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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语堂:“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13)(2/2)

,至此皆思调弄,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者是也,此其独宜于晓也。庄子非鱼,能知鱼之乐;笠翁非鸟,能识鸟之情。凡属鸣禽,皆当以予为知己。种树之乐多端,而其不便于雅人者亦有一节:枝叶繁冗,不漏月光。隔婵娟而不使见者,此其无心之过,不足责也。然匪树木无心,人无心耳。使于种植之初,预防及此,留一线之余天,以待月轮出没,则昼夜均受其利矣。

    在妇女的服饰问题上,他也有自己明智的见解:

    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今试取鲜衣一袭,令少妇数人先后服之,定有一二中看,一二不中看者,以其面色与衣色有相称、不相称之别,非衣有公私向背于其间也。使贵人之妇之面色不宜文采,而宜缟素,必欲去缟素而就文采,不几与面色为仇乎……大约面色之最白最嫩,与体态之最轻盈者,斯无往而不宜:色之浅者显其淡,色之深者愈显其淡;衣之精者形其娇,衣之粗者愈形其娇。……然当世有几人哉稍近中材者,即当相体裁衣,不得混施色相矣。

    记予儿时所见,女子之少者,尚银红桃红,稍长者尚月白,未几而银红桃红皆变大红,月白变蓝,再变则大红变紫,蓝变石青。迨鼎革以后,则石青与紫皆罕见,无论少长男妇,皆衣青矣。

    李笠翁接下去讨论了黑色的伟大价值。这是他最喜欢的颜色,它是多么适合于各种年龄、各种肤色,在穷人可以久穿而不显其脏,在富人则可在里面穿着美丽的色彩,一旦有风一吹,里面的色彩便可显露出来,留给人们很大的想象余地。

    此外,在“睡”这一节里,有一段漂亮的文字论述午睡的艺术:

    然而午睡之乐,倍于黄昏,三时皆所不宜,而独宜于长夏。非私之也,长夏之一日,可抵残冬二日,长夏之一夜,不敌残冬之半夜,使止息于夜,而不息于昼,是以一分之逸,敌四分之劳,精力几何,其能此况暑气铄金,当之未有不倦者。倦极而眠,犹饥之得食,渴之得饮,养生之计,未有善于此者。午餐之后,略逾寸晷,俟所食既消,而后徘徊近榻。又勿有心觅睡,觅睡得睡,其为睡也不甜。必先处于有事,事末毕而忽倦,睡乡之民自来招我。桃源、天台诸妙境,原非有意造之,皆莫知其然而然者,予最爱旧诗中,有“手倦抛书午梦长”一句。手书而眠,意不在睡;抛书而寝,则又意不在书,所谓莫知其然而然也。睡中三昧,唯此得之。

    只有当人类了解并实行了李笠翁所描写的那种睡眠的艺术,人类才可以说自己是真正开化的、文明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