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1/2)

    任何增加银币的措施,或建立保证支付银币的信用的措施,都是徒劳的。银币的价值已比从前跌了许多。土地的价值则有所提高。白银会丧失因为充当货币而增加的价值。

    国家的实力和财富,是由人口和国内外货物的储存量构成的。人口和货物储存量依赖于贸易,而贸易又依赖于货币。由此可见,要比其他国家富强,就要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货币,因为倘若没有货币,法律再好也不能使人得到雇用,也不能使农业、制造业和贸易得到发展。

    人们一直在采用各种方法来保存和增加货币,但这些方法以及上面提到的方法却很难实行,即使实行起来没有困难,其作用也很小,根本不能提供足够的货币来改善国家的状况,或象其他国家那样扩大贸易。

    扩大保证支付货币的信用,必须与所拥有的货币数量成一定比例。既然我们拥有的货币很少,扩大信用也就很有限。

    我们应该考虑是否可以用白银以外的其他货物充当货币,只要这种货物不易损坏,使用起来方便。

    很显然,根据第一章所叙述的货币的性质,任何其他货物只要具有货币所需要的特性,即不易损坏,使用起来方便,就可以按照其自身的价值充当货币。白银之充当货币,井非由于人们的一时喜好;它被当作货币,是因为人们认为它最适合于这一用途。

    我将试图证明,人们可以用另一种东西充当货币,同白银相比,这种东西在更大程度上具有货币所需要的一切特性,并具有白银所没有的另一些特性,尽管苏格兰出产白银,但还是应该用这种东西充当货币。用这种东西充当货币,人民将得到雇用,国家的状况将得到改善,制造业和国内外贸易将得到发展,国家将由此而富强。

    我希望我的建议是稳妥而切实可行的,从大的方面来说,将给整个苏格兰带来利益,从小的方面来说,将给每个苏格兰人带来利益。

    由于我将证明我所提出的那种东西比白银更适于充当货币,因而在论述建议本身以前,我将先说明银币的一些缺陷,说明银币并不具有,而且也不能满足货币所要求的那些条件。

    货币是货物价值的尺度,是据以交换货物和用来支付契约的价值。

    货币并不象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抵押物。货币是已被支付或订约将被支付的价值,接受者在需要时将能够用它购买到与自己所出售的货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同的货物,或用它购买到与自己所出售的货物价值相等的其他货物。货币是最可靠的价值,无论是用它来接受货物或签订契约,还是用它来衡量货物的价值,情况都是如此,因为货币的价值最不容易发生变化。

    银币的价值比其他货物的价值易变,所以它不那么适于充当货币。

    由于地方长官有权改变银币的面值或成色,因而白银也就丧失了适于充当货币的主要特性。在货币面值或货币成色经常变化的国家,用货物订约比用货币订约更可靠。举例来说,如果贷放出100盎司白银,规定一年以后用英镑偿还,但在这期间半克朗的面值被提高到了一克朗,那么,用50盎司白银便可以偿还那100盎司白银。

    即使地方长官从不改变银币的面值或银币的成色,银币的价值也比其他货物更容易发生变化。

    相同种类和相同质量的货物会因为其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价值发生变化。在这两种情况下,由于货物的价值或提高或降低,所能换得的其他货物的数量或货币量或增多或减少,因而我们说货物比以前贵或便宜了。

    银块或银币的价值也会因其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说货物比以前贵或便宜了;但实际上是白银或银币比以前贵或便宜了,因为是这两样东西的价值有所提高或降低,是这两样东西所能换得的货物量有所增加或减少。

    诸如谷物这样的易腐货物,其供给量是随着需求量的增减而增减的,所以其价值大体保持不变。

    诸如金属和海运物资这样的耐久货物,其供应量往往超过需求量,所以其价值经常下降。

    输入欧洲的白银或银币超过消耗量或出口额多少,欧洲的白银或银币的供给量也就增加多少。虽然需求量也有增加,但却没有供给量增加的那么多,这可以用以下两个事实作证,首先,和以前数量相同的白银或银币所能购买到的货物不如以前多了,其次,以前使用货币的利息为10%,现在则为6%,而在荷兰则为3%或4%。

    由于一盎司白银值5先令2便士,一克朗值60便士,所以,除非亲王陛下改变白银或银币的价值,否则大多数人是察觉不出白银或银币的价值的变化的。如果某一年一博尔大麦售得2克朗,第二年售得3克朗,那么这种差别或者是由大麦的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造成的,或者是由货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造成的。另外,货币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不仅引起大麦的价格发生变化,而且还引起其他货物的价格发生变化。

    假设某人去年出售100只羊获得了100克朗,他出售羊是想今年再买回100只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羊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与去年相同,但如果货币的供给量增加,而需求量未按同一比例增加,100只羊也会值更多的货币,因而货币比以前便宜了。如果货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未变,而羊的供给量减少式需求量增加,则100只羊将值更多的货币,因而羊比以前贵了。

    由此可见,即使地方官员不改变银币的价值,其价值也会因为白银的供给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接受银币的人无法确知他所接受的货币在需要时是否能买回他所出售的货物,或是否能买到与他出售的货物等值的货物,其原因是货币的价值或他所要购买的货物的价值可能发生变化。

    即使货币或货物的质量保持不变,上述不确定性也依然存在。

    大多数货物的价格因其自身供求量的增减而发生的变化,都可以通过保有存货而在很大程度上加以避免;但是,只要白银被当作货币,货物的价格因货币供求量的增减而发生的变化则无法避免。

    看一下200年前货物、土地和货币所具有的价值,我们就会知道,现在货币所具有的价值要比以前低得多。

    根据爱丁堡市政会的法令,公元1495年小麦的售价为每博尔6苏格兰先令8便士。

    根据法令,公元1952年红葡萄酒和法国白葡萄酒在酒馆的售价为每品脱6苏格兰便士,啤酒的售价为每加仑20苏格兰便士。

    公元1526年市政府的磨坊的租金为400苏格兰莫克(Merks)①,现在的租金则为13,000莫克。

    ①苏格兰古币名,等于13苏格兰先令4便士。——译者

    那时利思的小海关的出租费为115莫克。

    根据法令,公元1532年麦芽的售价为每车32苏格兰先令。

    根据法令,公元1551年头等羊肉的售价为每大块12苏格兰便士,二等羊内的售价为每大块10便士,三等羊肉的售价为每大块8便士。

    根据法令,公元1553年麦芽的售价为每9弗罗特(Firlots)②36苏格兰先令。每只乡村面包的重量为40盎司,每只城镇面包的重量为36盎司,每只面包的售价为4便士或一个波莱克(Plack)③。

    ②苏格兰旧于重单位,等于博尔或至蒲式耳。—译者

    ③苏格兰旧辅币名。——译者

    根据法令,公元1555年面包师必须用140只面包(每只面包重16盎司)换一博尔小麦。

    根据玛丽女王第五届议会的法令,公元1551年从东海岸和北海岸进口的布杜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20苏格兰镑,每桶罗奇酒不得超过16镑。每品脱布杜酒的售价为10便士,每品脱罗奇酒的售价为8便士。从西海岸进口的布杜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16苏格兰镑,罗奇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12或13镑。每品脱布杜酒的售价为8便士,每品脱罗奇酒的售价为6便士。

    由此可见,200年前用5镑购买到的东西,现在用100镑也买不到,这并不是因为那时货物的供给量比现在多或货物的价值比现在低的缘故。相反,由于那时用法令来控制货物价格,因而我们有理由认为,那时货物的供给量相对于需求量来说比现在少,价值比现在高。但是,自从那时以来,货币的供给量超过了需求量而且亲王陛下改变了货币的面值,所以货币的价值下跌,现在的100镑还不值以前的5镑。

    从旧地租帐册中我们知道,二百年前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仅为一博尔粮食,而现在每英亩土地的租金则为二博尔粮食,这可能是由于二百年来土地得到了改良的缘故。

    二百年前放款利率为10厘。如果按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为一博尔粮食,每查尔德①粮食的售价为8先令4便士计算,则384英亩土地的产权才等于或价值100镑,因为100镑可以带来10镑利息,384英亩土地所缴的粮食也正好可以卖得10镑价钱。现在土地(由于许多原因,现在人们都宁愿要土地而不要货币)的价值是按20年的收益计算的,而二百年前土地的价值则是按14年的收益计算的,所以那时384英亩土地的售阶为140镑。

    ①旧重量单位,相当于32—72蒲式耳。—译者

    自那时以来,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一直远远大于需求量的增加,一定数量的白银的面值也愈来愈高,结果,货币的价值愈来愈低,放款利率也愈来愈低;以致同二百年前相比,现在一定数量的货物所能换到的货币量增加,以年计算的土地价值提高。

    若按照现在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为2博尔粮食,每查尔德粮食的售价为8镑6先令6便士,放款利率为6厘计算,则现在384英亩土地按20年收益计算的价格就应该是8,000镑。根据这种计算,现在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货物只是二百年前的二十分之一,所能购买到的土地只是二百年前的五十七分之一。出现这种差距的部分原因是土地得到了改良,对土地的需求有所增加,而供给量却没有变化,从而土地的价值提高;另一部分原因是货币的供给量相对于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其面值不断被提高,从而其价值降低,使用率减少。

    从二百年前议会颁布的法令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时银币中所含的白银要比现在多。

    公元1475年,也就是詹姆斯三世统治时期,根据法令,每盎司白银的售价为12苏格兰先令12格罗特①,要用一盎司白银铸成。

    ①古时英国的四便士银币。——译者

    根据爱丁堡市政会1554年11月3日颁布的法令,每盎司白银的售价为18苏格兰先令8便土,但该法令没有提到银币的成色。假设那时银币的成色是现在的2或4倍,那么现在银币相对于货物的价值便只下降为那时的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相对于土地的价值便只下降为那时的二十八分之一或十四分之一。但实际上,现在货币相对于货物的价值已下降为那时的二十分之一,相对于土地的价值已下降为那时的五十七分之一。

    在法国以及其他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国家,现在人们是以收取永久性利息的方式放款,债务人可以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转让欠款,但债权人却不能收回本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人收取利息而又有权收回本金的话,那这种放款就是高利贷,尽管收回本金的期限可能是在放款许多年以后。假设二百年前苏格兰人的放款方式与此相同,某甲拥有768英亩土地,以每英亩一博尔粮食的租金出租,那他每年将得到地租48查尔德粮食,按每查尔德5先令计算,也就是每年将得到20镑的地租。假设某乙拥有货币100镑,以10厘的利息把它贷放出去,则他每年将得到利息10镑。如果他把这100镑留给自己的儿子,他会认为给儿子留下了很大一笔遗产,因为每年10镑利息相当于24查尔德粮食。然而,这100镑若是放到现在,由于利息降低到了6厘,由于货币的面值被提高,由于货币供给量