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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语堂:“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9)(1/2)

    第六章 林语堂:“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9)

    1939年,林语堂应邀参加在纽约举办的第17届国际笔会,他是三个发表演讲的作家之一(另外二人为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和法国作家莫洛亚)。他说:“著作界应该永久是个反对党。站在永久反对党的立场上,他们愈使执政者看来觉得不顺眼,则他们对国家与世界的贡献也便愈大。”

    雅好林语堂爱喝茶,他说如果不喝茶他就写不出作品。如果泡茶的水不开,他喝一口便不满意地说是“洗碗水”。他要求泡茶的茶壶是专用的,如果茶里有牛奶味,便立即要求换茶壶。

    林语堂喜欢散步,他走路很快,每次全家出门,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廖翠凤则相反,总是走得很慢。如果廖穿着水貂大衣,林便愿意和太太并肩走,他解释:“如果我不和你走,人家一定要看不起我。现在我同你走,人家会说:‘他的太太有件水貂大衣,他一定很富裕。’”

    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晚饭后,林语堂总是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如果遇到喜欢的音乐,林一定听了又听。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得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林语堂嗜烟,据说,广为流传的“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正是他所言,他把夫人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林语堂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视戒烟为背叛。他说:“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的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

    林语堂离不开他的烟斗,如果烟斗忘了放在哪里了,他便无法工作,在屋子里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他便得意得大笑。他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端擦鼻子,用烟嘴部分作为指挥的工具,他还用烟斗敲椅子上的钉子。有时不小心将烟油碰到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