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4节(2/2)

在握?”

    “当时我不怀疑。”

    “噢。”所以你的便衣同僚们就去找刘先生的别扭。把一个充满小布尔乔亚情怀的刘先生监控起来,让他在你们的望远镜焦距中行走和活动,在你们的窃听器磁带上谈公事和谈文学诗歌戏剧以及谈恋爱(刘先生在美国迫害**分子最激烈的时刻爱上了他的女学生),在你们的档案柜里荣幸地跟福克纳、海明威、赛珍珠做邻居,在你们的拘留室里头一次体验男性对男性的性袭击。“现在你还这么认为吗?”

    “现在……”他的大脸蛋一僵,心想:怎么就轮到你来盘问我了呢?“你当时上战场有没有畏惧感觉?”

    “有啊。”我挎着“五四”手枪,军装口袋揣着特别通行证,它能让我在登上任何一列火车时将它往列车长眼前一晃,说:给我弄个卧铺。那种“老子上前方打仗”的耀武扬威感觉还是挺棒的。

    “有畏惧感就证明你潜意识里有反战情绪。”

    “噢。”

    “你认为你有反战情绪吗?”

    “我倒不反战。我比较讨厌那一大群采访者。他们到了野战医院就把好吃的都吃了,好喝的全喝了。”

    “都是些什么采访者?”

    “什么采访者都有,冒牌的也有。”

    大脸蛋倏然向我面前凑近一些。

    “你是指冒牌的?那他们真实身份是干什么的?”

    “他们真实身份是观光客。他们上前线是去观光的。”

    他认为我态度不够严肃。或者俏皮得不是时候。

    “你不认为他们中间有些是情报人员?”

    “不会。”

    “为什么?”

    “智商差了点儿。”

    “哦?你们中国什么样的智商可以做情报人员?”

    “不太清楚。”反正你这样老跑题肯定不行。

    “你认为你的智商够不够呢?”

    “够什么?”

    “够情报人员标准。”

    “大概不够。”

    “你很谦虚。”

    “哪里。”

    “你一共在前线写了几篇所谓的报告文学?”

    “写了十来篇。”

    “全发表了吗?”

    “没有。”

    “全没被发表?”

    “没被全部发表。”

    “哪一类的没被发表?”

    “比方有这么一篇:一个年轻士兵是个孤儿,十九岁,他是他的老丈人把他养大的。他老丈人指望他到部队出息出息,见见世面,混成排长连长就回去娶他女儿。结果他上前线第三天就给地雷炸伤了。伤得没法娶他老丈人的女儿了。”

    “为什么?”

    “他反正是没法让女人生孩子了。”

    “……噢,我说呢。”

    “我采访他的时候,他说他对不起把他养大的老丈人。后来他就服了一百多粒安眠药。他在前线表现得非常英勇,是个非常优秀的小伙子。”

    “你专门写这种事?”

    他靠回到椅背上,觉得我若说的是实话,那可没什么劲。

    “我对这种故事比较有兴趣。”

    “为什么?”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我这个美国动作做得够不够纯正。他端起纸杯子,喝了一小口水。他想这个女人大概没什么审头,她没干过几桩上台面的事。这回轮到他偷看一眼手表,轮到他觉得日子难熬了。

    “圣诞节真是很累人的一桩事。”他说。

    “没错。”

    “你们在中国过圣诞节吗?”他开始清理桌子,准备下班。

    “现在时髦的年轻人都相互寄圣诞卡片什么的。也有人会弄棵圣诞树。”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在北京一块儿去的那个圣诞晚会,有圣诞树没有?”

    这小子原来很阴险。

    “我没有跟安德烈·戴维斯一块儿去过圣诞晚会。”

    “那你和他一块儿去了哪里?”

    “我在北京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个叫安德烈·戴维斯的美国外交官。”

    “难道我记错了?你不是说过你们是在北京认识的,是在一个很大的圣诞晚会上?”

    “我没有说过我和戴维斯在北京见过面。”

    “那你说过你们俩在哪里见的面?”

    这个表面憨厚的家伙绝不像他看上去那么弱智。他把我脑子搅成了一锅糨糊。我一时竟想不起我曾经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不过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我当时多半讲的是谎话。可我的谎话我现在要背诵不下来,事情可能对我不利。

    “我们当然是在美国认识的。”

    “在美国什么地方?”

    “我到现在都对美国地理很无知。何况我刚到美国的时候。”

    “是在马里兰州?”

    “直到现在我都分不清马里兰州和密西根州有什么不同。”

    “但我敢打赌你能分清马里兰州和北京。”

    “没错。所以我一再告诉你,我跟戴维斯不是在北京认识的。信不信由你。”

    “你上次说你和戴维斯是在马里兰州一条公路上相遇的。”

    “直到现在,美国所有的公路在我看都一模一样。”

    “印第安那和弗吉尼亚的公路,也一模一样?”

    “啊。”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你和戴维斯是在北京认识的。”

    “不会吧。”

    “你意思是我们不会了解这情况?”。

    “我的意思是我并没有在北京认识戴维斯。”

    “也许你不认为那叫‘认识’。‘认识’得要点时间。是不是?”

    “在中文里,认识就是认识。认识属于直觉。”

    我开始在他脑子里搅糨糊。

    我见他嘴巴一动,恐怕他又想在我们俩之间做思路向导。我忙大声说:“你懂‘悟’这个跟禅有关的字吗?”他嘴又一动,我忙着再次截断他:“等你懂了‘禅’中的‘悟’,就对我刚才讲的‘认识’没太大问题了。时间到了,我得马上走。我的教授跟我约了六点见面,他得给我的期终作业提修改方案。再见。如果我们在圣诞前不再见面,那么我提前祝你和你的全家圣诞快乐。圣诞到新年期间,我要离开芝加哥,所以也在这里提前祝你新年好。不必送了,请留步。”

    我走了很远还在想我那二十响连发的道别和道贺。大块头便衣瞪着眼看我动作和嘴皮子一样麻利:穿衣、戴围脖,背上几十磅重的书包,脊梁领路飞快地退出那间审讯室,退出了长形的办公室。

    回到牧师家,我看见牧师太太的留言,说她写了封信给我,已经搁在我卧室里——她从我房门下面的缝里塞进去的。

    我当然明白那是什么信。撵房客这类事很讨厌,常常要伤和气。常常有一堆账要清算,而清算往往是靠扯皮来完成。扯皮就免不了两败俱伤。对于温厚的牧师太太,这样的事非常难为她。她知道不管我实质上多么厚颜,但表面上还是含蓄、柔弱的礼仪之邦女子,她花些工夫把话用电脑写出来,这样事情变得婉转不少。我想,既然是这样一封信在我房里等我,不妨晚些回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