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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解第二十六(1/2)

    【原文】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

    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①,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

    “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微煦②,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三年囟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③。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十有四而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

    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

    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逋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闭藏乎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④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⑤,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⑥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

    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一也。与共更三年之丧,二也。先贫贱,后富贵,三也。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注释】

    ①分于道谓之命:旧注:“分于道,谓始得为人。”意思是说从“道”中分离出来,成了独立的人。

    ②微煦:眼珠能微微转动。

    ③龀(chèn):指儿童换乳牙。

    ④冰泮:冰溶解。旧注:“泮,散也。正月农事起,蚕者采桑。”

    ⑤审:明察。伦:类别。

    ⑥再醮:改嫁。旧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统言不改事人也。”【译文】

    鲁哀公问孔子:“人的命和性是怎么回事呢?”

    孔子回答说:“根据天地自然之道而化生出来的就是命,人禀受阴阳之气而形成不同的个性就是性。由阴阳变化而来,有一定形体发出来,叫做生;阴阳变化穷尽之后,叫做死。所以说,命就是性的开始,死就是生的终结。有始则必有终。

    “人刚出生时有五种能力不具备:目不能见,嘴不能食,腿不能行,口不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