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八章(1/2)

    那天晚上,在两位妇女离开以后,我没有去睡觉,和利特医生还谈了相当时候,谈的是关于年满四十五岁的人不再为国家服务这种办法的效果。这是他在叙述退休公民在政府中担任职务时提到的。

    “到四十五岁,”我说,“一个人还可以很好地做十年体力劳动和二十年脑力工作呢。要他们在这样年纪就退休,并把他们置之高阁,在精力旺盛的人看来,与其说是优待,还不如说是受罪呢。”

    “亲爱的韦斯特先生,”利特医生微笑地望着我,大声说道,“你决想不到你那种十九世纪的观念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多么有趣,多么古怪啊!不同而又相同的时代的儿子啊,要知道,我们为了保证全国人民能有条件享受舒适的物质生活,固然要尽我们的义务,参加劳动,但是就使用我们的精力这一点来说,这种劳动并不是最重要、最有趣或最高贵的。我们把它看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义务,在尽了这项义务以后,我们才能专心地去进一步发挥自己的才能,从事于智力上和精神上的享受和活动,只有这些才是人生的真正涵义。我们采取了合理分配繁重劳动的方法,以及各种各样具有吸引力的特殊措施和鼓励办法,以便尽可能地使我们的劳动不令人生厌。而且,除了从比较的意义上来说以外,劳动通常都不至于使人厌倦,而往往是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认为,生活的重要事务并不是我们的劳动,而是在我们完成自己的任务以后才能自由发展的那种更高级、更广泛的活动。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或大多数人都对科学、艺术、文学或学术发生兴趣,从而把空闲的时间看作是一种宝贵的东西。许多人都把他们的后半生看作是主要从事其他享受的时期;可以用来旅行,同终生相交的朋友们一道消遣;或者认为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培养自己各方面的特性和特殊爱好,以及从事各种各样可能的消遣;总之,这是一个让他们悠闲而宁静地欣赏世界上美好事物的时期,因为在创造这些美好事物的过程中,他们也曾尽过一份力量。但是,不论我们在利用闲暇时间方面各人的嗜好怎样不同,我们都一致期待着解除职务的那一天到来。到了那时候,我们才第一次充分享受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