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遗产继承的发明(2/2)

会制度,劳动的不公平分配,私有财产和遗产继承制的发明等等,对于在这些制度中生长的第一代,还不象对于第二代那样有巨大的恶果,而是这些社会组织随着年代的愈是久远,它的恶果也就愈是严重,因此,这些社会立法在最初施行的时候还不是那么有害,随着年代的发展而变得愈加落后、愈加有害。

    现在我们试着更详细地说明这一点:

    我们设想有一个小岛,岛上的产品可以供给十个人不劳动而生活。我们又设想,这十个人繁殖增加了三倍,并因此不得不按照他们增加的程度,去考虑如何可以保障他们在这个小岛上维持生活的办法。最适当的办法是,提高和改善那已经成为必要的劳动并且调整劳动的分配。如果说这十个最初的岛上居民,从前是在森林和山谷里采集野生果食为生的,如果说他们是在感觉到饥饿迫促的时候才去捕猎野兽的,那末在人口增加之后,继续这样做就不行了。

    野兽和果实在日益地减少,于是就发生匮乏,他们不能不想办法克服这种匮乏。于是他们垦殖土地,因为他们发现,如果他们以这种方式来培育有用的植物果实,他们的维持生活的资料就可以增加许多倍。同时,和培育植物一样,他们驯养兽类,饲养牧群。

    这样,他们的人口增殖愈多,他们就愈是从田地里争取更多的产品。但是,如果那最初的十个人把岛上的全部土地都彼此瓜分了,并且每个人同样又再分给他的子孙,有一天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就要和我们今天的情况完全一样;一个家族的人数增殖愈多,子孙所继承的部分就愈少;无产者的劳动日益为有产者的利益服务,每个人,为了保障他的生活,将不得不或者卑屈逢迎,或者暴力劫夺,或者欺诈狡骗。现在,如果这个部族增加到了一百人,其中最富的十个人就会对其他的十个人说:如果你们做我们的听差,你们就可以有饭吃;对另外十个最强壮的人说:你们来保卫私有财产的法律;又对另十个人说:你们来保管我们储存的物品,又对另外二十个人说:你们来给我们建造宫殿、围墙和濠沟,给我们制造兵器、豪华的奢侈品等等,这样就有五十个人是为了这十个富人的特殊利益而服务的;此外十个是老弱幼小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其余的三十个人,为了生活,就必须在别人为他规定的任何一切条件下听候摆布,而且不能不满足于最微薄、最恶劣的一点生活必需。如果他们敢于抱怨,人们就会停歇他们的工作,让他们挨饿,如果他敢偷窃,人们就会把他们关到监狱里去,如果他们敢于暴动,人们就会用其他可怜的奴隶们手里的武器来对付他们。

    在这个比喻上再加上金钱制度,这样,你们对于今天的社会就有了一个总的概念了。

    通过遗产继承,数千年来富人把他们的财富世世代代遗传给他们的子孙,就象穷人把他们的贫穷世世代代遗传给他们的子孙一样。难道一个人就永远不可能转变了吗?不,问题不在于这里,问题不在于这一个或那一个可敬的先生得到了一份产业,而是只有任何人都没有产业,或者人人都是全部土地的继承人,事情才能改观。

    如果没有一个人不被允许进入一个国家、一座城市、一幢大厦,如果没有一个人能任意支配那为全体生活所必须的一部分产品来谋他个人的私利,那时候,不也就是整个地球真正成了一切人的财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