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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转重令轻(1/2)

    佛言:人有众过,而不自悔,顿息其心。罪来赴身,如水归海,渐成深广。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消灭。如病得汗,渐有痊损耳。

    「佛言」,佛对我们说,「人有众过」,人,包括了一切的人,在座的诸位以及我,只要是人,都包括在其中,一个人免不了有过失的。「众过」,众,三人为众,许多的意思。一个人有了许多的过错、过失,有的时候是有心的,明知故犯;有的时候却是在无意当中做错了,虽然是这样,已经造成了罪恶的因素,所以每一个人有了许多的过失,就要忏悔。

    「悔」,就是悔改,佛教里面把它说为忏悔,梵语称为忏摩,忏摩中文的意思就是悔过。这种名称,在佛学上称为「华梵并举」,即是这个名词,虽然是两个字,但是包括了华梵两种文字,所以是「华梵并举」。我们有了过失,就要悔改,能够悔改,身心才能够得到清净。假使一个人犯了过失,自己不认为做错了,反而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是对的,永远不肯承认自己的过失,毫无悔改的心意,那末,这个人等于是没有救了。所以,佛教主张犯了过错,应当发露忏悔,就要悔过。佛世的时候,依着所犯过失的轻重,而在大众前求忏悔,或者向多人、一人求忏悔;后来大乘佛教兴起,也就改在佛菩萨圣象前忏悔。

    本经文里,佛告诉我们,一个人有了许多过失,假如自己不知道悔改,而「顿息其心」,顿,就是随即、立刻,要把自己这一种犯罪、错误的心,把它安顿下来、停息下来,不肯悔改,这样子的话,「罪来赴身,如水归海,渐成深广」,罪,罪过,认真讲起来,罪和过两者是有差别的,过是无意而犯的,罪却是有心造成的,所以有大、小、轻、重之分,这一点我们必须了解。

    就世法来讲,犯了罪,抵触到国家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佛法来说,佛教制订了戒律,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由戒律规范着我们,所以,罪是我们知道了什么应该做的,什么不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却去做了,就是犯罪。当我们犯了罪时,佛经上说:「有罪当忏悔,忏悔则清净。」所以,一个人不怕犯错误,主要是知过必改,能够悔改,身心才能够得到清净。反过来说,要是不能悔改,永远把自己的罪过覆藏着,那末,我们的心理、生理都会痛苦不安,永远不会得到清净自在。

    再说,假使有了过失,不能悔改,这许许多多的罪聚集在我们的身上,说一个譬喻:好象水,本来只是一点点,但是所有河流的水都归于大海去了,大海的水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同样的道理,我们的罪过要是不能够悔改的话,那末,积聚越多就越重,罪过就越大。

    「若人有过」,假如一个人有了过错,有了不轨的行为,「自解知非」,自己能够彻底了解,能够彻底觉悟,知道自己的不对,好象我们念古文陶渊明在〈归去来辞〉文中,有句名言||「觉今是而昨非」,我们觉悟了今天的一切言行都对了,过去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悔改,革面洗心,改往修来,不再掩盖覆藏自己的过错,重新做人。俗语说:「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我们既然觉悟、知道过去都不对,那末,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前的种种,譬如昨天都已经死了,从今以后的种种,譬如今日生,好象从今天重新做人,再开始出生。这四句话,对我们做人,是很好的格言。

    「改恶行善」,既然知道过去不对了,我们就要悔改。不但要悔改,还要进一步积极地行善,向好的一方面去做。经典中说:「一切唯心造」,世间所有的一切,善与恶,都是由我们的心所造作的。所谓罪,它本身没有自性,没有固定永远是有罪的,因此经中说:「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罪,本来是没有它的实体,是没有自性的,是由心所造作的,我们造罪的心,要是能够消灭的话,我们不存有为非作歹的心理,这个罪就没有了。

    《华严经》说:「菩萨知诸业,不从东方来,不从南西北四维上下来,而共积集止住于心,但从颠倒生,无有住处。」意思是说:做了菩萨,就知道我们的罪、业障从那儿来,它既不从东方来,也不从南西北方、四维上下来的,而是慢慢、慢慢地集中到我们的身体上来,完全是由于我们内心一时的颠倒、糊涂,才造出种种罪来。罪的本性是空的,但是,你既然造了罪,就必须受果报。所以,我们能够知道一切唯心造,犯了过失,就应该好好地忏悔、反省,从此以后,不要再犯过,不要造罪,要知道,「改恶行善,罪自消灭」,当我们觉悟以后,把所有的罪恶、过失悔改,更要去行善做好事,这样,罪自然而然的就可以消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