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以简驱繁(1/2)

    【原文】

    世本无事,庸人自扰。唯通①则简,冰消日皎②。集“通简”。【注释】

    ①通:通达情理。

    ②皎:白亮。【译文】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只有通达之人,遇事才能化繁为简;就像太阳一出,自然就能化冰消雪。集此为“通简”一卷。宋真宗

    【原文】

    宋真宗朝,尝有兵士作过,于法合死,特贷命决脊杖二十改配①。其兵士高声叫唤乞剑②,不服决杖,从人把捉不得,遂奏取进止③。传宣云:“须决杖后别取进止处斩。”寻决讫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吃杖。既决了,便送配所,莫问。”【注释】

    ①配:发配。

    ②乞剑:要求受剑而死。

    ③进止:处置意见。【译文】

    北宋真宗赵恒当朝时,有一个士兵犯了罪过,按法律应当处死。真宗饶他一命,判决打二十脊杖发配远方。这个士兵高声叫唤愿受剑处死,而不愿服处杖刑,执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于是向真宗奏请处理意见。殿上传宣圣旨道:“必须先服杖刑后,再来听旨是否处斩。”不一会施过杖刑后,执刑者来取圣旨,真宗说:“他只是害怕挨杖刑;既然已经打过了,就送去发配之地,别的不再问了。”曹参

    【原文】

    曹参①被召,将行,属其后相:“以齐狱市②为寄。”后相曰:“治无大此者乎?”参曰:“狱市所以并容也,今扰之,奸人何所容乎?”参既入相,一遵何约束,唯日夜饮醇酒,无所事事。宾客来者皆欲有言,至,则参辄饮以醇酒;间有言,又饮之,醉而后已,终莫能开说。惠帝怪参不治事,嘱其子中大夫窋私以意叩之。窋以休沭归,谏参。参怒,笞之二百。帝让③参曰:“与窋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视臣能孰曹参与萧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是也。高帝与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④,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吏廨⑤邻相国园。群吏日欢呼饮酒,声达于外。左右幸相国游园中,闻而治之。参闻,乃布席取酒,亦欢呼相应。左右乃不复言。

    〔评〕不是覆短,适以见长。极绘太平之景,阴消近习⑥之谗。【注释】

    ①曹参:汉惠帝时为齐相,汉相国萧何死,参闻之,即备行装,言“吾且入相”。不久,使者果来召参入都为相。

    ②狱市:监狱和市井之事。

    ③让:责问。

    ④垂拱:垂衣裳而拱双手,无所事事的样子。

    ⑤吏廨:官吏办事的地方。

    ⑥近习:左右亲近的人。【译文】

    汉惠帝时,曹参为齐国丞相,萧何死后,曹参被召往长安继萧何在中央任丞相。临别的时候,他嘱咐继他任齐相的人说:“要把齐国的刑狱和集市留意好。”继任的齐相问道:“国家的政治没有比这些更重要的事情了吗?”曹参说:“监狱和集市都是安排坏人的场所,你现在如果处理不好二者的平衡关系,把坏人安置到什么地方去呢?”曹参到中央继任丞相后,一切遵守萧何原来的法规办事,他自己只是日夜饮酒作乐,没有出台什么新举措,来访的客人们都想跟他谈些事,一到他那里,就被曹参招待喝酒;其间想谈事,又被一个劲儿劝酒,直到被灌醉方才罢休,到底也没能说成什么事。汉惠帝刘盈责怪曹参不治理政事,就让曹参的儿子、中大夫曹窋私下里把自己的责备之意去问一问曹参。曹窋以休息、沐浴为理由回家,劝谏曹参去治理朝政。曹参听了大怒,抽了曹窋二百鞭子。汉惠帝责问曹参说:“你为什么要打曹窋呢?这是朕派他去劝你的。”曹参取下帽子行礼谢罪说:“陛下自己掂量掂量,陛下与高帝相比谁更圣明英武?”惠帝说:“朕怎敢与高帝相比呢?”曹参又说:“陛下看臣的才干与萧何相比谁更强?”惠帝说:“你似乎比不上萧何。”曹参说:“陛下所说的很对呀。高帝与萧何平定了全国,法令已经订得很清楚了,陛下无为而治,臣等谨守职分,遵循着既定的法令不脱离,不也就行了吗!”惠帝明白了曹参的心意,就对他说:“那你就去休息吧!”

    丞相曹参的衙门和相府的后花园相邻。衙门中的属吏们成天在衙中欢呼饮酒,喧哗声音传到墙外很远。曹参的随从们随他到后花园游玩,心里幸灾乐祸,心想曹丞相听到他们的喧闹声,一定会整治他们。谁知曹参听到隔墙的热闹声后,就命人摆席取酒,也欢呼喧闹,和衙中属吏们相呼应,曹参的随从们这才不再说什么了。〔评译〕这不是在掩饰自己的短处,却是在发挥自己的长处。极力铺陈太平时期的景象,实际上又有约束近臣玩弄谗言的作用。赵普 李沆 陆九渊

    【原文】

    赵韩王普①为相,置二大瓮于坐屏后,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满即焚之于通衢。

    李文靖②曰:“沆居相位,实无补万分;唯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聊以补国尔。今国家防制,纤悉具备,苟轻徇所陈,一一行之,所伤实多。佥人苟一时之进,岂念民耶?”

    陆象山③云:“往时充员敕局,浮食是惭。唯是四方奏请,廷臣面对,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详。其或书生贵游,不谙民事,轻于献计;一旦施行,片纸之出,兆姓蒙害。每与同官悉意论驳,朝廷清明,尝得寝罢;编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当大官之膳?庶几仅此可以偿万一耳!”

    〔评〕罗景纶曰:“古云:‘利不什,不变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轻也。或疑若是则将坐视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欤?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变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岂法之生弊哉!韩、范之建明于庆历者④,革弊以存法也。荆公之施行于熙宁者⑤,因弊而变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观矣。”【注释】

    ①赵韩王普:赵普死后追封为真定王,复被追封为韩王,曾三次拜相。

    ②李文靖:李沆,谥文靖。

    ③陆象山:陆九渊,字子静,世称象山先生。

    ④韩、范之建明于庆历者:范仲淹、韩琦在宋仁宗庆历三年实行的革新,史称“庆历新政”。

    ⑤荆公之施行于熙宁者: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二年开始推行新法。【译文】

    宋朝赵普任宰相时,在座位后面放置了两个大缸,凡是有人送上建议国家利害的疏奏,大都被扔入缸中,等装满缸后就在通道上把文书烧掉。

    李文靖说:“我任相国时,对国事实在没有大的补益,只在众人所陈述的利害建议方面,一切都不予采取,这也算是对国家的一点贡献吧。当今国家的各种制度,已经非常详尽完备,如果轻率地采纳各方的建议,一一推行改革,必定会产生很多伤害。小人一念之间的进言,怎么会真正关心到老百姓的长远利益呢?”

    陆象山说:“以往朝廷冗员充斥,我也是白支俸禄的官员之一,心中实在是很惭愧。但是遇到有人建议各种改革事项,便都在朝廷上讨论,看看有什么不良影响。书生和贵族这一类人,不熟悉民情,随便献策;一旦遵照施行,一纸命令容易,但却使万民受害。我每每和同僚尽力议论驳回,好在圣上清明,常常采纳我们的意见而将献议作罢;我们所做的,只是编辑、考查一类的功夫,如何担当得起领取大官的俸禄呢?大约只值得万分之一罢了。”

    〔评译〕罗景纶说:“古人有言:‘利益不足就不要改变现行的法令。’这说明:改旧革新的事十分重大,绝不可以轻易忽视。有人怀疑,这岂不是坐视天下的弊病而不加拯救吗?他们这些人不知道既改革弊病且同时保存旧法是可以的,只因为弊病而实施变法却不可行;因为不守法而产生的弊病,难道是法律本身的弊病吗?韩琦、范仲淹在仁宗庆历年间的革新变法,就是既革除了弊端而又保存了法律;王安石在神宗熙宁年间的变法措施,则是因为弊病而改变法律却导致民怨沸腾。一得一失相比较,就能看得十分清楚了。”汉光武帝

    【原文】

    光武诛王郎①,收文书,得吏人与郎交关谤毁②者数千章。光武不省③,会诸将烧之,曰:“令反侧子④自安!”

    〔评〕宋桂阳王休范举兵浔阳,萧道成⑤击斩之。而众贼不知,尚破台军⑥而进。宫中传言休范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诣垒投名者以千数。及至,乃道成也。道成随得辄烧之,登城谓曰:“刘休范父子已戮死,尸在南冈下,我是萧平南⑦,汝等名字,皆已焚烧,勿惧也!”亦是祖光武之智。【注释】

    ①王郎:王莽末年义军首领,自立为帝,后为光武帝刘秀所诛。

    ②交关谤毁:互相串通,毁谤刘秀的信件。

    ③不省:不理会。

    ④反侧萧道成子:指毁谤过刘秀,心怀惶恐的人。

    ⑤萧道成:时为刘宋中领军,后废帝自立,为齐太祖。

    ⑥台军:朝廷军队,南朝时称朝廷为台。

    ⑦萧平南:萧道成曾为平南将军。【译文】

    汉光武帝处死王郎之后,收集有关的文书,得到数千份官吏们与王郎交往的信函。光武帝一件也没有查看,而是把手下诸将集合起来,下令将所有信件当众烧毁,他说:“让原来反对过我的人可以安枕无忧!”

    〔评译〕南朝宋时,桂阳王刘休范在浔阳城起兵谋反,被萧道成击破杀死。刘休范的兵众不知道情况,还在向官军进攻。宫中传说刘休范叛军已到达新亭,士大夫和百姓都惶恐不已,到叛军军营报名投降的有上千人。等到大军抵达,众人才知道是萧道成。萧道成接到投降名册就烧掉了,并登上城对他们说:“刘休范父子已经被杀,尸体在南山下,我是萧平南,你们中投降的名字都已经烧了,不必害怕。”这大概也是效法光武帝安定人心的智计吧?龚遂

    【原文】

    宣帝时,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起,二千石①不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龚遂②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岁,召见,形貌短小,不副所闻,上心轻之,问:“息盗何策?”遂对曰:“海濒辽远,不沾圣化,其民困干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耶,将安之也?”上改容曰:“选用贤良,固将安之。”遂曰:“臣闻治乱民如治乱绳,不可急也,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遣乘传③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盗贼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

    〔评〕汉制,太守皆**一郡,生杀在手,而龚遂犹云“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况后世十羊九牧,欲冀卓异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蕲④于为朝廷安民而已;今则不然,无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为罪,事定反以为功。人心脊脊⑤思乱,谁之过与?【注释】

    ①二千石:指郡守。

    ②龚遂:初为郎中令,宣帝初为渤海太守,有治绩,后征为水衡都尉。

    ③乘传:驿车。

    ④蕲:希求。

    ⑤脊脊:互相践踏、喧闹。【译文】

    西汉宣帝刘询时,渤海(今河北沧州一带)及邻近各郡年成饥荒,盗贼蜂起,郡太守们不能够制止。宣帝要选拔一个能够治理的人,丞相和御史都推荐龚遂可以委用,宣帝就任命他为渤海郡太守。当时龚遂已经七十岁了,皇上召见时,见他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不像所听说的有本事的样子,心里颇看不起他,便问道:“你能用什么法子平息盗寇呀?”龚遂回答道:“辽远海滨之地,没有沐浴皇上的教化,那里的百姓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而官吏们又不关心他们,因而那里的百姓就像是陛下的一群顽童偷拿陛下的兵器在小水池边舞枪弄棒一样打斗了起来。现在陛下是想让臣把他们镇压下去,还是去安抚他们呢?”宣帝一听他讲这番道理,便神色严肃起来,说:“我选用贤良的臣子任太守,自然是想要安抚百姓的。”龚遂说:“臣下听说,治理作乱的百姓就像整理一团乱绳一样,不能操之过急了。臣希望丞相、御史不要以现有的法令一味束缚我,允许臣到任后诸事均据实际情况由臣灵活处理。”宣帝答应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