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野草题辞(1/2)

    散文诗二十三篇。一九二七年七月由北京北新书局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乌合丛书》之一。

    题辞〔1〕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2〕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3〕,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4〕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5〕。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

    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鲁迅记于广州之白云楼〔6〕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七月二日北京《语丝》周刊第一三八期,在本书最初几次印刷时都曾印入;一九三一年五月上海北新书局印第七版时被国民党书报检查机关抽去,一九四一年上海鲁迅全集出版社出版《鲁迅三十年集》时才重新收入。本篇作于广州,当时正值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广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