑后。

    自从儿时的那次重病以来,父母对我看管极为严厉。我就如同一匹耐着性子的野马,如今终于觅得良机脱了缰绳,一发不可收拾。我带着班里几个不学无术的捣蛋份子整天吃喝玩乐,将本就不怎么样的学业完全抛弃了。

    此时我父母早已转业下海经商,家境也越来越是殷实。手头从不拮据的我,很快就俨然成了几名闹将的领袖。那几年的生活,过得别提多“充实”了。

    和我关系最好的同学叫‘王子’,其实他本名叫王孜,大家叫顺嘴了所以都叫他王子。他本人对王子这个名字倒是颇为满意,说听着比本名更有霸气。

    王子是北京人,父母离异,奶奶一个人把他拉扯大的。刚上大学那年,奶奶就撒手归西了,他父亲又长期出差在外地,从此王子便成了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不过好在他天性随和,对这种人生的苦楚根本不当回事,自己反倒落了个逍遥自在。

    我跟王子可以说是臭味相投,都是吃饱了混天黑的主,成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研究女人,男性青春期的躁动在我俩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大二那年,一次寒假前的小型聚餐活动后,我们几个差生都有点儿喝高了。王子喝的最是兴奋,嚷嚷着让我们哥几个去他家继续喝。当时年轻气盛,喝酒认怂是最忌讳的事,所以都一口答应了。

    四个大小伙子,一个个喝的七扭八歪,站在马路上大呼小叫的拦车。这情形,是个出租车就得绕着走,哪里有司机肯拉我们?

    那时候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瘾头,为了那点儿猫尿,四个人冒着刺骨的寒风,溜溜等了四十多分钟才算打着车。

    王子家是哪种老式筒子楼,当时正面临着拆迁,住户都去了临时安置房。全楼搬的一家都不剩了,整个楼道破败不堪,唯独王子还守在这儿。

    我们问他还守在这破地方干什么?王子说他跟奶奶最亲,这房子是奶奶以前住过的,现在奶奶没了,离开这房子就什么念想都没了。能多留一天是一天,多呆一天就等于多陪奶奶一天。

    这话说得至情至性,就是没喝酒听着都让人掉眼泪,更何况此刻我醉意正浓。我用力地拍了拍王子已经微见谢顶的脑袋,大声说:“兄弟,这话我爱听,是个爷们儿。没别的,就冲你今儿这几句话,咱必须得喝到天亮,谁要先走谁是王八!”

    另外三人大声叫好,于是我们拿出上楼前买好的啤酒小菜,坐在沙发上大喝起来。由于全楼早已搬空,所以根本不用顾忌扰不扰民,这一顿酒喝得煞是痛快。

    我们的话题天南海北,历史、地理、时事、政治、科技、体育无所不谈,无所不知。

    当话题兜了一个大圈子又都回到王子奶奶的身上时,王子借着酒意故作神秘地给我们讲了一件事。

    他说他奶奶死后,自己经常能见到奶奶的幽灵。有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就醒了,脑子里完全清醒,但身体就是动不了。那时,他奶奶的一张大脸就会浮现在正对床头的那面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