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导言(1/2)

    本《导论》不是为学生用的,而是为未来的教师用的;即使未来的教师也不应该指望用它来系统地阐述一门现成的科学,而应该首先用来发掘这门科学。

    对有些学者来说,哲学史(古代的和近代的)本身就是他们的哲学。这本《导论》不是为他们写的。他们应该等到那些致力于从理性本身的源泉进行探讨的人把工作完成之后,向世人宣告已经做出了什么事情。否则,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可说的,什么东西都是以前早已说过了的;而且,实在说来,这种说法和一种万灵的预言一样,对于将来也永远有效,因为人类理智多少世纪以来已经用各种方式思考过了数不尽的东西,而任何一种新东西都几乎没有不和旧东西相似的。

    我的目的是要说服所有那些认为形而上学有研究价值的人,让他们相信把他们的工作暂停下来非常必要,把至今所做的一切东西都看做是没曾做过,并且首先提出“象形而上学这种东西究竟是不是可能的”这一问题。

    如果它是科学,为什么它不能象其他科学一样得到普遍、持久的承认?如果它不是科学,为什么它竟能继续不断地以科学自封,并且使人类理智寄以无限希望而始终没有能够得到满足?不管是证明我们自己的有知也罢,或者无知也罢,我们必须一劳永逸地弄清这一所谓科学的性质,因为我们再不能更久地停留在目前这种状况上了。其他一切科学都不停在发展,而偏偏自命为智慧的化身、人人都来求教的这门学问却老是原地踏步不前,这似乎有些不近情理。同时,它的追随者们已经东零西散,自信有足够的能力在其他科学上发挥才能的人们谁也不愿意拿自己名誉在这上面冒风险。而一些不学无术的人在这上面却大言不惭地做出一种决定性的评论,这是因为在这个领域里,实在说来,人们还不掌握确实可靠的衡量标准用以区别什么是真知灼见,什么是无稽之谈。

    但是当人们看到一门科学经过长期努力之后得到长足发展而惊叹不已时,有人竟想到要提出象这样的一门科学究竟是不是可能的以及是怎样可能的这样问题,这本来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人类理性非常爱好建设,不只一次地把一座塔建成了以后又拆掉,以便察看一下地基情况如何。明智起来是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算太晚的;不过,考查如果做得太晚,工作进行起来总会是更困难一些的。

    一种科学是不是可能的这种问法,首先就意味着人们怀疑某种科学的实在性;然而这种怀疑会冒犯了一些人,他们的全部财富也许就建筑在这种假想的宝贝上,因此谁要对这门科学表示怀疑,谁就必定遭到各方面的反对。有些人为他们的古老的财富而骄傲自满,认为他们的财富就是由于古老才是合法的,他们将会手捧他们的形而上学课本,对这种怀疑加之以白眼。另外一些人看到的是他们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看到过这东西,他们对这种怀疑将无从理解。于是一时无论什么都一如既往,好象任何足以令人对即将到来的变化感到惶惑或者寄以希望的事,都没有发生似的。

    虽然如此,我敢预言,本《导论》的善于独立思考的读者们将不仅怀疑他们至今所拥有的这门科学,而且继而会完全相信除非具备了这里所提出的它的可能性所根据的条件,否则它就不能存在;既然条件从来没有具备,因此象形而上学这种东西就还不曾有过。不过,由于它密切关系着普遍的人类理性的利益而被不断地要求着,①他们将承认它必不可免地要按照一种前新未闻的方案做一次根本的改革,或者甚至另起炉灶,尽管人们一时反对这种做法。

    ①Rusticus ex spectat,dum defluat amnis;at ille Labitur et labetur in omne volubilis aev um.——Horat.

    乡下佬等候在河边,企望着河水流干;而河水流啊、流啊,永远流个不完。——贺拉斯

    自从洛克《人类理智论》和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出版以来,甚至尽可能追溯到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休谟并没有给这一类知识带来什么光明,不过他却打出来一颗火星,如果这颗火星遇到一个易燃的火捻,而这个星星之火又得到小心翼翼的护养并且让它着起来的话,从这个火星是能得出光明来的。

    休谟主要是从形而上学的一个单一的然而是很重要的概念,即因果连结概念(以及由之而来的力、作用等等派生概念)出发的。他向理性提出质问,因为理性自以为这个概念是从它内部产生的。他要理性回答他:理性有什么权利把事物想成是如果一个什么事物定立了,另外一个什么事物也必然随之而定立;因为因果概念的意思就是指这个说的。休谟无可辩驳地论证说:理性决不可能先天地并且假借概念来思维这样一种含有必然性的结合。不可理解的是:由于这一事物存在,怎么另一事物也必然存在;这种连结,它的概念怎么能是来自先天的。他因而断言:理性在这一概念上完全弄错了,错把这一概念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而实际上这个孩子不过是想象力的私生子,想象力由经验而受孕之后,把某些表象放在联想律下边,并且把由之而产生的主观的必然性,即习惯性,算做是来自观察的一种客观的必然性。因而他又断言:理性并没有能力即使一般地去思维这样的连结,否则它的诸概念就会纯粹是一些虚构,而它的一切所谓先天知识就都不过是一些打上错误烙印的普通经验了,这就等于说没有,也不可能有形而上学这样的东西。①

    ①虽然如此,休谟也还是把这种有破坏性的哲学叫做形而上学,并且认为它有很大价值。他说:“形而上学和道德学是最重要的科学部门;数学和物理学的重要性还不及它们的一半。”(见休谟:《人性论》第四部分,〔德译本〕第214页。)不过这位见解高明的人只注意了它的消极作用,即它可以节制思辨理性的过分要求,以便制止使人类陷于迷乱的许许多多无尽无休的讨厌的争论;但是这样一来,假如理性的最重要的一些前景被去掉了的话,他就忽视了由之而来的实际危害,因为只有这些前景才能使意志的一切努力有其最崇高的目的。

    他的结论尽管下得仓卒、不正确,但至少以观察为根据,而这种观察本来是值得当时一些有识之士一起动手把这问题按照他所提出来的想法有可能解决得比较顺利一些,使这门科学很快地得到根本改革。

    然而形而上学一向遭遇到的厄运决定了休谟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他的论敌里德、奥斯瓦尔德、毕提、以及后来普里斯特列等人①完全弄错了问题之所在,偏偏把他所怀疑的东西认为是他所赞成的,而反过来,把他心里从来没有想到要怀疑的东西却大张旗鼓地、甚至时常是厚颜无耻地加以论证,他们对他的趋向于改革的表示非常漠视,以致一切仍保持旧观,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看到这一切,实在不能不令人感到痛心。问题不在于因果概念是否正确、有用,以及对整个自然知识说来是否必不可少(因为在这方面休谟从来没有怀疑过),而是在于这个概念是否能先天地被理性所思维,是否具有一种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内在真理,从而是否具有一种更为广泛的、不为经验的对象所局限的使用价值:这才是休谟所期待要解决的问题。这仅仅是概念的根源问题,而不是它的必不可少的使用问题。根源问题一旦确定,概念的使用条件问题以及适用的范围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①里德(ThomasReid,1710—1796)、奥斯瓦尔德(JamesOsward,?—1793)、毕提(JamesBeattie,1735—1803)都是英国苏格兰学派哲学家。这个学派的特点是推崇“良知”(即正常人的正确判断能力),反对休谟的观念说。普里斯特列(JosephPriestley,1733—1804)是英国哲学家兼科学家,氧的发现者,他和休谟实际上都是继承英国唯物主义者培根和霍布斯的经验论的路线;不过,休谟从经验论向主观唯心主义方向发展,而普里斯特列从经验论向唯物主义方向发展,这是他反对休谟的原因。——译者

    然而,为了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这位杰出人物的论敌们本来应该深入到理性的性质里边去钻研,因为理性之所司就在于纯思维;然而这对他们说来是不相宜的。他们妄自尊大,不去做任何考察研究,竟发明了一个更为省事的办法,即向良知求教。不错,具有一种正直的(或者象近来人们所称的那样:平凡的)良知确是一个伟大的天赋。不过,这种良知是必须用事实,通过慎思熟虑、合乎理性的思想和言论去表现的,而不是在说不出什么道理以自圆其说时用来象祈求神谕那样去求救的。等到考察研究和科学都无能为力时(而不是在这以前)去向良知求救,这是新时代的巧妙发明之一;用这种办法,最浅薄的大言不惭之徒保险能同最深刻的思想家进行挑战,并且还能招架一番。不过,人们只要稍微做一点考察研究,就不会去找这个窍门。而且,认真看起来,向良知求救就是请求群盲来判断,群盲的捧场是哲学家为之脸红,而走江湖的假药骗子却感到光荣而自以为了不起的事情。我想,休谟也完全可以和毕提一样要求良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