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精神分析引论-奥-弗洛伊德 > 第二编 梦 第五讲 初步的研究及其困难

第二编 梦 第五讲 初步的研究及其困难(1/2)

    有一天,我们发觉了某些神经病患者的症候是有意义的。①精神分析的治疗法,即以这个发现为基础。病人受这种治疗时,谈到症候,有时并提起梦。因此,我们就怀疑梦也有它的意义了。

    ①发明者为JosephBreuer,时间为1880年至1882年。参看我1909年在美国关于精神分析的讲演。

    然而我们的演讲并不想跟着这个历史的顺序,却要将这个顺序倒过来讲,先说明梦的意义。因为梦的研究不但是研究神经病的最好的预备,而且梦的本身也就是一种神经病的症候;又因为健康的人都有这种现象,所以更给予我们以研究的便利。老实讲,如果人们都健康而且都做梦,我们也就差不多可以从他们的梦里得到神经病研究所能给我们的一切知识了。

    因此,梦就成了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梦和过失相同,既为健康人所同有,也为一般人所忽视,认为它显然没有实际的价值。然而梦的研究更可以引起讥笑。过失只是为一般人及科学所忽视而已,但要加以研究,也不会有**分。有人说,除过失外还有些更重要的事实,那当然是对的,但是研究过失也不无所得。至于研究梦则不但徒劳无益,而且被认为绝对可耻:既不合于科学,又有倾向于神秘主义的嫌疑。而且在神经病理学和精神病学内,有许多更重要的问题——例如心理的肿疡症,出血慢性炎症等——难道医生可分心于梦的研究吗?梦实在是太琐屑,太无价值,不足以作科学研究的对象。

    梦还有一个因素简直不宜于作切实的研究。研究梦的时候,其对象是不易确定的。譬如妄想,它的轮廓还比较明确,病人明白地自称:“我是中国的皇帝。”然而梦呢?却大部分没有叙述的可能。一个人说梦,能担保自己说得都对吗?没有删改过吗?或者没有因为记忆模糊,而不得不加以增补吗?大多数的梦,除了些细小片段之外,是记不起来的。一个科学的心理学或治疗的方法难道可以用这种材料为根据吗?

    批判而不公允,便可能引起怀疑。否认梦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其论点显然是太趋极端了。我们在讨论过失时,也有人嫌它过于琐屑,我们却以“由小可以见大”自解。你若说梦模糊,这也是梦的特色——某物有某种特色,那是不受我们支配的;况且也有明白确定的梦呢。就精神病学的研究而言,有些旁的对象也和梦一样,都有模糊的弊病,例如许多强迫观念的症候,却有许多有名誉有地位的精神病学家也曾加以研究。我还记得我所治疗过的一个实例。病人是一位妇人,她叙述自己的病如下:“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曾经伤害过,或曾想杀害一个生物——也许是一个小孩——不,不,可能是一条狗,好像我曾从桥上将它推下——或类似于此的事”。至于说梦不易有确切的回忆,那是可以补救的,你只要把说梦者说出来的一切定为其梦的内容便行了,至于他在回忆中所忘记的或改编的,一概不理。进一层说,一个人不应该如此武断地说梦是不重要的事实。我们从自己的经验知道,梦所遗留的情绪可以终日不变,并且据医生的观察,精神错乱及妄想都可以起源于梦,而且历史上的人物间或也有因梦而引起了作大事业的冲动的。试问科学家们看不起梦究竟有什么真正的原因呢?由我看来,那是对于古时太重视梦的反动。大家知道描述古代的情形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们可以推定(请恕我说一句笑话吧)三千多年以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像我们一样做梦了。就我们所知,古人都以为梦有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价值;他们都从梦里寻求将来的预兆。古代希腊人和其他东方民族出兵时必带一详梦者,好像今日出兵必定要带侦察员来刺探敌情一样。亚历山大大帝出征时,最著名的详梦者都在营里。泰尔城那时还在岛上,防御得很牢固,以致大帝有放弃攻城的意思。有一夜,他梦见一个半人半羊的神得意洋洋地跳舞,他将此梦告诉详梦者,详梦者以为这是破城的胜利预兆;大帝因此发出攻击令,以暴力取得了泰尔城。伊特拉斯坎人和古罗马人虽然也用其它方法卜知未来,但是在希腊、罗马时期,详梦术实际很流行,也为世所推重。达尔狄斯的阿耳特弥多鲁斯,据说是生在哈德里安帝的时代,曾著有一详梦书流传后世。后来这详梦的技术究竟如何退化,梦又如何为世人所忽视,那是我无法奉告的。学术的进步必不能使详梦术退化,因为在中世纪的黑暗时期,比详梦术更荒唐的事物都慎重地被保存着。事实是:对于梦的兴趣逐渐降级而至于与迷信相等,又仅被保留于那些未受教育的人之中。到了今天,详梦术愈趋愈下,沦于只想从梦中求得彩券中签的数字了。但另一方面,今日精密的科学却又常常以梦作为研究的对象,但是它唯一的目的在于阐明生理学的理论。由医生看来,梦自然不是一种心理历程,而是物理刺激在心理上的表示。宾兹在1876年说梦是“一种无用的,病态的物理历程,这个历程和灵魂不朽等概念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关系”。莫里把梦比作一种舞蹈狂的乱跳,和正常人的协调的运动相反;古人对梦也有一种比喻,认为假使“有一个不懂音乐的人让他的十个指头在钢琴的键盘上乱动”,则他所产生的声音便有些像梦的内容。

    所谓“解释”就是揭示其隐藏的意义,但是前人释梦,向来不谈隐藏的意义。请看冯特、乔德耳及其它近代哲学家的著作;他们满足于列举梦的生活和醒时思想的不同之处,以贬低梦的价值,他们着重谈到联想的缺乏连络,批判能力的停止作用,一切知识的消灭,以及他种机能减弱的特征等等。精密科学对于我们有关梦的知识的贡献只有一点,那就是关于睡眠时所有物理刺激对于梦的内容的影响。一个最近去世的挪威作家伏耳德著了两大卷书以讨论梦的实验的研究(1910年和1912年译成德文)。但他所写的几乎全是有关手足位置变换所得的结果。这些研究,算是我们对于梦的实验的模范。你们能否想象得到,纯正的科学若知道我们想探求梦的意义,将会怎样地评头品足?批判是已经领教过的;但是我们可不会因此而退缩。假使过失可以有潜在的意义,则梦也可以有这种意义:过失的意义在许多情况下,纯正科学已经来不及研究了。所以让我们来采取古人和一般群众的见解,并进而步古时详梦者的后尘吧。

    第一,我们要确定自己这一事业的方向,对梦的范围作一概观。究竟梦是什么?确不容易用一句话为梦下定义。然而梦是大家所出的必要。这些特点将如何去发现呢?梦的范围既大,这个梦和那个梦的差异又多。所以我们若能指出一切梦的共同成分,或许便是梦的要点了。熟悉的,不必追究定义。只是梦的要点仍有指出的必要。这些特点将如何去发现呢?梦的范围既大,这个梦和那个梦的差异又多。所以我们若能指出一切梦的共同成分,或许便是梦的要点了。

    那么好了,一切梦的共同特性第一就是睡眠。梦显然是睡眠中的心理生活,这个生活虽有些类似于醒的生活,而同时却又大有区别。那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梦的定义了。梦和睡眠或许有更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被梦惊醒,我们自然而然地醒过来,或勉强地由睡眠中醒来,都常有梦。梦似乎是介乎睡眠和苏醒之间的一种情境。因此,我们的注意可集中于睡眠;那么什么是睡眠呢?

    那是一个生理学或生物学的问题,现在还有许多争论。我们还不能有什么明确的答案,但是我以为我们可以指出睡眠的一个心理特点。睡眠的情境是:我不愿和外界有所交涉,也不愿对外界发生兴趣。我去睡眠以脱离外界而躲避那些来自外界的刺激。同样,我若对外界厌倦,也可以去睡眠。我临睡时,可向外界说,“让我安静吧,我要睡了”。小孩子的话恰好和此相反:“我还不愿睡;因为我还不疲倦,还想多看看”。所以睡眠的生物学目的似即蛰伏,而其心理学的目的似乎是停止对于外界的兴趣。我们本不愿入世,因而和人世的关系,只好有时隔断,才可忍受。因此,我们按时回复到未入世以前或“子宫以内”的生活,想重复引起类似这个生活的特点,如温暖,黑暗,及刺激的退隐。我们当中有些人还像一个球似的蜷曲着身体,和在子宫内的位置相似。所以我们成人似乎仅有三分之二属于现世,三分之一尚未诞生。每天早晨醒来时便好像重新降生。其实我们说到醒觉,也常用这一句话:“我们似乎是重新诞生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对于新生儿的一般感觉的见解或许完全错误了;或许婴孩的感觉是很不舒服的。在说到出生的时候,我们便说“初见天日”。

    假使这就是睡眠的特性,那么梦必不属于睡眠,反而好象是睡眠所不欢迎的补充物;其实我们确信,没有梦的睡眠才算是最好的、最安适的睡眠。睡眠的时候,心理的活动须绝对消灭;假使这种活动仍然存在,则真确的睡前的安静情境即无从达到;我们仍不免有一点心理活动的残余,梦的活动就是这些残余的代表。因此,梦就似乎不必有意义了。至于过失则不同,因为过失至少是醒时表现的活动;但是假使我睡了,除了一些我们所不能抑制的残余之外,心理活动已完全停止,所以梦不必有意义。其实,心灵的其它部分既已安睡,则梦纵有意义,我也一定不能利用。因此,梦只是不规则的反应的产物或物理刺激所引起的心理现象。梦必定是醒时心理活动的剩余,使睡眠受到干扰。这个问题本不足以促进精神分析的目的,我们或许可以从此下定决心将它抛弃了。

    梦固然是无用的,但毫无疑问,它们存在着,我们不妨对它们的存在加以解释。心理活动为什么不绝对停止呢?或许是因为有些意念不愿使心灵安静;有些刺激仍对心灵起作用,心灵对于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应。所以梦就是对于睡眠中的刺激的反应方式。由此入手,我们或有释梦的可能。我们可在各种不同的梦里研究它们究竟有何种刺激扰乱睡眠,而形成梦的反应。如此,我们或可求得所有各梦的第一种共同特性。

    还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吗?是的,还有一种毫无可疑的特性,但是较难掌握和描述。睡眠时心理历程的性质大大不同于醒时的心理历程。在梦里我们经历许多事情,我们梦中都绝对相信,其实我们所经历的或许只是一个干扰的刺激。梦中大部分的经历为视象;虽然也混有感情、思想及他种感觉,但总以视象为主要成分。述梦的困难半在于要把这些意象译成语言。做梦的人常对我们说,“我能把它画出来,就是不知道如何把它讲出来。”梦的生活和醒的生活的区别不在于精神能力的降低,好象低能之不同于天才;其实只是一种质的区别,然而区别究竟在哪里,却不易精确指出。费希纳曾说过梦(在心内)表演的舞台和醒时的观念生活不同。这句话的意义何在,我们并不能理解,但却可以表示出多数梦给我们造成奇妙的印象。把梦的动作和不懂音乐者的演奏技巧相比拟,也不容易成立。因为钢琴总以同样的音调反应乐键上的乱动,只是不能造成曲调罢了。这个关于梦的第二个共同特性,尽管未能了解,却也必须留心记着。

    还有没有别的共同特性呢?无论从哪里着眼,我再也想不出一个,却只能看出种种方面的不同——如梦的久暂,明确的程度,感情的成分,记忆的时限等。这一切是我们决不能在一种无意义的乱动中所期望得到的。就梦的久暂而言,有些很短,只含有一个或很少的意象,一个单独的思想,也许只有一个字;有些内容特别丰富,把故事从头演变到尾,经过的时间似乎很长。有些梦条理分明一如实际的经历,以致醒来之后,还不知道是梦,有些则异常模糊,不能追述;即就同一个梦而言,也许有些部分非常清楚,而夹杂着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纵即逝的部分。有些梦前后连贯不相抵触,甚至机智或奇妙,有些则混乱,愚蠢,荒谬,怪诞。有些梦使我们冷静如常,有些梦可以引起各种情感——或痛苦到下泪,或恐惧得使人惊醒,或喜或惧,不能尽述。大多数的梦醒后便忘;有些印象可以竟日不忘,然后记忆逐渐模糊而不完全;有些梦的印象是如此生动(例如儿童时的梦),以致三十年后还可以记得清楚,好像是新近经历的事情。梦和人们相同,也许见面一次,永不复返;也许是重复呈现,有时稍微有所改变,有时甚至完全不改变其形式。总而言之,夜间心理活动的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