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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导言:赋予历史的一种作用(2/2)

种任意性因素确实存在,对科学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这一点将在第VI、VII、VIII各节中详加考察。大部分科学家都难免要把几乎全部时间化在常规科学上,因为常现科学建立在这样一个假定之上:科学家了解世界是什么样子。科学事业的许多成就都是从科学界捍卫这个假定的决心中得来的,必要时还不惜付出相当的代价。例如,常规科学往往压制重大的革新,因为必然要打破它的一些基本成现。但是只要成规中有任意性因素,常规研究的本性又可以保证革新不会被压制很久。有时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本来可以用已知的规则和方法加以解决,但是虽经这个专业的研究集体中最有才能的人反复钻研,仍然不得解决。也有时,为常规研究制造的某一种设备不合要求,结果出现了反常,怎么努力也不能使之同科学上预期的现象相一致。在这样一些情况下,常规科学就会走入歧途。这时候——也就是当这一专业再也避不开那种破坏科学实践旧传统的反常现象时——就会开始那种非常研究,最后终于把这一专业引向一套新的成规,为科学实践提供一个新的基础。这种使专业的成规发生变革的非常事件,就是本文所说的科学革命。作为常规科学活动所受传统束缚的补充,革命是对这种传统的破坏。

    科学革命最显著的例子,是那些在以前科学发展中也经常被称为革命的著名事件。因此,在第一次直截了当地分析科学革命本质的第IX、X节中,我们将反复谈到那些在科学发展中同哥白尼、牛顿、拉瓦锡、爱因斯坦等名字相联系的重大转折点。这些历史事件,至少就物理科学而言,比大多数其他事件更能说明科学革命究竟是怎么回事。每一次革命都迫使科学界推翻一种盛极一时的科学理论,以支持另一种与之不相容的理论。每一次革命都必然会改变科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会改变同行们据以确定什么是可以采纳的或怎样才算是合理解决问题的标准。每一次革命都彻底改变了科学的形象,以至于最后我们不得不说,那个人们在里面进行科学研究的世界也根本变了。这些变化同几乎总是随之而来的争论一起,决定了科学革命的特征。

    研究一下牛顿革命或者化学革命,这种特征表现得特别明显。但本文却有这样一个基本论点;研究革命性不那么明显的其他事件,同样也可以得到这些特征。麦克斯韦方程对于受到影响的小小专业集体也同爱因斯坦方程一样地革命,从而也一样地受到抵制。创立另一种新理论如果触犯了某些专家的专门职权范围,也照例会激起他们同样的反应。对这些人来说,新理论意味着改变常规科学原来所遵循的规则。因此,新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指责他们所已经完成的许多科学研究。正因为这样,一种新的理论,不管应用范围是多么专门,都很少会、甚至永远也不会只是已知事实的累加。新理论的同化作用要求重新构思原来的理论,重新评价原来的事实,这个内在的革命过程很少是由一个人单独完成的,更不是一夜之间所能完成的。毫不奇怪,历史学家很难为这个漫长的过程标出确切的日期来,而他们的专业语汇却又总是迫使他们把这个过程看成是孤立事件。

    创立新理论,还不仅仅是对有关专业领域专家们的致命的冲击。支配常规科学的成规不仅指明了宇宙包含些什么实体,还暗示了宇宙不包含什么实体。由此可以得出——尽管这一点还要进一步讨论——象氧或X射线那样的发现,决不单单是为了在科学家世界的总汇中多增添一个项目。只要学术界重新评价传统的实验方法,取代它久已熟悉的实体观念,并在这个过程中改变它把握世界的理论框架,最后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除了在单一的常规科学实践中,科学事实和科学理论不能截然分开。正因为这样,意外的发现就不单纯是输入了一些事实,由于这些崭新的事实和理论,科学家的世界既有了量的丰富,也有了质的变化。

    这样来引伸关于科学革命本质的概念,下文将样加叙述。大家知道,引伸就会扭曲通常用法。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说新发现是革命的,因为,正是由于有可能把这些发现的结构同哥白尼那样的革命联系起来,我才觉得这个引伸了的概念有这么重要。上面的讨论表明,常现科学和科学革命这两个互补的概念将怎样在以后紧接的第区节中展开。本文其他部分安排另外三个重要问题。第XI节通过讨论教科书,看着科学革命为什么以前是那么难以发现。第XII节描述了常现科学者传统的拥护者同新传统的追随者之间在革命过程中的竞争。因此,这一节我们也考察了这样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一定程度上可以在科学探索的理论中代替那种科学中通常所熟悉的证实或证伪程序,科学界不同部分之间的竞争,其实不过是不断否定一种以前公认的理论或接受另一种理论的历史过程。最后,第XIII节将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通过革命而发展怎么能同看起来是科学特有的进步性质一致起来呢?对这个问题,本文只想提供一种答案的轮廓,这个答案还取决于尚待进一步探讨的科学共同体特点。

    某些读者肯定已在怀疑,历史的研究究竟能不能得出本书所要讲的那种根本观念上的转变呢?用逻辑两分法的全套武器可以表明: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历史是一门纯粹描述的科学,这一点我们说得实在太多了。但上面提出的论点却把历史说成是解释的、有时还是规范的科学。而且,我的许多概括还牵涉到关于科学家的社会学或社会心理学,而我的某些结论至少在传统上是属于逻辑学或认识论的。在前面的一段文字中,我可能会侵犯到现代影响很大的“发现的前后关系”同“论证的前后关系”之间的界限。混淆了不同的科学领域和科学上不同的重点,除了造成极大的混乱以外,还能有什么呢?

    思想上离开了这一类的界限,我们简直无法更了解它们的含意和力量了。许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这关系到认识的本质问题。现在我还是认为,经过适当的修正,这些界限仍然可以为我们说明一些重要的问题。但是当我试图把这些界限应用到我们获得、接受和消化知识的实际情况时,即使是广义的应用,也是非常成问题的。这并不是一些基本逻辑或方法论方面的界限,从而比分析科学知识更为重要,现在看来,这正是一套传统可靠答案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答案正是针对提出这种界限的那些问题的。这个逻辑循环绝不会使它们无效。但又确实使它们成为一种理论的组成部分,这样,它们也象其他理论一样需要仔细加以分析。如果它们的内容不仅是一些纯粹的抽象,那就必须看看把它们用到所要阐明的材料时其内容究竟怎样。难道科学史就不能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些现象,可以合理地要求把认识论用上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