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随感录61(2/2)

,永远有希望。

    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一日《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署名唐俟。

    〔2〕治外法权这里是指过去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领事裁判权”。根据这种特权,居留中国的外国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他们在中国犯了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受本国的领事或由其本国所设立的法庭依照他们的法律审判。它保护帝国主义分子和外国不法侨民在中国进行罪恶活动。

    〔3〕庚子赔款一九○○年(庚子),德、法、俄等八个帝国主义国家联合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一九○一年(辛丑),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其中规定:中国向八国赔款银四亿五千万两,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多万两。这笔赔款通称“庚子赔款”。

    〔4〕社稷古代我国帝王或诸侯在都城设立的祭祀社神(土神)和稷神(谷神)的庙,旧时用作国家政权的代称。

    〔5〕新兴了十八个小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重建或新建的国家,有: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一九二九年改名南斯拉夫)、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拉夫、芬兰、冰岛、奥地利、匈牙利、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达维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汉志、远东共和国等。它们有的后来又并入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