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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萧军:“我这野气要不要改?”(1)(1/2)

    第二十章 萧军:“我这野气要不要改?”(1)

    传略萧军(1907—1988),原名刘鸿霖,出生于辽宁省义县沈家台镇下碾盘沟村,即现凌海市所属大碾乡人,笔名三郎、田军、萧军。

    1925年考入张学良在沈阳办的东北陆军讲武堂第七期,学习法律和军事。1929年,萧军写出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懦……》,以“酡颜三郎”为笔名,发表在当年5月10日沈阳《盛京时报》上。小说愤怒地揭发了军阀残害士兵的暴行。接着萧军又在《盛京时报》上发表了《端阳节》、《鞭痕》、《汽笛声中》、《孤坟的畔》等小说。

    1932年初,萧军到了哈尔滨。正式开始文学生涯,1933年秋天,他和萧红(萧红萧军意为:小小红军。)合印了一部短篇小说集《跋涉》。其中收有萧军的《孤雏》、《烛心》、《桃色的线》、《这是常有的事》、《疯人》、《下等人》等6篇小说。

    1934年6月中旬离开东北故乡,来到关内。在青岛,萧军、萧红一边编辑《青岛晨报》副刊,一边写作。萧军在这里写完了他的成名作《八月的乡村》。

    1935年7月,萧军自费“非法”出版了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立即轰动了文坛,奠定了萧军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在艺术上,《八月的乡村》有着鲜明的特色。首先,它以浓郁的乡土色彩强烈地吸引着读者。其次,在人物塑造上,萧军既能准确地把握人物性格,对人物作速写的勾勒,又善于精雕细绘,并且常常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描写。此外,《八月的乡村》的风格也质朴刚健,充溢着一种不可抑止的力量,可以说是“力”的艺术。这种艺术风格特别体现在对社会生活的概括和开掘方面。这时期,萧军的创作力极为旺盛。继《八月的乡村》之后,他又出版了短篇小说集《羊》、《江上》,散文集《十月十五日》、《绿叶的故事》,中篇小说《涓涓》等。正是在这样基础上,萧军开始撰写他的长篇巨著《第三代》。

    从1936年春起,他断断续续写了近二十年,才全部写完《第三代》。这部巨著以宏大的气魄,全面真实地再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统治下的东北社会现实。

    从1940年6月到1945年冬末,萧军一直生活和工作在延安。担任鲁迅研究会主任干事,“文协”分会的理事,《文艺月报》的编辑,鲁迅艺术文学院的教员等职务。

    抗战胜利后,萧军于1946年9月23日重返阔别了十二年的哈尔滨。先后担任了东北大学鲁迅艺术文学院院长、鲁迅文化出版社社长、《文化报》主编等职务。就在这时,发生了《文化报》与《生活报》论争事件。当时**中央东北局作出了“关于萧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