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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十善戒法(2/2)

 我某甲,尽形寿,救护生命,不杀生。

    我某甲,尽形寿,给施资财,不偷盗。

    我某甲,尽形寿,遵修梵行,不淫欲(若在家人,改为不邪淫)。

    我某甲,尽形寿,说诚实言,不妄言。

    我某甲,尽形寿,和合彼此,不两舌。

    我某甲,尽形寿,善言安慰,不恶口。

    我某甲,尽形寿,作利益语,不绮语。

    我某甲,尽形寿,常怀舍心,不悭贪。

    我某甲,尽形寿,恒生慈愍,不嗔恚。

    我某甲,尽形寿,正信因果,不邪见。

    以上各一说回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谓: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谓重缘思觉,即是后念还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