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变化与静止(1/2)

    柏拉图的描述社会学

    第四章 变化与静止

    柏拉图是最早一批社会科学家中的一员,而且无疑是其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按照孔德、穆勒和斯宾塞对“社会学”这个术语的理解,他就是一名社会学家;也就是说,他成功地将他的唯心主义方法应用于分析人类的社会生活,并分析其发展规律及其稳定性的规律和条件。尽管柏拉图具有巨大的影响,但他在这方面的教导,人们却一直很少注意到。这似乎是由以下两个因素造成的。首先,柏拉图提出的许多社会学思想是与他的伦理和政治主张紧密相联的,以致那些描述性的成份大部分被忽视了。其次,他的许多思想被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以致人们完全是不自觉地因而是未加批判地吸收了它们。恰恰主要是由于这个原因,他的社会学理论才如此有影响。

    一

    柏拉图的社会学是把思辨与对客观事实的敏锐观察融为一体的一种巧妙的混合体。其思辨的基础当然是形式论和关于普遍存在的流变与衰败、关于生成与退化的理论。但在这个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柏拉图却构造了一种惊人地切合实际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能够解释希腊城邦国家历史发展中的主要趋势,也能解释在他所处的时代发挥着作用的社会与政治力量的历史发展趋势。

    柏拉图的社会变化理论的思辨的或形而上学的基础,我已做过简要阐述。它是恒常不变的形式或理念的世界,在空间和时间上不断变化着的事物的世界是这个世界的产物。形式或理念不仅是恒久不变的、不可毁灭的和不会**的,而且是完美的、真实的、实在的和善的;事实上,在《理想国》中,“善”曾被解释为“能保存有助益的一切事物”,而“恶”则被解释为“能毁灭或能破坏的一切事物”。完美的善的形式或理念先于那些摹本、那些可感知的事物,而且它们是一些如同变动世界中的所有变化的始祖或是起点一样的东西。这种观点被用于评价可感知事物世界之中的所有变化的总体趋势和主要指向。因为假如所有变化的起点是完美的和善的,那么变化只能是导向远离完美与善的一种运动;它必定趋于不完美与恶,趋于衰败。

    这种理论可以详加扩展。某种可感知事物越是近似于它的形式或理念,它必定越不易衰败,因为形式本身是不会衰败的。但是可感知的或生成而来的事物并不是完美的摹本;确实,没有任何摹本可能是完美的,因为它只是对真正的实在的一种模拟,只是现象和幻觉,并非真理。因此,没有任何可感知事物(或许除了最为优秀的事物之外)同其形式的近似达到了足以恒久不变的程度。柏拉图说:“绝对而永存的永恒不变性仅仅归属于万物之中最为神圣的事物,而**则不属此列。”某种可感知的或生成而来的事物——诸如物体或是人的灵魂——如果它是好的摹本,则最初可能发生非常微小的变化;而最早的变化或运动——灵魂的运动——仍然是“神圣的”(同第二次和第三次的变化相对)。但是每一次变化,无论多么微小,都一定会使事物有所改变,并且降低了与其形式的近似性,因此愈加不完美。从这一点上看,随着每一步变化,该事物变得越是容易变化,且愈易腐坏,因为它变得距离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作为其“固定不变和处于静止的原因”的形式愈发遥远。亚里士多德把柏拉图的信条解释为:“事物因分有形式而创生出来,它们又因丧失形式而衰亡。”这种退化过程,开始来得缓慢而后更为迅速——这种削减与衰败的规律——在其最后一部对话体巨著《法律篇》中,柏拉图对这一点的描述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部分内容主要涉及人类灵魂的天命,但柏拉图清楚地说明,它适用于所有“分有灵魂”的事物;他用这个说法是指一切有生命的事物。“所有分有灵魂的事物都在变化”,他写道:“…而它们变化之时,它们都受天命的秩序与规律的支配。其特证的变化越小,它们在等级层次上开始时的下降就越不显著。但是当变化增大时,邪恶也在增加,那么它们就坠入了深渊,进入人们所说的阴曹地府当中。”(在这一段接下去的文字里,柏拉图提到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赋有很多美德的灵魂,如果它与神圣的美德相通,它就可能凭借其自身的意志……,成为具有最高美德者,并上升到尊贵的境界”。关于这种例外罕有的灵魂能够从天命的一般规律之中拯救自我——并且或许也能拯救其他人的问题,将在第8章中加以讨论。)在《法律篇》一书前面部分的内容里,柏拉图总结了他关于变化的信条:“无论什么样的变化,除了某种邪恶事物的变化之外,都是可能降临某一事物的最严重的变化莫测的危险,这些危险或者是当下的季节更替,或是风向的变化,或是**日常饮食的改变,或是灵魂性质的改变。”而且,为了表示强调,他还补充道:“这个判断适用于一切事物,只有一个例外,就是我刚才说的某种邪恶事物的变化。”简言之,柏拉图教导人们,变化是邪恶的,而静止是神圣的。

    我们现在看到,柏拉图的形式论或理念论意味着流变的世界的发展有某种趋势。它导出了这样一条规律,即这个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衰败性一定会连续不断地增大。与其说它是有关普遍存在的不断增大的**的严格规律,不如说它是关于衰败性不断增大的规律;也就是说,衰败的危险或可能性在增大,但是作为例外的相反方向上的发展并未被排除在外。因此,正如上一段引文所表明的,一个非常好的灵魂可能不会变化与衰退,而且某种非常邪恶的事物,例如一个很坏的城邦,可能通过改变它而得到改善(为了这样一种改善具有价值,我们必须努力使之长期不变,即阻止所有进一步的变化)。

    《蒂迈欧篇》中柏拉图关于物种起源的故事与这个普遍理论完全一致。按照这个故事,男人作为动物界中的最高等级,是由诸神创造出来的;其余物种是通过一种衰败和退化过程从他生发而来的。首先,某些种类的男人——懦夫与恶棍——退化而成为妇女。那些缺乏智慧的人一步步地退化成低等动物。我们听说,鸟类是从过分相信其感官的无害又过分懒散随便的人们转变而来的;“陆地动物是由对哲学不感兴趣的男人变来的”;而各种鱼类,包括有壳的水生动物,是从所有男人当中“最愚蠢、最迟钝和……最微不足道的人退化而成的”。

    很清楚这种理论可以应用于人类社会,并应用于其历史。接着它解释了赫西奥德的悲观的发展规律,即历史衰败的规律。如果我们要是相信亚里士多德的转述(在前一章中概述了其内容),那么最初提出形式论或理念论,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某种方法论上的要求,即要求有纯粹的或理性的知识,在变动不定的可感知事物的情况下不可能有这种知识。现在我们看到,这种理论不只是做到了这一点。它不仅仅远远超出了满足方法论上的要求,还提供了一种关于变化的理论。它解释了所有可感知事物的变化的一般方向,从而解释了人和人类社会显示出的衰败的历史趋势。(而且它还在更多方面发挥了作用;我们将在第6章中看到,形式论还决定了柏拉图政治主张的倾向,甚至是实现这些主张所采取的手段。)假如,如同我认为的那样,柏拉图的哲学以及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乃是源于他们的社会经验,尤其是来自阶级斗争的经验,以及源于那种他们对其社会世界行将分崩离析的绝望无助之感,那么,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在柏拉图的哲学中,当他发现形式论能够解释导向衰败的趋势时,形式论开始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他一定是高兴地接受了这个理论,把它作为一个最令人困惑的难解之谜的答案。赫拉克利特过去未能对政治发展趋势给予某种直接的伦理谴责,而柏拉图则在他的形式论中发现了某种赫西奥德风格的悲观主义判断的理论基础。

    但是,柏拉图作为一名社会学家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他关于社会衰败规律的一般性的抽象思辨。确切而言,其伟大之处在于他的观察的丰富详尽,并在于他的社会学洞察力令人吃惊的敏锐性。他看到了前人一直没有看到,并且只是在我们自己所处时代才被重新发现的事物。举个例子来说,我可以提到他的关于社会原始阶段、关于部落的父权制社会的理论,以及从总体上看,他概括社会生活发展的几个典型阶段的尝试。另一个例子是柏拉图的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历史主义,他强调政治生活与历史发展的经济背景;这是一种被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名使之重新焕发活力的理论。第三个例子是柏拉图的最让人感兴趣的关于政治革命的规律,按照这条规律,所有革命都是以一个分裂的统治阶级(或“精英”)为先决条件;他以这条规律为基础分析阻止政治变化并创造社会均衡的方法,而且最近极权主义理论家特别是帕累托重新发现了这条规律。

    现在我想开始对这些要点,特别是第三点,即关于革命和关于均衡的理论,做更为详细的讨论。

    二

    柏拉图讨论这些问题的对话录,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是《理想国》、被称为《政治家篇》的较晚期的一部对话录以及《法律篇》——这是他最后的篇幅最长的著作。尽管确实存在微小的差别,但这些对话录之间却是彼此一致的,在某些方面彼此相同,在其他方面相互补充。例如,《法律篇》讲述了人类社会衰败与沦亡的故事,作为对没有任何历史中断的逐步融合的希腊史前史的记述;而《理想国》的类似段落,则以一种更为抽象的方式,提出了对政府发展的一种系统概述;《政治家篇》仍是更为抽象地给出了一种关于政府类型的逻辑分类,仅有几处涉及历史事件。同样,《法律篇》非常明确地系统阐述了这项研究的历史主义方面的内容。柏拉图在此问道:“国家的范型或起源是什么?”并把这个问题与另一个问题联系在一起:“……把国家的成长当作它们或是朝向善或是指向恶的变迁来思考,这种方法不是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的最佳办法吗?”但是在社会学学说的范围之内,惟一一项重要区别似乎是由于看来使柏拉图感到为难的纯粹思辨上的困难。假设作为发展的肇始之端的是一个完美的因而是不会衰败的国家,他发现难以解释第一次变化,即人的堕落,这个变化使万物运转起来。在下一章中,我们将得知柏拉图是怎样尝试解决这个问题的;但是首先我将对他的社会发展理论进行总体考察。

    根据《理想国》的论述,最初的或最原始的社会形式,与此同时也是最接近类似于国家的形式或理念的社会形态,是“最好的国家”,它是由最智慧且最神圣的人统治的君主政体。这种理想的城邦国家如此近乎完美,以致很难理解它怎么可能发生变化。不过,某种变化确实发生了;而且随着变化,引来了赫拉克利特的冲突,这是所有运动的驱动力量。按照柏拉图的观点,由利己心以及尤其是物质或经济上的利己心激起的内部冲突、阶级斗争,是“社会动力学”的主要力量。马克思主义的惯用语句“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几近符合柏拉图的历史主义,也符合马克思的历史主义。柏拉图以下列顺序描述四个最显著的阶段或“政治退化历史的里程碑”,而且,同时是“最重要的……几个实际存在的国家种类”。完美国家之后出现的第一种是“荣誉政体”或“荣誉政制”,即追求荣誉与名声的贵族的统治;第二种,寡头政制,即富有家族的统治;“再其次是民主政制的产生”,这是自由的统治,这意味着不要法制;以及最后出现的“僭主政制……城邦的第四种也是最后一种疾病”。

    从最后的评论中可以看出,柏拉图把历史看作一种社会衰败的历史,似乎它是某种疾病的历史:患者是社会;而稍后我们将看到,政治家则应该成为一名医生(反之亦然)——是一位医治者,一位救世主。就像对某种疾病的典型过程的描述并非总是适合于每一个体患者一样,柏拉图关于社会衰败的历史理论也同样并不打算适用于每一个城邦的发展。但这种理论却想要描述几种主要的政体衰退形式最早由以产生的最初的发展进程,并描述社会变化的典型过程。我们察觉到,柏拉图旨在设计一个由一条进化规律支配的历史阶段体系;换言之,柏拉图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历史主义的社会理论。这个尝试经由卢梭而重振活力,并因孔德和穆勒、因黑格尔和马克思而风行于世;但是就那时可以获得的历史证据而论,柏拉图的历史阶段体系实际上与这些近代的历史主义者的任一体系几乎是一样的(其主要区别在于对历史过程的评价方面。贵族柏拉图谴责他所描述的发展,而这些近代著作家们则赞同这种发展,因为他们相信有一条历史进步规律)。

    在详细全面地讨论柏拉图的完美国家之前,我将简要概述一下他关于在四种逐步衰退的国家形式之间的转变过程中,经济动机与阶级斗争所起作用的分析。完美国家退化而成的第一种形式,即荣誉政制,也就是雄心勃勃的贵族们的统治,被说成是几乎所有方面都近似于完美国家本身。必须注意,柏拉图明确地认为,在实际存在的国家中的这种最好的而又最古老的形式,等同于斯巴达和克里特的多利安人的政制,而且,这两个部落的贵族统治的确在实际上代表着希腊最古老的实存的政治生活形式。柏拉图关于他们的各种制度的精彩描述,绝大部分是在他叙述最好或完美国家的几个特定部分之中给出的,荣誉政制同完美国家非常相似(通过他的认定斯巴达与完美国家二者之间具有相似性的信条,柏拉图成为我想称之为“斯巴达的伟大神话”——至高无上的斯巴达政体与生活方式的历久不衰而又影响甚巨的神话的最为成功的宣传者之一)。

    最好的或理想的国家与荣誉政制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后者包含着一种不稳定的因素;一度团结为一体的父权制统治阶级现在分崩离析了,而且就是这种分裂导致了下一步骤,导致向寡头政制的退化。分裂是野心带来的结果。“起初,”柏拉图提及热爱荣誉的年轻人时说道,“他听到他母亲抱怨说,她的丈夫不是统治者中的一员……。”因此他变得野心勃勃,并渴望着获得荣誉。但是,在引发下一步变化方面具有决定性的则是竞争性的和贪婪的社会倾向。“我们必须说明”,柏拉图说道,“荣誉政制如何变化成为寡头政制……甚至是一个盲人也一定看得出它是怎样变化的……正是财库毁掉了这种政制。”他们那些热衷荣誉的统治者们“开始想方设法炫耀和挥霍钱财,结果他们歪曲了法律,他们及其妻子违背法律……;而且他们力图在竞争中相互胜过对方。”以这种方式产生了最早的阶级冲突:在美德与金钱二者之间的冲突,或是在久已建立起来的采邑的简朴方式与新的财富聚敛方式二者之间的冲突。一旦富人们制订一种“取消所有那些其财产达不到规定数量者担任公职的资格”的法律时,向寡头政制的转变就完成了。“这种变化假如以恫吓和胁迫不能取得成功的话,就要由武力强制实施……”。

    随着寡头政制的建立,就形成了在寡头与较为贫穷的各个阶级之间存在潜在内战的一种状态:“就像患病的身体……有时处于同它自身冲突的状态……,这种有病的城邦也是如此。无论何时当一方或另一方设法从外界获得了帮助,一方从一个寡头统治的城邦获得帮助,或另一方从某一民主城邦获得帮助,它就陷于病痛且以最微不足道的借口发起内战。而且即使没有任何这种外界援助,这个有病的城邦不也是有时爆发内战吗?”这种内战产生了民主政制:“当贫民获得胜利,处死一些人……,把另一些人流放国外,而与其余的人按平等方式分享公民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民主政制就产生了……”

    柏拉图对民主政制的描述,是对雅典政治生活的一种生动逼真但又抱有极度的敌视态度,且极不公正的嘲讽,也是对大约在柏拉图出生的3年以前,伯里克利以一种至今从未有人超过的方式系统透彻阐述的民主信条的嘲弄。(伯里克利的纲领将在下面第10章中加以讨论)柏拉图的描述是一份精彩的政治宣传资料,而且,如果我们考虑到,例如,像亚当这样一个人,一位出色的学者和《理想国》的编辑者,未能抗拒柏拉图咒骂其母邦的言辞,我们就能够觉察到它已经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柏拉图对民主派人物的出现的描述”,亚当写道,“是整个文学领域内,无论是古代的或是近代的文学中,最壮丽华美的篇章之一。”而且当同一位作者继续写道:“把民主派人物刻划成人类社会的变色龙,这种描述成为这种人物的永久画像”时,于是我们看到,柏拉图至少成功地使这位思想家转而反对民主制,而且我们会产生疑问,当他的含有思想毒素的著作无人反对地呈现给那些资质较差的头脑时,已经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害……。

    似乎每当柏拉图的风格,若用亚当的话来说,成为一种“崇高的思想和形象与语言的**”时,他就急切需要一个幌子遮盖住他的论证中的破绽和漏洞,或者甚至是理性论点的完全缺失,就像目前这种情形一样。取而代之的情况是,他运用咒骂的言辞,把自由与目无法纪、自由与放纵以及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与秩序混乱混为一谈。民主派被描述为恣意挥霍而又俚吝、傲慢无礼、无法无天而又鲜廉寡耻,他们被描述为残酷好斗而如同捕获到的可怕野兽一般,耽于纵容一切异想天开的念头,仅仅为了寻欢作乐和无谓而龌龊的**而生活。(“他们像禽兽一样满足其口腹之欲”,这是赫拉克利特谈到这个问题时的说法。)他们被指责为视“崇敬为愚行……;他们把克制说成怯懦……;节制适度和有条不紊地安排用度,他们叫做吝啬和土气”,等等。“而且还有更多这类鸡毛蒜皮的琐事”,当柏拉图严辞咒骂的潮水开始减退之时,他说道,“这位老师畏惧和讨好他的学生……,而且老人迁就年轻人……以避免让人不快和显得霸道。”(是柏拉图这位学园老师把这些话假借苏格拉底之口说了出来,他忘记了后者从来没有当过老师,而且即使是作为一位长者,他也从来没有显得不得人心和专横霸道。他不是“迁就”年轻人,而总是充满慈爱之心地对待他们,例如对作为其伙伴和朋友的年轻的柏拉图就是这样。至于柏拉图本人,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不大愿意“迁就”他的学生们,并同他们一起讨论问题。)“但是一旦这种充分的自由达到顶点……”,柏拉图继续说道,“在市场上买来的男女奴隶们,就完完全全地同那些拥有这些奴隶所有权的人们一样自由了……而所有这些情况的累积效果是什么呢?公民们的心肠变得如此柔软温情,以致他们仅仅是看见受奴役的状态,就会气愤,而且不让任何一个人遭受屈从于奴隶制之苦,即使是以其最温和的形式也不行。”在这里,柏拉图毕竟向其母邦表示了敬意,尽管他是在无意之中这么做的。雅典的民主政制以仁爱之心对待奴隶,这将永远是雅典民主政制的一项最伟大的胜利,而且,虽然有像柏拉图本人和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哲学家的没有人性的宣传,他也注意到,它非常接近于彻底废除奴隶制度。

    柏拉图更重大的贡献是他对僭主政治特别是对向僭主政治的转变的描述,尽管这是出于仇恨之心。他坚持说,他所描述的是他亲眼所见的那些事物;无疑,这是影射他在老狄奥尼修斯,即叙拉古僭主的宫廷里的经历。柏拉图说,从民主政制向僭主政制的转变,是一位公众领袖极其容易地带来的,他知道怎样利用民主政制国家里富人与穷人二者之间的阶级对立,而且成功地建立起属于他自己的一支警卫队或一支私人军队。开始把他当作自由的捍卫者的人民,不久就会遭受奴役;而且接着他们必须为他而战斗,投入“他必定要煽动起来的接连不断的征战……,因为他使人民感到需要一位统帅”。随着僭主政治的建立,就发展到了这种糟糕透顶的国家。

    在《政治家篇》中,可以找到对于不同的政府形式的非常相似的概括论述,在那里柏拉图讨论“僭主和君主的起源,寡头政制与贵族政制的由来,以及民主政制的发轫”。我们又一次发现各种不同的实际存在的政府形式被解释为国家的真正楷模或形式的降格的摹本,被解释为完美国家即所有摹本的标准——据说在克罗诺斯即宙斯之父的远古时代曾一度存在过——的降格的摹本。一个区别是柏拉图在这里区分了六种降格的国家类型;但是这一差别并不重要,尤其是倘若我们记得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过,讨论到的四种类型并非详尽无遗,而且存在某些中间过渡阶段,就会清楚这一点。在《政治家篇》里,这六种类型是首先区分了三种政府形式,即一个人的统治、少数人的统治和多数人的统治,而后得出来的。三种政体的每一种接着又被分为两种类型,按照它们是否通过仿效和维护其古代法律,模拟“惟一真正的本原”,区分为其中一种是比较好的,另一种是比较坏的。以这种方式,三种保守的或合法的形式和三种**的或没有法律的形式就被区分开来;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保守形式的民主政体,按照其优劣次序,均属于合法的模仿。但是民主政体转变成为它的没有法制的形式,并进一步退化变质,经过寡头政体即少数人的没有法制的统治,变化而成一个人即僭主的没有法制的统治,后者就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过的那样,最为糟糕透项。

    僭主政体即最邪恶的国家,不一定是发展的终结,《法律篇》中的一个段落里讲明了这一点,这部分地重复了《政治家篇》的故事,并部分地与之联系在一起。“给我一个由一位年轻僭主统治着的国家”,柏拉图在那里大声疾呼,“……他有幸成为一位伟大立法者的同时代人,并因幸运的机遇与之相遇。神为他想为之造福的城邦所做的事情,难道还会比这更多吗?”僭主政体,即最邪恶的国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改革。(这一点可与上面引述的《法律篇》中的评论观点一致,即所有变化都是邪恶的,“除了邪恶事物的变化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疑问,柏拉图在谈及伟大立法者和年轻僭主时,一定想起了他自己及同年轻的僭主们进行的各种试验,而且特别是记起他对于改革小狄奥尼修斯对叙拉古的僭主统治的尝试。这些注定没有好结果的试验,将在后面加以讨论。)

    柏拉图分析政治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弄清一切历史变化的推动力量。在《法律篇》中,对历史的全面研究就是明确考虑到这个目的而进行的:“在这个时期里,不是有千千万万个城邦诞生出来……而且其中每一个不都是曾处于所有类型政体的统治之下吗?……假如能够做到的话,就让我们找出如此之大变化的原因。我希望因此我们可以揭示政制产生及其变化的奥秘。”作为这些考察研究的结果,他发现了这样一条社会学规律,即内部的分裂,由经济性的阶级利益的对抗激起的阶级斗争,是一切政治革命的推动力量。但是柏拉图对这条基本规律的系统阐述甚至走得更远。他坚持认为,只有统治阶级本身内部的反叛能够极大地削弱它,以致可以推翻其统治。“任何一个政体内的变化,无一例外地产生于统治阶级本身内部,而且仅仅产生于这个阶级成为纷争的中心场所之时”,这是在《理想国》中他的惯用语句;而且在《法律篇》中,他说道(可能是指《理想国》中的这一段话):“一个君主政体,或任何一种其他的政府形式,到底怎样才能被任何人而不是其统治者们本身摧毁掉呢?难道我们忘记了我们刚刚说过的话,即像前几天我们所做的一样,当我们谈论起这个问题时说过的话了吗?”这一条社会学规律,连同对经济利益是分裂的最可能原因的看法,成为柏拉图研究历史的线索。但是它还不止于此。它还是他分析建立政治均衡即抵御政治变化所需要的必备条件的线索。他假定,在古代最好或完美的国家里,这些条件都得到了实现。

    三

    柏拉图对完美或最好国家的描述通常被解释为一个进步主义者的乌托邦纲领。尽管他在《理想国》、《蒂迈欧篇》以及《克里底亚篇》中反复地坚持说,他是在描述遥远的过去,而且尽管在《法律篇》中的相似段落其历史含义明确无误,但人们还是经常假定,其意图是他要提供对未来的一种隐晦的描述。但我认为,柏拉图的用意就是他所讲的内容,而且,他的最好国家的许多特点,尤其是在《理想国》第二卷至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