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节 费希特(2/2)

18世纪的、或是19世纪的或是20世纪的人而必然会有所不同。我们在20世纪知道18世纪和19世纪是怎样看待这些事物的,而且我们知道他们的观点不是我们所能分享的观点。我们把它们称之为历史的错误,而且我们能够指出要摒弃它们的理由。我们能够很容易设想,有关中世纪历史的著作写得要比它在18世纪里所写的更好;但是我们却不能设想它写得比它在我们自己的时代里所写的更好,因为如果我们对于它怎样才能写得更好具有一种明晰的观念的话,我们就应该处于一个能把它写得更好的地位,而这种能把它写得更好的办法就会是一桩既成的事实了。所谓现在,就是我们自己的活动;我们在进行这些活动,同时也知道怎样活动;因而,从现在的观点看来,在实然和当然、实际和理想二者之间必然有一种吻合。希腊人在努力要成其为希腊人;中世纪在努力要成其为中世纪;每个时代的目的都是要成其为它自己;因而,现在在它总是成功地成为了它在努力要成为的那种东西的意义上,便总是完美的。这并不蕴涵着历史的过程再也没有更多的事情可做了;它只是蕴涵着到目前为止,它已经做了它所想要做的事,而我们却无法说出它下一步要做什么。

    (2)先验地构造历史,这一观念似乎是很愚蠢的;但是费希特在这里是在追随着康德的发现,即在一切知识里,不论是哪种知识,都有apriori〔先验的〕成分。在知识的每一个领域里,都有某些基本概念或范畴,和与它们相应的某些基本原理或公理;它们都属于那种知识类型的形式或结构,而且(按照康德的哲学)并非得自经验的题材而是得自认知者的观点。所以在历史学中,知识的一般条件就是得自认知者被置于现在这个地位上这一基本原则,而且是正在以现在的观点观察过去。对历史的直觉的第一条公理(用康德的术语来说)就是,每一桩历史事件都被定位于过去时代的某个地方的。这并不是历史学家在他的研究过程中从经验里面所发现的一种普遍作用,它是历史知识的apriori〔先验的〕条件。但是按照康德有关范畴格局的学说,时间一关系就是格局或概念关系的事实表象:因此,前后的时间一关系就是逻辑的前件与逻辑的后件的概念关系中的一种格局。在时间之中各种事件的整个世界,就是这样的逻辑关系或概念关系的世界的一种格局化的表象。费希特所试图探测作为各个历史时期在时间上相续的基础的概念格局,因此就是康德关于范畴格局的学说完全合法地应用到历史学上来。

    毫无疑问,这是对费希特多少有点软弱无力的辩护。这等于说,如果他对历史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的话,他也只不过是遵循康德所犯的一种更广泛的愚蠢的错误而已。但是把这些见解称之为愚蠢的错误的任何人,都自命对逻辑的序列和时间的序列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比康德或费希特懂得更多。自从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说过,时间就是永恒在移动着的形象,哲学家们大多同意在这两种东西之间有着某种关系,而一个事件借以在时间中导致另外一个事件的那种必然的序列,则是以某种方式在性质上与一种事物在一个非时间的逻辑系列中借以导致另一种事物的必然序列是同样的。假如这一点被否定了,又假如认为时间的序列和逻辑的内涵彼此之间毫无联系,那末历史的知识就成为不可能的了;因为随之而来就是,我们永远无法谈到任何事件“一定已经发生过”;过去是永远不能作为一种逻辑推论的结论而出现的。如果时间的系列只是一堆毫不衔接的事件,我们就永远也不能从现在回过头去论证过去。但历史的思维恰恰在于是以这种方式回过头去论证;因此它根据的就是这一假定(或者,像康德和费希特所会说的,根据一个apriori〔先验的〕原则),即在一个时间系列的各种事件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从而一个事件便必然导致另一个事件,于是我们就能够从第二个事件回过头去论证第一个事件。根据这一原则,事物的现状就只能以唯一的一种方式产生,而历史学就是分析现在以便看出这个过程必然曾经是怎样的。我不是在为费希特用以重建他自己时代的过去历史的那种特殊方式而辩护;我认为它是非常错误的,而且它那些错误(就其是原则的错误而论)则是由于他遵循着康德,过分尖锐地划分了知识中apriori〔先验的〕成分和经验的成分。这就使得他认为,历史根据一种纯粹先验的基础而不依靠文献的经验证据就可以重建起来。但是就他坚持一切历史知识都包含着先验的概念和原则而言,则他是正确的;而且他对历史的性质理解得要比那些嘲笑他的人们更好,因为他们认为历史纯粹是经验的。

    有一个方面,费希特的历史哲学对康德的历史哲学作出了一个重要的进步。在康德的历史哲学中有两个概念是被历史本身所预先假定的:(1)自然的计划,它被设想为是在它的执行之前就已事先形成了的某种东西;(2)人性及其激情,它被设想为是这种形式在其中得以实现的材料。历史本身就是把这种预先存在的形式加之于这种预先存在的材料之上的结果。这样,历史的过程就不被设想为是真正创造性的,它仅仅是把两种抽象加在一起而已,而且也没有试图表明何以这两者就要合在一起,或者确实这二者中的任何一个(且不说两个)就应当存在。康德的理论,事实上是基于许多不相联系的假定的,而它却一个也不想要证明其为正当。费希特的理论则在逻辑上要简单得多,而且它受到不必要地在增加各种实体的这种责难也要少得多。在历史开始以前,它所预先假定为必须的唯一东西,就是概念本身及其本身的适当逻辑结构和该结构中各种成分问的动力关系。历史的推动力恰恰就是概念的这种动力运动,因此在费希特这里并不是有两种东西:即一种计划和一种推动力,而是只有一种:计划既是一种动力计划(概念的逻辑结构),它就提供了它本身的推动力。这种费希恃式的发现的成果,是在黑格尔的身上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