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七章 整个体系的概观(1/2)

    这个体系的基础是那些有关社会和个人的自然法则。在这里,科学中的成就和进步是整个体系的核心,社会的一切物质和精神力量都集中在这个核心里,然后,得到了新的生命力,又从这里流向社会制度的一切血管和脉络。只有这个核心是社会的唯一不变的基本法则,因为它是与社会制度有关的一切自然法则的集中以及一切改善和提高的总结。

    其他的一切法规和指令都必须和它适应,因此它们对于社会来说不能是别的,而只能是一些暂时性的条例,因为进步的法则本身,除了现存事物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以外,并没有为未来规定任何其他永久、不变的东西。

    只要社会是按照进步的法则组织起来的,最伟大的天才,最聪明最有才智的头脑,就永远能通过能力选举而被推举到事业的首要地位上去,任何个人利益和阴谋的统治就都成为不可能。因此社会制度的最好的管理也就得到了保证,并从而和这种管理一起保证了最好的劳动和享受的分配。

    这样,在我指出了科学的应有地位,并且使一切人都有可能按照同样的条件以同一的方式去接近科学之后,我的主要的任务就是,如何在全体的和谐的范围内,为每个人对于自由的爱开拓一条最广阔的道路。

    这里,首先必须保证的是每个人的生存和福利不受别人侵犯。这一点可以通过对于一切在生活上必要和有益的财富和劳动的共有共享制来实现。

    一切使生活舒适、因而并不是生活上所必要的劳动和享受,我把它们从共有共享中提出来作为一种例外,以便给每个人的特殊的**以及他们的自由冲动一种回旋的余地。

    各按照一个民族的文化程度进步发展的情况,这些例外可以逐渐减少,这是因为无益的或是有害的舒适享受日益稀少,而真正有益的舒适享受则日益普及化,这样一旦达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就可以完全取消共有共享中的例外。

    我把每一个人为了扩大他的自由和满足他的舒适享受的**而作用着、活动着的能力引导开去,如果这种自由和这种**可能威胁到在必要和有益产品的生产中引起生产不足。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