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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配方法与核算方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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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对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作了明确的论证。为简明起见,可以把这个分配原则用公式表示如下:

    (Ⅰ)社会总产品价值=国民收入+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的补偿

    (Ⅱ)国民收入=消费基金+积累基金

    (Ⅲ)消费基金=直接生产者所领受分配的份额+非直接生产者所领受分配的份额+不转化为劳动者个人收入的消费

    (Ⅳ)直接生产者所领受分配的消费基金=他所创造的价值-应比例扣除的(积累基金+公共管理基金+社会保证基金+科学教育保健艺术基金)

    关于分配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及其他著作中再三提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交换将被废除,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不再存在,分配将利用劳动券。

    社会主义各国的分配原则与马克思的论证是符合的。在分配方法方面,表面上看来,依然保存了货币,并以相对固定的工资率和物价表,作为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以及消费基金在不同各类劳动者之间的分配的杠杆。

    在这里,研究一下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劳动券到底是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劳动券可以是规定领取一定种类一定数量消费品的领物凭证;也可以是不具体规定种类数量,而以某种计量单位(如劳动小时、劳动工分,或干脆仍用元角分这种货币单位)计算的,可以凭以自由选购各类消费品的凭证,根据恩格斯下述论证,它可以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交换的形式怎么样呢?交换是通过金属货币来实行的。……可是在公社与社员之间的交易上,这些货币,绝不是货币,绝不是尽货币的职能。它们成为真正的劳动券……”①

    ①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9页。

    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利用货币为分配工具,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的具体途径如何。

    一、个别企业利用工资与价值形式进行核算。假如没有其他使产品价值与价格差离的因素,那么产品成本、利润及企业缴纳的各种捐税之和,就是产品的价值;

    二、工资是劳动者个人领受的劳动报酬,也就是社会总的消费基金中分配给他的部分。捐税与利润,归入国家预算体系。国家经过预算体系,将这部分预算收入分配为积累基金及公共管理基金、社会保证基金、科学教育艺术基金等等;

    三、在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工资率与产品价格两者,决定全部企业缴纳利润及捐税的数额,也决定社会纯收入可供再分配的数额,所以也决定了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间、各类消费基金间分配的比例。

    利用上述分配方法,进行下述各种调节是方便的:

    (一)当社会劳动生产力提高,可以提高工资或减低物价,使国民收入中分配为消费基金部分不致低于应有水平;

    (二)社会应用较大力量进行扩大再生产,因此工资的提高或物价的减低,应低于劳动生产力提高的程度,使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间维持适当的比例;

    (三)当某部类生产的劳动生产力提高的速度,高于别的部类时,可以降低这个部类生产品的价格,使价格的运动适合于各类产品间价值比例的变化;

    (四)当各部类生产中的工资率,不适合于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差别时,可依不同比例调整各部类工资率。

    目前社会主义各国还存在着两种所有制,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的途径比上面所说的还要复杂一些,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还要详细论到,现在姑且对此存而不论。假定一个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社会,消费品的分配只存在于社会与劳动者之间(“公社及其社员之间”),作为分配工具的货币,除掉保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单位名称(例如元角分)而外,按照恩格斯的原则,就是劳动券,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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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货币这个工具来分配消费品,还有下列好处,是领物凭证式的劳动券所不能替代的。

    劳动者及其家属的消费要求可归并为若干类,如食品、衣服、居住等等,这些种类的消费要求是可以统计出来作为计划生产的根据的。但从具体的消费品的品种、花色而言,由于消费兴趣的多样化,人们必然要求自由选购,反对凭证领取。

    个人消费要求的满足,很大部分是用购买物品的方法,但还有不用购买物品的形式的,如:(一)住宅的租赁;(二)个人生活服务如理发、洗澡、市内交通、外地旅行、旅馆服务等;(三)文化娱乐;(四)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子女教育费、托儿所费用等等。满足这些要求,不能依靠领物凭证式的劳动券,只有用货币来支付。

    延期消费与提前消费,在我们社会中是通行的。前者,就是储蓄,后者如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劳动者消费兴趣多样化的结果,延期消费与提前消费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仅需要利用货币,并且还需要一个信贷系统,利息也还保存着。社会主义各国的经验,储蓄、信贷与利息不会造成生产资料的名存实亡的状态,因为储蓄的数量,比之公共积累是一个微小的数额,因而是无关大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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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有没有利用领物凭证式的劳动券的历史经验呢?从瞿秋白同志下述记录看来,那样的经验是有过的:

    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每一城市作为一共产社。又一友人告我,俄国现在无物不集中,消费者都以团体为单位,个人名义很难领到需用物品。……譬如莫斯科公社——市政工会之类,每月为莫斯科居民运取食粮,消费者凭劳动券领取,劳动券以工作高下为标准分好几等,每等可得若干,十日以前在消费公报登载。……(1921年3月21日)①

    “回忆二三月间,我到俄国人家里,那冷淡枯寂的生活,黑面包是常餐便饭唯一的食品。……现在丰富得多了,可是非得有钱不可,市场物价因投机商人之故很不稳。然而大概而论,大多数劳动人民也受许多方便利益——工厂工资大增,废劳动券而令得购买于市场的可能。(1921年5月1日)”②

    ① 《瞿秋白文集》第1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100-107页。

    ② 同上,第119页。

    这里所提到的劳动券,按所记录的情形来说,应该是指领物凭证式的劳动券,因而也就是不经过货币(不经过交换)的产品直接分配。这种产品的直接分配,列宁认为,在当时是“我们力不胜任的事”:

    “在1921年时,即当我们渡过了国内战争中最重要的阶段,并且是胜利地渡过这个阶段之后,我们就碰上了苏维埃俄国内部很大的——我认为是极大的——政治危机,这个危机不仅造成颇大一部分农民的不满,而且造成颇大一部分工人的不满。……原因是……向纯社会主义形式与纯社会主义分配的直接过渡,乃是我们力量所不能胜任的事。”③

    ③ 列宁:《俄国革命五周年与世界革命的前途》,《列宁文选》,两卷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984-985页。

    列宁所说的“力不胜任”的事,是指1921年前后。苏联从1936年建成社会主义到现在已有21年的历史,力量是空前强大了,“力不胜任”这样的事应该已经不再存在了。但是,苏联现在还利用货币,还没有提到用领物凭证式的劳动券,这至少证明了,在目前条件下的苏联,利用货币作为分配工具还是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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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货币来分配消费品,同时也就是利用货币来实行核算。因之,价值与价格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存在的。比之劳动时间,价值是一个“相对的、动摇的、不充分的尺度④”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衡量产品所消耗的劳动量,以便彻底消灭价值范畴呢?

    ④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26页。

    在实行广泛社会分工的社会主义生产中,每个生产企业是一个核算单位。每个生产企业在核算过程中所能确切知道的数据是:(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