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立此存照”(七)(1/2)

    晓角

    近来的日报上作兴附“专刊”,有讲医药的,有讲文艺的,有谈跳舞的;还有“大学生专刊”,“中学生专刊”,自然也有“小学生”和“儿童专刊”;只有“幼稚园生专刊”和“婴儿专刊”,我还没有看见过。

    九月二十七日,偶然看《申报》,遇到了《儿童专刊》,其中有一篇叫作《救救孩子!》,还有一篇“儿童作品”,教小朋友不要看无用的书籍,如果有工夫,“可以看些有用的儿童刊物,或则看看星期日《申报》出版的《儿童专刊》,那是可以增进我们儿童知识的”。

    在手里的就是这《儿童专刊》,立刻去看第一篇。果然,发见了不忍删节的应时的名文:小学生们应有的认识梦苏最近一个月中,四川的成都,广东的北海,湖北的汉口,以及上海公共租界上,连续出了不幸的案件,便是日本侨民及水兵的被人杀害,国交显出分外严重的不安。

    小朋友对于这种不幸的案件,作何感想?于我们民族前途的关系是极大的。

    国际的交涉,在非常时期,做国民的不可没有抗敌御侮的精神;但国交尚在常态的时期,却绝对不可有伤害外侨的越轨行动。倘若以个人的私忿,而杀害外侨,这比较杀害自国人民,罪加一等。因为被杀害的虽然是绝少数人,但会引起别国的误会,加重本国外交上的困难;甚至发生意外的纠纷,把整个民族复兴运动的步骤乱了。

    这种少数人无意识的轨外行动,实是国法的罪人,民族的败类。我们当引为大戒。要知道这种举动,和战士在战争时的杀敌致果,功罪是绝对相反的。

    小朋友们!试想我们住在国外的侨民,倘使被别国人非法杀害,虽然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