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章 商业的发生(1/2)

    由于农业的发明,人的享受多样化了,为时既久,人也就习惯于这些享受,并因此成为一种需要。随着人们的不同的嗜好,这种需要是各式各样的,并因此生产这些享受品的劳动也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这个人善于种谷类,另一个人善于种豆类,第三个人种果树,第四个人种蔬菜,如此等等。农田耕作本身要求农具的制造,而制造这些器具的技术又各个人不同,于是有些人积存的器具多些,而另一个人,由于缺乏必要的训练不能同样熟练地制造,对这些器具就感到缺乏;因为一般地说,一个人比别人训练得多些,这个人的工作就要比别人好些,而每一个人所造成的产品,对于全体来说,或者是必需的,或者有要求得到它的**,于是人们开始把各种不同的器具和农产品互相进行交换。人们用农具交换谷物,用果品交换豆类,用衣服交换武器等等。决定每一个产品价值的,不在于用于这个产品上的劳动时间,而无宁是在于这些产品是否剩余或缺乏,在于它们的质量和数量。

    随着霸占的土地被承认为私有财产,当然土地上的产品也就成了私有财产。

    于是在这种方式下,因为人的劳动是完全由偶然支配的,因为并没有人来调整劳动,因为每一个人都把劳动看作是取得他个人的需要和享用的手段,因此也就没有人去认真注意,是否一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会对于其他人的手段和目的有所损害。

    一些人把建造房屋,制作农具和武器的最好的材料作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囤积起来,使另一些人在需用这些材料时,要化费许多辛劳,最后不得不忍受损失用其他产品去向囤积者换取这些材料。

    而在交换行为本身中,人们试图欺骗,把一件坏的产品夸扬成一件好产品。从而引起了彼此的不信任。

    不止如此。被欺骗的人又试图报复。用强力夺回别人从他们那里用诈骗所多得的利益,而且夺取的更多些。由此发生争吵,殴斗,流血,杀人。

    这样,随着私有财产又发生了偷窃和抢劫。这两件事的发生是不可分的。私有财产是偷窃和劫杀的根源!但是不久,人们就认识到这些新的罪恶的可怕。于是采取了对付的办法,制定了法律,这些法律把某些人的私有财产神圣化,而对于另一些人,如果他们也采取前者所采取过的同一的攫取私有财产的手段,则加以处罚。

    不同的个人利益日益把人分成为彼此敌视的集团。为了给新的法律以力量,需要有强力的防御措施。因此私有主们就更加紧密地集结起来,用篱笆、围墙和濠沟把私有财产围起来。由这种方式就产生了城市和圩寨。

    现在,战争是在这个寨和那个寨,这个城市和那个城市之间进行的了,在各式各样的战斗中,许多从事于有益器物的制造的人丧失了生命。人们在保卫私有财产的时候,在建筑围墙、濠沟、碉堡,打造兵器等等的时候,在加入战斗的时候,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