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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毛绒小半臂和鲁迅图章(2/2)

倒,而撒娇,而嗔喜。

    她自己的毛绒衣织好了,便开始替鲁迅织毛背心,一开始大约是计划织成一件毛背心的,但所购买的藏青色的毛线多余了一些。于是一想,便改变了主意,干脆把这些温暖的毛线都利用起来,变成话语,变成自己满腔的温暖,便决定织成一件毛绒小半臂。信里的柔情是这样的:“现在织开一件毛绒小半臂,是藏青色,但较漂亮的,因不易买到平时要的一式一样,以己之心度人,我看这颜色不坏,做好时打算寄去,现已做成大半了,不见得心细,手工佳,但也是一点意思,可以在稍暖时单穿它,或在绒衣上加穿亦可,取其不似棉的厚笨而适体耳。”

    11月17日,图章刻好了,许广平将毛衣和图章放在一起寄了,还另附了一封短信:“迅师:兹寄上图章一个夹在绒背心内,但外面则写围巾一条,你打开时小心些,图章落地容易碎的,今早我又寄去一信,计起来近日去的信很详细了,现时刚食完早饭,就要上堂,下次再谈吧!蛇足的写这封信,是等你见信好向邮局索包裹,这包长可七寸,阔五寸,高四寸左右。”

    鲁迅果然先收到这封简信,包裹随后到的。收到短信后,鲁迅便复信,在信里说:“包裹尚未来,大约包裹及书籍之类,照廊普通信件迟,我想明天大概要到,或者还有信,我等着。我还想从上海买一盒较好的印色来,印在我到厦后所得的书上。”

    这封信分两次写成,正写信,有学生来坐,说了很多天真的话,鲁迅自然要陪坐着,一直到十二时夜深方离去。客人去后,鲁迅继续写信,解释前几天的一顿牢骚是一种误解,其实根源在于言语不通。写完了,标注时间为:仍是二十五日之夜,十二点半。其实按现在的计时方法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然而第二天上午这封信还是没有寄出,因为十一点钟鲁迅专门到邮政所去看,有没有包裹,结果没有。取了一份报纸看,发现有一艘由上海到广州的船在汕头被盗劫,被放了火。于是鲁迅联想丰富地写道:“不知道我的信可有被烧在内。我的信是十日之后,有十六、十九、二十一等三封。”

    事后证明,这几封信许广平均收到了。

    然而,包裹真的是慢速啊,直到十天后的12月2日,鲁迅才取回了包裹,心情自然大好。那经由许广平的手织就的毛背心从包裹里取出来便穿在了身上。信里的话是这样的:“背心已穿在小衫外,很暖,我看这样就可以过冬,无需棉袍了。印章很好,没有打破,我想这大概就是称为‘金星石’的,并不是玻璃。我已经写信到上海去买印泥,因为盒内的一点油太多,印在书上是不合适的。”

    一枚印章要到上海去买印泥,可见鲁迅对此印章的看重。这当然引得许广平高兴,高兴归高兴,但还是要批评鲁迅的。在回信里,许广平写道:“穿背心,冷了还是要加棉袍、棉袄……的,‘这样就可以过冬’吗?傻孩子!包印章的白色东西,是在京买而经用过的;你看得出吗?一个图章何必特去上海买印泥,真是多事了。”

    印泥自然还是买了的,鲁迅坚持做,理由是不在上海买,便不舒服也。这依旧是恋爱中的孩子气。一个见到现代评论派就要抡胳膊上台争执的鲁迅先生,就这样被一个柔软的背心包裹在厦门的初冬里,成了许广平笔下的“傻孩子”,甚至“没出色(息)”。

    借鲁迅的一句话来反驳许广平一下,那就是:广平兄,我总是不大佩服你说的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