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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张骞出使(2/2)

异议,齐声领命。

    张骞和聂壹他们是说到就干,准备完成后,不管年关将近,带上人手就离开长安,向西域进发。

    周阳他们就跟着马胡学习胡语。马胡到过的地方多,会的语言不少,罗马语、亚细亚语,他都懂得不少,周阳听在耳里,抚着额头,暗自想到,不知道英语在这时有没有用处?说到英语,周阳还是过了六级的,虽然和专家级别有差距,至少也能应付,若是有用的话,这语言一关的难处就少多了。

    “大帅,你想什么呢?”马胡坐到周阳对面,打量着周阳,大拇指一竖,赞道:“大帅,我给不少人讲过胡语,就没有你们领悟这么快的!了不得!了不得!”

    周阳、张辟彊、申公、主父偃、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哪一个不是才智过人,记人极好之辈?语言这一关,当然难不住他们。

    “马胡,我给说一句话,你能不能听懂?”周阳眼珠一转,立时有了主意。

    “大帅,你说,你说。”马胡有些好奇:“你要说什么话?西方的胡语,我也懂好几种呢。”

    “ame?”周阳突然来了一句英语。

    “你说什么?大帅,你这话好怪!”马胡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不住搔额头:“我懂好几种胡语,就没有听过如此怪异的话。”

    周阳摇摇头,原来西方世界还没有流行英语了。周阳的历史不够好,哪里知道英语的起源,以及其普及历史。

    英语,是两千年后才流行的语种,两千年前的马胡不懂也在情理中,周阳倒不惊奇。

    “哦!”就在周阳以为此事结束了的时候,马胡却是突然身子前倾,一把抓住周阳肩头,一双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要大,吃惊万分的打量着周阳:“大帅,你会说日耳曼语?那可是野蛮人的话呢?”

    “日耳曼语?野蛮人?”周阳的眼睛一下子变得不比马胡的小,盯着马胡。要不是证实马胡是正常人,周阳一定会以为马胡脖子后面的筋没搭对界。

    英语,世界上最为流行的语种,西方人的骄傲,西方人认为这是他们文明的标志。在马胡嘴里,这是野蛮人的语言,这太难以让人置信了。若是在现代社会,有人如此说的话,一定会被口诛笔伐,会给口水淹死。

    “大帅,你是怎么会讲的?”马胡的惊奇之色更浓,死盯着周阳:“我在罗马,在奴隶市场上听野蛮的日耳曼奴隶讲过。就是这样的!哦,有些不对,好象发音不一样。”

    马胡越说越糊涂,不住搔额头,满眼的迷离之色。

    “日耳曼奴隶?”周阳只觉日耳曼这个词很熟悉,似在哪里听过,不由得转着眼珠,思索起来。这个词太熟悉了,绝对听过。

    “啪!”周阳重重一下拍在自己大腿上,恍然大悟:“原来是元首的祖先!没搞错吧,元首信奉血统纯粹,日耳曼是最高贵的民族,其他民族只配做日耳曼人的奴仆,还为此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元首太能扯了吧?若是他知道他的祖先在两千年前,给人称为野蛮人,他会作何感想?”

    周阳猛摇头,否决了这想法,元首被追随者赞为“伟大人物”,他的知识必然极为丰富,当然知道他的祖先在两千年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那么说,不过是鼓舞人心的籍口罢了。

    “大帅,你没见日耳曼奴隶,不知道他们有多野蛮。”马胡的眼里掠过一抹笑意,是嘲笑:“在你们眼里,匈奴是野蛮人,是不开化民族。在罗马人眼里,日耳曼人同样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的野蛮比起匈奴更胜一筹。这么给你说吧,他们穿的是皮裘、树衣,没有制作衣衫的技艺,往往是袒胸露背,就是匈奴也有裘衣皮帽呢!”

    周阳把自身上的曲裾深衣看看,做工不错,极精致,比起匈奴的裘衣皮帽好得太多了。匈奴的衣衫比起日耳曼人大为不如,是够野蛮的。

    “还有,日耳曼人的武器是什么?没法和匈奴比!”马胡是个健谈之人,他的话匣子打开了,就是没完没了:“匈奴主要用的是弯刀、弓箭,日耳曼人也有刀箭,可是不多,更多的武器是石块、木棒,你说,他们是不是野蛮人?”

    “是够野蛮的!”周阳不得不点头赞同。马胡没必要夸大其词,他的话八九不离十。

    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时期,罗马帝国最大的威胁就是来自北方的野蛮人,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就是现在德国人的祖先。在当时,被罗马帝国视为最为野蛮的民族。事实上,日耳曼人在当时的确是野蛮人,他们和匈奴一样,最善长破坏,却不善长建设。

    欧洲之所以陷入中世纪的黑暗,这和日耳曼人毁灭了罗马文明有很大的关系。当然,日耳曼人是跟在匈奴领袖阿提拉的后面进入意大利,毁灭罗马文明的。

    “在罗马,可以看到很多野蛮人,不仅有日耳曼人,还有亚述人、还有亚细亚人、非洲的黑人,在这之外,还有高卢人。”马胡的兴致极高,扳着手指头,一一道来,意味无穷。

    “高卢人?”周阳的眼睛再次睁大了,这不是有“高卢雄鸡”之称的法国么?他们怎么又成了野蛮人?周阳的兴趣也来了,问道:“马胡,说说高卢人。”

    “大帅,你对高卢人感兴趣?我就说。”马胡健谈之人,最爱说这些轶闻,眼睛放光,大声道来:“这高卢人虽是野蛮人,比起日耳曼人稍好些。他们所在的地方,紧邻罗马帝国,处于罗马帝国和日耳曼人之间。罗马帝国屡次对高卢用兵,想征服高卢,都没有成功,高卢人不是那么好打。”

    高卢?高卢不是恺撒征服的么?这么说来,恺撒还没出生,还是没有取得大权?周阳的历史实在不够好。

    “马胡,你听过恺撒么?”周阳眉头一挑,还是决定问询一下。

    “恺撒?大帅,你知道恺撒家族?”马胡的眼睛一翻,有些难以置信。

    “我听说过这个家族,就是不太明白,这个家族有没有出现很了不起的人物?”周阳很技巧性的问。

    “这是个贵族家族,却没出什么了不得的人物。”马胡当然不知道周阳是现代人,在两千多年后听过恺撒的事迹,老老实实的回答:“这个家族虽是没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可是,他们挺有手腕的。马略,就是这个家族的女婿。”

    微一停顿,接着为周阳讲解:“在如今的罗马,一共有四个人最有权势,第一个是小西庇阿,他是名将,战功昭著,倍受罗马人尊敬。另外三个是后起之秀,是马略、苏拉、秦那。”

    “苏拉?秦那?”周阳的历史不怎么样,却是对恺撒的事迹有不少了解,心头猛的一跳:“就是说,如今的恺撒还没有得势?或没有出生?”

    苏拉是恺撒的死对头,他数次三番想弄死恺撒,却没有成功。秦那,是恺撒的岳父。马略是恺撒的姑父,恺撒之所以能在罗马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两人的势力。

    恺撒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没有出现,罗马还不是铁板一块,还没有形成罗马文明,正是灭亡罗马的好时机,绝对不能错过!周阳狠狠一握拳,决心把这事做成!

    “大帅,你还没说你是如何会日耳曼语的?”马胡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我是听人说的,就学了几句。”周阳满嘴胡绉,心里却是在想,英语怎么和日耳曼语有关系?

    周阳的历史不够好,要不然他一定会知道,在英国历史上,多次遭到处敌入侵,多次亡国灭种。最近的一次亡国,就是日耳曼人的入侵,带去了日耳曼语,经过演变,就是现在的英语。是以,英语和德语同属日耳曼语系,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德语和英语在写法上有些近似,却是发音、意思不同,那是历史演变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