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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道歉信(1)(2/2)

特地庄严地进行了辟谣,说明自己并没有喝醉,更没有酒精中毒,尤其是那句有些孩子气的“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让许广平在接下来的一封回信里,又嘲笑不已。在之前的一天,鲁迅的信中是这样写的:“又总之,端午这一天,我并没有醉,也未尝‘打人’;至于‘哭泣’,乃是小姐们的专门学问,更与我不相干。特此训谕知之!此后大抵近于讲义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实真发酒疯者,有几何哉,十之九是装出来的。但使人敢于装,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罢。然而世人之装醉发疯,大半又由于依赖性,因为一切过失,可以归罪于醉,自己不负责任,所以虽醒而装起来。但我之计划,则仅在以拳击‘某籍’小姐两名之拳骨而止,因为该两小姐们近来倚仗‘太师母’之势力,日见跋扈,竟有欺侮‘老师’之行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维教育也。”

    这次,许广平和鲁迅之间的亲密感惹得许羡苏未吃完饭便提前离去,事后,又告诉许广平“不能让大先生喝太多的酒,容易酒精中毒的”。这才有了许广平在6月28日来信中一连串的道歉和诚惶诚恐。

    许羡苏是周建人在绍兴女子师范学校教书时的学生,也是鲁迅的学生许钦文的四妹。当初她到北京报考北京大学时,没有住处,只好寓住在八道湾周氏兄弟的院子里。由于许羡苏很会做菜,做一手地道的绍兴菜,让鲁迅的母亲鲁瑞很欢喜。再加上当时居住在八道湾里的周作人一家都说日语,鲁瑞更是需要一个家乡的人来说说话,打发寂寞。后来,她考上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许广平的同学,住了校,但周末的时候仍是八道湾的常客,鲁迅和周作人闹翻以后,是许羡苏建议鲁迅暂时搬到俞芳姐妹共住的砖塔胡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