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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浪漫主义的反作用浪潮(2/2)

迹象来说,最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行。这里面用一种诗意的想像烘托出光明环绕着夜之塔的境界。没有上述图象在心的人是想不出这个概念的。这首诗以及其他诗篇都充满着这种情调。

    这位诗人是如此地同情科学并沉醉于科学的概念,因之对于科学中的次级的原理便只能嗤之以鼻,而这种原理对科学的概念说来却是非常重要的。雪莱眼中所看到的自然还保持着它的美和声色。他所看到的自然本质上是一种机体构成的自然界,并以知觉经验的全部内容为张本而运行。我们完全习惯于对正统科学理论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所以这里面蕴含的对正统科学理论的批判便很难看清楚。

    如果说有人曾严肃地对待这一问题,那便是雪莱本人。

    此外,关于自然表象的混合问题,雪莱和华滋华斯的态度是完全相同的。他有一首题名为“白山”的诗,开头写道:急浪拍心灵,万物长流逝。

    波涛明灭微芒中,晦暗过处异彩生。

    奥义从此出,思维如泉蜿林中。

    古木啸风急,冲波绝壁惊。

    瀑布倒挂三千丈,咽幽流泉声不闻。

    雪莱这几行诗很清楚地涉及了某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可能是康德派的,可能是柏克莱派的,也可能是柏拉图派的。但不论你怎样解释,他在这儿总是强有力地证明了一个无所不包的包容统一体,它构成了自然本身。

    柏克莱、华滋华斯、雪莱对于科学中的抽象唯物论都十分坚决地从直觉上表示拒绝。

    华滋华斯和雪莱对自然的处理法存在着一个极饶趣味的区别。这一区别就正好提出了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雪莱认为自然似乎是被仙人点化了似的,在变化、分解、变形。他描写落叶在秋风前飞舞时说它有如幽灵趋避法师咒。

    他的“云”那首诗,灵感就是由水的物态变化而引起的。

    诗的主题是无尽无休、永恒不息、不可捉摸的事物变化:我变而不灭。

    这是自然的一个方面——不可捉摸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但表现为空间的运动,而且表现为内部性质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雪莱要把他的重点放在不灭之物的变化上。

    华滋华斯出生在荒瘠不毛的山峦之中,这些地方很少有季节的变化。缠绕在他心头的是自然无边无际的永恒性。对他说来,变化是持续不变的背景上偶尔发出的意外而已:海洋寂无声,远处忽闻希伯来人语。

    任何分析自然的理论体系都必须面对这两个事实:变化与持续。此外还有第三个相伴随的事实,我称之为永恒。山是持续的。

    但年湮代久以后就将浸融消失。如果有复生的山再起来,那也是一个新的山。但颜色则是永恒的。它像幽灵缠绕着时间,倏然而来倏然而去。不论到哪里,它永远是同一颜色。它既不能生存,也不能后死于任何东西,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就出现。但山跟时间与空间的关系则和颜色不同。

    在前一讲中我主要谈的是我所说的事物与时—空的永恒关系。这种讨论在我们进一步谈到持续的事物以前,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我们必须回想一下这种讨论步骤的基础。我主张哲学是对抽象概念的批判。

    它的作用是双重的:第一是从抽象的观点使抽象概念获得正确的相对地位,从而取得谐和。其次是用宇宙中比它们本身更具体的直觉来作直接的比较以完成它们,因而促进更完整的思想体系的形成。伟大诗人的证言正好是在这种直接比较上才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些诗句能流传千古就证明它们表现了一种深刻的人类直觉,洞察到具体事物的普遍性质中去了。哲学不像某些科学一样,具有自身的一套狭小的抽象概念体系,并自行改进,力求完整。哲学是考虑各种科学的学问,特别是要使各种科学变得谐和与完善。在这一问题上,它不但运用了各种科学的证据,而且运用了本身求证于具体经验的方式。它把具体事物提到科学面前来了。

    19世纪的文学,尤其是英国的诗歌,证明了人类的审美直觉和科学的机械论之间的冲突。雪莱生动地描述了盘桓在内在机体变化之上的永恒感官对象是如何地幻变莫测。诗人华滋华斯则把自然当成持续不变的场所,并认为其中包含着奥妙莫测的灵机。这里面还存在着他的永恒客观:陆地与海洋,未曾见此光。

    雪莱与华滋华斯都十分强调地证明,自然不可与审美价值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讲来,这种价值是整体对各部分的卵翼抚育累集起来的。因此,我们从诗人那里便得出一种说法:一种自然哲学必须研讨五种概念:变化、价值、永恒客体、持续、机体和混合。

    我们可以看出,19世纪初期文学上的浪漫主义思潮,正像一百年前贝克莱在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运动一样,都不愿局限于正统科学理论的唯物概念之中。在这一系统讲演中,当我们谈到20世纪时,我们将看到,科学本身在内部发展的驱使下,也有一个改组概念的运动。

    假如我们没有确定这种概念的改组是在客观主义的基础上进行的,还是在主观主义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就没法进行讨论。所谓主观主义的基础,指的是一种信念,它认为:我们直接经验的本质是具有这种经验的主体在知觉上的特征所产生的结果。换句话说,这种理论认为,被感知的印象不是一般独立于认识行为以外的一批事物的局部观,而是认识行为所显示的个体特征。因此,认识行为的多样性所共有的东西就是与之相连的判断。同时,虽然有一个共同的思想世界和我们的感性知觉相联系,但却没有一个共同的世界作为思想的对象。我们所思索的是一个共同的知觉世界,它可以毫无区别地应用到只属于个人的个体经验上。这种观念世界最后将在应用数学的方程式中获得完整的表现。这是极端的主观主义论点。自然也有一种中间派相信知觉经验确实可以把一个共同的客观世界告诉我们;但被感知的东西只是现有世界的产物,其本身并不是共同世界的要素。

    还有一种客观主义的论点。这种理论认为我们感官所感知的实际要素本身就是共同世界的要素。现存世界是事物构成的一个复合体,其中包括我们的认识,但又超于我们的认识之上。根据这种看法,被经验的东西应与有关它们的知识分别开来。由于知识依赖着事物,所以事物为认识铺平了道路,而不是认识为事物的存在铺平了道路。要紧的是被经验的实际事物,进入一个超越于认识之上但又包括着认识的共同世界之中。中间派主观主义者认为被经验的事物只是由于它们依赖于认识行为所在的主体,才间接地进入共同世界。客观主义者则认为被经验的事物和认识的主体在平等地位上进入共同世界。在这几次讲演中我将根据我个人的看法讨论适应于科学与人类具体经验的需要的客观主义哲学的中心内容。我们先不详细地批判各种形式的主观主义所引起的困难:大致说来,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可靠的理由有三个。第一个困难是由于直接探询知觉经验而引起的。从这个探询中可以看出,我们是处在色、声以及其他感官对象所组成的世界之内,这些感官对象在时间与空间中与持续的客体如石头、树、人体等相联系。我们本身看来也和其他被我们感知的事物一样,是这个世界中的要素,但主观主义者,甚至连温和的中间派主观主义者也认为上面所说的这种世界以一种直接超越于朴素经验之上的方式依赖于我们,但我认为最后还是应当诉诸朴素的经验。这就说明我为什么要这样强调诗歌的证据。我的看法是,在感性经验中,我认识的东西离开并超越了我们自身的人格。但主观主义者则认为在这种经验中,我们只知道自己的人格上发生的事情。中间派主观主义者则把我们的人格置于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和他所承认的共同世界之间。在这种人看来,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处在我们人格后面的共同世界,由于对人格施加压力所产生的一种内在紧张状态。

    我不相信主观主义的第二个理由是根据某些特殊的经验内容。历史知识告诉我们,地球上曾经有许多世纪,据我们所知根本没有生物存在。同时也告诉我们,有许多恒星系统的详细历史一直还在我们的知识领域之外。就说地球与月亮吧。试想地球内部和月球的另一边到底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我们的知觉让我们作出这样的推论:在星球上、在地球的内部、在月亮的另一边,都有事情在发生着。同时也告诉我们在远古的世纪中也有事情在发生。但这许多看来肯定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有些是不知道详情,有些是根据推论的证据复构出来的。在个人经验的这种内容前面,我们很难相信被经验的世界是我们自己人格的一种属性。我的第三条理由是根据行为的本能。如果感性知觉可以对处在个体以外的事物提供知识,那么行为似乎就被导入了一种自我超越的本能。行为超出了自我而进入已知的超越世界。唯有在这里,终极目的才有其重要性。因为这不是中间派主观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由后面推动并进入隔膜而不可认识的世界中的行为。这是对已知世界的既定目的的行为,但却又是超越自我和处于已知世界以内的行为。因此,已知世界超越了认识它的主体。

    有些人企图对物理学上最近出现的相对论作出一个哲学解释,主观主义的说法在这些人中十分流行。感性世界依存于个别感知者的说法,似乎更容易说明其中所包含的意义。除了那些认为自己单独在虚无之中能构成整个宇宙的人以外,所有的人都需要回溯到某种客观主义的论点上去。我很难理解,如果没有感性的共同世界,思维的共同世界何以能成立。

    这一点我不打算细谈,但没有思想的超越或感性世界的超越,我就很难看出主观主义者怎么能避免其限于自身的状态。中间派主观主义者似乎也不能从他那背景中的不可知世界得到任何帮助。

    实在论与唯心论之间的区别和客观论与主观论之间的区别不同。实在论和唯心论者都可能从客观的观点出发。他们都承认从感性知觉中所认识的世界是超越于个别感受者之上的世界。但当客观唯心主义者分析现存世界所牵涉的实在性时,就发现认识的精神作用在某种方式下完全包含在每一个细节中了。但实在主义者则不承认这一点。所以这两种客观主义,不到最后的形而上学问题时是不会分家的。两者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这就是我为什么在上一讲中说我采取了一种临时的实在主义的缘故。

    过去有人认为客观主义的理论必须接受古典的科学唯物论以及其简单空间位置的说法,因此客观主义便受到歪曲。根据这种说法,我们必须认为有第一物性和第二物性的区别。因此,处理感官对象这种第二物性便须从主观主义的原则出发。

    这是一种动摇不定的论点,很容易被主观主义批判论所俘掳。

    如果我们把第二物性包括在共同世界中,那么我们的基本概念就必须有一个彻底的重新组合。我们的经验中有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我们对外在世界的理解绝对必须依靠人体内部的事素。在人体上施以适当的技巧后,便几乎可以使他感到或不感到任何东西。有些人提出意见说,人身、大脑和神经在这完全虚幻的世界当中似乎是唯一实在的东西。换句话说,他们用客观主义的原则来对待人体,而以主观主义的原则来对待世界的其余部分。这是说不通的。尤其我们应当记住现在作为证据的是经验者对他人身躯的知觉。

    但我们必须承认,人身这种机体的状况,调节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因此,知觉统一体必然是身体经验的统一体。当我们认识到身体经验时,就必然认识到整个时—空世界反映在人体生活中的各方面。这就是我在上次讲演中所提出的问题的解答。我不打算再重复了,只是提醒读者一下:在我的理论中,必须完全放弃“事物在时—空中的基本形式是简单位置”这一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讲来,每一件事物在全部时间内都存在于所有的地方。因为每一个位置在所有其他位置中都有自己的位态。因此,每一个时—空的基点都反映了整个世界。

    一般对于时间与空间的观念都事先假设有一定的简单位置,如果通过这种观点来理解我的理论,这说法便说不通。但如果从朴素的经验出发,这便是一种明显事实的转述。你本身在某一个地方感知事物,你的感觉便发生在你所在的地方,并且完全从属于你身体机能的发生方式。你的身体虽像这样在某一个地方发生机能,但却为你的认识展示出一定距离以外的环境中的一个位态。对这位态的认识逐渐地变为一般的知识,知道你的身体以外有事物存在。假如这种认识带来了超越世界的知识,就必然是躯体生命将宇宙中的一切位态统一在自身之中了。

    这一说法跟想像力丰富的作家如华滋华斯、雪莱等人的自然诗中栩栩如生地表达出来的个人体验完全吻合。事物“未尝或离”的直接呈现是华滋华斯的固执概念。这个理论的实际效果解除认识的精神,使它不成为经验统一体的必要基础。在这儿,经验统一体存在于事件的统一体之中,伴随着这种统一体可能产生认识,也可能不产生认识。

    在这一点上,我们又回到了原先探讨华滋华斯与雪莱的诗人领悟力所提供的证据时发现的那一个大问题。这一个问题已经扩展成为一批问题。与颜色、形状等永恒客观不同的持续事物是什么呢?它们何以能存在呢?它们在宇宙中的地位与意义怎样呢?换句话说:自然秩序中的持续稳定性的地位是什么?有一种概括的答案将自然及其本身背后的更大的实有连系起来。这一实有在思想领域中具有许多名称,如绝对、梵天、天道、上帝等。但描叙最后的形而上学真理并不属本讲演的范围。我所要说的只是有一种信念认为自然中存在着上述的秩序,而另外还有一种简易的假定,认为有一种终极的实有存在;为了消除迷惑,可以在一种不可解释的方式之下求助于这一实有。如果有一种总括的结论从前一种说法一下子跳到后一种说法,便是拒绝理性体现其自身的权利。

    我们必须探讨一下,自然在其本身的存在这一事实中,是不是表明它可以为自身作解释。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单单说明事物是什么,就可能包含解释的因素,而说明事物为什么是这样。这种因素涉及的深度可以超出任何能清晰了解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说法都必将以一种终极的武断说法终结。我的要求是这样;我们模糊地认识到,有一个境域是超出于我们清晰的认识能力之外的,作为理论出发点的终极武断事实,应当能显示出和这个境域同样的实有的普遍原则。

    自然表明其本身体现了一种服从着决定论条件的机体演化哲学。像空间的度数、自然法则、受因果制约的持续实有(即体现这些自然法则的原子和电子)等都是这类的条件。但这些实有的性质及其时间性与空间性,都必然表现出这些条件的武断性是超越于自然本身以外的更广阔演化的结果。自然在这一演化之中只是一个有限的样态。

    一切实在的东西的性质中都普遍存在着一个固有的事实,即事物的转化;也就是从一个事物转化为另一个事物的过程。这种过程并不仅是分立的实有作直线式的演进。不论我们怎样确定一个受因果制约的实有,在我们的第一次选择中总是预先假定了某些东西的更狭窄的决定条件。同时在我们第一个选择之后也必然有一个更宽广的决定条件存在。第一个选择经转化后渐次变入这一决定条件。自然的一般位态是演化的扩张。某些名为事件的统一体都是事物实际性的发生态。像这样发生出来的事物又应当如何描述呢?这种统一体要是称为“事件”,便会使我们注意到与实际统一体相结合的固有转化性。但这个抽象的字眼并不能充分描述事物实在性本身的情况。我们只要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任何观念本身都不能自足。因为在各个事件中具有一定意义的观念必然代表着在实现过程中起作用的某些东西。因此,没有任何一个字能充分说明它。从另一方面说来,又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不表达出来的。我们只要想一想诗对我们实际经验的表达,就会理解到价值、成为价值、具有价值、本身成为目的、变成自为的事物等等,对于最具体的实际事件说来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省略。

    我把“价值”这个字用来说明事件的内在实在性。同时,在诗人的自然观点中也到处都充满了价值因素。

    我们只要把人生过程中到处都可以认识到的价值转移到体现过程本身的经纬中去就行了。华滋华斯的自然崇拜的秘密就在于此。因此,体现过程本身就是价值的达成态。但单纯的价值是不存在的。价值是限制的产物。

    因此,肯定而有限的实有便是形成达成态的选定样态。但除开形成个别的实际事物以外又没有其他的达成态。光是把现有的一切混在一起便会形成一种不定性的“不存在的实有”。但实在性体现的地方是持续的、不可转化的和实际的实有。

    这种实有受到了限制,只能形成它们本身而不能形成别的东西。科学、艺术或创造性活动都不能脱离持续的、不可转化的和有限制的事实。事物持续性的意义在于它自己保持住自为的有限达成态。持续的东西都是有限的、阻碍的和不可入的;它在环境中显示出自身的位态。但它并不是自足的。所有事物的一切位态都参与到它的本质中来。它只有把自身所在的那个更大的整体汇合到它本身的界限中才能成为其自身。

    反过来说,它也只有在本身所在的环境中安置自己的位态,才能成其为本身。演化问题是价值持续形态的持续谐和转入超出其本身的较高达成态的发展过程。审美的达成态交织在体现过程之中。一个实有的持续代表着有限审美成就的达成态,虽然当我们追溯到它本身之外的外在效果时,它可能代表着一种审美的失败。

    纵使从它内部来看,也可能代表着较低级的成就和较高级的失败之间的冲突。

    这种冲突便是瓦解的预兆。

    如果要对持续客体的本质以及其所需要的条件作进一步的探讨,就将牵涉到19世纪下半期盛行的演化理论。在这次讲演中,我要说明的问题是浪漫主义反作用浪潮时期的自然诗是为自然的机体观而发出的一种抗议,同时也是抗议把价值排斥于事实要素之外的做法。从这方面看来,浪漫主义思潮可以说是贝克莱主教一百年前提出的抗议的复活。浪漫主义反作用浪潮是为价值而发出的一种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