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蓝这个颜色(2/2)

绩。”

    “治愈的是什么,白老鼠还是人?”

    “人。”

    我说:“我在写一篇小说,在未来世界中,人类致力研究脱离躯壳,因为一切病痛随着躯体而来,所有**,也随着**而生。”

    “很玄。”

    “是,这一段很难写。”我承认。

    “高度集中精神有无困难?”

    “执笔时很累,往往不想写第一个字,需要同自己说:你一定要写。开始之后,却又相当顺利。”

    “一般人每星期一早上回到办公室也同你一样,不是新闻。”

    “医生,你认为我该怎么样?”

    “现在很好呀,不要勉强,不要悲伤,要常常怀有希望,如平时一般的生活下去。”

    “但是我没有明天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我们也没有明天,谁知道下午会得发生什么事:有一个学弟,午餐后驾车回诊所,与一货车相撞,油箱爆炸,什么也没剩下。”

    “真可惜。”

    “所以要振作,一定要奋斗,意志力可以战胜。”

    他真是个好医生。

    最难得是长得那么漂亮。

    回到家中,有一位编辑在等我,衣莉莎已在招待他。

    他伸出手来与我握,自我介绍:“老赵,新一代杂志。”

    我受宠若惊,顶顶大名的新一代周刊找我,干什么?

    老赵咳嗽一声,“我们看到阁下在‘天地’的那篇大作,非常羡慕,希望阁下赐稿。”

    我高兴得昏头,“你的文言文转为白话,是否是请我写稿的意思?”

    “是。”

    我跳起来,“好好好。”

    衣莉莎却过来代我发言,“他的身体不大好,我们不想他写得太多。”

    老赵说:“我们听说了,所以想同陈先生做一个访问。”

    我一向不喜访问,访什么问什么,于是淡淡的说:“写东西我可以胜任,到于访问……我想你们感兴趣的不外是我的病况,那还不如去问我的医生。”

    老赵并不生气,“那么光惠稿也是一样的。”

    衣莉莎又说:“预支半年稿费,数目我已经说过。”

    “没问题,明日我派人送本票上来。”

    老赵告辞,我送他出去。

    关上门,我还来不及向衣莉莎发问,她已经叫起来,“拒绝访问!你真做得到。”

    “当然,你以为我妒忌你,才不赞成你出去亮相?”

    “我小觑了你,小陈。”

    我叹口气,“言重了,爱不爱说话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并无高下之分,以前我错,不该干涉你的自由。”

    衣莉莎感动的说:“现在每个人都会爱上你。”

    我微笑,“因为只有我肯认错?对了,你问人家拿六个月的稿酬,我无福消受。”

    “谁说的?医生不是叫你怀着新希望吗?”

    “希望也得踏实一点。还有,你问人家拿什么价钱?”

    “千元一千字,每期登四千字。”

    天方夜谭,“他们答应了?”

    “自然,不是说明天送票子上来?”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终于得到我响往的一切,但是,我的日子无多了。

    想到这里,不禁英雄气短。

    衣莉莎说:“小陈,不是我逃避现实,我觉得你气色只有比从前好……”

    从前睡到日上三竿,白天爬不起来,晚上到处找节目,生活**,自命懂得享受,我都不想提,大把空档,却动辄脱稿,这样糟蹋时间,现在知道错了。

    “……做事也比从前有条理,都说你转性。”衣莉莎说下去。

    我无奈的笑。

    “啊,还有,国香说:天地也付你千元千字。”

    我啼笑皆非,那时求他们加百分之十稿费,从校对求到老板,推三推四,现在我都没开口,国香已帮我做到,傻瓜也知道,这并非因为小陈的小说突飞猛进,这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会小陈一块钱打一个交叉,也不用付很久。

    我黯然。

    我握紧拳头,如果我还有时间,我一定要努力,非得叫他们心甘情愿付足我稿费。很多人都说我有天赋,可以好好的写,过往我实在太吊儿郎当了。

    我把写好的原稿交给衣莉看。

    她边看边问以后的情节:“好紧张,后来怎么样?她没有回家?”

    “有。”我说:“她并没有跟过去世界的青年双宿双栖。”

    “为什么?她不是响往那个时代的生活吗?女人不必做事,可以留在家中带小宝宝及织毛衣。”

    “但她已经习惯超时代生活,无法回头。”

    “这篇小说,是否讽刺我们事业女性的矛盾?”

    “随便你怎么想,写得好不好?”

    “有点意思。读者现在喜欢长篇。”

    “难度高嘛,咱们看马戏,也爱看美女三上吊,狮子跳火圈,人之常情。”

    “你也是江湖卖艺人?”

    “怎么不是?每个人都是,挟着一门技艺在社会讨口饭吃,有得混还真靠本事。”

    “小陈,”衣莉莎说:“现在跟你说话,越来越有意思。”

    我抿一抿嘴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胡说,”衣莉莎蹬足,“胡说。”她象是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么时髦的少女都这么忌讳,洋人比我们好得多。

    前些日子我在杂志上读到一篇有关太子妃戴安娜的文章,写她将来可能搬到克拉伦宫去住,作者形容:这本来是皇太后的住所,不过她已经八十四岁,逝世后将地方让给戴妃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洋人不甚怕,或许也怕,不过嘴里倒是老提着。

    “衣莉莎,嘘嘘,过来,我们继续讨论这篇小说。”

    “我喜欢它,它很有趣,惹笑。”

    我很安慰。

    我最大的希望,是令读者在阅读我的作品的一刹那,获得一点儿乐趣,浑忘生活之不快。

    “你这样写下去,肯定不会得文学奖呢。”衣莉莎都知道。

    “谁关心?我要的是读者,不是奖座,一个读者抵得上十个象牙塔奖。”

    “你终于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了。”衣莉莎扬起一条眉。

    是。我有点惭愧,到今日才知道。以往在交叉路上迟疑:该不该结交学者,叫他们提名参加竞选?要不要告诉众人,最大的愿望是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因为眼太高手太低,什么都写不出来,年年磨拳擦掌,摆出“嘿我要就不写,一写就石破天惊”的大姿态,其累无比……

    人家的书一本一本的出来,虽不是红楼梦后四十回,也是心血结晶。

    我说:“我发觉写作的要旨是坐下来写。”

    “别累坏了才好。”

    “不会,我不会。”

    王聪明给我安排食谱,一顿顿的营养餐非常配合我的胃口,把我喂得胖胖的,以前有时一连十日吃鱼翅,又可一连十日吃黑面包。我的生活形式起了很大的变化,规律是我的新发现,没想到会适应得那么好。

    王聪明介绍我认识另一位病人,他淋巴腺长坏细胞。这位勇敢的先生仍在办公,在新药治疗下,一拖三四年。

    他与我闲聊:“这世界没有悲剧,我照样上班,同事们若无其事地与我玩政治,把过失往我身上推,叫我背黑锅,他们把我当没事人,我也把自己当没事人。”

    我忍不住笑出来。

    他很遗憾,“生绝症在今日一点也不浪漫,人们司空见惯。”

    我点点头。

    他问我:“你呢?”

    “我比较幸运,我的朋友全是艺术家,生性比较热情。”

    “幸运的人。”

    过了一星期,王聪明告诉我,该位先生去世了,留下一个七岁大的男孩子。

    我黯然。

    王聪明也郁郁不欢。

    不是我说,王聪明这种暖性的人,不适宜研究这一科。

    国香捧来大堆的读者信。

    我说这是她雇人连夜赶做的,好叫我欢喜。

    她说我无稽,“只要你肯写,就有读者信。”

    我把信拨在一旁,“国香国香,有要紧的话同你说。”

    “加稿费?答案是不。”

    “有关你的终身大事。”

    她有点紧张。

    “你放心,不是向你求婚。”我脑子还很清醒。

    她很尴尬,“那你又打算胡说什么?”

    “关心你的终身大事,王聪明是个人才,不要错过。”

    她一怔,没想到我会这么大公无私,感动到五脏六腑里去。

    她叹口气,“小陈,如今我才算真的认识你,你一惯装疯,我以为你总想在我身上捞些什么便宜,如今才知道好朋友是怎么一回事。”

    我傻笑。

    “现在象你这样的老好人真不多了。小时候长辈问我想嫁个什么样的人,我咬定要样子好学问好,老大才知道一切不重要,只要是个好人,厮守一辈子,于愿已足。”

    竟触到她的心事,真想不到。

    “昨夜看到电视上演辣手神探,小陈,你有没有发觉?现在连银幕上都不再有硬汉了,锄强扶弱,拔刀相助简直是上辈子的事,现在男明星那些鬼样,什么活地亚伦、德斯汀荷夫曼,猥琐得同身边那些踩女同事的男人有什么两样?”

    国香居然怨气冲天,出乎我意料。

    听完她的新议论,我禁不住笑出来。

    我说:“我亦不是辣手神探,我也没有四点四口径的强力手枪。”

    国香深深叹口气。“王聪明这个人,他对婚姻生活没兴趣,他所关注的,只是细菌学,对牢电子显微镜比什么都高兴。”

    我表示婉惜。

    “国香,你知道我喜欢你,可惜我是个打坏书生,现在更加有心无力,我知道你的求偶标准设得十分高,你说得对……让我们做朋友最好。”

    国香抬起头来,黯然**,“小陈,我也不想瞒你,王聪明他是有妇之夫。”

    糟糕,这么复杂,不比生绝症好多少。

    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开口安慰她。

    “她不肯离婚,他只有致力工作,既然要等五年,我也只得不去想他。明白吗?”

    我点点头。

    “这等死结,我们不要去说它,多说无益。对了,衣莉莎愿意同你去巴比多斯,她说你三年前提过这件事。”

    三年前。

    三年前怎么同。

    三年前我同她说:衣莉莎,让我们一齐到世外桃源去渡假,不是一星期,不是一个月,而是无穷无尽的放假,直至厌倦为止。

    她不肯,她找许多藉口来推辞我。

    现在基于人道主义,她旧事重提。

    “衣莉莎很闷,”国香说:“到处找人陪她旅行,谁都不肯放弃拚劲。现在不是她陪你,实实在在是你陪她,因为只有你有时间。”

    只有我有时间?我没有听过比这更滑稽的笑话,我有时间,哈哈哈哈哈哈。

    国香无奈,“你考虑一下。”

    “医生说我不能走远。”

    国香,微笑。

    我自嘲,“现在轮到我找籍口。我觉得单独与衣莉莎相处显得尴尬。”

    “你们曾经是恋人。”

    “就是这样才难为情。”

    “那么好,我同她说去。”

    我有点自傲,她终于发觉我的好处,她终于回头,她终于产生悔意,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使我自信恢复。

    我把这些感情的转折全部移进小说里,读者会不会感动已经不重要,我自身先感动了。

    (2)

    我开始掉头发,头顶心先显示疏落,我很难过,心痛,爱莫能助,恐怕不久便会出现地中海。

    我的头发出名茂密,可以剪陆军装,衣莉莎以往老说刚刚剃完头的我象小绒球。

    王聪明仍然给我信心。

    他说:“给你注射的药叫EMX12。”

    “你肯定这不是一种新的花式脚踏车?”

    他笑,摇头。

    针药昂贵无匹,若果没有医疗津贴,私人负担,会得破产,我感激王聪明替我安排一切。

    日子越数越少,我如每个人一般,越来越眷恋红尘。

    尤其是最近这个月,生活这么惬意,前所未有。

    我不愿意这么匆匆离去。我还年轻,我才三十岁,我还可以写三十年小说,我才刚刚捉摸到写作的技巧,啊一朵早谢的水仙花,但人家济慈,已经成名,我还没有。

    有时悲哀得怪叫起来,有进任性地抓住朋友不放,有时关起自己不肯见人。

    今日我一个电话拨到国香的办公室。

    她在开会,许多重要的头目都与她在一起。但我似撞邪,硬要她出来陪我。

    “不行,我要现在。”

    “小陈,我在开大会。”

    “我不管,我来日无多,我有资格要求你立刻出来。”

    “小陈,你叫我为难。”

    “我不否认,国香,你在以后的日子起码尚可同他们开七万次会,但我,你不是可常常见到我。”

    国香咬牙切齿,“小陈,你最好能够保证王聪明不会把你救活,否则我亲手打你毒针。”

    “来不来?”

    她投降,“来。”

    “马上。”

    “我也得出门叫车子呀。”她摔下电话。

    我阴毒地笑,当然要开他们玩笑,偶一为之,无伤大雅。还能开多少次呢,我躺在沙发上等国香。

    比她先到的是王聪明。

    他并没有责备我,我一看到他便知道这是国香的缓兵之计。

    我板着面孔:“她人呢?”

    “开地,走不开。”

    我很讽刺的说:“立即看出什么更重要。”

    “当然是她的生计最重要,你又不打算养活她一辈子。”

    我立时三刻收蓬,低声说:“是,你说得对。”

    王聪明拍拍我肩膀,“活着的人总要设法活得更好,一直活下去,你一定赞同,是不是?”

    “我也只不过是胡闹一下。”

    “是,国香知道,我也知道。”他坐下来,“给我一杯啤酒。”

    我把烟酒递给他,他有他的烦恼,我看得出来。

    我说:“活着的人至要紧追求幸福。”

    他苦笑,“你说得太文艺腔,用白话好不好?”

    我解释,“要什么得伸手去争取。”

    “这话里有骨头。”

    “国香在等你。”

    他愕然,“你怎么知道。

    “这一段日子里,她什么都同我说清楚,因为我不会泄漏秘密,这好像是古龙武侠小说中的对白:死人不会说话。嘿嘿嘿。”

    王聪明看着我半晌,“有件事我最佩服你,你始终维持幽默感。”

    “我深夜痛哭你没看见。”

    “也已经很难得了。”

    我把红楼梦递过去,“看。”

    页数翻到好了歌:世人只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我说:“唯一放得下的就是我孤身寡人,无牵无挂。”

    王聪明忽然之间无法控制,握紧我的手。

    “你是医生,别感情用事,国香都比你理智。”国香已经没把我当病人,国香方才刚说过,她要落我毒。

    一刹那的波动停下来,王聪明又恢复镇静。

    我自己的情绪也一样,不能往深处想,一想就万念俱灰,怕到心底里去。

    我知道有许多病人会得拉住医生的袍角叫“医生救我医生救我。”

    我们都是人,我没有这种幻想,我不认为王聪明有超人能耐。

    我说:“医生,国香在等你。”

    他沉默,拼命吸烟,把整个人埋在云雾里。

    门铃又响,这次是国香,她赶得气喘喘,外套与公事包都抓在手中,丝袜钩了线,化妆褪了一半。一只手靠在门框上,眼睛斜看着我:有点惟悴,有点风情,煞是动人。

    我打趣她,“哗,似流莺。”

    她光火了。

    终于光火了。

    她一只手指到我鼻子上来:“小陈,我要去问清楚王聪明,你完全不似病入膏盲的样子,你根本存心开玩笑,你捉弄我们,消遣我们。”

    我笑,“王聪明在这里,你有什么话,同他三口六面的说清楚最好。”

    国香才想起她遣的兵、调的将还坐在这里没动。

    她有点不好意思。

    “进来吧。”我说。

    她看见王聪明有点怪怪的,可见心里有事。

    我说:“怎么,有口难言?”

    国香白我一眼,脱掉高跟鞋,一下一下的搓着脚背,不说话,白我一眼。

    那种风情,使我醉倒在一边。

    王聪阻根本不敢正视她。

    我真不明白他怎么会有这种烦恼,对我来说,事情再简单不过,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不过我的身份不一样,我已没有顾忌,爱说什就说什么,爱写什么就写什么。

    难怪编辑们都说这两个月来我的故事写得坦率、热情、大胆、简单,有什么办法不是?现在不说还等几时才说。

    想起两个月前,我对常国香,还不是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喉咙不知有什么哽着似的。

    现在王聪明也一样。

    我摇摇头,人真是奇怪的动物:那么短暂的生命,却还有那么多的烦恼、顾忌、**。

    看着这对摩登男女上演楼会会,我打心底笑出来。

    过很久很久,国香扯过她的公事包,从里面掏出一张硬纸板给我看。

    我信手接过,看到自己的彩色速写像在上面。

    “这是什么?”

    “宣传招贴。”

    “干么,随街展示我的尊客?”奇哉怪也。

    “是,打算捧你做大明星。”

    “大明星,我?别浪费弹药。”

    “真的,我们要替你出书,多卖一本是一本,大家赚钱,所以要做一连串的宣传。”

    “我不干。”

    “小陈,不用你出面,别傻,你以为今日还兴作江湖卖假药?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是宣传你的作品,不是你的人。”

    “交给我办,好不好?”她说:“放心。”

    这么能干的女子,碰到感情上之死结,也还是一筹莫展,苦恼苦恼。

    我说:“这里没你俩的事了,一起走吧。”

    王聪明站起来,“明天记得来注射。”

    “得了。”

    国香把头伏在手臂上,“我在这里再耽一会。”

    我说:“这里不是避难所。”

    国香冷笑,“你听听谁的嘴巴硬,以前这话是我说给他听的。”

    我哄地,“去,同王医生去吃饭。”

    她一手甩开我的手,恼怒的说:“他一日不办妥离婚,我一日不同他走。”

    王聪明在一边说:“这是何苦呢。”

    “不知多少男人一边同女朋友说办离婚,又一边同老婆生孩子,我这么做是救自己。”她炸起来。

    我看着不对劲了,连忙开大门,把王聪明塞出去,他还想分辩,我瞪着眼睛暗示他“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才走了。

    我回头问国香:“这是何苦见?”

    她不出声。

    “真是难念的经,喂,凡事退一步想,倘若王聪明同我一样,只余数十天时光,恐怕你就不同他斗了吧。”

    “那怎么同。”

    “有什么不同,即使活到一百岁,时间还是值得珍惜,你们俩简直浪费时间。”

    “有什么办法,有人就是下不了决心。”

    “是王太太不肯离婚?”

    “我又不打算嫁王太太,只要他肯出来,名份并不重要。”

    我嘀咕,“他还同老婆住?”

    国香不肯作答。

    我抬头,你看,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好事多磨,乐极生悲,美中不足。

    “来,国香,来,别难过。”

    她伏在那里很久,象只小动物。

    我抚摸她的秀发,她哭了,泪流满面。

    我轻问;“是为谁?”

    她扑向我的怀中,呜咽说:“为你,小陈。为我。为所有的人。”

    “你们怎么同我比。你们还可以享受感情不如意的痛苦,我什么都没有。”

    国香说:“你不会有事,这些医生如果不医好你,我不会放过他们。”

    “莫哭莫哭。”

    她过一会儿才收拾情绪,离开我家。

    我也并没有静下来的时光,国香前脚离开,后脚电话就响,我以为是王聪明。

    却是香江电台,要我上去做节目。

    我婉拒,那位小姐游说我。

    她说:“某甲上来同我们谈命理,阿乙来说本市前途问题,丙君则来谈紫微斗数。”

    我讶异得不得了,“他们都是写作人?”

    “是。”

    “那么,他们哪里还有时间写作?”

    那小姐一呆,答不上来。

    “不不不,我不接受访问。”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喜欢。”我坦率到极点,“人各有志。”

    “太可惜了,读者都想听你的声音,陈先生,你现在好红。”

    红?我?我黑过墨斗。她弄错了。

    “小姐,我不接受访问。”

    “任何访问都不?”

    “你说得对。”

    她悻悻然,“是你自己说的,你要作数,别家也不准。”

    “你放心,我说过的话还算数。”

    谁知没挂下电话多久,翡翠电视台来找我

    “活力节奏是我们的新节目,陈先生,能否做我们的贵宾?”

    活力节奏还能同我有关系?这班人一窝蜂乱拉夫,根本没有做筹备工作,对邀请的客人一无所知,我真的拜服。

    又一轮“不”把他们打发掉。

    写了那么久的稿,忽然有了红的假象。

    而红的真象是拥有读者。

    读者是一群很率真的人,因他们付钱买书的缘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非看得一清二楚不可,反而是一些书评人,戴着七彩的眼镜,时常把事实扭曲,如对牢哈哈镜,也不知是什么理由。

    倪匡说过:“真奇怪,写那么多书,哪几本好看,读者全知道。”

    我也即将有书面世,好不兴奋。

    对牢自己的书,我可以笑眯眯的看上半天,同时很怜惜的想:都是我写的呢,每个字每个标点。那么厚厚的数十万言,怎么写出来的!不是不飘飘然的。

    这并不是幼稚,如果没有这一份热衷,谁高兴逐个格子写,写成一本书。

    刚把纸笔摊开,写不到一千字,衣莉莎来了。

    气呼呼的,面孔涨得通红,抓着一本杂志。

    “怎么回事,嗄,怎么回事?”

    “气!”

    “为什么气?”

    她把杂志翻到某一页,“你看。”

    我一眼看到自己的照片,然后大字标题,侮辱性地说:宣布陈某完蛋!

    我一点也不生气,接过来,津津有味把全文读完。

    衣莉莎说:“我已经找好律师,告他,告到他关门。”

    我按下书本,还来不及提堂我就寿终正寝了,告什么,行家多喜玩笑,找个题目寻寻开心,有什么好认真的,这点幽默感都没有,还行走江湖呢。

    衣莉莎表示诧异,“你没看仔细吧,这简直是诽谤。”

    “说我不会穿衣服,我是不会穿,我又不是时装设计师。”

    “说你写得坏。”

    “见仁见智,什么叫好,什么叫坏,公道自在人心,这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但每个人终究得对他的活负责,并且付出昂贵的代价。不必去理他人说什么。”

    “怎么可以,这个作者根本不认识你!”

    “当然不认识,”我不在乎,“知我者怎么会这样写。”

    “他炉忌你。”

    “我有什么好妒忌的?也许是,”我笑,“我有红颜如已,为我的事生气。”

    农莉莎嚷,“我不相信眦睚必报的小陈竟会游戏人间起来!”

    “写作认真便可。”

    “我不相信。”她用手覆额。

    我说:“人是会变的,不过一转性就大告不妙了。”

    衣莉莎问:“随他去?”

    “自然,”我耸耸肩,“多谢捧场。”

    “对你有坏影响。”衣莉莎并不想放过那本杂志。

    “什么影响?”我莫名其妙,“我完全看不出来。”

    “影响你的形象。”

    “我并不是雪白的兔宝宝.”我哈哈大笑,“衣莉莎,别过虑。”

    她丢开那本书,“唏,我真不明白。”她看我一眼,“你不是心灰意冷吧。”

    “不不不,绝不。我只是不想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

    “我去替你办。”

    “犯不着。”我说:“衣莉莎,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花太多的时间在它上头,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有四千字要写,你找些事做。”

    “好,我在这里拍几张静物照。”

    拍完照片,她坐在一旁,开着唱机,喝白酒,听音乐,我每写完一张纸,她便接过去看。

    她被我的故事感动,眼睛通红。

    我笑说:“看看,这不过是科幻故事。”

    “故事科幻,感情属实。”她说。

    “谢谢你。”

    “从前你写的故事,象一块蜡。”

    “胡说,从前你从不看我的东西。”

    他们对我发生了新的兴趣。

    其实“之前”与“之后”完全一样,观者戴上蓝色镜片,看出去自然一片蓝色,戴红色,便一片红色。现在他们怎么看我都觉舒服,因为我已没有威逼力。

    话虽如此,也还是有人要宣布我完蛋。

    写毕五千字我觉得疲倦得说不出话来。

    我说:“给我一杯酒。”

    “你怎么了?”衣莉莎警惕的问。

    我疲乏靠椅子上,“没什么。”

    “写得太多了,国香叫你一天不要超过三千字。”

    我接过酒杯,但已力不从心,眼前一黑,倾翻杯子,倒在地上。

    我的心很清楚。

    只是感觉失灵,恍惚看到衣莉莎叫着去求助,我则平静而愉快地躺在地上,心如明镜台。

    这就是结局?我问自己。

    比想象中舒服。

    不过渐渐更加疲倦,我闭上眼睛,自脚趾开始有一阵阵麻痹,直上心头,达到头部的时候,我失去知觉。

    我没想到还会醒来。

    真的没想过。

    国香来医院看我,面孔焦虑得都皱起来,象是老了很多。我心痛,都是我不好,缠住她,害得她这样。

    她握着我的手,殷切的问:“如何?”

    我努力笑,“我只挂住那个长篇的后四十回。”

    她把面孔埋进我的手中,“我觉得太没有意思了,小陈,生命太不公平。”

    其实不然,生命其实再公平没有,我记得旺角区有个烂脚叫化子,风雨不改坐在地铁站左邻乞讨,一坐好几年,他的生命,同我的生命,以及爱因斯坦的生命一样,每个人都只能活一次。

    只不过我们这些人平时优越得成为习惯,什么都要享受特权,上主没判我们长命百岁,青春常驻,我们已经受不了刺激,大呼不公平。

    我叹息。

    其实生命是一样的,有才华的人早已得到报酬,生命是公平的。

    “我还能出院吗。”

    国香点点头。

    “王聪明呢,我想同他说几句。”

    “他马上来。”

    “衣莉莎呢?”

    “她刚回家,在你床边守了一日一夜,我们轮更。”

    我十分歉意及不安,在床上蠕动数下。

    “小陈。”国香仍然呜咽。

    “国香,别令他难做。”王聪明来了。

    我挣扎了一下:“我有什么难做?”

    王聪明的样子也很倦,他坐在我床边,对我说:“小陈,我已尽了力。”

    我点点头。

    “我要用最后一种药,你得有心理准备。”

    我又点点头。

    “过程很痛苦,药会影响你身体功能。”

    “不要紧,”我虚弱的说:“我可以喝至宝三鞭酒。”

    “去你的,小陈,”医生震怒,“你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这一组治疗如不合理想,就没何办法了。”

    我心中一片空白,闭上双眼。

    过半晌我问:“我还能写作吗?”

    “我要你停止工作。”

    “不行。”

    “你体力不够。”

    “谁说的?”

    “我说的。”

    国香说:“你们俩别斗嘴好不好,大荒谬了。”

    “我一定要把故事写完。”

    王聪明象鹰似看着我,我力气不够,目光涣散,不能与他斗,只得侧过头。

    “你要住在医院里。”

    “我才不听你,我明日就出院。”

    “你——”

    “你要说,你是为我好,是不是?但请想想,我还有什么损失,嗯,我何必要再听你的话?”

    王聪明当然是个聪明人,有名字你叫,他不出声,但看得出他极端不开心。

    “你已尽了力,算了。”我倒转头来安慰他。

    “小陈,我佩服你。”他说。

    国香的面颊在颤抖,眼泪似水花一般溅开来。

    我说:“国香,给我看笑脸。”

    “太残酷了。”她说。

    没有病的人全体老了十年。

    回家后我继续写作,不管三七二十一。

    我那“痛”的阶段还没有开始,深以为奇,因为时限已届。

    我很容易倦,喜欢躺着说话。

    朋友们越来越多,我的寓所还是很热闹,不过我没有敷衍他们,由得他们开会听音乐玩游戏,我的情绪还过得去。

    我跟在莉莎说:“你好在没有嫁我。”

    衣莉莎很温柔,“你肯娶我吗?”

    “我怎么娶你,公鸡拜堂?”

    “小陈,你真是说得出就说。”她掩住我嘴。

    我说:“百无禁忌。”

    “我们是热恋过的。”

    “是的,”我说:“火辣辣,总算经历过,终身无悔。”

    衣莉莎亦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那种精力,三日三夜不眠不休,从一间咖啡屋走到另一间咖啡屋,总是不肯回家,仿佛一分钟不见面就会死似的,那时你比氧气水份都还重要,不要说是家中有人反对,嘿,玉皇大帝也阻挡不了,真奇怪,完全是中蛊似的。”

    我愉快的微笑。

    “这是爱情?”

    “我想是。”

    “那么后来呢,后来怎么一切都变了。”

    “新鲜奶油搁久也会变。永恒的东西不过是一座

    山一个海,我们还能做朋友已经很好。”

    农莉莎说:“也差一点变为仇入。”

    我亲吻她的手。

    那时与她约会,老比预定时间早一大截到目的地,守在那里,巴不得早一分钟见到她,心神可以定下来。

    我仍然爱她,但质素已完全不同。

    少年人热情如火,即使她叫我跳楼,当年我也会毫不犹疑的跳下去,浑身燃烧,在所不计。

    现在不同了,我感喟,年岁渐长,价值观念大变,已不复当年之勇。

    我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生人虽然碰见过机会,可惜不但没有抓住机会,根本没把他认出来,蹉跎许久,直到顿悟,要努力已经来不及。

    王聪明在治疗我的时候,总与我商议私事。

    对他来说,我是透明人,没有将来,没有**,没有是非,什么都可以对我说。

    他说:“我终于在律师处办妥离婚手续。”

    咦,大跃进。

    他说下去,“生命太短,我弄明白了,不能拖下去。”

    “你也不象是拖的人。”

    “我很懦弱因循,看不出来吧。”王聪明苦笑。

    “我没有骨气,明知这是一段无可救药的婚姻,仍然没有勇气结束它,每日照老例回那个窝,同一个不再有感情的人睡同一张床,背对背,拉同一张被子盖,久而久之,只觉自尊荡然无存,但国香越是硬,我越是怕,在取舍之间矛盾地踯躅达两年。”

    我默默地做一个好听众。

    “昨天办妥手续,今日才松一口气。”王聪明说:“跟着而来的问题,足以令人烦得肠穿肚烂,我得出去谈判,同一个曾经深爱过的女入,讨论分配财产的琐事,她不会令我好过,相信我。”

    “国香知道消息没有?”

    “没有,我这样做,不是为她,而是为我自己。”

    我喝声采,这才是应有的态度,男女之间,最忌是“我为你如何如何”,推卸责任,造成对方心理负担。

    “痛不痛?”

    我苦笑,不回答。

    “看样子有进步,小陈,勿气馁。”

    “什么叫进步?”

    “细胞溃烂已受到控制。”

    “我不要知道详情,大肉酸,恕我逃避现实。”

    王聪明了解地点头。

    我岔开问题:“国香会嫁你吗?”

    “我不知道,我们恐怕需要一段冷静期。”

    我明白,结束一段感情之后也得收拾残局,这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跟大战后的惨情不相上下,要隔一段日子才能恢复正常。

    这一段清醒期非常重要。

    王聪明又回到我身上来,“小陈,你的情况真的有进步。”他颇为兴奋。

    “你肯定不是遇光返照?”

    “小陈,我真受不了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他忍不住打趣我:“我肯定你面色发青。”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王聪明说得对,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我感觉到新的生机,我的头发皮肤又开始生长,并且过了他所说的限期,我看着新书出版。

    国香拍着我肩膀,“再努力下一本。”

    朋友们讶异地看着我,眼睛仿佛在说:你怎么还没有去?我们为陪你都快要累死了。

    我觉得再有趣没有,这真是天下最大的恶作剧。

    我会伸个懒腰,舒泰的说:“朋友对我这么好,经济情形又比从前宽裕几倍,唉,真舍不得。”

    他们渐渐思疑,忘记我是一个病人。

    我偷偷听见他们同其他的朋友通电话:“我在小陈这里……是的,是那个小陈……什么?当然,当然他还活着,不,我也不明白他怎么还可以拖这么久。”

    超过期限已经一个月。

    王聪明说得对,新药确实对我有效。

    在治疗期间,我身体所起的变化,以及需要带备的配件之多,都不必细述。但只要把病况控制住,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

    我是这样恋栈。

    针不刺肉不觉得痛,很多人都会说:“嗳哟,这种事若发生在我身上,何必还开刀打针,干脆潇洒的接受现实算了,可是真的发生在他身上,他会同我一学样,想尽办法来生活在可爱的阳光下面。

    与我情况同时转好的,有一个人,她是国香。

    当然,事情已有初步的解决,所以她的面色开始红润,步伐开始轻快。

    问她,她还不承认。

    “哪里,小陈,看着你精神日佳,影响到我才真。”

    奇怪,女人真是奇怪,忽然之间改口,怎么都不肯承认,我真不明白。

    并且对我的距离也比较远,好家伙,这样抽板,不理我了。

    她诉苦,“小陈,大家都忙得透不过气来,现在你的情况稳定下来,饶了我们好不好。一星期三次实在吃不消,又不再是十八二十二,长期缺乏睡眠简直是虐待,减为两次,或者一次还差不多,况且你又不那么寂寞,我来了你还不是赶稿,你只不过要我在一旁斟茶倒水。”

    这么多话。

    我张大嘴一会儿,忍不住为向已申辩,“谁说我稳定下来?生这种病很难愈,随时会得恶化,不信你问王聪明。”

    国香啼笑皆非,“你威胁我?你竟敢拿自己的性命来威胁我,上天!”

    我咧大嘴笑,象嘉菲猫。

    “如果我忽然去了,你就会后悔。”我说。

    气得常国香。

    我渐渐明白,他们接近我,对我好,不是为了我,乃是为着我的病。

    糟糕,假如编辑们也这么想,万一我这个症被王聪明治好,稿费会不会落下来?

    落下来!

    太可怕了。

    人怎么往回走?拿惯一千几,谁付我八百都是一种侮辱,坐惯平治,怎能换本田?哎哟哟,我忧心忡忡,心中有负担,肩上有压力。

    人就这样,要不一了百了,什么也管不着,香烟吸到一半,书写到一半,说去也就得去,否则的话,总得为将来打算,打基础,唉,我发觉世俗的烦恼渐渐又回到我身上来。

    果然不出所料,老总开始对我的作品有意见:“新的一篇是侦探小说?别开玩笑好不好,太神化了,读者吃不消。小陈,不要中途拐弯,还是做你的老本行。”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转变风格,突破自己,谈何容易,读者一直抱怨没有新鲜的东西看,但是老兄呀,作者也要吃饭,老板或编辑一皱眉头,咱们就心惊胆战,回到方块一号去,谈情的只好一辈子谈情,科幻也只好一辈子科幻。

    我同王聪明诉苦。

    他说:“你该在垂危的时候乘机转调调,那时候他们怕你,不敢反对。”

    我不服,“垂危时哪有精力做这等吃力的事,别开玩笑。”

    “这倒是,”他点点头,“况且又只有那么三个月。”连王聪明都不再避忌,由此可知我的病是无碍了。

    “我没事了?”我问。

    “不是没事,而是受到控制,你还是得上来接受治疗。”

    “怎么会,我们战胜了吗?”

    “他们还没竖起白旗,但是有迹象撤退。”

    噫!

    “真是奇迹,我要做个详细报告,寄回美国总部。”

    这么说……我跳起来,“岂有此理,原来我一直都是你实验室内的白老鼠。”

    王聪明板起面孔,严肃的说:“你不希望痊愈?你知道多少科学家为你出力,花尽心血,不眠不休?你太不懂得感恩。”

    我气馁。

    “我不会息劳归主了?”

    “暂时不会。”

    “多久不会?”

    “我不知道。”

    我发脾气,“这可叫我怎么办呢,既不能作长远计划,又不能作潇洒来歇脚状,我没了性格,没了自己,一点生趣都无。”

    “你怪准,怪社会?”

    “怪你。”

    “也罢,我亦是社会的一分子。”

    ”你少同我嘻皮笑脸。”

    “什么,”王聪明反问“你说什么?”声势汹汹。

    “我这样要拖多久?”

    “如果你真的活得不耐烦,小陈,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幢大厦自上面跳下来。”

    这么滑稽的医生你见过没有?

    都是我不好,把游戏人间的细菌传给他。

    有读者批评我“对生活的态度太过轻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第一:不是每个人可以写《战争与和平》或者《百年孤寂》。第二:《战火屠城》这种故事并不适合每个人。第三:我不能哭呀。

    人生在世,谁没有烦恼,即使向读者倾诉,也得经过艺术加工,**裸的放泼,不需多久,就得转移阵地。

    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文字啥人要看,不如轻松一点,告诉诸君,天气凉了,秋天好不美丽。

    我在上一个长篇的十二万字中,都没提过自己的病。很多人都知道社会上的疾苦,很多人都不愿意知道。运气不好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当上不幸故事中的主角,何必预先究。运气好的话,感谢上主,逃过劫难,又何须对民间疾苦有任何了解。

    人,没有生病之前,它是多么遥远的事,甚至带一两分浪漫气息,可是你来看看现在的我。

    越是这样,越不能哭,更要振作,努力若无其事的诙诺到底.自嘲嘲人。

    衣莉莎来告诉我,她要到南斯拉夫去拍照,已签好合同,下个月起程。

    “南斯拉夫?那里有什么可供拍照?”

    “那里有戴纳历山脉,全是钟乳岩山洞,”她兴奋的说:“试想想,一百年才积聚一厘米,一条三十公尺高的石柱要多久才能形成?五十万年!”她完全被迷惑。

    我只想到自己,“你要去多久?”

    “一个月。”

    “什么,一个月?”

    “很快就回来,回来再见。”

    “回来你还能见到我?”我叫。

    “当然,我会把照片印一份给你看。

    ”

    我提醒她:“衣莉莎,我是一个病人。”

    她坐在我身边,很温柔的说:“我真的想去。”

    我叹口气。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解释,“这是一本国际性的地理杂志,他们替我拿到护照,我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我太响往,非去不可。”

    我不言语。

    小陈.我听到一个声音小小声说:小陈,别大自私。谁知道,也许这是我良心在说话。

    “小陈,试想想,人的生命比起钟乳石柱,算得什么,嗄?”

    “你去吧。”我慷慨的说。

    其实我不让她去她还是要去的,不如让她去,落了台,我还有一点点小聪明。

    “你真好,小陈,现在我半年才出一次差,以后一定多多陪你。”

    “好好好。”

    女人一直不中留。

    她要走,国香也要走。

    王聪明与国香打得火热,要不是我有事,王医生不会赢得这么漂亮。

    我会死缠烂打。很多男人都知道,追求的首门要诀是死缠不放,女人容易心软,男人只要楔而不舍,天天拿一束玫瑰等在她门口,作一个动不守舍,为伊樵悴,衣带渐宽的状,不出一个月,她就低头。

    别以为国香与众不同,她也假我以辞色。好,可怜我与爱我是有分别的,但我已得到她的注意,不是吗?

    我回到王医生那里去,问他说:“不是我有意割爱,你门儿都没有。”

    王聪明光火,“你在她面前,不过是一个小丑,你以为你有什么地位?”

    我的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小丑?我无论如何不承认,我要拂袖而去,奈何脊椎已受麻醉,正在接受注射,动弹不得,只能忍声吞气。

    老实说,同自己的医生吵架最划不来,我的性命在他掌握中,他要是看我不入眼,我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吧,他占了上风,当然不肯饶我。

    他接过化验报告,在详细检阅。

    自文件堆中抬起头来,王聪明一脸喜悦。

    “小陈,好消息,看样子.冥王不要你了。”

    “真的?”

    “真的。”

    “我不会死了?”

    “看样子不会。”

    “我不相信。”

    “这真是奇迹,你体内产生了抗素,已开始消灭坏细胞。”

    “我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如果没有变化,一年内你可望痊愈。”

    “痊愈?”

    “是的,你叮以活到八十岁。谁知道呢,象你这种疯疯癫癫的性格,到一百二十岁也不稀奇。”

    一百二十岁。

    换言之,我不会英年早逝,变为一个传奇,人们在谈起我的时候,不会稀嘘,只会说:噫,他还活着。

    不过无论怎么样,能够活着还是好的,我不相信这个奇迹,也是人之常情。

    我喃喃的说:“好了,我好了。”

    “是,凭你惊人的意志力及先进的医药。”

    “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战胜病魔?”

    “当然有,要不要举几个著名的例子给你听?”

    “不用了。”我怅惘的说。

    “我真的佩服你,”王聪明又说一次。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

    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人家是马尔盖斯,我是小陈。不要紧,安天份而写,争取读者。

    我心安理得,合上双眼,安详地睡去。

    第二天,我自然没有与世长辞。

    起床做好早餐,拉开露台的窗帘,天空碧蓝,初夏的海风,何其爽朗,妈的,差一点就享受不到了,险过剃眼眉。

    我的心胸也似天空一般明澄,凡事尽力,不计得失。我不禁洋洋起来,到底是有慧根的人,一夜悟道。喝毕咖啡我做好五千字功课,决定取了它会见国香。

    国香在开会。

    她的男秘书知道我是有特权的人,即时要同我去去通报。

    “不,”我说:“我等她好了。”

    “还要一个小时呢。”

    “不要紧,有的是书报杂志。”

    男秘书很是意外,我却心平气和。

    我捡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该期特写是格陵兰五百年木乃伊。我读得津津有味。

    唉,几时不必为日奔驰,能够写这等文字就好了。找个富女娶了她,实在是最佳办法。

    “小陈。”语气中有许多诧异。

    国香散会出来。

    “你等了多久?”

    “不要紧。”我放下原稿,“我写了新的小说,你看看。”

    “看管看,不一定用。”

    “我省得。”我微笑。

    国香似乎不相信我有这么理性。

    我说;“既然做不成垂死的天鹅,就得面对现实。”

    国香呆呆的看牢我,仿佛我是陌生人。过半晌她说:“上篇写得实在好。”

    “文必穷而后工,”我补充,“‘穷’作困境解。”

    “我相信这一篇也一定好。”国香指指桌上的稿件。

    “比别人好是没有用的,这年头肯写的人少,博成名的人多,要比自己写得好就难了。”说完我站起来。

    “怎么?”国香问;“你这就走了?”意外过意外。

    “我还有东西要写。”

    “吃午餐没有?”她说:“一起如何?”

    “不做灯泡。”我微笑。

    她拉起我的手,“你生我气?”

    “国香,我永远爱你,我没有见过比你更热情、善良、可爱的女子。”

    “哗,我一边耳朵辣辣的红起来。”

    “再见。”

    “明天我给你答复。”她指指稿子。

    我朝她摆摆手。

    路上行人匆匆,天气回暧,许多年轻的女郎已穿出夏装,今年大概流行水彩色,淡黄浅紫粉红湖水绿,美不胜收,她们的平跟鞋添增自然娇俏,有几个已抢先去晒了太阳回来,鼻尖有几颗雀斑,额角带太阳的蔷薇色彩。

    我又回来了。

    在快餐店我咬着汉堡包留意她们的一颦一笑,十分享受。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做人,万劫归来,不管身体多么虚弱,挂着多少瓶子罐子,只要能够照到太阳,已是心满意足。

    我吸着巧克力冰淇淋苏打,眼睛忙得透不过气来。

    我是一个新人。

    我要写新的题材,追新的女友,过新的生活。

    那篇新小说,国香说,“天地”是不想用了,不过,她又说,另外一家杂志很渴望刊登,但是搞费就比较差,问我意下如何。

    我意下?我微笑的说:我完全同意。

    只要故事好,有读者拥护,我不怕暂时委屈,价钱迟早会升上去,先把工作做好再说,一切从头开始。

    我向国香道谢。

    她笑,“小陈,你完全成熟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看你的态度多么正大光明,我们做朋友的也容易办事,这样多好。”

    我点点头,“是,我的思想搞通了,经一事长一智。”

    “以前,唉,不要说以前了。”她笑。

    以前她一直敷衍我,及至知道我得病,才产生一点真感情,朝夕相对,也觉得我有点好处,我也乘机作威作福,尽量享受友情,在那个时候,她烦得要打我毒针……我忍不住微笑。

    “小陈,”她说;“周末我们没处去,能不能仍然借你的地方用?我们想开一个派对,因为司徒英要订婚。

    ”

    我喜出望外,“真的,真的跟以前一样?你们仍然前来陪我?太欢迎,太高兴了。”

    国香一呆,“陪你?可以这么说,其实是互相利用,各得其所。”

    “好,就这么办。”我兴奋的说。

    我需要他们,他们也需要我,再好没有,我欢呼。

    活着真好。

    旧事:

    我不知道原来乔治王子镇是这么一个小地方。

    找到小溪路,只见到一间间英式独立小洋房,掩映在树木中央,铁锈色砖墙,白色栏栅,衬着整齐草坪,蓝天白云,忽然之间,我心平气和起来。

    几乎忘了为什么要来找忻齐家。

    在这种小镇,连大门都不必锁。

    我按门铃,没有人应。

    我信手旋转门钮,大门应手而开。

    果然。

    我走进小小的客厅,室内开着暖气,显然主人家不过就在附近溜达,就快要回来。

    我选择一张半新旧的安乐椅,坐下去,伸长了腿,等忻小姐回来。

    母亲吩咐的:「不要通电话,忻家的人有了心理准备,知道你要上门,话就不好说。」

    故此自三藩市乘飞机上来温哥华,在驾车至小镇,我就成为不速之客。

    在这里,家家户户的厨房都有一扇美丽的大窗户,锌盘对牢后园,后园远处通常是一座庞大的公园,一望无际就是花草树木,春去秋来的四季变化都可以在这个窗户观察到,人就是这样老的,站在厨房里,对牢锌盘,看出窗外,岁月汩汩流过。

    这也是一般人怕在外国居住的原因。

    我捧着咖啡,回到安乐椅上,燃起烟斗。

    一只小小玳瑁猫向我走来,在我凯丝米袜颈处挨擦,受不住柔软舒适的引诱,缓缓爬上我的鞋子,蜷缩在我脚上,睡着了。

    它梦见什么呢。我好奇的想。

    我想梦见一个女郎,美丽的皮肤,细长的四肢,纤弱的腰身,与我在这间小屋邂逅,发生一段狂热的恋情。

    咱俩在这里,象爱情片子中的男女主角,除了拥抱接吻,什么都不做。

    大抵连饭都不必吃的,肚子饿的时候,吃龙虾沙律与香槟。

    车舟劳顿,我渐渐堕入梦乡。

    「嗨。」

    我睁大双眼。

    我说:「嗨。」

    我先低下头看那只小猫。

    它还在睡。

    我再抬起头,发现站在我面前内,是一个廿多岁的女子,粗眉大眼,短发,有股豪爽味道。

    我连忙站起来,那只小猫自我脚背滑下,失望地咪噢一声,黄梁梦醒,走开去。

    「忻小姐?」

    她说:「忻齐家并不在这里,她到纽约去了。」

    我叹口气。

    在现代社会中,不预约而要见到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母亲为什么要命令我与忻家的人捉迷藏呢?

    「你找她?」

    「是。」我说。

    「她明天下午回来。」她说,「你会见到她。」

    我不相信这好运气,「真的?那么我等她。」

    「贵姓?」她问。

    「我叫周彭年。」

    「我叫李莉。」

    「你住这里?」我问。

    「不,我代忻齐家来喂猫。我是她邻居。」

    啊。我释然。

    「你们仍然不锁门?」

    「有什么好锁?屋内什么也没有,谁会进来偷一盏灯或是一本书?况且人人也互相认识。」

    「我是陌生人。」

    「但你是忻齐家的朋友。」李莉说。

    我不语。「我从没见过你,」她说:「我没有听过你的名字。」

    我警惕起来,气氛马上开始紧张。

    李莉又说:「这附近并没有旅馆,你可以在沙发上过一夜。」

    我狼狈的说:「谢谢。」

    「别谢我,这是忻齐家的房子。」

    她一迳往厨房去准备猫食。

    忻齐家是不是也跟李莉一个模样?

    奇怪我并没有见过忻家的人。

    我拾起几头上的书,书皮上说:「独身孕妇手册。」

    这与我无关。

    我又拣起另外一本:「独身而成功秘诀。」

    我笑出来。

    李莉撑着腰站门口。

    「好笑吗?这些书属于我。」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笑了。

    她不悦:「你是谁?忻齐家在什么地方认识你。」

    我摊开手,「我只不过是爱笑而已,并不代表我是个坏人。」

    她把一盘子猫食放在地下,走掉了。

    她虽然打扮似一个男孩,多疑小器之处,仍似女人。

    春天。日仍短。

    太阳落得早。

    我必须决定是否在这里度过夜。

    我拨电话到大哥处。

    我说:「这是彭年,忻齐家要明天才回来。我等不等她?」

    「等一夜吧。」

    「我睡什么地方?」

    「车厢中。」

    「天气仍然很冷,气温会降到摄氏三度。」

    「随便找个地方。」他不耐烦起来。

    「为什么母亲坚持要我见到忻齐家?我又不认识她。」

    「我也不知道。」他沉默一会兄「老人家心理很奇怪。」

    「我觉得寂寞。」

    「我知道,否则你不会为这种事打长途电话。」

    我耸耸肩,挂断电话。

    我躺在长沙发上,用垫子盖住额,决定等她回来。

    李莉在八点钟时过来问我要不要吃东西。

    「你吃什么?」我坐起来。

    「三文治。」她说:「我在节食,齐家说我太胖。」

    说完之后,很有敌意的看我一眼。

    我忽然明白,她并非好心叫我吃东西,而是有意无意间来侦察我的行动。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对我有敌意?

    忽然灵光一闪--

    她同忻齐家有不寻常的关系。

    这也是很普通的事,在如今社会见怪不怪。

    一个女人肯为另外一个女人节食--她已经透露得够多。

    为了使她安心,我说:「我来找忻小姐,不过是受人所托,向她传一句话。」

    「你不认识她?」

    「不,我不认识她。」

    李莉似乎有些放心,「她明天回来。」

    「是的,你已经告诉过我。」

    她跟着说:「齐家同我,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

    「啊,是吗?」

    「我就住在隔壁。」

    「难怪不用锁门,有这样一位好朋友,真是难得。」我礼貌的说。

    她取来一盘简单的食物,又自楼上取下毯子给我。

    我微笑,「我很受欢迎呢。」

    李莉说:「忻齐家的朋友,即是我的朋友。」

    「晚安。」我说。

    她转身出去。

    小猫在屋里转来转去。

    这个忻齐家到底是什么字号的人物?

    我吃完三文治上沙发睡了。把毯子扯得紧紧的。

    母亲说:「彭年,你去,你去告诉忻家的人,咱们不要忻家任何东西。」

    我根本没听懂。

    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人姓忻,并且与我们家有钱银瓜葛,吓一大跳,只会瞪着大哥。

    我最基本的条件反射便是问:「谁是忻家?」

    大哥沉默一会儿说:「忻家便是忻家。」

    我更加如堕五里雾中。

    「忻菊泉是父亲的相识。」大哥又补一句。

    我问:「为什么你知道得那么清楚?」

    大哥不耐烦,「现在你不是也知道了?他与爹在生意上有往来,爹很不喜欢这个人,爹过身后忻家还欠我们钱,一直不还,这下子忽然送了过来,母亲的意思是不受,叫你退回去。」

    「忻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问。

    「香港。」

    「我怎么丢得开工作?」

    「他有个女儿任在附近,还给她也是一样的。」

    「附近哪里?」

    「两小时飞机三小时车程。」

    「谢谢你。」我啼笑皆非。

    他把一只信封给我,「还给她。」

    我又把毯子扯紧点。

    入夜就冷。我怕冷,是睡电毯子一直睡到五月底的人。

    后来我问:「姓忻的为什么巴巴的还了钱来,为什么我们又不受?」

    大哥说:「管它呢,也许母亲动了真气。上一代故人特别恩怨分明,为一点小事恨人一辈子,完全是农业社会情意结,你只要把信封带到,什么事却了结。」

    说得也是。

    「有什么恩怨?」

    大哥更不耐烦,「当然对是我,错的是人,但凡恩怨,都为肯定别人九流,自家一流而起,多说无谓。」

    我就这样子到了乔治王子镇。

    就这样睡在陌生女人的沙发上。

    我冷得要命。

    捱到天蒙蒙亮才睡着了。

    希望那位李小姐别大清早来扰我的清梦。

    她还是来了。

    真要命,我要见的是忻小姐,而李小姐偏偏要钉牢我。

    我间:「忻小姐什么时候到?」

    「下午。」

    真要命,此刻才上午八时。

    「下午几点?」我打个呵欠。

    「三点。」

    「看,这里有什么地方可以走走吗?」

    「什么也没有。」她仍然不友善。

    「商店、戏院、桌球室,什么也没有?」

    「你可以着电视卡通。」

    「你们如何度日?」我坦白的问。

    「等象你这样的陌生人来了,看你要做什么,也是消遣。」

    「我走了以后?」

    「看电视卡通。」她木着一张脸,赌气如一个孩子。

    我讽刺地说:「以及喂猫。」

    「你说得对。」她瞪着我。

    有趣。她有一张非常清丽的面孔。

    我问:「你会为我煮早餐?」

    她摇头,「我已经吃过了。」

    「哦。」

    我到厨房去自己动手,仿佛已经住在这间屋子一辈子。

    李莉跟着进来。

    自从我进门之后她都没有对我笑过。

    我存心逗她。

    「住外国有什么好?」我说:「外国小子都没有人性,即使在恋爱,也还斤斤计较,开车去见女朋友,还得叫那女孩子付一半汽油资。」

    李莉白我一眼。

    「你是土生女?」

    「先生,你太好奇。」

    我大口喝着麦片。

    李莉喂猫。

    「你不用上班?」

    她不答我。

    我耸耸肩。

    稍后我在书房找到一副电脑棋子,下了起来,连输三次,被逼降级。

    「嗨。」

    在我背后有人招呼说。

    在外国,无论是祖孙父母叔伯师友情侣或是其它人伦关系,总是「嗨。」一声算数,令人厌恶。

    我不耐烦的转过头去,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这会是谁?

    是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姑娘,穿工人裤,红色小毛衣,梳两条小辫子。

    我放下棋子,「你是谁?」意外之喜,我喜欢孩子。

    「我是忻乐基。」

    也姓忻,我终于见到忻小姐了。

    忻小姐。

    「你好。」我与她握手,「你打哪里来?」

    「我住在姑姑家,当妈妈不在,我总是住姑姑家。」

    「妈妈?妈妈不在?」我问:「你妈妈是谁?」

    「我妈妈是忻齐家。」

    「哦。」我惊讶,「那你不是忻小姐。」

    李莉在门口出现:「乐基,来这边。」

    那孩子立刻走过去。

    她搭着孩子的背说:「去做功课。」

    孩子上楼到房间去。

    李莉瞪我一眼,「对小孩说话要小心。」

    「对不起,」我是真心的,「我一时失态。」

    她白我一眼,「子女跟母姓,有什么稀奇?」

    什么都不稀奇,是是是,将来男人怀孕生子也不稀奇。

    我闷声大发财,但多多少少已经明白这一家子的私生活非比寻常。

    这一切都不关我事,我的工作是信差,只要把信封递上,我便大功告成,管那么多干什么?

    小女孩取了图画纸尺颜色笔下来,在地上摆摊子做艺术家。

    李莉到花园去剪草。

    生活闷是闷些,但安乐得很,一家三口!三个女人。

    多么奇怪的一家子,而且还分开两间宅子住。

    我看着忻乐基画画。

    那是一张美丽得不能形容的图书,色彩斑斓,大胆豪放,这孩子绝对有艺术天才。

    我边抽烟斗边享受这幅作品。

    多数孩子画画,都是小小的人儿,小小的屋子,加一个小小的太阳。

    但忻乐基画的是紫色的旷野,与灰色约海,一大群银色的鸟。

    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会与什么样的人恋爱?会从事什么职业?会遭遇到什么事?

    可想而知,她的烦恼一定比画小小的人,小小的屋子的女孩子较多。

    个人与众不同,所付出的代价就比常人大。但想什么,得什么,谓之快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旁人似乎不必替她担心。

    在这个时到,有人推门进来。

    乐基欢呼一声:「妈妈……」

    我抬头。

    第一眼颇为失望。

    忻齐家并不是细眉画眼,樱桃小嘴的美女。

    她有一张扁面孔,平凡的五官,但高挑身材、不羁的眼神,都使她与众不同。

    「忻齐家?我是周彭年。」我站起来。

    「我不认识你。」她说着放下大衣和手袋。

    真复杂。

    我说:「家母叫我来的,令尊大人给我们的礼物!」我取出信封,「原璧归

    赵。」

    她接过信封,只看了一眼,放在茶几上。

    「是的,」她说:「我听人家说,我父亲分了家。」

    「分家,这跟分家有什么关系?」

    「他已把他的几分给所有他喜欢的人,除了我。」

    「他过身了吗?」

    「没有,他活得很好很健康,只是他不高兴等死了再分出他的钱。」

    奇怪的老头子。

    我说:「我亦不知信封中是什么东西,交到你手中,我要走了。」

    「喂!」她叫住我,「我已经有七年没见过我令尊大人,你把信交给我,有什用?」

    我气馁:「什么?七年未见你生父?为什么?」

    「这是我们的家事。」

    「好好好,我告辞,打搅你,不好意思。」

    我打算把这封信贴个邮票寄出去算数。

    「慢着!」

    「小姐,」我啼笑皆非,「又有什么事?」

    「你姓周?」

    「是。」

    「周惠印林是你什么人?」

    「家母。你何以得知这个名字?」

    「啊,是她,你是她的儿子。」忻齐家含着不怀好意的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我退后步,「干什么?」

    「难怪。」

    她阴阳怪气,说话有一半没一半,我没她那么好气。

    我取过外套就要出门。

    忻乐基这小孩拉住我,「你要走了,你不同我妈妈结婚?」她问我:「你不是来追求她的?」

    谁会同她妈妈结婚,问得真奇怪。

    我说:「别心你妈妈,担心你自己。」

    忻齐家税:「如果你此刻赌气走了,你就听不到一个精采的故事。」

    李莉忽然插嘴,「让他走。」

    这女人一直神出鬼没,明明不是她的家,她又在此地占那么重要的位置。

    「我对别人的故事不感兴趣。」

    「你自己的故事呢?」忻齐家问我。

    我莫名其妙,不由得笑起来,「我自己,我自己有什么故事?小生又未娶妻生子,更未恋爱,大不了在大学里糊涂捣蛋一点。」

    忻齐家说:「很明显地,你不知道你母亲与我大人之间的关系。」

    我放下大衣,「他们是认识的?」这段故事我的确不知。

    「当然。」忻齐家得意起来。

    「我不相信。」我张大嘴。

    「你这个人,来,吃了饭我告诉你。」她一派胜利者模样。「为什么要我知道?」

    「我父亲的敌人,亦即是我的朋友,我要对你好。」

    我不相信她这番话。这屋里的几个女人怪得不象话,但想一想,我还是留下来。

    因为我好奇。

    「我可以借用电话?」我问。

    「打到什么地方去?上次有人借电话,打到北京,且又不付钱。」李莉说:「叫我们贴出来。」

    我不理她。

    接到大哥处时我说;「事情不对劲。」

    「我知道,你跑错地方,忻小姐与忻老先生没来往已有多年。我也是刚刚才查到的。」大哥说。

    「见鬼。」

    「把那封东西带回来。」他吩咐我。

    「还有没有其它任务?」我不服气。

    「你是零十八--十八流特工人员。」他无端咒骂我。

    「那也难怪,我在大学念的是土木工程,不是特工。」

    「你可以回来了。」

    「大哥,可不可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他犹疑一刻,「你回来,我告诉你。」

    我放下电话,为表示公允,我自皮夹子取出二十元美钞,压在电话底下。

    「怎么搞的,」忻齐家笑,「把我们看得这么小家子气,还不把钞票收回去。」

    李莉说:「他是冲着我来的。」

    我闻到厨房捧出来一股香味。「那是什么?」我不想争论了,已捱足两日三文治,何必跟肚子过不去?

    「香橙鸭。」忻齐家微笑。

    那天,三个女人与我饱餐一顿,真想不到忻齐家的烹饪功夫如此好。

    她凭这一点本事,便可以随时嫁出去。在外国的小镇里,人的要求与**是很原始的,晚晚吃一碟香橙鸭,快乐赛神仙。

    我问,「今夜我仍然睡沙发?」

    「当然,听完故事才走。」

    我仍然不相信我们周家会有故事。童年与少年的生活苦闷得不能形容,上学放学,唯一的刺激是发掘了一本叫《射雕英雄传》的武侠小说,迷头迷脑的看成五百度近视眼,余者一律乏善可陈。

    咱们家会有事?

    父亲过着三十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年前结束小生意办移民,到三藩市我与大哥进大学,毕业时父亲因心脏病去世,这便是我们家唯一的事故。

    饭后忻齐家给我一杯拨兰地。

    李莉与乐基在游戏室玩电子游戏。忻齐家与我说起话来。

    「家父有葡萄牙血统。」她说。

    这句话说得真奇怪,如果忻菊泉有外国血统那么她当然也避不过,她女儿乐基也是混血儿。

    「外祖母是葡萄牙女郎,」忻齐家说;「外公为了她,被家中赶出来,是以叔公他们一支比我们这边旺盛得多。」

    我礼貌的说:「这正是你们忻家的故事。」

    「你慢慢听我说呀。」

    「请。」我喝一口酒。

    「是以家父有二分一外国血统,而我有四分一葡国种,而乐基只有八分一。」

    我说:「到你已经完全看不出来,只是皮肤非常的白。

    「乐基尚有一头鬈发。」她提醒我。

    我没有再打断她,这个故事颇为有趣。

    「我们都不会说葡语,家父是会的。」

    「哦。」我耐心的听下去。

    「父亲在澳门长大,在澳门发迹。你想想,他父亲被族里赶了出来,他母亲是流落东方的外国女人,他的地位可想而知,在中国人眼中,是上不了台盘的象征。」

    我指出,「这是不公平的。不过五六十年前的社会风气保守,是他运气不好。」

    「父亲运气最不好的是爱上了一位读书人家的小姐。」

    我疑叫起来,「你怎么会知道祖上三代的事,是什么人同你说的?不见得你父亲自爆内幕。」

    忻齐家笑容可掬,「我在忻家大,焉可不知忻家事?」

    「揭家人私隐,是你的嗜好?」我反问。

    「这怎么好算私隐?每个人都有家事,我又不会把这等故事写了出来投到中文娱乐报刊上去,你这个人也大狷介了。」

    「说下去。」我好奇心越来越炽。

    「是不是?你也有兴趣?听完之后才怪我多事未迟,你清高得很呀。」忻齐家又取笑我。

    「忻小姐也太爱喻古讽今了。」我回她一句。

    「你道那泣望族的小姐姓什么?」

    「姓什么?」

    「姓惠。」

    「不!」我跳起来。

    「是真的。」

    「我母亲?」

    「是的。」她直看到我眼睛里去。

    「不!」我又跌坐在沙发里。

    「为什么不?是因我父亲,一个有二分一葡国血统的坏孩子,家中开当铺发迹的,不配追求你的母亲?」

    「不,而是那时候根本不流行自由恋爱,这怎么说呢?」我震惊,「那时只有放荡不羁的女人才搞男女关系,我母亲是规规矩矩的家庭主妇。」

    「她真的很规矩,不到一年,嫁你父亲,成为周家妇。」

    「他们在一起很好的过了三十年。」我为母亲辩护。

    「廿六年。」忻齐家改正我。

    「好,廿六年。」我承认,「我父亲一直对家庭尽忠。」

    「他们快乐吗?」忻齐家问。

    「当然,子孝母慈,有什么不快乐?对于一些人来说,一己的肉欲之快最重要,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平静幸福的日子才最要紧,你心目中的快乐不是他人的幸福,小姐。」

    「那你额头为什么都是汗?」忻齐家问。

    我用手帕抹汗。

    「你不想知道令堂除了令尊之外,还认识别的男人?」

    「你为什么要败坏她的名誉?」我急问。

    「可是他们的确曾是一对恋人!」

    「不可能,那是你父亲的痴心妄想!」

    「我的天,你跟你外公一般固执!」忻齐家吃惊的说;「多么奇妙的遗传因子。」

    我颓然坐下,「我不相信。」

    「家父至今还留着惠小姐的玉照,她的脸型有些像李丽华,是位美女」

    我生气,我不想再听下去。

    「家父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如今分家,还得留给她一份纪念品,但是她不肯收取,叫你送了回来。」

    一切合情合理,我气绥,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这件事告诉我?

    由外人来告诉我关于我家的事,我真忍无可忍。

    大哥是知道的,这个鬼祟的人,他是一直知道的。

    姨妈什么都不同我说,但大哥是她心爱的孩子。

    我有一丝寂寞。

    我问:「令尊为什么忽然之间决定分家?」

    「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他也看开了,他已宣布正式退休。」

    「你们虽然不见面,可是你对他的事,实在知道得不少。」

    忻齐家沉默,「但是这次,他一个子儿也没有分给我,我生活得很好,我不稀罕他的钱,但我渴望他的谅解。」

    「当初为什么同他闹翻?」我问。

    「为了这个孩子,」她说:「乐基的父亲与我始终没有结婚。」

    「为什么不结婚?」我越问越多。

    「来不及结婚他就过了身。」

    「啊,」原来有这么多事故,「对不起。」

    她点上一枝香烟,「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所以有些人可以靠写小说为生,只要略略发掘一下,加些调味品,便吸引到读者,」她加上一句,「真实的故事往住又比创作小说更曲折离奇。」

    我笑了。

    她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李莉呢?」我问:「她怎么会跟你出现在同一个故事中。」

    「她身不由己。」

    我立刻伸长耳朵。

    「她是我小姑,她坚持要照顾我们母女。」

    「什么?」我完全想歪了。

    忻齐家没有注意到我的讶异,继续说下去,「我们相处得很好。」

    「既然如此,孩子何必跟你的姓?」

    「因为我还活着,而她父亲已经故世。」

    这算第几号理由?她真是新派人中的新派人。

    我们之间思想有着颇大的距离,她父亲此时的罗曼史,她引以为荣,认为是浪漫的一段插曲,我却觉得象小报上不负责任的报道,明明没有什么,可是一被这种人的手写过,登在那个地方,就五时三刻委琐起来。

    我原谅了她,本来再谈下去,叮是实在觉得有探听人家家世之嫌,故此沉默起来,况且我知道得也已经够多了。

    过很久很久,李莉抱着熟睡的小乐基自游戏间出来。她说:「我抱她过去睡。」

    我打个呵欠。

    「今天就这么散了吧。」忻齐家说。

    她给我两张毯子,是以我睡得很好。

    是场误会。我脑袋太肮脏,怀疑两个女人有不寻常关系。

    是这样的,越是自以为清高,其实越易生疑心病。

    第二天早上,我嗅到香喷喷的烟个肉蛋。

    小乐基正在吃羊角面包。

    我问:「谁做的好面包?」

    「好好。」她说,「我妈妈是个好厨子,你要不要追求她?」为了肚子而爱上一个女人,不是我的作风。

    但如今的女人很少很少在厨房内钻研学问,我很佩服她。

    她坐下来说:「我的条件比较好,我的工作可以在家中进行。」

    「你做什么?写作?画画?」

    「我做电脑程序设计。」她说;「电脑在楼上工作室。」

    「什么,可以在家中进行?」我睁大眼睛。

    「自然。」她说,「你太孤陋寡闻。」

    她实在太特别太奇怪,我还以为她是一个无业游民,谁知一步步探索,竟是一个新大陆接一个新大陆,我的势利因子发作,对她刮目相看。

    我说,「我想我要告辞了。」

    「这么快?」她很诚意的说:「你比你大哥可爱多了,我不介意你多留几天。」

    「我只告了几天假。」我讶异说:「怎么,我大哥也来过?」

    「当然!他没告诉你?是李莉把他赶出去的。」

    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

    「他来干什么?」我好奇问。

    「来打听家父是否已经去世。」她说:「态度很坏。」

    「啊,分家、遗嘱,难怪他那么想。」我说:「我并不知道他来碰过壁。」

    我转头看李莉,「所以你对我态度恶劣?」

    李莉不理睬我。

    我耸耸肩。

    我收拾一下,披上大衣,去发动我租来的小车子。

    引擎格格格隆隆隆一地响,半晌也没动。

    我深呼吸,清新的空气使我心胸空明。

    小乐基站在一旁看我,一副观察入微的样子。

    我检查汽缸、油量、电池。什么都没毛病。但车子不发动。

    李莉冷冷瞥我一眼,「落雨天留客。」

    我亦有一丝高兴,可不是。

    忻齐家说:「叫租车公司来拉车吧,换另一辆。」

    我坐在栏杆托上吸烟斗,「那要好几个钟头呢,这里好不偏僻。」

    「我就是喜欢这里偏僻。」齐家说。

    我打电话叫租车公司来拖车。

    李莉仍然冷冷的看我一眼,「我可以开车送你去温哥华,别担心。」

    「我担什么心?」我回敬一句,「你少担心才真。」

    乐基说:「今天星期日,反正要去野餐,喂,你要不要去?」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车子要下午才到,不如参加我们。」齐家说。

    李莉大声叹口气。

    我太喜欢这个地方。简直似世外挑源。因为没有什么古迹名胜,它永远不会遭游客染污。

    我真想随便找一份工作,就在此地长居。

    街角有几幢二十世纪初叶的小房子,经过维修,应该别有风味……

    我一向喜欢寂静的生活。读书都挑一个没有人迹的省份,在校园耽足四年,特别选一间没有中国学生会的大学,以免有人叫我站出来唱《龙的传人》或是《阿里山的姑娘》。

    这里适合我。我如游子,突然归家,有说不出的舒畅开怀。

    随便什么工作,我喷出一口烟,随便什么工作都可以,我不想回到大都会去。

    大哥时常笑我:「对于彭年,回香港等于判死刑。」

    我回去过。

    那地方充满了精明的人,将一切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每日动脑筋弄钱弄关系来提升身份至精疲力尽……

    没有女人看我,因我不肯低声下气管接管送。没有朋友,因我不肯请客。

    幸而有退路,否则在那里久了,难保不练成另一个名人。

    「在想什么?」忻齐家问我。

    「没有什么。」

    「男人沉思使我害怕,他们平常是不思想的,必然有什么大事发生,才肯用脑筋。」她停一停,「而大事都是可怕的。」

    我笑一笑。

    我们开半小时的车,来到山脚底一条小溪边,李莉已在钓鱼。我靠在大树根下,小乐基在玩挑绳网,齐家卧看蓝天白云。

    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竟平白得到这样好的限期。

    「告诉我,这里的人寿命是否平均长一点?」

    「人的寿命再长,不快乐有什么用?」齐家看我一眼。

    「你不快乐吗?」我问。

    「我这笔且不去说它,我知道父亲非常不快乐。」

    「因为令堂去世的缘故?」

    「他们俩感清很好,但他爱的,只有一个人。」

    我失笑,「家母己近五十的人了。」

    「你以为五十岁很老吗?人一晃眼就到五十。人一过青春期便是廿多三十岁,再做几年事,加上一两段不愉快的感情生活,立刻便是望四的人,时间过得太快,令人不甘心。」

    我不响。

    「我在十八岁时想。女人活到三十岁好死了,此刻我还打算再活三十年。」她轻笑。

    我靠在大树根上,喝着她斟给我的白酒,希望她再对我说上几个钟头的话。

    「一眨眼的事。」她说。

    「但毕竟是老年人了。」

    他们有他们的世界。」

    「你很爱你的父亲。」

    「谁说不是?我们只是水火不容。」

    我笑了。

    「他一直想见到惠女士,不过周老伯把她看得很紧。」

    我立刻帮父亲,「她是他的妻。」

    「自然。」齐家微笑。

    我们之间的误会以及敌意全然消失。

    「可否做个说客,使你母亲见他一面?」她提出要求。

    我沉吟,「你呢,你自己也有多年没见他了。」

    「是,他决定气我气到底。」

    「两父女一般的倔强」

    齐家笑,「太可笑了,你认识我才两天。」

    小乐基要我与她一齐玩绳网,我教下她六七种花样。

    「怎么会这样精通?」齐家问。

    「小时候母亲说,玩绳网会得下雨,我喜欢雨天,所以下尽力气学这门技艺。」

    齐家过一会儿才说:「你同你哥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哥哥比较能干。」

    「听说他在香港的生意蛮大。」齐家说。

    「你真是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笑。

    她解嘲,「我兄弟姐妹会向我报道。」

    「你有没有打算再出山,」我问:「你家人都在香港。」

    「我?不了,说这些故事,也不过当解闷,我不会再出来,看戏人总比演戏人矜贵一点。」

    李莉约了两条青鱼。

    我说,「放了它吧。」

    她白我一眼:「妇人之仁。」

    我苦笑。

    李莉加一句,「如今很少如此婆婆妈妈的人了。」

    连女人做事都斩钉截铁的今日,我显得特别可笑。

    象忻齐家,她一生人必然做过许多巨大的决定,但是我,我的生命是一片空白。

    生命到底是空白好还是丰富好?

    有得选择的话,当然是空白些好,闷虽闷,到底单纯愉快,没有心事。

    但忻齐家似乎很镇静的样子,兵来将档,水来土掩。命运中许多事身不由己,一个人只能在那个时候那个环境做他所认为是正确的事。

    她是经过风浪的,自眼神表情便可以看出来。

    短短数日,我已经喜欢这个女人。

    小乐基放弃了绳网,伏在我身上睡着了。

    我说:「这孩子长大了会是个艺术家。」

    齐家皱眉头,「这算是称赞她?」

    「艺术家也有很多种。」我连忙安慰她。

    「是吗,」她笑,「将来乐基会做什么?芭蕾舞女,提琴手,画师?」

    我抬起头,「你不是想控制她的意愿吧?如果她真的有意从事艺术,你不会阻止她吧?」

    忻齐家自嘲地说:「家父一直希望我念一门有用的科目,结果我在一切有用的科目中选了一门最低微的来念,他打那个时候便没有原谅过我,我将尽力诱导乐基读科学,不过如果她一定要做艺术家,我支持她。」

    我鼓掌。

    「自上一辈的错误中,我们学习更多。」她说。

    「是吗?」我说:「至少学会永不**。」

    「据说乐基是我的翻版,」她说:「真倒霉。」

    坚强的她也诉苦了。

    我们野餐完毕,抱着小乐基回家。

    租车公司已把新车送到,停在门口。又不知用什么法子取走了旧车。

    车匙就插在车子里。

    我说:「这个镇好比君子国,真的没有坏人?」

    「没有偷车贼而已。」李莉说。

    这两个女人说话总要兜几个圈子。

    我瞪她一眼。

    「要走了,」我向忻齐家说。

    李莉作一副「为什么还不滚」的样子。

    我坐入车中,觉得渴睡。但我怎么能够说我想在她们的沙发上再睡呢。还是早早走吧。

    这种不应有的留恋使我深深觉得窘。

    三个女人用很奇怪目光注视我开动车子离开,她们似乎也欲语还休。

    她们渐渐在倒后镜中消失,先是变成芝麻般大,后来就不见了。我开了沉闷的三小时车,来到飞机场,很无聊的上飞机。

    不知恁地,在飞机上,去洗手间,忘了锁门,一位金发女郎推门而进,大惊到花容失色,我面孔一阵红一阵青,道歉至口吃。

    幸亏是外国女人,终于没有告我一状。

    我有心事。

    不然不会这样魂飞魄散。

    到了自己的家,大哥立刻抓住我,开始疲劳审问。

    我先把只信封交还给他。

    他收下。

    「忻小姐的意思是,希望母亲收下。」我说。

    「你知道母亲是决计不肯收的。」大哥说。

    「信封里是什么?」我忍不住问。

    「是一件厚礼。」他说:「我们周家有什么理由白白收别人的礼?」

    「这事彷佛与周家有关,这是忻先生与惠女上的事。」

    大哥拍一下桌子,「但惠女士是我们的母亲!」

    「的确是,」我说:「惠女士是周先生的妻,是我们的母亲,但惠女士亦是她自己。」

    「但她进了周家的门已有三十年!」

    「她还是她自己呀,」我说:「你想她一辈子做周家的一件家私?」

    「但她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我笑,「大哥,当你到了五十多岁,你恐怕不甘心被如此一笔勾销。」

    「你是怎么了?去见一次忻家的人,忽然之间,手臂膀朝外弯,你开什么玩笑。」

    「真的,大哥,他们是朋友。」

    「我不能如此客观,父亲过身还没有多久。」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以前的女人得到贞节牌坊,大概大部份是循众要求。

    一个女人结了婚,就速自己的朋友也不能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词穷了吧?」大哥冷笑一声。

    「不,而是觉得我们之间不能沟通。」

    大哥气,「到底发生什么事?」

    我用手臂枕在头下,「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深度的女子,吃过她亲手煮的好菜,同她作过颇为为深入的谈话。」

    「谁?你不是指忻齐家吧?她?哈哈哈哈,她是一个有夫之妇,还有一个女儿!」

    我打横看他一眼,「然则我将来的大嫂,必然是个十八岁纯洁如白雪的处女了。」

    他沉默。

    「母亲要竖贞节牌坊,老婆必须是处女,周鹤龄,你也很到家了!」

    他沉默,过一会儿他说:「她甚至不美丽。」

    「美在观者之眼中。」

    「这事是怎么发生的?才短短三日间事……」

    「成年人都知道自己要什么,要护照者找洋女,要锋头者找小明星,要生活舒适者找富姿,我也知道要些什么。」

    「你要的是什么?」

    我没有说出来。

    大哥厉声问:「你要的是什么?」

    我瞪他一眼,「我要的是你们给我平等待遇,家中有什么事告诉我一声。」

    「你想我说什么?把母亲年轻时代的浪漫史向你复述一遍?」他来势汹汹。

    「你声音再大一点,母亲就可以听到你说些什么了。」

    大哥这才坐下来,不响了。

    母亲敲书房门。「彭年,你回来了?」

    「嘘。」大哥说。

    「进来。」我连忙去开门。

    妈妈风姿绰约走进来,问我:「把东西还了忻家没有?」

    我说:「没有。」

    妈妈很意外,扬起一道眉,「怎么还没有?」

    我第一次客观地打量自己的母亲。她的脸蛋似李丽华?不,时髦得多了。下巴尖尖的,觉得她更似陈思思。

    真的,怎么话说母亲老呢。只因两个儿子都长大成人,所以才有种她已近晚年的感觉。

    妈妈说:「瞪着我干什么?不认得我?」

    大哥说:「叫她去做一点默小事,他邓没份好。一

    又在妈妈面前损我,太没有意思。

    我说:「妈妈,最好你自己去还给他。」

    妈妈说:「我自己去?我能去的话早就去了,还用求你?」

    我忍不住,「为什么不去?何必理会旁人说些什么?你听鹤龄的话?他懂得什么?」

    妈妈转向鹤龄,苍白的看看大儿子。

    大哥无奈的说:「忻家的大女儿什么都同他说了。」

    「没有什么都说。」我说,「我只知道母亲与忻老先生以前是朋友。」

    母亲不出声,背着我们,对着窗门。

    鹤龄狠狠的瞪着我,象是怪我不该对母亲说这里大逆不道的话。

    我耸耸肩,「那封信在大哥处,我想休息一会儿。」

    我回自己房间。

    隔很久母亲来找我。

    她坐在我床头,很久不出声,我原以为她要同我商量什么,见她不出声,也不好意思。

    我只好自言自语的说:「一个人,千万不要为别人活。」

    母亲不响。

    我又说:「无论那个人的身份是什么,总得有自己的生活。」

    母亲面色有显著的改善。

    「现在儿女大了,还担心什么?觉得应当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并没有看看她说这些话,「更不应有什么顾忌。」

    又隔很久,母亲细细声问:「那位忻小姐,说过什么话?」

    「她说她父亲很想念以前的朋友。」

    「他身子还好吗?」

    「很好。」

    「为什么分家?」

    「不知道,据说退休了,就提前履行遗嘱里的条文。」

    「啊。」母亲此刻彷徨得象个小孩子。

    「信封里是什么?」轮到我问。

    「是一份屋契。」妈妈说:「只要在上面签个名字,就归在我名下。」

    我略为诧异,「为什么送你屋子?」

    「因为我小时候曾经指着那座屋子说过,希望将来以那样的房子为家。」母亲终于告诉我。

    我听着都觉得荡气回肠,「是几多年之前的事了?妈妈说给我听,怎么你一句话人家可以记住那么久?」

    「约三十年了。那年我二十岁。」

    「妈妈,夫复何求。」我很激动。

    「我生两个孩子,你大哥象你爸爸,你就象我。」母亲微笑,「鹤龄较为现实。」

    「如果有人记得他偶而的一句玩话达三十年之久,相信他也会飘飘然。」我不以为然。

    「不过,过去的事是过去的事,」妈妈说:「你别向人提起。」

    「妈妈,我看你再在此地也是无聊,不如到香港去一趟。」

    她缓缓摇头,「老太婆了,不能耍花样了。」

    我取过镜子搁她面前,「你看看你自己,是不是七老八十。」

    「你这孩子,跟你哥哥的想法刚相反。」

    「哥哥这人十分拘泥不化。」

    「彭年,你太时髦了。」老妈拍拍我肩膀笑。

    我,不,忻家的人才时髦呢。

    她走开以后,我堕入沉思中,思潮飘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足足三十年前。

    那时还没有女强人,还没有电视机,还没有这么多离婚案,是的,只差三十年,恍如隔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我看到我自己的母亲,二八年华,已经是个美人胚子,穿洋装熨头发,学着外国女明星嘉莉丝姬莉的模式,然而享受不到外国女子拥有的自由,某一个范围内,她要服从父母。

    她可以认识朋友,但不能自选对象,未来夫婿必须是家庭认可的人才。而家里认为忻菊泉不够资格。

    她嫁给父亲那一天,正是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加冕的日子。

    一切并不是那么遥远,但不知为什么,当下一代成长为人,她就升职成为老人家,如神主牌般被儿子供奉着,高高在上,不能再有其它的指望。

    才四十九岁的人。

    为什么她不能有个好朋友,同他约会,谈及过去未来,甚至重温一下旧梦?

    母亲甚至还没有白头发。

    我几乎要自床上起来上高呼「吃人的礼教,滚蛋。」

    即使没有与忻齐家相处这两日一夜,我亦会这么想。

    可恶的大哥。

    我用双臂枕在脑后,继续运用我的想象力。

    母亲在什么地方认得忻菊泉?

    是不是一个家庭舞会?

    在那个时候,香港的车牌还是HH字头。夜总会有丽池,饭店有高罗士打,百货公司有惠罗。

    母亲大概用蜜丝佛陀化妆品、蔻丹指甲油。你别说,那时有那时的潮流,那时的名牌。

    忻菊泉比她大多少?

    那时候他经济大概已经独立,不过收入实在有限,但他有一颗炽热的心,一直为这个叫惠印林的女子燃烧了三十年,真了不起。

    他们有没有在半山那间旧茶居吃过咖啡?

    有没有散步去看薄扶林水塘?

    还有浅水湾,他们可有于夏季在该处海浴?那时又流行什么样的泳衣?

    我记得在电影画报上看过当年的影后们的泳装照片,都是一件头的,象短裤加背心,密密实实,一个个都站在海滩的一块凸出的岩石上,照相机角度下向上,好拍得双腿修长点。

    并不是一百年前的历史陈迹呢。在深夜,电视台播放的旧片子里时时有三十年前的打扮出现。

    忻菊泉长得如何?他英俊吗,他高大吗,他大方吗。

    一切都不重要,至重要的是他爱她。

    我沉醉在三十年前的一段爱情里。

    要我们这一代的人把初恋情人深深放心中,根本是没有可能的一件事。咱们已经忘记恋爱,咱们天字第一号口诀是生存,我惆怅的想,时代是真的变了。

    老人家无论抚摸一张椅子,一件女服,都会说,「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手工。」

    何止手工,现在最粗糙的是人的感情。

    母亲到底爱父亲多点还是忻菊泉多些?

    我不敢问。

    大哥向我提出严重的警告:「你若鼓励母亲去见姓忻的人,你就不配做父亲的儿子。」

    这两件事跟我来说,一点关连都没有。

    就在一个晚上,电话铃响了,找母亲。

    她以为是朋友,拾起话筒,手便颤动,声音不复平静,虽没有提到对方的名字,我们也知这不是个平常人。

    挂了电话她说:「是忻菊泉,他说如果我不反对,三十日后,那层房子就归我所有。」

    「不行不行!」大哥说:「你一定要去还他。叫彭年回香港去走一趟。」

    我问:「他怎么知道我们的电话,怎么找了来?」

    大哥骂:「笨蛋,现在有国际直通你都不知道?他有财有势,什么办不到?」

    我说:「如果他要凭财势,犯不着找母亲,外头有许多十多廿岁的女孩子都来不及要跟他呢。」

    大哥冷笑连连「你幸亏是个男人,你要是个女人,怕不就是你要跟他。」

    「这简直是泼妇骂街。」我说:「你为什么努力反对此事?说,你真的那么怕失去母亲?」

    「好好好,别吵了。」母亲忍无可忍。

    我与大哥住嘴。他转身出去,剩下我与母亲相对。

    「你怕什么?」我问母亲。

    她牵动嘴角,淡淡而苍凉的笑,「我恐怕我已经老了。」

    「不怕,他比你更老。」

    「但是男人老来很英浚,而女人…我不愿破坏他对我的好印象。」她说。

    「妈妈,你的虚荣心同少女一样。」女人永远不会变。

    「你替我到香港把房契还给他。」她终于说。

    「让他想念你一辈子?」我笑问。

    「是。」母亲大胆而直率的说。

    「去你的。」我说。

    「彭年,你越来越无礼了。」

    「妈妈,你爱爸爸吧。」

    「自然,」她说:「我们并不是盲婚的。当年我没有选择忻菊泉,自有我的道理,他太花梢,那你父亲的人品,合真是一等一的可靠。」

    我聆听她。

    母亲说:「我很知道折菊泉为人,他只不过要看看第一个女朋友现在变得怎么样别忘记他已成为一个城市的苜富,他有能力把一生中的女友都聚集在一起开派对。」

    身后有冷笑声传出来,「所以没有理由让妈妈去。」是大哥。

    我开始看到他担心的事。但也许忻菊泉年纪大了,已失去那种轻浮呢?

    「那么由我去吧。」我说。

    「谢谢你,彭年。」母亲拥抱我。

    我觉忻菊泉不是那样的人。不过年轻人的直觉常常犯严重的错误。

    像我觉得,齐家对我多少有些好感。

    可能吗。

    为母亲做巡回大使,往往有些意外的收获。

    忻菊泉知道我要见他,派出司机及车子接我。

    黑色实惠的中型房车,一看就知道忻已达到风流不欲人知的境界。

    司机把我带到他在郊区的寓所,他在等我。

    我随一名女仆走过客厅、会客室,直抵书房,两扇门被打开,他迎上来。

    我一怔,好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使身体微微发福,双鬓班白,他眼神仍然闪烁着慧黠的精光,神采饱满地说:「是印林的孩子?竟这么大了,我同你收拾好客房,你非得在这里住几天不可。」

    他浑身散发着魅力,这样一个男人,三十多年前会是怎么样子?母亲没有跟他一起跑掉,堪称临崖勒马吧。

    「年经人,你在想什么?」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由外套里袋取出那只信封,慎重地放在他手中,「忻先生,我母亲不能收下。」

    「啊。」他非常意外,「印林不收?」

    他太聪明了,把母亲的个性了解得一清二楚,随即他也该猜到其中有人作梗。

    「没想到印林没老就从子了。」他呵呵笑起来。

    好本事。「她说她年纪大了。」我说:「不想再见老朋友。」

    「那么你看我呢?我老了没有?」他摊开双臂。

    「忻先生正当盛年。有事业有地位的男人是不会老的。」我微笑地恭维。

    「我已没有事业,全分给他们了。我所求的,又不是非见你母亲不可,我只想她收下一些纪念品,你们把我想象得十分卑下。」他发牢骚。

    我不敢回答。

    「一个寂寞的老人,即使想与当中的红颜知己再见一面,也不算过份呀。」他夸张地挥舞双手。

    「你那么有钱。」我说。

    他坐下来,叹一口气,「但我仍然只是睡一张床,吃三顿饭,坐一辆车。」

    「但是忻先生,你太谦虚了,你那床与食物,比大多人能够梦想的还要精致吧。」

    「有什么用?我唯一的女儿七年不肯回来见我,要胁我向她低头。」

    「也许她需要更多的了解。」我知道他指的是齐家。

    「我不懂得怎么做。」他说:「自从同你母亲分手之后,我就努力谋生,再回须已是百年身!说得难听点,除了钱之外,什么都没有,老妻要也离我而去。」

    我并不相信他,这是直觉,虽然他表情落寞,但我觉得他并没有老,至少他的一双眼睛没有老。

    他随时可找到一打女朋友陪伴他。

    感情在适当的环境下是可以培养的。相反地,再肥沃的爱情花朵也会受摧残而死。忻菊泉目前可以提供任何幽美的温室来培植他所需要的感情,我才不替他担心。

    噫,他这么聪明,但母亲也不笨呢,看样子他要另想法子表示他的诚意,母亲才会相信。

    我把信封搁桌上,就离开了。

    我没有接受住在他家做客人。

    想想也真是,辛辛苦苦花那么大劲嫌到钱,却发觉有那么多人不拜金,也真够他难堪的,而这些人当中,居然还包括他亲生女儿在内。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来到这里,就更加想念齐家与她那幢宁静和平的房子。

    她与那可爱的小女孩乐基,还有男人杀手李莉,我想念她们。

    可能吗,感情就在不知不觉中滋长,可能吗。

    我躺在旅馆房间中,与大哥通电话。

    「任务完成。」

    「回来吧,切费用我会还给你,见到忻某之后,相信你也知道为啥我不让母亲见他了吧。」

    我「嗯」一声。「那样有钱,的确难以置信。」

    不管哪个女人爱上他,都会被人误会是他以金钱收买的。冒这个险划不来。

    「不过,」我说:「父亲管父亲,女儿是女儿。」

    「你自己爱怎么样,我就管不了。」他挂电话。

    就让那段旧往事埋在心中吧。

    美丽的回忆不可求证,否则将会像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用双臂枕在头后,看着天花板沉思。

    电话铃响。

    我接过,是个孩子:「周先生?我们上来看你好不好?」

    「你是谁?」我笑问。

    「我是忻乐基。」

    「乐基!」

    「记得我吗?」

    「记得你!我马上下来,你给我站在大堂别动。」

    我飞身起床穿外套扑下去,心头狂跳。

    站在大堂中央的当然不止是她.还有她妈妈。

    我涨红面扎,意外之喜震得我头昏眼花。

    「你们怎么来了?」我口齿笨拙的问。

    「回来办一些事,与父亲谈过话,他说你在此地,我花了一个下午每间旅馆寻找。父亲与我有进步,我们可望会得和解。」

    这诚然是好消息。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我把小乐基抱坐在膝盖上。

    「好吗,真挂住你们,你呢?有没有想念我?」我问得很天真,「幸亏找到了我。」

    「没有,只不过实在空闲无聊,所以才翻着电话簿找你。」她微笑。

    我傻傻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与乐基。而很明显,她也想见我。

    「你同令尊和解吧,」我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时间谁也下不了台。」她说:「假以时日才行。」

    「他想念你,」我说:「向我提及你。」

    「是的,忙着忖度如何与每一个人斗。其实我替他惋惜,他此刻真的寂寞。」齐家说.

    「你若果肯回到他身边,情况又不同,我觉得你们是相爱的。」

    「只是水火不容。」她笑了。

    「这次见过他没有?」我问。

    「没有。通话已经足够,他以前还叫我有话同女秘书说呢。」

    我摇摇头,忽然想起来,「李莉这家伙呢?」

    「仍在家。」齐家说。

    我放下心来.没有她在附近,我与齐家相处就容易得多。

    「什么时候回去?」齐家问我。

    「我是无所谓的,既然来了,走走也好。」我说:「你呢?」

    「三两天没问题。」

    乐基拍手,「好得很,我要吃海鲜,逛万佛寺。」

    我问:「她外公有没有见过她?这么可爱的小家伙。」

    齐家摇摇头,骄傲的说;「除非他求我。」

    「他没有其它的孙子?」

    齐家笑,「我那几个兄弟,没有一人肯结婚,孙子,如果他肯承认,只是他又怕吃亏。

    我摇摇头,忻老先生也不如外人看得那么开心,他生活中也不是没有荆棘的。

    「他现在寂寞,我知道,但是谁也不肯接近他.有没有发觉他无论说什么话都带有命令性?真要命。」

    「但他确是个权威人物,你要原谅他。」

    「何必对牢老婆子女权威?我们什么都没享受到,他的钱是他白己的,如今分了家产好多了,以前哥哥啼笑皆非,要有他的签字才能用钱。真没见过那么彻底失败的人,除了做生意,什么都不会。这次口气已软下来,算得很大的让步。」

    我用手撑住头,「你猜他会不会批准我同你来往?」

    「我同你?」齐家笑,「当然不会,他早已放弃我。」

    「是吗?」我失望:「那意思是说,我们是完全自由的?一点阻滞也没有?那太不浪漫了,爱情若没有障碍,如何能算爱情?」

    乐基在一旁说:「妈妈常说:我是她的障碍。」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齐家。

    她用手遮住面孔笑。

    「我猜令尊之所以记得家母,乃是因为得不到的缘故,世上没有什么比得不到的爱更荡气回肠。」

    「我想不,爹确是想念她。」

    「记得那么遥远的事,真不容易。」我说:「他那么忙,生活过得那么丰富。」

    「现在他最后一个希望也要幻灭。」齐家惋惜说。

    「但籍此我认识了你,一切是注定的。」

    齐家微笑。

    我说:「我以为你爹会指着我骂:臭小子我不准我女儿同你这里人来往;多刺激,然后我可以指着他回骂:我不稀半你的臭钱。」

    「这一切在十年前都发生过了。」

    「是乐基的父亲?」我问。

    「是。」齐家的眼睛看着远处。

    「多么不幸。所以爱情也许只是平安温馨的好,你说是不是?」

    她把目光收回来,看着我:「你决定了?」只有我知道她为什么这样问。

    「完全决定,百分之一百决定。」

    乐基说:「妈妈,我累。」

    「我们要休息。」齐家说。

    「你住哪里?」我问:「我送你。」

    「在你楼上,二O六一室。」

    我们大笑。

    那一夜,我原以为可以睡得很好很好,因为第二天要与齐家出去玩,我们约在中午。

    也许旅途大疲倦,我竟没有依时醒来,电话铃剌耳的响,我还以为是齐家来催我。

    一看钟,下午一时,我满腹道歉的话要向齐家说,但电话里的声音是妈妈。

    「妈妈?」我跳起来,瞌睡虫全部跑脱,「你如此气急败坏,是干什么?」

    「忻菊泉,他---」

    「他怎么?」我问。

    「他打电报给我,说他正在途中。」妈妈的声音非常惶恐。

    「什么途中?」我一时弄不明白。

    「他来看我,飞机傍晚七时抵达。」

    好老小子。这么快,昨日中午我才与他在这里见过面。难得他五十多岁的人追起异性来勇猛不减当年,终于拿出诚意的表示来了。

    「我怎么办?」母亲亦彷徨得似一少女。

    「大哥呢?他不是主意最多?」

    「他不在。」母亲声音中有一丝高兴。

    「到什么地方夫了?」我讶异。

    「乔治王子镇。」母亲说。

    咦,事有蹊跷,他到那里去干什么?

    「几时回来?」我又问。

    「没说,可能三两天。」

    「妈妈,那么你真是一个人了,你自己决定吧。」

    「这……彭年,真是的,我与他有廿多三十年没见面了。」

    「到飞机场去接他。」我建议。

    「什么?」妈妈犹疑。

    「朋友之道,原应如此。」我提醒她。

    「应该有接他的人吧,他在这里亦有生意……」母亲说:「我何必多此一举。」

    「一个女人过份矜持就小家子气,有失大方。」我又说。

    「去接他?」母亲的心内显然有十五只吊桶。

    「现在先去做头发,看该穿哪件衣服,你自己定夺吧,我马上订飞机票回来,再与你联络,你自己保重。」

    「彭年,彭年--」

    「记得自然一点。」我挂上电话。

    房门嘭嘭嘭响起来。

    我去开门,是齐家。

    她一面孔惊奇,「彭年,我爹赶到温哥华去了。」

    「我知道,我妈说他于今夜七点钟可以抵达。」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痴心。」齐家说。

    我微笑,我们都似外公,低估了这位有洋人血统先生。

    「你大哥会怎么想?」齐家问。

    「管他怎么想。」我说:「反正母亲有她自己的主意。」

    「这件事实在太美妙了。」齐家笑出来。

    我也很高兴,忻氏的诚意也许真能感动母亲。那个时候的女性非常的被动,非要被男方追到墙角,不能动弹,才肯就范,稍有活动余地而心甘情愿,就是轻狂。

    在那个时候来说,追求是一种仪式,光是追已经过足瘾:在月色下等待女友出现,送她一枝花,希望看到她的笑容,十一点半之前要把她送回家,要见她先要经过伯父伯母那关,顽皮的小弟小妹躲在门角偷窥姐姐的男朋友,有时要在功课上帮他们一把,星期日也许还得一起去做礼拜,走了长久,都没有机会握一下手。

    唉,那时女孩子的裙子似一把伞,接近一下都不能,太困难了。

    「你在想什么?」齐家问。

    「我希望家母与令尊可以重温旧爱。」

    齐家说:「我也这样希望,她才是最适合他的。原谅我问一句:她还是那么美吗?」

    「嗯,极细的皮肤,保养得很好。那么多母亲之中,她一直最美。」

    「你打算赶回去?」

    「现在回去,才不,我觉得他们需要私人时间。」我笑,「我会到乔治王子镇去休息数日。」

    齐家当然立刻明白我的意思。

    我们一行三人设法在一起回家,正好趁此良机增加了解。我不想影响母亲的决定,也很庆幸大哥不在她身边。

    大哥在哪里?

    他干什么要到一个小镇去?我疑惑。

    抵埠我在飞机场同母亲通话。

    我问:「忻先生出现没有?」

    「有。」母亲的语气相当的愉快。

    「你有没有去接他?」

    「然后呢?」

    「他一眼就把我认出来,说我一点都没有变。」

    这老小子太会哄女人,要加紧向他学习。

    「我不同你说了,彭年,我们约好出去吃饭,再见。」

    我看着话筒,她甚至没问及我在什么地方。「喂喂?」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原来女人年纪再大仍然爱听这种讨好的话,我真替他们高兴,看样子这次重逢进行得十分完美。

    我会避开他们。我会识趣。

    我感慨,三十年,定有很多的话要说吧,每一对老朋友都应该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我觉得我做得很对。

    在火车上,乐基睡着了,我抱着她,我们的行李搁在一旁。这些年来,齐家一个女人,拉扯着小女儿,不知怎么过的,一定有说不出的苦吧。我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齐家轻轻说:「乐基与我,是不会分开的。」

    「谁说过分开?」我反问。

    她闭上眼睛假寐,完全明白。

    我把小乐基抱得紧一点。

    火车外风景如画,我们再也没有说其它的话。

    车子在四小时后慢慢进站,我把仍然熟睡的乐基扛在背上。

    「要不要李莉来接?」齐家问。

    「谢谢,我一看见她就头痛,」我说:「那边有的是计程车。」

    齐家笑笑,并没有与我争。

    我们平安到家,第二次来,更加倚熟卖熟,推开门,使往沙发上坐。

    齐家大声住隔壁叫,「我们回来了!」她与李莉真是亲厚,怪不得我起先以为她们两个有不寻常关系。

    没有人应。齐家说:「我过去看看。」

    我扭乐基进房间,替她盖上被褥,下得楼来,齐家已自隔壁回来,瞪大着双眼,一脸问号。

    「怎么回事?看到什么?」我问;「三公尺长的老鼠?」

    「我看到周鹤龄。」

    「什么?」我怔住,「他?他干么?他怎么在这里?」

    「他与李莉在一起谈心。」

    我怪叫起来。「不可能!」

    「所以呀,我也觉得奇怪。」

    我说:「我要亲眼看见才会相信。」

    齐家也想多看一次证实:「我陪你去。」

    他们两人坐在后园子的长凳上,背着我们。

    我只听见大哥的声音说:「想忘记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我终于来了。」

    我齐家面面相觑。

    他又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类型的男人,可否考虑结我一个机会?」

    大哥求人?

    而火爆脾气如李莉,也并没有与他反脸,乖乖地坐在那里听,看来大哥会得到他的机会,难怪人称谈恋爱,原来真的要坐在那里谈。

    我向齐家眨眨眼。

    大哥叹口气。(他叹气?)无限无奈。

    「我知道我的机会轻微,你如果要我走的话,只需说一声。」

    我向齐家打一个眼色,两人偷偷溜走。

    「怎么办?」齐家问。

    「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自由发展,我们一出现,他俩都是好强的人,事情一定僵掉。」

    「要命,」齐家苦笑,「我们又该避到什么地方去?」

    我也问:「喂,他们这一对,是几时开始的?」

    「令堂派他来找我,遇见李莉,大吵一场,没想到就留下深刻的印象。」

    真是热闹的春天。

    我说:「齐家,看样子我们要到巴黎去避开这一对才行了。」

    「走吧,还等什么呢?」她笑。

    我们俩上去抱起小乐基,开动她的车子,腾出空间给有情人。

    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论年纪,不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