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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论中的反传统—《客观知识》中译本序(1/2)

    研究中心的转移

    在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初,卡尔.波普尔从社会研究重新回到了科学哲学。《客观知识》一书就是他在这一时期的一些主要论文和讲演的集子,其中只有两篇是较早时候写的。这些文章大部分已经发表过。有许多课题表现了作者精神兴奋点的稳定性及其哲学思想的持续性。例如,归纳问题,理论与观察的关系问题、科学与真理问题、知识与批判问题,它们的价值对于波普尔来说与时间流程无关。但更突出的是,出现了新的智力兴趣和新的思想倾向。这本书标志着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从孕育发展成完整的系统,标志着批判理性主义从方法论和认识论扩展到本体论。其中关于世界3的理论和知识的进化论观点是最引人注目的。与此相关,从生物学观点研究人类语言也是一个方面。

    本书的思想倾向非常鲜明:反对主观主义知识论,提倡客观主义知识论。它作为绝交书,表现了同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常识知识论传统相决裂,表现了对支配西方哲学的主观主义进行批判。波普尔认为:知识不是任何信念,也不是不变的观念,而笛卡儿、洛克、贝克莱以来的传统却把知识当作特别可靠的信念。波普尔把传统思想分析为一连串等式:P被感性经验证实或证明=我们有充足理由相信P=我们相信、判断、断定、同意或知道P是真实的=P是真实的=P。简单地说,“我知道”、“我思”等于知识,由此引出结论说:主观主义知识论的主要错误之一在于它以为没有读者就没有书。不仅如此,波普尔还认为,传统认识论在研究方向上错了。它集中于研究主观知识,这是偏离了正题。他主张,对于认识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研究客观知识。①

    ① 参见《客观知识》前言和第三章。

    波普尔的知识论有两个基本思想,即:知识是客观的,本质上是猜测性的。书名本身强调知识的客观性,即世界3的存在。这里所谓的知识的客观性不同于唯物主义的理解,并且他还把客观知识置于多元论框架之中而反对一元论。波普尔自称他的许多工作是捍卫客观性,向主观主义观点进攻或反攻。按照这个说法,这本论文集就是哲学竞争的纪实,关系到知识论的发展方向。他本人为此而感到骄傲,而他的对手则从此窥察理论上的漏洞。他们之间的许多争论引起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浓厚兴趣。

    在《客观知识》中,物理学的影响仍然很明显,尤其对主观主义的批判进到了物理学思想领域,不过比起生物学的影响已有逊色。知识背景的色彩在变换。达尔文主义的幽灵到处出现。达尔文主义与一种知识理论全面地结合为整体模式,而不是当作比喻,也不是形象性联想。知识作为进化的成果而进入进化论,成了进化长链中的一环。达尔文主义进化论又作为一种形式而包含在知识增长的逻辑之中。在波普尔哲学中,客观知识,猜测性知识与进化知识合而为一,它们是知识的本体论、方法论和进化论的结合,并且以后者为基础。无论与传统哲学还是与逻辑经验主义和历史学派科学哲学相比较,波普尔对知识的逻辑和历史两个方面关系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关于知识的两类问题

    要准确地把握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观点,了解他的思考方式极其重要。波普尔深知这个道理。为了使别人理解他自己的见解,他总愿意说明自己是怎样进行思考的。在传播客观知识理论的时候,他也这样做了(例如,参见第二章和第三章)。他声称,象许多其他哲学家一样,他非常注重区分关于知识的两类问题:一方面,知识的起源或历史的问题,另一方面,它的真理性、正当性和“辩护”的问题。不把这两类问题区分开来,常常使哲学家陷入思想混乱之中。

    波普尔重申其成名著作《研究的逻辑》的结论,强调对正当和逼近真理的问题的逻辑研究比发生学的、历史的甚至心理学的研究要重要得多,它们在逻辑上无条件地先于后一类问题。他在该书中写过:科学认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的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有关。这个观念不仅在他那里得到应用,而且在三十多年之后有了明显的发展。按照波普尔的观点,两类问题或者两类研究的区分乃是一把钥匙,不掌握它,面对三个世界理论或世界3理论,面对进化论的认识论,就难以入门。

    波普尔要求首先要严格区分两类问题。这样的区分有多种多样的表述形式。除了上述的以外,在《客观知识》中还说到逻辑的问题与事实的问题、逻辑的问题与心理学的或社会学的问题、逻辑的问题与来源或历史的问题、产物本身问题与产生问题,结果问题与创造过程和方法的问题,等等。这些两两区分有着对应性。其次,波普尔认为,逻辑的问题、产品问题、结果问题更为基本,更为重要。他曾表示坚决主张认识论的主导观念是逻辑的而非事实的。这就是说,两类问题有不同的地位,再次,研究逻辑的问题、产品问题、结果问题有其优越性,有助于理解另一类问题。这三个论点来自于生物学研究。把它们应用于知识可具体表述如下:(1)要区分个人对科学知识生产的贡献问题与科学理论和科学论据等的结构问题。(2)研究产品比研究生产重要得多,即使是为了理解生产及其方法。(3)通过研究理论以及支持或反对理论的论据,或一般地说通过研究产品,可学到很多有关行为和心理学的东西。

    与逻辑经验主义者或拉卡托斯相同,波普尔也把科学发现的逻辑同科学发现的心理学或社会学严格区别开来。但是,在他那里有着鲜明的特色。他把这种区分一方面与生物学方法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又与世界3理论联结起来。他所注重的是:把生物学方法用于研究世界3。他相信这么做是有效的。早在三十年代考虑“经验基础”问题时,他曾指出:“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的心理学方面与它的逻辑方法论方面清楚地分开,我想在这里也能找到一种解决办法。”①在有关世界3问题上,他得出两个有独创性的结论。一个结论说:世界3客体一方面是人造的,另一方面又是客观的、部分地自主的。另一个结论说;知识的客观性、猜测性是知识论的主导方面,而进化论可构成知识论的基础。研究知识的起源可向认识论提供必要的例子和提出问题。但是,起源的问题是另一类问题,是事实的、历史的,而不是逻辑的。他对笛卡儿和贝克莱以为观念的起源保证真理的主张持否定态度。

    ① 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1968年英文版,第44页。

    客观知识

    区分知识的两类问题,在逻辑上以理解知识本身为前提。波普尔一再强调,重要的是:区分主观意义的知识与客观意义的知识。主观知识是由某些天生的动作意向以及某些意向的获得改变所组成,或者说,是由以一定方式行动、相信一定事物、说出一定事物的意向所组成。它包括具体精神气质,尤其期望的精神气质,包括世界2思想过程以及与之相关的世界1大脑过程。客观知识是由说出,写出,印出的各种陈述组成,如科学知识是由问题,问题境况、假说,科学理论、论据等组成。客观知识包括思想内容以及语言所表述的理论内容,它们出现在杂志,书本,图书馆等一定环境之中。波普尔对所谓“客观的”这个词的用法不同于康德。那不是指可证明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意念的,而只是说的能被主观间相互检验,指非私人的意义。波普尔声称,说到“人类知识”时只取“知识”一词的客观意义或非私人的意义(参见第八章)。

    于是,在波普尔看来,存在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是包括物理实体和物理状态的物理世界,简称世界1。第二世界是精神的或心理的世界,包括意识状态、心理素质、主观经验等,简称世界2。第三世界是思想内容的世界、客观知识世界,简称世界3,波普尔主要致力于为世界3的客观性,自主性和实在性作辩护。

    世界3客体具有客观性特征。它可处在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之中,包括逻辑等价性,可演绎性,可相容性、不相容性等关系。它可成为一个可能的批判对象。客观思想内容是在合理的优良翻译中保持不变的东西。与世界2思想过程不同,世界3思想内容是抽象的客体,而不是具体的,它们处于逻辑关系之中,而不是联系着大脑过程。理论的逻辑结果特别标志世界3思想内容的特征,以至于可把理论的抽象思想内容看作是它的逻辑结果的集合。简单地说,世界3客体可以通过批判而得到改进,而这种批判可能是抱合作态度的,可能来自同原有观念毫无关系的人们,另一方面,世界3客体可以引起人们去想,去做——这就是世界3客体的客观性的论据。①

    ① 波普尔后来在“三个世界”—文中系统地发挥了这些论点,见S.M·麦克马林编:《论人类价值》,1980年版。

    知识的客观意义可与蜜蜂酿的蜜相类比。(1)它们是产品,人生产知识好比蜜蜂酿蜜。(2)它们可贮存,知识贮存在书本或图书馆中好比蜂蜜贮存在罐子里。(3)它们可供消费,尤其自己的产品可供同伴消费,或者自己消费同类者生产的产品。(4)产品生产者也是这产品的消费者,生产知识,理论者也是知识、理论的消费者。这就是说,知识象蜂蜜一样是客观的(参见第八章)。

    波普尔时常把世界3的客观性和自主性连在一起来谈。他提出,一本书之所以为书,既不在于思想动物的创作,也不在于实际曾被读过或被理解过,而只要可被解读就够了。书包含着真的或假的、有用的或无用的内容,这是客观知识。于是,柏拉图式的自在的书、自在理论等,一句话自在性,既联系着世界3的客观性,又联系着它的自主性。自主性思想是世界3理论的中心思想:世界3虽是人的创造,但部分是自主的,是一个有一定程度自主性的领域。所谓自主性,意味着独立存在或不可还原性。自主性的判定标准在于:存在自身固有的特性或规律,它们是其他领域(或对象)所没有的,这些特性或规律原则上不可断定为已给的特性或规律。世界3的特性和规律既不是物理的,也不是精神的,并且还不能还原为物理的或精神的。世界3客观上有迄今没有人想过的问题和推论。人们可以发现它们,但总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和没有预见到的,世界3一旦在理论上存在,就开始有自己的生命和历史。实际上,客观知识世界大部分是实际出版了的书籍和已提出的论据的意外副产品,连作为世界3客体的语言本身也是为了其他目的而活动的意外副产品。

    波普尔的另一个主要论点是世界3的实在性。他认为,世界3客体的实在性不仅在于它们在世界土中的物质化或具体化,而且在于它们可引导人们去生产其他世界3客体,并作用于世界1,所以,未具体化的世界3客体也可以是实在的。关于实在性的判定标准,主要在于相互作用。他声称,一个东西同世界1的相互作用(即使是间接的)乃是称其为实在的决定性论据。换句话说,凡是实在的东西,就是直接或间接地对物理客体,尤其是对易于操纵的基本的物理客体,具有因果作用,特别是具有某种事出有因的效果。世界3客体对我们、对世界2经验并进而对世界工大脑,物理客体,具有事出有因的效果,所以是实在的。这就象物理主义者所称的物理力、力场是实在的一样。波普尔的思路是,从易于肯定的物理客体出发,它们是实在,再凭借因果关系,世界3客体通过世界2对物理客体发生有效作用,所以它们也是实在。这样,通过论证世界3客体(如科学理论)对世界土的影响而确立了它的实在性。在第三章中,作者用两个思想实验作了说明。

    所有三个世界都是实在的,都以相互作用为论据。但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不同,从而用作论证的说明有着微妙的差别。为了避免循环论证,三个世界之中必须有一个世界的实在性不依赖于与其他两个世界的关系而得到说明,只有由它自身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