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中文版作者序言(1/2)

    《法律的经济分析》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蒋兆康先生译出了中文本。这部兼教科书与学术专著于一身的作品初版于1973年,本书是它的第3版(现为第4版——译者注)。它将经济理论运用于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善。本书将主要的讨论集中于美国(现实的)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具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征,它包括了大量的“普通法”立法。普通法是由法官自己制定的作为案件审理的副产品的法律,而不是由立法者或宪法制定者制定的。但是,本书参照美国法律所解释和阐述的基本原则,对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本书的主要命题是:第一,经济思考总是在司法裁决的决定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即使这种作用不太明确甚至是鲜为人知;第二,法院和立法机关更明确地运用经济理论会使法律制度得到改善。这两个命题初看起来好像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性质,但其实并非如此。全书只是在以下意义上运用经济学: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即诉讼所要达成的理性选择,换句话说,也就是以最小可能的资源花费来达就预期目标的理性选择,从而将省下的资源用于经济系统的其他领域。无论一种法律制度的特定目标是什么,如果它关注经济学中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在经济上相适应的学说,那么它就会设法以最低的成本去实现这一目的。

    对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