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序(1/2)

    我的这些老的想法的形成,一部分来源于以前的科学训练本身,一部分则来源于我对科学哲学的历久不衰的业余兴趣。这些想法,不管什么样的教育作用,也不管理论上怎样言之成理,却怎么也不足以说明历史研究中所呈现出来的实际情况。但它们历来都是许多科学问题讨论中的基本原则,这就需要彻底揭穿它们貌似有理的假象。这么一来,我的专业计划就完全变了,先是从物理学转到了科学史,以后又从更直接的历史问题逐步回到了同哲学有更大关系的问题,而起初正是这些问题把我引向了历史。在我已发表的著作中,除少数几篇文章以外,本文还是第一次注重谈我早期关心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我也想通过本文向我自己和朋友们交代一下,最初我是怎样脱离科学的研究而走向科学史的研究。

    我第一次有机会深入探索下面提出的某些思想,是因为我在哈佛大学研究班中当了三年研究生。没有那一段自由时期,要转到一个新的领域就困难多了,甚至于根本办不到。那几年我把一部分时间用到科学史上。特别是我连续研究了亚里山大·柯依列(Alexandre

    Koyre)的著作,并第一次接触到爱弥尔·梅耶逊(Emile

    Meyerson)、海伦奈·迈兹热(Helene Metzger)和安奈里斯·麦尔(Annelies

    Maier)的著作。①这些学者出近年来其他大多数人更清楚地表明,在科学思想准则同今天大不相同的时期中,科学的思维可能是怎样的。虽然我愈来愈怀疑他们的某些历史解释,但他们的著作同A.O.勒沃乔伊(Lovejoy)的《伟大的存在之链》一起,对于我的科学思想史概念的形成,仍然是主要的动因之一。

    那几年我还化了很多时间探索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它们表面上同科学史没有什么关系,但现在却也象科学史一样提出了一些引起我注意的问题。我曾偶而从一条脚注中知道了让·皮亚瑞(Jean

    Piaget)的实验,他用这些实验阐明了成长中的儿童所感知的各个世界,以及他们从一个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的过程。②我的一位同事要我读一读感觉心理学、特别是格式塔心理学③的文章。还有一位介绍我看本杰明·李·沃夫(Benjamin

    Lee Whorf)是怎样考虑语言对世界观的作用。W.V.O.

    奎因(Quine)则为我解开了区别分析和综合的哲学之谜。④这是研究班所容许的自由探索,只有通过这样的探索我才能看到路德维克·弗莱克(Ludwik

    Fleck)的几乎没有人知道的专题著作《科学事实的出现和发展》(巴塞,1935年),此文先于我而提出了我的许多想法。弗莱克的著作同另一位实习生弗朗西斯.X.萨顿(Francis

    X.Sutton)的评论一起,使我意识到需要把这些想法置于有关科学界的社会学之中。读者将发现我在下文很少涉及这些著作或谈话,但我对它们的感激之情都超乎我现在所能复述或估价的。

    ①影响特别大的是柯依列:《伽里略研究》(3卷本,巴黎,1939年);梅耶逊:《同一和现实》,凯特·劳温伯格(Kate

    Loewenberg)译(纽约,1930年);迈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的化学学说》(巴黎,1923年),《牛顿、斯塔耳、波尔哈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O年);以及麦尔:《十七世纪的先驱者伽里略》(《后期经理哲学的自然哲学研究》;罗马,1949年)。

    ②这些实验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和过程,也是直接从科学史中涌现出来的,因此皮亚瑞有两组研究特别重要:《儿童的因果性概念》,马乔利·加贝因(Marjorie

    Gabain)译(伦敦,1930年),以及《速度观念和家居幼儿》巴黎,1946年)。

    ③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也有时译为“完形心理学”,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它认为心理现象的基本因素不是感觉,而是某种心理结构的“完形”,由个体内部固有的组成简单图形的能力所形成,即以主观的内在规律解释心理现象。这个学派最初在1912年产生于德国,后来扩展到物理、生物、经济等领域。——译者注

    ④后来约翰·

    B·卡洛耳(Job B.Carroll)收集了沃夫的文章编成《语言、思想和现实——本杰明·李·沃夫著作选》(纽约,1956年)。奎因的观点见于《经验主义的两个教义》,在他的《从逻辑观点看》(马萨诸基州,坎布里奇,1953年)一书中再版;第20~46页。

    在我作研究生的最后一年中,波士顿的洛厄尔研究所(LowellInstitute)请我去讲演,这使我第。次有机会测验。下我这个正在形成之中的科学观。于是产生了1951年3月间连续发表的八篇公开讲演,题目是《探索物理学理论》。第二年我开始讲授科学史本身,以后在差不多整整十年中,在一个我从未系统研究过的领域中讲课所带来的问题,使我没有什么时间把我最初产生的各种观点准确地表达出来。幸而这些观点证明,它们可以暗暗指明方向,也可以为我进一步讲授提出一套问题。因此,我得感谢我的学生来听这些宝贵无比的课,在这里既肯定了我的观点的生命力,同时也是一种卓有成效的交流方式。研究班结业以后,我所发表的绝大部分主要关于历史方面的研究,尽管表面上似乎各不相同,却都由这些同样的问题和方向统一起来了。有的课讨论了某一种形而上学在创造性科学研究中所起的必要作用。另外一些则检查了一种新理论的实验基础是怎样被人们积累起来并吸收进去的,这些人本来信奉一种绝不相容的旧理论。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课描述了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我在下文将称之为新理论或新发现的“涌现”。此外还讨论了其他一些这一类的问题。

    1958~1959年间我应邀到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由此开始了这个专题研究的最后阶段。这时我又一次有可能集中到以下所要讨论的问题上。特别重要的是,在一个主要是由社会科学家组成的团体中呆了一年,使我碰上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这样的团体同培育了我的自然科学家团体有什么不同呢?特别使我吃惊的是,各个社会科学家对于合理的科学问题和科学方法的本质,竟有那么多、那么深刻的显著分歧。无论从历史上或者从现在的认识上看,我都怀疑,自然科学工作者对这些问题是否就比他们社会科学界的同事们掌握更可靠、更稳定的答案。但今天似乎只是心理学家或社会学家们所特有的根本原则的争论,天文学、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的实践不知怎么总是激不起来。为了要找到分歧的根源,我认清了此后我称之为“规范”①的东西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我是把“规范”作为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在一段时期中它为科学工作者团体提出典型的问题和解答。一旦我的这个难点得到了解决,此文的草稿就迅速涌现了。

    ①规范,原文是

    paradigm。这个字来自希腊文,原来包含“共同显示”的意思,由此引出模式、模型、范例等义。特别是用在文法中,表示词形变化规则,如名词变格、动词人称变化等。作者在这个基础上用这个字来说明科学理论发展的某种规律性,即某些重大科学成就形成科学发展中的某种模式,因而形成一定观点和方法的框架。“规范”的译法比较接近于作者的原义。——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