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车战(1/2)

    【提示】

    本篇以《车战》为题,旨在阐述车战所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在作战中的作用问题。它认为,凡与敌步、骑兵交战于平原旷野时,要实施车战,即用偏箱车或鹿角车布列成方阵对敌,其作用主要有:一可增强部队战斗力,二可阻挡敌人冲击,三可整饬和约束队伍不乱。恩格斯在论及欧洲骑兵发展的历史时,明确指出:“至少在军事史上,战车比武装骑手的出现早得多。”(见《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卷1《骑兵》,战士出版社1981年7月第1版)我国古代也是如此。据文献记载,车作为作战装备而用于战争之中,在我国至迟在商周时代已经比较普遍了。但从战国以后,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武器装备的进步,战场条件的变化,此种只利于在平原旷野行动的车兵,逐渐为步、骑兵所代替;战车由主要用于冲锋陷阵的进攻性装备,变为运输辎重或作为防御作战的障碍物了。

    本篇正是从防御障碍物的角度,阐述了偏箱车、鹿角车在作战中的作用问题。这与战国以前所讲到的战车和车战问题,是不尽相同的。

    西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武威太守马隆率军进讨羌兵的凉州之战,就是根据地形条件以偏箱车、鹿角车列阵战胜羌兵的一个成功战例。当时,晋兵只有三千五百人,羌兵则有万余人,几乎三倍于晋兵,并且利用有利地形对晋兵实施前堵后截。面对此种态势,马隆一方面充分发挥晋兵的勇敢精神,一方面制作偏箱车,设置鹿角车阵,“且战且前,弓矢所及,应弦而倒”,给羌兵以重大杀伤,终于取得了平叛作战的胜利。

    【译文】

    大凡车兵同步、骑兵交战于平原旷野之上时,必须用偏箱、鹿角车组成方阵,凭借此方阵对敌作战,就能取得胜利。以偏箱、鹿角车组成方阵作战,其作用就是通常所说的:一能保持斗力不衰,二能正面抗拒敌人,三能维系队形不乱。诚如兵法所说:“在开阔地域作战,就要使用战车部队。”

    西晋时期,凉州刺史杨欣因与羌族关系不和睦,而被羌人所杀,致使河西地区与中原朝廷断绝联系。晋武帝司马炎常为西部边境安全忧虑,每次临朝议政都叹息地说:“谁能为我打开通往凉州之路,而讨平羌敌呢?”朝臣没有应答者。唯有司马督马隆上前奏道:“陛下如能任用我,我能讨平凉州叛乱。”晋武帝说:“你若能消灭此敌,怎么会不任用你呢?只是不知将采取什么办法?”马隆说:“陛下如能任用我,就应当听任臣下的自我主张。”武帝问道:“请讲讲你将采用什么办法?”马隆回答说:“我请求陛下准许招募勇士三千人,但不要过问他们以往是干什么的,我将率领他们大张旗鼓地向河西地区开进。凭借陛下的崇高威德,此敌何愁不能消灭!”晋武帝答应了马隆的请求,并任命他为武威太守。马隆受命后,立即招募勇士,其条件是,能靠腰部力量拉开三十六钧强弩的人,并且当场立靶测试。自清晨至中午,共招到这种勇士三千五百人。马隆自信地说:“足够用了。”于是,亲率其所募勇士向西进发,渡过温水后,与敌相遇。羌族一部落首领树机能等以万金骑兵,或者凭据险要阻挡,马隆前进,或者埋设伏兵截击晋军后路。针对此情,马隆依据古法八阵图制作了偏箱车,进入开阔地域时,就设置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